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药王传人在都市 >

第38章

药王传人在都市-第38章

小说: 药王传人在都市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苏子墨嘿嘿地笑了起来,“没错,违法犯罪的行为被我们逮了个正着!”
  孙易把野鸡向身后的背筐里一扔,大咧咧地道:“你们可拉倒吧,拿这吓唬谁呢,我又不是指望打猎为生,再说了,真要是犯罪了,我都不用杀人灭口,直接把你们扔山里头当野人去……不过嘛,也许在这之前,还可以做点什么!”
  孙易捏着下巴邪笑了起来,但是陆青拿出了一个高压电击器,一按开关,电光闪动,啪啪做响,孙易的邪笑一下子就凝固到了脸上。
  “哈哈,真以为我们一点准备也没有呀,我可告诉你,陆青不但是我的秘书,还是我的保镖,曾经参加全美无限制格斗并且打进了十六强!一般的男人,三五个都不是她的对手!”
  “你可得了吧,她本事是有点,对付我可差远了,我让她一手一脚再加原地不动的!”孙易打量了陆青几眼,身体结实有力,走动起来就像一只母豹子一样,满是正在猎食的野性。
  孙易的话让陆青的脸色刷地一下就变得阴沉了起来,都能刮下一层寒霜,有道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如果不是有苏子墨在的话,她还真想看看孙易怎么让自己一手一脚再加原地不动的。
  孙易没理会她,在前面领路,一点白在草丛里跑动着,突然汪汪地叫了起来,然后只见两条草浪晃动着,一只淡黄色的大兔子嗖地一下丛草丛里窜了出来,一点白后腿一蹬,斜斜地把这只足有七八斤重的大兔子扑翻在地。
  这只兔子肯定是一只几年的老兔子,被一点扑翻了并没有惊慌,原地打了几个滚之后肚皮朝上,四肢紧紧地缩在一起。
  一点白低吼一声就扑了过去,一口就向这只大兔子的咽喉咬了过去。



