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科技狂人-第1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晓丹应该还没来,在燕京的熟人,也只剩下唐阳和钱小贝了。
自己去打断他们两个人的甜蜜生活,会不会被钱小贝掐住脖子拖出去活活打死?算了,跟唐阳喝一杯,也顾不上其他的了。
在燕京,李建依然没有自己的车代步,跟闫立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要呆在燕京三百天不同,李建自己都不能确定自己在这儿呆几天,买一辆车纯粹是浪费,所以,闫立强回春江,他的车又被李建征用了。
想着闫立强泪眼婆娑看着被他称之为大老婆的桑塔纳的幽怨眼神,李建觉得自己还是买一辆新车还给闫立强的好。
前几天还笑林晓丹是穷人乍富却舍不得花钱,现在想想看自己,不也是一个典型,厂里卖了丰田车,可是自己在燕京,经常东跑西颠,却没有一辆车自己用,现在的自己,即便一辆车价值四五十万元人民币,却也已经根本算不上什么钱了才对。
开到唐老的茶棚门口,李建这才给唐阳打电话,初六那天李建来过唐家,卖了一点水果跟糕点给唐老送来,不过十几块钱的东西,唐老却很满意,但是李建却被唐阳跟钱小贝一顿埋汰,
‘这么有钱的大老板,就买这么点东西,太抠搜了……’
“唐阳,在家没有?晚上找你一起喝酒,庆祝一下。”
电话拨通,李建就看到茶棚门口,停着一辆黑色的奥迪一百,似乎还有几个人站在车门口等候,难道唐老一家准备出门去?
“李建啊,晚上喝不成了,是跟你一起喝不成了,老头子要带我跟那个小魔女一起出去,见几个老家伙,可能钱老头也要来,我估计惨了,算了算了,不跟你说,你自己娱乐去吧,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两个法国妞儿,安吉尔公司里有两个人已经到了燕京……”
李建听着唐阳还没发泄完他这几天被关在家里的郁闷,就听见了电话里传来滴滴滴的声音,也不知道燕京邮电局的人怎么搞的,连退休老领导家里的电话都能断线,也不怕回头被批评。
不过李建这次可是冤枉了人家,唐家的茶棚里面,唐阳瞪着眼睛看着面前的钱小贝,自己还没跟李建吹嘘完法国美女的事情,也还没问李建怎么这么好有心情来拯救自己,这小丫头就把电话给挂了。
“阳哥,这么看着我干啥,我不是怕你被李建给带坏了么,唉,爸爸叫你了。”
钱小贝在唐阳面前,那就是温柔的跟一团棉花一样,往唐阳身上一粘,让万花丛中过片叶不留身的唐阳也没了脾气,只能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去找自己老爸,
“那是我爸爸,你,还是应该叫唐爷爷。”
临走之前,扔给钱小贝一句话,钱小贝调皮的吐着舌头,
“什么爷爷,早晚还不是我爸爸,我就不信搞定了你,还搞不定老爷子。”
调转车头,李建有点后悔不早点给唐阳打个电话确认一下,不过想想,自己打了电话,知道了他们没空,不是一样的事情,反正也没有地方可以去,那就回华清吧。
桑塔纳在自行车和步行的人群之中穿梭,鬼使神差,李建竟然把车开到了燕京大学门口,本想在退回去,却想着既然已经来了,就进去看看,还没进过这所历史悠久的著名学府呢。
把车停在门口,李建信步走了进去,这个年代的大学校门,还不像后来那么严,进出都需要亮学生证。
在校园里走了一圈,人很少,整个校园很静,颇有些临近百年的老校的味道,呼吸了一会儿宁静的人文气息,李建发现,还是没有什么意思。
自己积攒在心里的那种爽快,这样根本发泄不出去啊。
找个地方烂醉一场,这不符合李建的性格,
“罢了,去为名湖转一圈看看,也没算白来燕京大学转一圈。”
找路边的学生问了问为名湖的方向,李建径直穿了过去,正值隆冬,湖水已然结冰,湖边的树也没了叶子,一派萧索的景色。
湖边基本上没什么人,李建靠着一颗积满雪的垂柳,开始享受这种大自然的宁静跟人文气息的交汇,看着湖面上一个有些瘦小的背影在湖边堆积雪人。
“有意思,过去看看。”
站起身,李建踩着已经有些融了的积雪,走到那堆雪人的人身后,从侧面看过去,是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小伙子,穿着厚厚的军绿色棉衣,头上戴着毛线织的八角形帽子,露出有些长的鬓角。
此刻雪人已经堆好,那少年正用事先准备好的东西,在往雪人的脸上装五官。
两颗小小的黑煤球当做眼睛,一块红色的布条包着雪做成长条状塞进去当做鼻子,至于嘴巴则只是用两根旁边树上的柳条充当,而雪人的手里,还有一根粗一些的枯枝。
看到雪人,李建想起了自己,好似多少年前自己不满十岁的时候,也曾有过这样的快乐时光吧。
这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应该还没有上大学,或许是哪位教工的孩子,所以才有如此清闲的时间,在这儿娱乐。
“嗯!”
