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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权柄大明-第1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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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士德还来不及反应,而且,由于来回折腾,下面的士兵的建制已经乱了,他的传令兵无法把他的命令传递过去。

    于是,他只能下令吹号,收兵,全力对付这支骑兵。

    而已经蹬上城头的人,从城头上下来,却看到己方正在被屠杀,顿时,他们心中就开始嘀咕。

    难道,是朝廷的百万大军杀来了?

    “前排换长枪。”看着前锋与敌已经不到十步,常遇春终于下达了这个命令。

    随着这个清晰的声音,在颠簸的马背上,将弓箭放到身后,接着,将长枪拿到手里,这一切,简直可以用完美来形容。

    下面的那些步兵,在他们眼里,就是训练的草人而已。

    常遇春手握银枪,冲在了最前面。

    “扑哧!”一个声音传来,他的长枪,已经将下面的人扎了个对穿,而且,由于惯性,连着第二个人,也戳死了。

    “呔!”常遇春大叫一声,两臂用力,居然将这被挑死的两人,全部挑了起来,然后,甩到了一边。

    顿时,他的前面,就自动闪开了一条路。

    没有人敢挡他的道。

    后面的骑兵还在抛射弓箭,给对方造成伤亡,前排已经是一片血雨腥风,而常遇春,就是搅起这片血雨的源头。

    整个骑兵部队,像是一柄匕首,插到哪里,就给哪里带来了死亡。

    全部冲进了乱军之中,后排也换上了长枪,他们保持着刚才的队形,紧跟着前面的骑兵,在敌军的阵营里所向披靡。

    张士德心惊。

    他已经看了出来,哪怕就是他把自己的四万人全部整齐地摆出来,也不够对方砍杀的,一百只羊,也咬不死一只狼。

    常遇春从来没有像今日这样淋漓尽致过,这么长时间的训练,这么漫长的等待,就是为了这一天。

    纵横敌军之中,如入无人之地,来回砍杀,闻着空气中的血腥味,这就是大丈夫建功立业之时!

    虽然看起来他的砍杀漫无目的,实际上,他却是像梳子一样,将对方的阵地砍得支离破碎,哪里的建制完整,他就向哪里冲杀。

    同时,他也在向着目标,也就是主帅的位置慢慢地靠拢。

    突然,常遇春眼神捕捉到一个身影。

    一员猛将,正骑在颠簸的马背上,向他迎面而来。

    “来者何人?居然帮助鞑子,砍杀我等义军,现在,我就要了你的狗命!”马上的人挥舞着一支长柄大刀,一边喊着,一边冲杀过来。

    在他的后面,跟着十几个骑兵,也在奋不顾身地靠拢。

    帮助鞑子?常遇春睁大了自己的眼睛,居然敢诬陷自己,那就只有一个结局:死!

    史文炳举着大刀,带着自己的亲军,刚刚从城头的战斗上下来,对于这路冲到自己的阵营中的骑兵部队,异常愤慨。

    因为气愤,他的大刀更加像是有了生命一样,发出呜呜的风声。

    四十斤的大刀,被史文炳一只手拎着,随后,两手横着拿起,接着,高高举起,准备向着那员大将,来一招泰山压顶。

    在冷兵器时代,武器并不轻。

    在后世的人考证起来,说什么那些多重的武器都是以讹传讹,如果这么重,那人根本就无法长时间使用,还没有打完一场仗,就累趴下了。

    而且,还说真的使用起来,十斤的大刀和四十斤的大刀,完全没什么区别。

    当然,事实上是,这样的说法才是真正的无知。

    武器越重,挥舞起来之后的力道就越大,专有名词,就叫做动量,质量和速度的乘积。质量大的,在打斗的时候,当然是占便宜的。

    这一柄大刀挥舞下去,史文炳非常有信心,可以将这个勇猛的武将,从头劈到脚,捎带着连马也劈成两半。

    举不动?

