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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梦醒细无声-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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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车很快就拦下来一辆,但是司机不太乐意拉那个浑身是土、满脸是血的小偷,推三阻四的说是要去加油。洪涛不敢再耽误时间,这个女警此时内心也在斗争呢,一旦等她想明白了,非要去打电话,或者围观人群里有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偷偷跑去打电话,自己还得进派出所走一趟。

    “我给你加五十块钱,就当清洗座套的钱成了吧!”此时洪涛也顾不上肉疼了,直接用钱砸吧。

    “兄弟,不是我想多要钱,你看这个点儿,去晚了加油站排队啊……”这个司机算是吃死洪涛了,还不肯松口。

    “再加五十,算你加油排队耽误活儿的钱!我和你说,我可是刚从里面出来的,你的车号、姓名都看清楚了,公司也在上面写着呢,你别自己找不痛快啊!”洪涛只能再喊出一个更高的价格,然后低头借着车窗的遮挡,小声和司机说了一句。

    “……成吧,就算帮警察同志一个忙吧,上车!”司机的脸上来回变换了好几次颜色,最终还是没敢揭发洪涛的威胁。他就是个出租车司机,如果洪涛真是那种人,真要是恨上他了,他还真得吃不了兜着走。有了一百块钱车费,跑一趟医院也不算亏,座套才几个钱啊。
………………………………

011章 女警察

    “警察同志,我今天是刚下夜班回家,就在地铁上遇到这个……他了。对了,您看这是我的工作证,我在卫星公司上班,您平时看的电视节目就有从我们那里发射上去的,嘿嘿嘿……”上车之后,洪涛和女警并排坐在后座上,那个小偷独自坐在比较宽敞的副驾位置。车子刚开动没几步,洪涛就开始了忽悠攻势,他没有带钱包证件的习惯,好在兜里还揣着卫星地面站的出入证,上面有单位名称和自己的姓名。

    “你也叫洪涛!?”出入证刚到女警察手里,得到的反应又很出乎洪涛的意料之外。这个女警好像很吃惊,又好像认识另一个叫洪涛的人,反正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您还认识其他叫洪涛的人?没事儿,我不介意,这个名字是有点俗,赶明儿我给它改成三个字的,比如洪涛涛,重名的几率就会小很多,实在不成,咱就变成洪涛涛涛……”洪涛觉得机会到了,陌生人之间相处,就缺个共同的话题来打破两个人之间那层保护膜,任何一个双方都能共鸣的话题,哪怕再小,都能起到催化剂的作用。

    刚才洪涛急于撇清自己,心情又不是很好,身体上还处于极度疲累的状态,没顾得上仔细打量这位女警察,现在事情有了转机,他也度过了特别烦躁的时间段,再加上两个人就并排坐在出租车后座上,鼻子里闻着一股子淡淡的香味,他小子的这个心思又活跃了起来,开始用那双小眼睛仔细打量起面前这个女警察来。

    要说眼前这个女警察基础还是不错的,当然不是工作方式方面,而是个人素质。她长得很符合美女的标准,瓜子脸、大眼睛、长睫毛,反正美女该有的她基本都有。最让洪涛上心的是她的身材很符合自己的审美标准,胸不是很大但也有,洪涛不喜欢什么几D那种,他认为太大了是负担,最好的是那种健康的身材,哪儿都不能太过分,匀称最重要。

    按照刚才的记忆,她的身高也不低,虽然穿的是肥大的警裤,但也掩饰不住那两条长腿,反倒更诱人了。要说她相貌上还有缺点的话,就是她的肤色不是很白,这可能是常年训练被太阳晒的原因,也可能是天生的。不过这个缺点在洪涛眼里反倒成了优点,古人这次云的不太对了,什么一白遮百丑,完全是屁话,肤色太白了显得不健康,别人怎么看无所谓,洪涛自己倒是更喜欢这种偏黑的肤色。

    不过洪涛怎么看这张脸怎么觉得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又想不出自己在哪儿见过她,也不敢贸然询问两个人是不是在哪儿见过,这会让人家觉得自己太俗了,没话找话,不利于两个人之间继续交流下去。

