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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从城市转移到农村-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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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市转移到农村》作者:午夜蛋炒饭

文案

这是一个经济适用家居暖床必备的优质男在城里被喜新厌旧忘恩负义的渣男虐到混不下去收拾行李回乡开店养鱼当小老板找真爱的故事。
男主受,性格软绵(是弱爆了啊所以跳坑自带避雷针千万别掐我),厨艺一级棒,声音天籁,大大满足了身强力壮、做生意有如开外挂、有音控情节的吃货攻!
两人青菜配萝卜,开开店,养养鱼,三月三,爬高山,咦……
这山上还有个快倒闭的养鸡场。
朱文轩:“当家的,要不咱们把这养鸡场承包了吧,好多鸡,可以下蛋,一个蛋两个蛋三个蛋四个蛋……”
郭建军:“你是看着满山的杜鹃花迈不开脚了吧,这年头养鸡不赚钱,不包。”
朱文轩:“这山上有松子榛子栗子毛梨儿八月瓜蕨菜龙包三片三塔菇牛尾巴露水菌黑木耳野香菇还有野鸡野兔……”
郭建军:“包了!”

1、本文1vs1,温吞受vs忠犬攻,妥妥是甜的……
2、渣攻和小三是一定要虐的,只是文慢热,不喜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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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主角:朱文轩、郭建军 ┃ 配角: ┃ 其它:种田文