看到那少年竟然拿起一根枯枝,在地上写起了字,勾起了童心的李建,跟在少年的身后,看了过去。
“路,有千百条,我却只想去讲自己的故事。”
看来这还是一个有故事的男孩,李建见少年放下了手中的木棍,抬起头,把头上的八角毛线帽拿开,冲着天空喊了一嗓子,而他的眼角,似乎留下了一行泪。
“小伙子,能帮我也堆一个么?”
李建在少年身后站住,弯下腰,双手握住一团雪,开始了堆雪人的准备工作,那少年回过头来,看到李建,用袖子擦去了眼角的泪水,
“堆雪人你还需要别人帮忙?”
“每个人都需要别人帮忙,哪怕他是天才,因为总有他不擅长的方面,人就是群居的生物,一个人生活,恐怕就要跟野兽一样生活了,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
有意把话题往少年的故事方面去凑,果然,少年被勾动了心思,
“梦想,谁都有梦想,不过,有些人没资格去谈梦想,帮你一把,我也该回去了,这儿毕竟不是我应该来的地方。”
蹲下身子,少年双手握住雪团,李建这才看到他的正面,军绿色的棉袄正面,就有两三处同样颜色的补丁,不过因为缝纫的技巧很好,而根本看不出来。、
而衣服穿在少年瘦弱的身上,似乎有些大,衣角也有些破旧,看起来少年的家境并不是多么好,难道他不是燕大教职工的子女?
第二二四章五十块
“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那你应该去哪儿?”
李建一边滚动那个比排球还要小的雪团,在雪地上沾着厚厚的积雪,看着雪团一点点变大,开始跟少年聊起天来。
他原本不是这么喜欢跟人搭讪的人,不过今天有着兴奋的理由,却没有庆贺的方式,开解一下这个貌似遇到困境的少年,也算是一种另类的庆贺吧。
“哝!”
少年朝远方指了指,
“我叫莫北,莫说话的莫,北方的北,我爸是这儿看大门的,我妈在门口卖早餐,我就没什么事儿干,跟着他们帮忙,在一家厂里当工人。”
少年看起来很喜欢跟人聊天,李建跟他说了一会儿,就把少年的根底摸了个清楚,莫北的爷爷曾经成分不好,他父亲虽然当了兵,但是在前几年的历史浩劫之中受了伤,一条腿成了残废,他父亲的一位战友为了照顾他,把他叫来当了看管库房的门卫,而莫北的妈妈则在外面给一家裁缝店当工人,每天早起的时候在学校门口摆了个早点摊子,挣一点点零花钱。
莫北从热河老家来到燕京之后,就在一家机械厂当学徒工,可是经常来燕京大学溜达的他,经常站在教室外,听那些学者讲课。
这件事情被他爸爸知道之后,怕给自己的战友带来不好的影响,狠狠责罚了莫北,让他以后不要来燕京大学,今天他是趁着给父亲送饭的机会。才又溜了进来,在湖边堆个雪人,几年一下自己的梦想。
“你喜欢讲故事?讲什么样的故事?”
李建指着莫北那几个写在雪中的大字问道。字体并不漂亮,但是那巨大的开合之间可以看得出写字之人当时有着极大的情绪波动,每一笔都很不规则,好像在颤抖一般。
“我小时候喜欢听评书,后来发现说书的老头,每次说来说去就那么几个段子,也没什么意思。加上我也上学了,认识了几个字,就想着把他说的书都记下来。等出来干活之后,听到好听的故事,也都拿笔记下来,后来光听人家讲总觉的没意思。我也自己写。但是我爸妈不同意,说写故事将来怎么养活自己,可我觉得,说书的都能养活自己,而且能传承这么多年,我就不信到现在反而养活不了自己了。”
漠北此时已经把手里的雪团滚的跟脸盆大小,双手抱起来,跟李建手里的雪球比了比。
“但是我爸妈说了,如果我在整天没事儿写故事。他们就再也不管我了,所以,我刚才很烦,但是烦也没办法,总不能因为这件事情跟他们吵架,而且现在说书的人,确实不容易吃饭了,以往天桥哪儿还有杂耍卖艺说书的,现在没有了,我也没办法给他们证明,靠写故事能赚钱糊口娶媳妇,只能去做我的皮鞋学徒工。”
“哦,你现在当学徒工一个月多少钱?”
