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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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受自己左右。就算可以控制住身体,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心。能一次恋爱成功,当然幸运,可多经历几次,在现代社会,不需要理由,也并不是不能理解。
香烟缭绕,烟当然是李梦丽买的,不是特意给乔四买的,是她自己本身也有抽烟的习惯。许多男士不喜欢女性抽烟,是因为他没有生活在早年的东北。不然,慢慢会习惯的。乔四和李梦丽说过,他会给她许多钱,事实上,李梦丽隐隐约约,也知道乔四是谁,知道他非常有钱。可当一个女孩真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钱并不是最重要的,李梦丽更想听到的是,乔四说如何的爱她。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乔四不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男人,不过以他的身份,违心说出一些自己不愿意的话,是不太可能的。但这并不代表他会讨厌对方,无论男女,一辈子都会喜欢过许多人,喜欢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是淡淡的爱,而不是真爱,真爱会让人抛弃生命,舍生忘死,普通人的一辈子,其实是没多少机会遇上的。
“你将来会娶我吗。。。。”,李梦丽的这个问题有些傻,有些纠结,女人通常和一个男人发生了第一次之后,经常有可能问出这个问题,其实就是寻求一种精神上的安慰。若是一般的男生,会毫不犹豫的发誓表明自己非对方不娶,可惜,乔四不是普通人。虽然,他很想说自己会娶,但欺骗要比说真话更残忍。因为一个不忍心拒绝的人(无论男女),其结果是造成三方的伤害,无论对谁都不公平,这是在害人,而不是心软。
短暂的沉默,乔四起身走到浴室洗澡,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这让李梦丽有点失望,她的心有点难受,偷偷的流下了两行热泪。那个时候的女孩子,还是比较保守的,她背叛了自己的男友,却也没有得到现在男人的心,这不是单纯的心痛,而是有一种失败的滋味夹杂其中。她也不是见异思迁,爱情,不是可以用时间去衡量的,一见钟情不可靠,只是一种感觉,并不是没有人一见钟情走到底。许多夫妻,结婚十年,未必会真正懂对方,了解对方,而许多人,第一眼的时候,就明白对方就是自己的另一半,这就是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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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气腾腾的水流,冲洗着乔四的身体,他现在的处境有些奇怪,有些微妙,就像是一个灵魂留在世界的观望者,隐藏在别人看不到的空间,静静看着自己的尸体,看着事情的发展。乔四不是不想做什么,而是知道,现在最佳的选择,就是什么都不做。他在等着那人自己跳出来,虽然他已经隐隐约约,有些猜到对方是谁。可hei社会在某些时候,也是要讲证据的。就像法律,敢直接宣判一个小老百姓有罪,可要是遇上高级官员,不成立调查小组,掌握确凿的证据,有那个胆子吗?
乔四的灵堂,设在他生前兴建的豪华别墅内,门口摆放了大量的花圈,上至政府领导、部队领导,下至贩夫走卒,摆了足足好长一条龙。之所以把灵堂设在这里,不是人走茶凉,连租会堂的钱都没人肯出。实在是有些东西,不方便出现在公共场合。比方说,B的尸体开始是吊在树上,可现在已经五花大绑,硬是强行的将其捆绑成了下跪的姿势,跪在乔四牌位前。这种东西若是出现在公开场合,那还得了。再黑也要注意点形象,真当GJ好欺负呢。