    “你的耳朵受伤了?”女警察并没在名字问题上和洪涛多纠缠,洪涛在观察她,她也没闲着,也在观察洪涛,而且是非常直愣愣的瞪着眼使劲看那种。女人在这方面便宜占大了,要是有男人这么看女人,必然会被套上流氓的帽子,可是女人就没事儿了,尤其是长得不难看的女人,被看的男人非但不会感觉讨厌,还得心里美滋滋的。

    “……耳朵?哦,对,是在单位受的伤……”可是洪涛没感觉到任何荣幸,他觉得这个女警察看自己的表情有点古怪,就好像在看一盘炒坏了的菜,不想吃吧又舍不得扔,想吃吧又不忍下嘴。这尼玛是什么意思?自己长得是有点对不住帅哥这个词儿,但也达不到让人恶心的地步吧。再说了,这又不是在谈恋爱,你管我好看难看干吗?如果要是放在平时谁敢这么看自己,洪涛早就翻车了,但现在还得忍着。

    “别动,我看看……这是被人咬的吧?”女警察突然伸出手把洪涛的脑袋扭了一个角度,凑过来仔细看了看他的那只受伤的耳朵,距离近的能让洪涛感觉到她的呼吸。

    洪涛耳朵上的伤在旧宫的宿舍区医院里已经简单的处理过了,打了破伤风针还做了创口表面消毒,当时帮他处理伤口的男医生也说这像是被人咬的,但是不确定,现在这个女警察也这样说,让洪涛心里有点发冷。

    他钓鱼的地方在水库边的一个小水湾里,距离公路几百米远,周围都是树林,连小路都没有,完全是他自己找到的一个隐秘钓点,哪儿有人啊。可是大家都这么说,即便是他自己嘴硬不承认,但也不得不想一想,会不会是夜里招来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反正他已经想好了,下次必须换个别的钓点,不管鱼多鱼少,都不能再去冒险了。

    “不会吧……那地方没人啊?说不定是别的动物,野猪倒是有,獾子也有可能。您吃过獾肉吗?要不哪天我抓一只回来让您尝尝,味道非常不错,和猪肉差不多,但是更细腻。对了,您是西城分局还是派出所上班?我家也有人在公安系统工作,市局一处和分局刑警队都有,咱不算同事也算公安家属了。”不过现在还不是考虑钓点的时候,既然已经和这个女警察搭上话了,正好趁机把相互之间的关系再拉近一些,刚才当着那么多人不方便套近乎,现在时机差不多了。

    “警察同志,他可是行凶的……”这时副驾驶上坐着的那个小偷有点忍不住了,好嘛,合算自己掉警察窝里了,命运堪忧啊。

    “你闭嘴!”女警察好像有点烦躁,没有了刚才那种大义凛然的派头,反倒眉毛一皱,厉声呵斥着。

    “对,你闭嘴!我和你说,你要是不想找倒霉,一会儿到了医院就多想想该怎么办。咱俩到了派出所你也讨不到好儿,只要把你的居住地一查出来,我就不信你以前都是清白无辜的,只需要一个电话打到你的管片派出所去,你到底是啥玩意就都明白了。”这会儿洪涛也想明白了,根本不用太怕这个小偷讹诈自己,看他耍赖的样子,估计也不是个没载过的主儿,在管界派出所肯定有案底,只要进了派出所自己一口咬定他是小偷,派出所打个电话查查就能知道他是个什么货色。当然了,自己把他打伤况且没有抓个现行是大失误,但他也不一定愿意去派出所走一趟。

    “你也闭嘴!年纪不大弯弯绕倒是不少,你就不怕我给你送刑警队去?你看你把他打的,鼻梁骨说不定都断了,这叫伤害罪懂不懂?还你家有人在一处,你蒙傻子呢?我凭什么就是分局派出所的,我要是二处的呢!”洪涛这种赤果果的威胁让前座的小偷顿时没了声,看来是说到他的软肋上了。却惹火了身边的女警察,这也太不把自己当回事儿了,当着警察的面就敢威胁证人,还有王法没了!