  ☆、第一章 劳动模范

  “朱哥,走了。”技术部小王关了电脑,朝角落的位置喊了一声。
  朱文轩抬头,用食指戳了戳眼镜,镜片后面的两只眼睛里还倒影着电脑屏幕上的方案图,看上去鬼影幢幢的,“你先走,我还有点儿没弄完。”
  “那我先走了啊。”小王提着包走了,出去的时候替他带上门。偌大的办公室就剩下朱文轩。
  今天是周六,建筑公司再惨无人道,星期天还是给放一天假的。所以,部门里的人早早都走了。毕竟,每天早上九点上班晚上六点下班,连续六天不是对着电脑就是对着图纸工作,能有耐力抗住这份枯燥的不多。
  像周六,技术部的人一般都是五点下班,打卡的事情就拜托给住在公司的同事。大家都能理解,只要不被老板看见,连领导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当然,技术部也不是所有人都会早退的,刚来公司不久还没成老油条的新人,前半个月基本不会早退。除此之外,还有个六年如一日从来不早退的劳动模范——朱文轩!
  朱文轩是正规建筑学院二本毕业生,毕业六年了,今年二十八。出校门就进了这家公司,当时这家公司的技术部才十多个人,他从打杂开始干起,勤勤恳恳六年也就混了个小组长职务。如今部门人数已经扩展到五十多人了,五人一小组,除去四个组员剩他一个组长。
  跟他同期进公司的,要么已经是工程部经理独管一个项目了,要么就是跑业务做到总监助理级别出差都是星级酒店待遇的,连在他后面进公司的财务部实习生现在也是财务部部长了。
  像他这样,手下就四个人,自己还得做大部分交给别人做他不放心只能自己做的工作,既没有额外补贴,也没有提成待遇,连偶尔到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出差费都是算死了的,按照每天吃饭坐车住宿包圆了两百算,多出来的自费解决,怎么比较怎么都是窝囊型的。
  他们公司在当地算是大公司了,员工工资都不低,朱文轩如今一年年薪也有十五万。听上去好像不少,但在沿海一带,除去生活必须开支,他一年也存不了几个钱。
  好在,他也不是一个人,他还有一个比他小一岁的男朋友。虽然付洪斌的工资也不够花,但两个人相互依靠,感觉总要好很多。
  付洪斌跟朱文轩是一个学校毕业的,两人在朱文轩大四那年正式一起。等朱文轩参加工作在外面租了房子,付洪斌也跟着搬出来住。一年后,付洪斌毕业,被跟着人事部去招聘的朱文轩‘看上’,招进了公司技术部。
  不过,付洪斌比朱文轩擅长交际,在技术部干了半年,就调去工程部。因为几次酒桌上的优异表现,被工程部总监提拔成了某个项目经理的助手,学习两年后开始独立接管项目。
  如今,在公司里遇见,朱文轩都要叫他付经理。
  星期六,是朱文轩跟付洪斌约定的二人世界日子。他们两平时都挺忙,尤其是付洪斌当项目经理后,所以,两人就约定在每个星期六双方都不准加班,下班就一起回家煮饭吃。
  不过,随着付洪斌越来越忙,这份约定已经很难实行下去了。工程部那边不比技术部,项目上一有事情,开个会有时候能开到半夜两点钟。朱文轩为了等付洪斌,经常陪着加班。这事儿付洪斌也说过很多次,可朱文轩固执己见,能跟付洪斌一起下班就一起下班,除非付洪斌要去外面应酬。
  画完最后一个方案图,点了保存关闭,朱文轩取下眼镜一边揉着眼窝一边算着家里还有什么菜。付洪斌喜欢吃火爆鸭胗,冰箱里还有一斤,可以跟野山椒一起炒。还有半边鸭子,用酸萝卜炖了也是他爱吃的……
  桌上的手机震动起来,朱文轩捞起在看到来电提示后,疲倦的眼神暗了下来。不过,等接通后,他声音却无异样,“怎么打电话过来了,你还没忙完吗?”
  “你还在公司吧,”付洪斌站在窗边一株大叶子植物旁边,回头看了一眼那边闹哄哄的同事。刚好闷完一瓶啤酒的青年看到他,举手冲他大喊“快点”,他回青年一个笑,对朱文轩道:“我今晚有饭局,你自己回家吧。”
  朱文轩郁闷,但还是打起精神问:“你什么时候出去的?我下午的时候看你都还在公司。”他怕付洪斌去了工地下班后还要转回来接他,所以在要下班之前专门绕到工程部那边上了趟厕所。
  付洪斌本来想说下午就出来了,可听他这么说,只好改口,“下班出来的,我们部门搞聚餐,我也不好不参加。”
  朱文轩看了一眼电脑右下角的时间,已经快七点半了,距离下班已经过去一个半小时了,更何况今天是星期六,如果搞部门聚餐,那肯定是提前走的。这两天靠工程部那边的电梯坏了,工程部的人上下班都是从他们这边走的,所以,如果付洪斌不是忘了他,完全可以在路过他们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告诉他一声。哪怕发个短信也行啊,总好过他傻乎乎在这里白等一场。
  “斌哥,快点儿,咱们说好对瓶子吹的。”
  付洪斌看青年又在那边喊,就没什么耐心跟朱文轩讲电话了,刚才要不是桌子上大家说走早了打卡的事情,顺便提到朱文轩这个不早退的劳模,他也就忘了要打个电话了。“他们催呢,我挂了。”
  朱文轩赶紧道:“你们只是部门聚餐吗?我怎么听到刘洋的声音了。”刘洋不是工程部的人,而是他们技术部的。来公司一年多了,才二十四岁,听说在美国那边上的大学,是公司一个股东的侄子。因为不是朱文轩这个小组的,所以朱文轩跟他接触不多,但刘洋脆响的声音,他还是一下听出来了。
  “你听错了。”付洪斌觉得下班吃个饭都不消停,刚才喝了点酒全跟着翻腾起来,“你别跟个女人似的,什么都问东问西还磨磨唧唧,我挂了啊,你自己坐车回去吧。”
  “你少喝……”朱文轩愣了一会儿,把手机丢回桌子上,瞪着到了待机时间出现在电脑桌面上的撞来撞去又撞回最开始位置的彩色泡泡。
  付洪斌这样已经有多长时间了?没有一年,也快大半年了吧。
  付洪斌是项目经理,公司给他配了个底盘高的越野车,性能还不错。以前一起回家的时候,为了避人耳目,朱文轩都是先走一步,到公司前面那个红绿灯路口等付洪斌开车过来再坐上去。可这大半年,他坐付洪斌车子的次数,屈指可数。
  将桌子收了,关上电脑锁好门,朱文轩打卡回家。可能今天运气特别不好,他等了二十分钟都没一个空车过来。眼看天都快黑了,他干脆过马路走到五分钟路程远的公交站台。
  这个站台没有直达小区的公交车,要中途转100路。所以,等朱文轩到家的时候,小区路两边的路灯都开了。以前刚买房那会儿,每天吃了晚饭后,付洪斌都会陪他下楼散步。
  那时候他们都觉得其实贷款买房也挺好,虽然压力大点,但有个属于他们共同的小家,干什么都有动力了。小区环境好,路灯也是英伦风格的造型,橘黄色灯光,散步的时候包裹着牵手走过的两人,连心窝都被温暖了。
  可今天,朱文轩却觉得这些灯光透着几分苍白。
  这个小区是新楼盘,前年交的房,当初,付洪斌刚由助理升职经理,意气风发,想留在这边长期发展,就动了买房的心思。
  朱爸朱妈都是普通职工,起初是不同意儿子在外地买房的。除了考虑到价钱,也是希望儿子能留在身边。但被付洪斌游说后,两人也觉得该为儿子打算,儿子那么优秀,留在公司前途光明,在公司周边买房子肯定方便得多。再者,以后儿子结婚,儿媳妇儿肯定是不愿意跟他们住在一起的。所以,最后朱爸朱妈取了养老钱,又给亲戚借了些,一共凑了十万给付洪斌买房。
  朱文轩是跟奶奶长大的,家里帮贴不到他。那时候他工资还没现在多,刚上班那会儿,也就二千五的实习工资,转正后才三千。等后面渐渐成熟成为技术骨干,公司才跟他提了年薪制。但就这样,他自己的工资和偶尔接外快,还是挣了十二万。
  付洪斌自己也存了点,三方加起来凑了二十五万,又找同事借了两万,付了房子首付。房子有一百来平米,加上赠送的边角,一百一也有了。
  买房后两人压力剧增。付洪斌虽然一年年薪二十万,而且,比他这个做技术的还多了‘被送礼’这项额外收入,不过,付洪斌开支很大。逢年过节要打点上面,虽说工作上给甲方‘拜神’是算作公司开支,但有时候,付洪斌也要花自己的钱去发展个人关系网。
  朱文轩每个月除了给奶奶寄点生活费,其余的钱都花在每月还贷和两人的生活开支上了。而且,他每个月存一点,陆陆续续也把家具填满了。现在,这三室一厅的小房子里,五脏俱全,甚至为了迎合付洪斌的喜好,装修的时候,他还专门设计了一处吧台酒柜,青墨色,旋转高脚椅,偶尔付洪斌来了兴致,还能给他调一杯酒。
  付洪斌不回来吃饭,朱文轩也没心思做菜,他在冰箱里拿了一桶方便面,烧水泡了泡就凑合吃了。吃完进卧室收两人的脏衣服扔进衣机,接着打水提拖把打扫卫生。
  平时都忙,周末打扫卫生都成了朱文轩的生活习惯了。等他厨房客厅卧室厕所全弄干净后,衣服也洗干净了,他把衣服晾上,看已经十点了,就用客厅座机给付洪斌打了个电话。接通后那边一片嘈杂,付洪斌说什么他也没听清。很快,付洪斌就挂电话了,发了条短信给他,说在唱歌今晚上不回来住了。
  朱文轩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起身到卧室里,把刚才收拾屋子翻出来的润滑剂,拿出来塞进垃圾袋里。他之前是看才四个多月凑合用用,不过,朱洪斌今晚上又不回来,而且,留也不定要留到什么时候,还是以后用得上的时候再买新的吧。