李建的雪球也滚成脸盆大小,他弓着腰往前推动着雪球,换了个雪多的地方。
“学徒工,能有几个钱,一个月十几块钱就算不少了,我妈的意思,只要我说书一个月能赚上二十块钱,她们就不反对,但是靠说书,赚二十块,太难了啊,大家都好不容易赚的那么几个钱,谁愿意扔出去听说书呢,有钱点的人,都买了电视机,在家看电视了。”
漠北似乎被打开了话匣子,虽然跟李建才第一次见面,却把自己的事情,竹筒倒豆子一般都说给李建听,看起来也是个表现**很强烈的人,而且还很长时间没有找到倾诉的对象了。
“那如果现在有一份让你说书的工作,或者说让你讲故事的工作,每个月给你五十块,你愿不愿意,你爸妈能同意么?”
李建好似开玩笑一样轻轻说出来,但是莫北的反应就非常激烈了,手中的雪球径直落在地上,跟地面的雪接触之后,碎成了六七块。
“什么,你说真的假的,有这种工作,是在燕京么?有什么要求,是不是要故事讲的好听,吸引人?我给你讲一个薛仁贵征东的故事,你看看这个水平怎么样。”
莫北不等李建回应,也不管刚才辛辛苦苦堆起来的雪球被他踩成雪沫,拉好了架势,两只手在空中一摆,
“隋朝末年,兵荒马乱,各路义军揭竿而起,把大好一片江山,折腾的四分五裂,西有唐王李渊,中有洛阳王世充,东有瓦岗山混世魔王,最终唐王李渊之子李世民定鼎乾坤,一统天下,但此中也无数豪杰命丧乱世。”
“时有隋朝襄城郡赞治薛轨早亡,家道中落,留一子薛仁贵,家境贫寒、地位卑微,以种田为业……”
李建一听,这个莫北还真有些说书的材料,便把手中雪球往旁边一滚,站在旁边听着莫北版的薛仁贵征西,跟印象中的薛仁贵和王宝钏不一样,并没有什么太过狗血的男女恋爱,直接就是原始版的薛仁贵娶妻柳市,在唐王东征的时候报名参军。
武艺高强,箭法超群,在张士贵治下单枪匹马闯敌营,整个故事倒也说的痛快淋漓。
“不错,不错,你这个水平,一个月绝对价值五十,这钱你先拿着,去跟你爸妈说一声,就说是找到一份新工作,不敢做皮鞋的学徒工了,到一家叫做强华科技的工厂里当工人,至于工资么,你就先跟他们说一个月五十,具体多少,我还要找人商量商量,不过,最低标准都不止五十,你觉得怎么样?”
看到李建递过来的五十元大钞,莫北有些摸不清头脑,他虽然已经十七八岁了,已经自己挣工资养活自己,可是。真还没拿过这么大的钱。
手有些抖,莫北犹豫半天,最终还是颤颤悠悠的把那五十块拿到了手里。
“大叔,你说的是真的么?每个月,最少都有五十块?你不是逗我玩的吧。”
看到李建点点头,表示说的是真的,然后在哪儿懊悔的样子,莫北才醒悟过来,自己叫对方大叔。似乎有点叫错了。
李建恨不得抽这个莫北一下子,自己才多大,原本的自己你叫大叔叫大伯也就算了。可是现在的自己,十八岁的年纪,最多比这个莫北大个一两岁,这个小子怎么叫的出口的。
“叫习惯了。一般我给人说书之前。都叫什么大哥大姐大叔大婶,一时之间没注意,叫顺嘴了。”
莫北把那五十块钱,攥在手里,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大哥,我什么时候去找你上班啊。”
“过了正月十五,你到华清大学门口的强华实验室。找我,我叫李建。这几天你在家休息几天,把你听过的书整理一下,比如说薛仁贵征东,你就把他跟那几个人打仗,按照人物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