第58章:蘑菇最好吃

  兔子的身体微微一扭,紧缩的四肢瞬间放开,强健有力的后腿正蹬在一点白的胁侧,把已经长到一尺多长,五六斤重的一点白蹬得飞起两米多高,滚进了草丛里头。
  一点白聪明又勇猛,可毕竟是一只当年的小狗,才断奶一个月而已,哪里是这种老兔子的对手,都说人老奸马老滑,兔子老了鹰难抓,这一招兔子蹬鹰使得这么顺溜,可不是一两年的小兔子能学会的。
  这只兔子一翻身就要跑,这时孙易已经拉开了弹弓子,强力的弹弓子把一颗大姆指大小的石子弹飞了出去,正中这只大兔子的耳朵后面,这地方是兔子最脆弱的位置,挨一下子就蒙了,扑翻在草地上蹬着腿,半天也没有爬起来。
  一点白已经缓过劲来了,低吼着扑了过来,一口咬在它的脖子上把这只大兔子给结果了,然后有些吃力地拖着这只兔子向孙易走了过来。
  孙易先把一点白抱了起来察看了一下,兔子的后肢出奇的有力,稍不注意,都能把一个成年人蹬个跟头。
  还好,一点白从小就是放养的,比较皮实,没受什么伤,这时再拎起这只大兔子,在手上掂量了一下,差不多七八斤重的样子,入秋的兔子正是最长膘,最肥嫩的时候。
  孙易笑嘻嘻地把兔子扔到了背筐里头,苏子墨和陆青都看傻了,刚刚那狗兔恶斗如同电光火石一样速度奇快,再到最后孙易一弹弓放倒大兔子,也不过就是几秒钟的时间,让她们觉得自己的眼睛都不够用了。
  “嘿,咱们北方山里的兔子可不好抓,天敌太多,一个个的油滑着呢,咱们能逮到一只可不容易,这下子我可有口服,正好小鸡炖兔子,没有比这更美味的了!”
  孙易哈哈地笑着,在前头领着路,苏子墨现在脑子里一想到香喷喷的野鸡炖兔子,纯纯的野味,口水就忍不住流了出来,但是之前把话都放出来了,又不好收回,可口水是骗不了人的。
  钻过一片小树林的时候,孙易又采了几把蘑菇,都是那种灰黄色的草蘑,分布广,数量多的草蘑,最重要的是安全,不用担心采到了毒蘑菇。
  到中午十一点多的时候,已经到了他们的休息点,在他们的身后是一片山坡,再往前,就是一望无际的草甸子,一直延伸到遥远的另一个山脚下。
  两山之间的草长得如同一片绿色的海浪,而在中央部位的草就不一样了,是倒伏的那种细叶草,在草堆之间,就是深深的沼泽地,一不小心掉下去,淹上个把人都不成问题。
  在这片湿地中,一条只有十多米宽的小河缓缓地流淌着,他们就在这条小河边上扎营了,孙易捡了几块大石头磊了一个灶台,又钻进树林子里拖回两棵倒伏的小树,已经晒得干燥,用来烧火最好不过,其中一颗还是小松树,烧起来连烟都不起。
  把野鸡和兔子收捡了一下,切成小块,没有带油,不过不要紧,把肉扔到锅里,用猛火煸炒,肥嫩的鸡和兔子肉被煸炒出浓浓的油脂来,再下一些调料,最重要的是采回来的一把野葱扔进去提味,然后再加上从石头缝里流出来的泉水,再把采来的蘑菇收拾干净扔进去,盖上锅盖放到火上炖着。
  浓浓的肉香气飘来,苏子墨手上拿着巧克力,压缩饼干,一丁点食欲也没有,这根本就不是人吃的东西,就连一向板着脸不吭声的陆青都没了食欲。
  孙易偷眼看着不自在的两个女人,心里偷笑,也没理她们,砍了一棵带着大分杈的树枝,剥上一些柳树皮,柳树皮手上的翻动着,一会功夫,就编出一个大网兜来。
  卷起裤腿下了河,清澈见底的小河里,一群群小鱼在游动着,长的有半尺,短的有十多公分的样子,都是最美味的冷水鱼小柳根,最鲜嫩了。
  这里人迹罕至,就连水里的鱼都不怕人,甚至连围着孙易游个不停啃着他脚上的老皮。
  慢慢地把网兜放下去,再慢慢地兜住鱼,哗啦一声抬出水面甩上岸,草地上十几条小鱼蹦跳着,一点白围着这些小鱼跳着,伸着爪子想按住,不过小鱼滑不溜手,从它的爪间再溜走。
  孙易几下子就弄了不少小鱼,上岸简单地挤了一下内膛,从河水里捡一块平整的大石头,揪一把青草,从锅里蘸出表面的浮油来在石头上抹了一层,放在火边上煎起了小鱼,再洒上一点盐水,一直煎得酥嫩。
  拎起一条来扔进嘴里,细细的鱼骨都酥了,入口绵软纯香,连一丁点的鱼腥味都没有。
  一只嫩白的,一只修长的手突然伸了过来,把石板上的小煎鱼都给抢了过去,吃得直吐热气,一个劲地叫着美味。
  这些小鱼顶不了饿,只能当零食解个馋,真正的大菜还在锅上,这会再洒上盐,再炖一会,锅里的汤已经收得差不多了,把锅端下来,还冒着热腾腾的热气。
  苏子墨伸手就抓了一块兔子肉,可是刚刚出锅的兔子肉烫得很,在手上颠了半天还是没有抓住又扔回锅里了。
  “啊呀呀,这要等到什么时候啊!”苏子墨急得直转圈,沉默寡言的陆青这会也伸手试图抓起一小块鸡肉,可还是失败了,这一锅美味光闻着都能让人跳脚。
  “这把你们笨的!”孙易忍不住摇了摇头,拿着小刀在旁边的柳树上切了几根粗细正好的柳条,剥了皮再切成筷子长的一段,去掉切口处的毛刺,带着山林气息的筷子就新鲜出炉了。
  一点白围着锅转个不停,骨头没有浪费,连骨头带肉也吃了不少,最后连汤都没有剩下,一只大兔子再加上一只野鸡,还有那么多的蘑菇,什么都没有剩下。
  苏子墨抱着肚子躺在防潮垫上直哼哼,孙易也吃撑着了,平平地躺着消化着食。
  “我觉得还是蘑菇最好吃,比肉都好吃啊!”
  “当然,蘑菇的孔隙比较多,吸饱了汤汁,自然好吃,味道就在汤汁里呢!”孙易道,“如果是干蘑菇,用水泡发到六七分,再入锅炖,味道更好!”
  “现在晒也来得及啊,我们晚上接着吃吧,你再打一只兔子!”苏子墨叫道,微微有些潮红的粉面上尽是渴望的神色,全忘了之前还说保护动物那码子事。
  第64章山野鱼肥美
  孙易赶紧摇头,“不干,兔子也是保护动物啊,犯法的!”
  “我呸,这会你想起犯法来了,早干什么去了!”苏子墨乐呵呵地跟他打着嘴仗。
  孙易给她的感觉很不一样,不知道她身份的,总掩不住一脸的色意,想的无非就是床上那点事,而知道她身份的,无不巴结讨好,图的就是一利字。
  可是孙易明知她的身份,仍然十分随意地相处的,就算偶尔眼中流露出来的色意也是那么的直接,毫不掩示他的欣赏与渴求,总之,与他相处很自然,就像是真正的朋友一样。
  陆青突然道:“我们晚上吃什么?”
  “嗯?”苏子墨和孙易都是一愣,没想到清冷的陆青竟然会问出这种话来。
  孙易捏着下巴想了想,再向四周看了看,“如果我们下午就停留在这里,并在这里扎营的话,晚上就有好吃的了,绝对的美味啊,想想还有点小激动!”
  “什么?”苏子墨瞪着一双杏仁一样的眼睛问道。
  “嘿,保密!”孙易神神秘秘地道。
  走了一个早晨再加上一上午,就连陆青这种体质都有些撑不住了,索性就在这里支了帐蓬,先午睡片刻,两人向带着防虫网的帐蓬里钻的时候还在不停地偷笑着,她们有帐蓬睡,孙易就要睡大野地了。
  孙易只是哈哈地大笑了两声,指着她们道,“我就是故意等你们支了帐蓬再说的,你们两个大傻蛋,在山里野营,竟然敢把帐蓬支得离得河水这么近,山里气候多变,天气预报根本就不管用,万一一场大雨下来,河水上涨,你们两个全都要淹进去!”
  苏子墨和陆青一愣,然后又爬了出来,苏子墨怪笑了两声,把地钉一拔,帐蓬一个人拎起来就走,这东西一共也没有二十斤重,看得孙易直瞪眼睛。
  看着孙易傻乎乎发愣的样子,就连陆青都忍不住挑着嘴角露出了一个淡淡的微笑,这个小子还蛮有意思的。
  在山坡的一块平坦处扎好了营地,两个趴在帐蓬里看着孙易在忙活,孙易钻进了树林里,一会功夫,就拖出几根手臂粗直溜溜的枯木杆,是现砍下来的,山林里有很多树木长着长着就死了,然后立在风雨不透的密林里自然风干,是很好的烧柴,山里人称这种木材叫做站杆,是极佳的引火木柴。
  用砍刀剁成差不多的长短,然后搭成人字形,铺上树枝,再铺一层防水的塑料布,再铺上几层树枝,一个简单的小茅屋就搭好了,就连出口处,都用树枝遮挡得严实防止蚊虫叮咬。
  看看人家纯山野的居所,再看看自己这花花绿绿的帐蓬,怎么看都有一种严重的山野违和感。
  