灵堂的内外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防护极其严密,尤其是B尸体的四周,更是高手如云。小克已经和李正光、黄庭利联手,就等着A上门送死,并调查处幕后的叛徒。不过,有些事情本来就是矛盾的,他们三人既想找出幕后的凶手,同时也怕知道谁是叛徒,因为这个人很可能就在他们中间。事实上,自从乔四死后,他们几兄弟已经产生了一丝裂痕,互相怀疑。当从小一起长大,出生入死的一群把兄弟,变得互相怀疑提防的时候,那种滋味,不是外人能体会的。那是一种悲哀,一种无奈的深深感伤,让人痛到骨子里,让人想要哭却哭不出声。因为对于小老百姓而言,朋友同学,怎么可能比自己妻儿重要。但对于许多出来混的男人而言,手足之情可能要比自己的命都重要,因为他们所处的,是一个男人的世界,自古就有的世界,在古代,这个世界有个特殊的名字。。。。江湖。
(接近尾声,快要完本了,别骂我了,下本书我一定全力以赴,保证更新速度)
第二百六十一章 一雪前耻(1)
更新时间2011…8…11 1:52:10 字数:3189
李正的面容,有些尴尬,有些无奈。早上他才通知郝瘸子追杀A的人全军覆没,晚上喝完酒回到家,即看到A坐在沙发上,顿时酒水化成冷汗,酣畅淋漓的湿透了衣襟,彻底清醒。不过,李正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清醒后的他迅速恢复了冷静,他明白,A若想杀他,就不会让他站在这里发愣,既然有所求,那他的姓命暂时是保住了。
A的眼神,有些冰冷,冰冷的让人感觉如坠冰窟,世上改变一个人习性最好的方法就是仇恨。A本来是不想找李正这个接头人帮忙的,因为这个世界除了B之外,他不相信任何人。可他需要一些重军火,需要有人帮他提供消息,若不找李正帮忙,他自己出面,那恐怕更危险。因为全哈尔滨的混混都在找他,道上已经发出了通缉令,提供消息,给二十万,死的五十万,活捉一百万。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百万,在当时可以买十套黄金地带的楼房,即使善良的老农都可能经不住诱惑,迷失了双眼,别说一群亡命徒。这使得A彻底成为众矢之的,美其名曰,小金人,只要A一出现,不知道会有多少数不清的亡命徒红着眼睛,疯了一样追砍,所以,A没有选择,只能找李正。
淡淡的一丝苦笑浮现在李正面庞上,一闪即逝,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跑不了,那就见机行事好了。不过,A是一名外国人,而且是一个不会说话,看不懂中文的外国人。但会不会说话,懂不懂中文,都不要紧。只要李正够聪明,一切都不是问题。有能力的人,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因为只有和聪明人合作,才能赚取最大的利益。世上只有自身能力不足的人,才喜欢蠢材。置于老天爱笨小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纵观当代马云之流的企业家,哪一个是笨小孩,一个比一个手腕高明。毫无疑问,A有能力,而李正绝对不是蠢材。
A指了指桌上的枪,又指了指B的相片,李正顿时明白了,A想要他帮忙营救B,如果不帮,那就要死。生与死,这是一个难以抉择的问题,但有些事用不着考虑,死秃驴不死贫道,李正绝对没有继承革命先烈的意志,毫不犹豫的做出了妥协。事实上,不妥协也不可能,他自己家里就藏有军火,大不了就是A杀了他自己找。加上,A并不知道就是面前这个人,派人追杀他,也不怕面前这个肥头大耳,贪生怕死的家伙出卖自己,所以一般不可能过河拆桥,杀人灭口。因为大家一条绳的蚂蚱,出卖之所以出卖,是因为有利可图,若是坑害自己的出卖,那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坦白从宽,出卖同伙啊。
不过,李正虽然不会傻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但也不是当断不断的仁慈之辈,在满足了A的愿望后,他迅速拨打了郝瘸子的电话,并叫来了大批马仔,保护自己的安全。接到电话的郝瘸子,二话不说,立马纠集了旗下所有精英,准备明天一大早,就把人马派出去,加入守灵的行列,坐等A上门送死。但是,世事总是出人意料,郝瘸子并不是A肚子里的蛔虫,无法预知对方想什么。不过无论怎样,凡事终要有个结果,躲是躲不过去的。面对未知的危险,最好的方法,就是勇敢一点。