    “嘿嘿嘿……您可真逗,七处里倒是有女警察,不过可是个顶个的母老虎,您比她们可爱多了。您也别吓唬我,我不是说了嘛,我家里也有在公安系统工作的人,我也不是和您吓撞呢,是真的,您的警号就已经说明问题了,002才是市局刑侦处,01就是西城分局,只是后面的数字我分不清是分局还是派出所,毕竟我也不是干这个的。再说了,您就算要执法,也得先告诉我您的单位是不,要不可就违反执法程序啦。”想明白了小偷的问题,洪涛觉得自己也不用怕这个女警察了。她拿自己没啥好办法,顶多是盯着自己把伤者送到医院,然后呢?带回所里?不太可能,她乐意找这个麻烦,她师傅可不见得乐意。

    像她这种刚分配到单位不久的小警察,都是有老警察带着的开展工作的,内部就叫师傅。如果她是派出所的民警,她师傅肯定不乐意接这种案子,因为没啥成绩,这玩意充其量算个街头打斗,连治安案件都算不上,更别提刑事案件了。不算案件,就没有成绩,你处理的再好、再圆满,也就是日常工作而已。对于这种工作派出所的警察们都不乐意接,接到报警必须去处理那是没辙,没有报警遇上了把双方驱散了事,谁还特意带回所里处理啊,难道说警察的工作很闲吗?

    如果她是分局的警察,不管是什么部门的,就更没法管洪涛这种性质的事情了,顶多是通知管界派出所来处理。问题是分局民警和派出所民警都是平级,没有上下级关系,本系统里面的事情谁不清楚,你没事儿给同行找麻烦,人家乐意不?

    就算那个小偷鼻梁骨真的断了,能算上轻伤害,可以办成刑事案件了,她依旧不能拿自己怎么样。只要自己别往死里得罪她,她还得是多一事儿不如少一事儿。因为自己已经和她明说了,自己家人也是系统内的,她如果执意要法办自己,那就是故意和本系统的同行作对了,性质从办案变成了私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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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章 联手做掉她!

    最主要的是这种小伤害放到派出所里,正常解决方式里都有双方私了这一项,只要受害人不一口咬定要公事公办,自己赔他点医药费、误工费什么的,双方在和解书上一签字,就不能进入公诉流程了。这可是公事公办的办案流程,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那个小偷会往死里咬自己吗?百分百不会,他咬了自己非但没啥好处,还等于是得罪了公安口的人,这个麻烦老挂在身上很致命。像他这种小偷小摸每年不去派出所几次都算工作不认真,一旦被公安口的人盯上,小事儿也得变成大事儿,他干嘛要顶这个雷,那个女警察又不是他妈。最终的结果说不定他都不会要太多赔偿,这顿打就算白挨了,怪只能怪不长眼惹到了天敌,算是业务不精、工作失误。

    这算贪赃枉法吗?也不算,这一切都是摆在明面上的,没有什么背后交易,现实就是这样。如果连这种事儿都得进入司法诉讼流程,那各地公安局的编制还得扩大好几倍,否则人员不够用。不光人员不够用,看守所也得扩建一大批,要不抓来的人总不能全押在派出所里吧,派出所里也没地方,而且也不合法。

    当然了,如果洪涛不明白这些东西,那个小偷也没有顾虑,这位女警察又非得少一事不如多一事,那洪涛这个被告还就真当上了,多少也得去看守所里住十天半个月的。不过一开庭,还是缓刑赔钱了事,浪费了一大堆公共资源,结果还是一样的。

    严格执法是一种美好的愿望,想要实现这个愿望,要有很多前提条件的,不是喊口号那么容易,需要牵扯到方方面面。别的方面都不说,你就问问警察们乐意每天满大街去抓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不,他们的工作已经都满负荷了,再给他们加这么多工作量,铁人也扛不住。

    从抓一个人开始,在派出所里就得审讯、做笔录、写案件经过,把一切有可能出纰漏的地方都想周到,以免办案出现偏差,这才能往分局看守所里送。到了看守所这一套还得再来一遍,确认没毛病了,往检察院里送材料准备提起公诉。到了检察院里,这套流程还得来一遍,人家也怕里面有失误失察的地方,这才能到法院。

    你说你一个人的事情,这几套流程走下来,得浪费多少人的时间和精力?光写材料的纸就得费多少?这些都是钱啊!一个人好办,全国十亿人都这么干,每天得出多少起类似的案件?这可就是天文数字了,谁来为这么多耗费买单?把税收再提一倍恐怕都不太够用。

    而得到的结果呢?对社会安定并没太大的帮助,抓起来的人里绝大多数都是和洪涛类似的普通人,既没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也没有很强的破坏性,无非就是脑子一热或者多喝了几杯。但是把他们抓进去关几个月半年的,再出来可就不是这样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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