    史文炳在起事之前,跟随着张九四,一直都是在干运盐捎带贩私盐的营生的。

    将百姓偷偷烧制的私盐,挑回来,有的时候,一夜能够挑着一百斤的盐担走几十里的路,连口大气都不喘,后世的人以自己的身体状态来揣度这个时代的人的体力,相差太大。

    现在,史文炳挥舞着自己的大刀,迎面劈来,先把这个领头的干掉,就能够大大地鼓舞己方的士气。

    “噹!”接着,一个剧烈的撞击声传来,他的大刀,在对方的长枪柄上,硬生生地止住了。

    常遇春将长枪横举过头顶,居然将史文炳的大刀压住,而自己的长枪柄,没有被砍断。

    这一个回合下来,史文炳大吃一惊,他只感觉到虎口发麻,没有想到,自己四十斤的大刀下来,连对方的长枪杆都砍不断,他的大刀,哪怕就是块石头,也能剁开个口子。

第245章 溃逃

    史文炳知道,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对方的长枪杆,是用上好的精铁打造的,这样的一柄长枪,至少得三十多斤重。

    一般来说,长枪杆都是用白蜡杆来制作的,这种木质坚硬,而且有弹性。而像这样,全部由精铁来打造,使用起来的,必定不是一般人。

    相比这杆长枪,让史文炳更大惊的,就是对方的战马。

    挥舞大刀,从上向下砍下来,这力道,岂止四十斤,恐怕有二百斤不止!而那匹战马,居然没有被自己的力道压垮,甚至连个颤抖都没有。就这样,一人一马,硬生生地抗住了自己的攻击。

    史文炳的心里,已经闪过一丝慌乱,少年时打架,青年时运盐中与人斗殴,不管面对多少对手,多强的对手,形势多恶劣,史文炳都没有害怕过,而现在,心头的这种感觉,让他有种不祥感。

    一砍不中,两马还没有完全错过,两人扭过身子来,史文炳已经又变招,将自己的大刀横了过来,照着对方的头部,劈了过去。

    简简单单的一招,万军之中打斗,没有任何虚招,都是一招制敌。

    他的这一招,不知道削下来过多少颗头颅。

    看着自己的大刀在挥舞过去,他已经在等着听到对方的肉皮被切开,血肉被撕裂,颈骨被砍断,鲜血喷出的声音了。

    但是,在自己的刀首还没有砍到对方的脖子上的时候,他却看到了那个根本就没有躲闪的头上,看到了那个可恶的家伙的面部,居然挤出了一个笑容来。

    对方笑什么?临死前的笑吗?

    史文炳还没有明白过来,就感觉到自己的胸前一阵剧痛,再低头一看,对方的枪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插到了他的胸膛里。

    巨大的疼痛感,顿时侵袭了他的头脑,接着,他张开大嘴,大口地吸气,即使如此,还是感觉到憋得要死。

    史文炳的大刀,本来头部就重,而刀柄又是木质的,所以,头重脚轻,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将大刀的刀柄做得很长。