第59章:送别

  苏子墨跟陆青一商量,决定也做一个像孙易那样的小茅屋,当然,帐蓬是不能拆的,毕竟这东西有防虫网,谁也不希望一觉醒来,身上爬着虫子,或是怀里抱条蛇什么的。
  苏子墨和陆青拿了孙易的砍刀钻进了林子里,拖着木头杆出来,等她们两个笨手笨脚的搭好茅屋的时候,孙易的午觉都睡醒了,打着哈欠从茅屋里走出来。
  两人都累得不行了,小茅屋搭得歪歪扭扭的,一阵风吹过来,忽拉一下就倒了。
  “我不干啦!”苏子墨扑通一下就躺到了草地上打着滚,说什么也不肯起来了,陆青脸上微显尴尬,却还咬着牙想收拾一下。
  “得了吧,交给我了,你们一个圆圆的帐蓬当里子,还搭我这种帐蓬,不是自己找罪受吗,行了,你们两个进帐蓬躺一会吧,我建议你们先脱衣服看看身上有没有爬虫子!”孙易说着接过了东西。
  陆青把已经累得不想动的苏子墨拖进了帐蓬里,孙易在外头忙活了起来,几根木头在一端绑紧,然后再撑开,一个木头楞子就支了起来,三角形的稳定性使得这东西很结实。
  再铺上各种枝叶就搞定了,只要前头留一个她们出入的缝隙就行了。
  孙易趁着她们睡下午觉的时候四处转了转,采了一些野果子,特别是找到了一处水葡萄秧,一嘟噜一嘟噜的水葡萄已经紫到了极点,揪一颗尝尝,甜味重,酸涩味已经很小了。
  这是最后一茬野葡萄了,这茬落了就不会再生了,味道也是最美的。
  连着一些枝蔓一起采下来,搭在木头架子上拖回去,外头裹上一层纱布,然后再放到没有完全劈开一根木头中间,用力一压,葡萄汁流淌下来,半杯紫红色的葡萄汁喝下去,酸甜得让人有一种要飞起来的感觉。
  大部分葡萄都放进了河水里,哪怕是这种山间小河,又正值最热的午后,仍然冰冷刺骨,用来冰镇最好不过了。
  苏子墨和陆青是真的累了,这一觉醒来,已经是傍晚六点多了,她们忙活了半个下午,又睡了这么长时间,再加上惦记着晚上的美食,总觉得饿,爬出来一看,只看到了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