  ☆、第二章 好友暗示

  第二天,七点半一到,朱文轩生物钟就醒了,他闭着眼睛翻身摸了一把旁边的位置,冰凉的,付洪斌昨晚上没回来。虽然心里发闷,不过,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抱着被子滚了一会儿,朱文轩起床趿着拖鞋进卫生间洗漱。他个子有一米七五,比付洪斌矮了两厘米。不过,他是西瓜头,前面刘海长长了眼镜都被盖住了一点。而且,他喜欢穿帆布鞋,所以,看上去,他比做了增高发型,每天打定型水,还喜欢穿有后跟皮鞋的付洪斌矮了大半个脑袋。
  早餐是在楼下买回来吃的。小区外面有一排面馆饭馆海鲜粥棚。付洪斌以前喜欢吃那家四川小饭店的豆浆油条,可后面都不怎么吃了,偶尔去一次擦凳子擦桌子弄得很不高兴。他倒是一直很喜欢那家的盐菜包。
  晒干的盐菜,用热水泡得软软的,不会咸,挤干水切细了,包成婴儿拳头大小的包子,皮薄馅多,吃起来不腻又过瘾。他有一次心血来潮,还试着捣鼓了一次,可惜总觉得差点什么。
  一口气吃了五个盐菜包,又干翻了一大碗稀饭,朱文轩打了个饱嗝,收拾好塑料袋和外带稀饭的一次性盒子,刚想打个电话问问付洪斌在哪儿要不要过去接他,曹诚就打电话进来了。“小朱,你在家的吧。”
  “恩,在呢。”朱文轩用肩膀和耳朵夹着手机去厨房洗手。
  曹诚跟他是大学同学,两人不是一个专业的,但分寝室的时候被拼到了一起,关系处得很好。说起来,当时他们寝室住了六个人,六个都是同系却不同专业的,也不知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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