天空,有些阴暗,遮住了星星的光芒。A坐在偷来的轿车内,一根接一根的抽着闷烟,他已经开车,绕着乔四设灵堂的别墅,观察了良久。一个真正的高手,通常在做任何事之前,都会先做好最坏的打算。A在思考,是马上动手,还是研究制定计划后再动手。这是一场赌局,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马上动手,自然有马上动手的好处,因为没有人想到A这么大胆,刚得到消息,即立马抢夺B的尸体。可凡事有利就有弊,在尚未彻底摸清情况前,贸然动手,敌人是有可能会被打个措手不及,可也有可能中敌人埋伏,死无葬身之地。但若是制定计划后再动手,那敌人会准备的更彻底,到时好虎架不住群狼,鹿死谁手,一样尚未可知。
思虑再三,A猛然掐断了手中的香烟,面目狰狞,狠狠的打开了车门,跳下了车。他已经决定,立刻动手,因为他不想B的尸体,再受到任何侮辱。纵观今古,感情用事的男人,多半成不了大器。但一个爱江山更爱美人的男子,显然要比大局为重的枭雄可爱的多。A打开后备箱,里面是他刚从李正那里得到的一些武器。不过由于时间仓促,只有一把AK,三颗手雷,和几把手枪,一些子弹,但这些武器已经足够杀死许多人了。
轰天的巨响,尘土飞扬,A压根就没打算搞什么策略,直接一颗手雷丢了出去,轰开了乔四别墅的大门。守在大门处的四名马仔和两条狼狗,还未搞清什么状况,已经被炸得肢体破碎,残缺不堪。A没有犹豫,端着AK,冲进别墅内就是一顿扫射,几名听到声音冲出来的马仔,刚露头就被达成了筛子。而其余马仔,有的在喝酒,有的在赌钱,一时有些措手不及,拾起身旁的枪就往外冲,可A的实战经验极其丰富。他先是找到掩护体,然后利用AK火力强大的优势,把对方死死压住,等对方人越聚越多之际,猛然又抛出了下一个手雷。如此狭小的空间,一颗手雷的威力是极端恐怖的。乔四旗下这群马仔,是hei社会,又不是职业军人、雇佣兵,往日火拼也多是刀棍,哪里有过多的枪战对抗经验,一时死伤惨重。而A并不恋战,他的身上,还剩下最后一颗手雷,这颗手雷,是留着断后用的。A的枪战火拼追击经验极其丰富,他不会天真的以为,自己是超人,可以刀枪不入。也不会认为,凭着一把AK,就可以杀光所有的敌人,他只是想抢夺B的尸体,抢到就闪,仅此而已,其余一切都不重要。
“草。。。。。”,李正光穿着衣服,正躺在床上睡的正香,听到枪声爆炸声,立马一个猛子从床上跳了下来。真男人,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上次他技不如人,明显处于劣势,心颇有不甘。回来后即戒酒、戒烟、戒色,每天穿着衣服入睡,疯了一样拼命练武,就等着A上门,一雪前耻呢。
不过,传统的训练方式,显然无法让李正光在短短几天内提升战力,可当代社会,只要你有基础,你敢冒险,没有做不到的事。李正光先是花了两万元,买了一台靠电击刺激肌肉的仪器,三分钟极可等同于苦练两天的沙包。不过,当时的电击刺激器并不完善,效果太强,后遗症副作用太多,可李正光发起狂来,命都可以不要,区区副作用何足挂齿。但仅靠一种手段,想要达到快速增强战力的效果,明显有些困难。于是,在购买电击器的同时,李正光注射了违禁的合成代谢胆固醇,以此达到内用外刺激,双管齐下。
古人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什么事若不能一咬牙,一跺脚走到底,都有可能失败。李正光从小习武,深知不管现代科技多么发达,残酷的训练仍是不可减少的王道。他一连三天,每天让十名以上的马仔,拿着木棒和自己对殴,既挥发了一定的药性,减低了副作用,又增强了自己的抗击打能力和反应力。其实,世上想要快速提升战力最好的方法,不外乎就是实战。中国武术之所以被称为花拳绣腿,难练是一方面,最主要就是缺乏实战,闭门造车,苦练个十年也未必能胜过一名在地下拳坛厮杀一年的猪脚。李正光有底子,基础好,体格强壮,实战经验也丰富,他之所以败给A,是因为他这些年走的太顺,荒废了一身的功夫,而不是真的本身技能不如A,有了这些外在的刺激,他的战力在短短三天内,得到了相当的回升,虽然尚未达到巅峰时的身手,但已经不可小窥了。
浓浓的血腥味弥漫,李正光红着双眸,穿梭在残肢断臂的血路上,路过了一具又一具惨不忍睹的尸体,缓缓走向A。狰狞又有些疯狂的笑容,挂在他的面颊上,让人感觉有些阴森,有些恐怖。当一个男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时候,会变成恶魔,不顾一切的歇斯底里。虚名或许是浮云,但又有几人能看淡。荣誉即吾命,第一金牌打手的名号,绝不容许被玷污,即使付出一切代价,李正光也要亲手杀死A,为了这个目的,纵使历尽千般苦难,牺牲自己的生命又如何。
散发着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