    而常遇春的长枪就不同了,通体都是上好的精铁,所以,掌握起平衡来,也就更加容易。同时,也就可以做得更长。

    常遇春的长枪柄,至少要比史文炳的大刀柄长两尺,这两尺的距离,决定了常遇春的枪尖已经刺到了对方的胸膛里,对方的刀还没有递到自己的脖子上。

    “哧!”常遇春抽出了自己的长枪,转过身子去,没有再多看这个家伙一眼,拔马继续向前冲去。

    随着枪尖被抽出,一股殷红的鲜血,喷涌而出。史文炳捂住自己的胸部,想要让那个口子合上,想要重新找回畅快的呼吸的感觉,但是,无论他如何使劲按住,还是无能为力。

    鲜血已经淹没了他的肺部,肺泡里面已经满是鲜血,他已经无法再继续呼吸下去。

    “噹!”手里的大刀,仿佛有千斤重,他拿捏不住,大刀就掉到了地上,接着,身子一歪,从马背上掉了下去。

    “哧,哧。”他继续听到了长枪捅入身体的声音,却不知是谁在被杀,他的眼前,已经变成了一片黑暗,连落地的感觉,他都没有了。

    跟随在常遇春的后面,几名骑兵将史文炳的亲兵全部扎下了马来。

    一个照面,张士德的手下一员副将,一同在盐船上贩私盐,又一同起义的兄弟,史文炳,已经死在了扬州城外。

    本来,面对着这支骑兵的杀入,这些贼兵们已经被吓破了胆,现在,又看到大将被杀,顿时,他们的心里崩溃了。

    “三哥,走吧,我们现在,只能先赶回高邮府了。”张士德旁边,匆匆赶过来的吕珍说道。

    论本事,吕珍和史文炳差不多,史文炳现在被杀,吕珍就知道,目前为止,这支骑兵,他们无人能敌。

    现在局势紧张,如果他们再不撤退,整只军队,恐怕都会被这骑兵干掉。

    丢人啊,数万人的部队,居然拿这千人的骑兵无能为力。

    张士德望着远处自己的军队,已经开始溃退,眼神中充满了失望,胜利,本来离他只有一步之遥。

    城头上的新附军,盐丁,家丁们,个个睁大了眼睛,看着那支军队,像是咆哮的公牛一样。刚才和他们打得很凶的那些贼兵,现在却被收拾得丢盔弃甲,狼狈逃窜。

    这样的战斗力,让他们瞠目结舌,同时,心里也万分痒痒,看,那才叫做精锐部队。

    本来以为,自己在城头能够鼓起勇气和贼兵打仗,那就够勇猛的了,但是,现在看到人家打这些贼兵,简直就是轻松得像是吃面条一样。

    他们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常遇春心神激荡,越杀越爽快,虽然开始瞄的是对方的中军大帐,但是,真正冲杀起来之后,面对着四周的敌人,不知觉中,方位就变了。

    从北面开始,一路砍杀到了南面,又转回到北面,一路过来,不知道有多少贼兵,倒在了他们的马蹄下,然后被踩成了肉泥。

    现在,这些贼兵已经没有了战斗的勇气,他们都在溃退,止不住地溃退。

    这一战,奠定了常遇春今后的地位,勇猛不可挡,常疯子所向披靡。

    刚才主要在杀贼兵,就是想要达到这个效果,现在,对方已经开始溃退,那就会全部变成他们案板上的肉,步兵,还想跑过骑兵?

    这个时候,杀那些步兵,已经不重要了,常遇春最需要做的事,就是杀掉张士德!

    擒贼先擒王,这场战斗,现在算是胜利了,解了扬州之围,但是,对于常遇春来说,只要没有将对方的主帅干掉,那就不算是完胜。

    此时,他才从砍杀中抽出身来,抬头瞭望四周的局势。

    那个飘扬的帅旗,那个大大的张字,就是常遇春的目标!

    马蹄依旧在地面上强有力地踏动着,马上的骑兵,依旧在挥舞着自己的长枪,常遇春依旧冲在了最前面,他们离那个帅旗,越来越近。

    周围的贼兵,在卖力地奔跑着,他们心惊胆战地看着后面的骑兵从自己身边飞驰而过,居然没有来找他们麻烦,有的时候,离他们也就一杆长枪的距离。他们慢慢地放下心来,步伐也就慢了。

    他们不知道,现在这些杀神们没有管自己,只是为了先去将那个帅旗所在的位置包围住,先干掉他们的主帅而已。

    这些已经扔掉兵器,只顾逃跑的贼兵,在骑兵的眼里,已经是死尸一般了。

    包围住那个帅旗,干掉对方的主帅!

    一路的冲杀,证明了他们这支队伍强悍的战斗力,现在,他们需要做的,就是干得更漂亮!

    只有马蹄声,没有喊杀声,却更加让人热血沸腾。

    张士德已经跨上了战马,他虽然不甘心,也知道自己必须该走了,再不走,恐怕也和史文炳一样。

    他需要回高邮府,收拢这些散兵,抵御北方的脱脱大军。

    这个仇,他一定要报!

    张士德走了,但是,他的帅旗,那个大大的张字,却依旧飘扬在那个位置。

    军旗是很神圣的,在战斗中,军旗是鼓舞士气的一种有效方式,它也代表了一支军队的最高荣誉。缴获了对方的军旗,基本上就代表着这支军队彻底被消灭,而帅旗被夺,被玷污,更是罪不可赦。

    但是,再怎么丢人,也比死要好。

    当常遇春冲到帅旗跟前的时候,那里只有一个人,一个傻傻地站在那里向他笑的贼兵,两个胳膊,一直都在护着那面旗帜。

    张士德,居然就这样跑了?

    看着四周如潮水般逃跑的溃兵,常遇春下达了自己的最后一个命令:“杀光他们!”

    随后,那面帅旗下站着的那个家伙,被射成了刺猬。

    大大的张字,火红的旗帜,慢慢地倒了下去。

    杀这些步兵,他很有把握,而再去追骑马逃跑的张士德等人,恐怕并不容易。

    嗯,常遇春干得不错。陈风在心里表扬了一下,从山岗上的一棵大树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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