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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Rose不是肉丝-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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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叫小姐太太们有钱添置衣服,谁叫她们有仆人帮忙束腰、换洗和熨烫衣服,谁叫她们无所事事,闲着也是闲着。
  萝丝觉得自己在发霉长毛。
  英国阴雨连绵的气候,是长毛的高效催化剂。
  我要干燥的下雪的冬天,我要季风气候和狂风暴雨,我要趿拉着拖鞋吃烧烤喝啤酒的大排档,我要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奶奶早早就被查出甲状腺肿瘤,现在又发现了淋巴癌。大二时,班里有个20岁的男生就得了这个绝症,从查出到去世,只有短短的两个月。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惟愿奶奶能少受点苦,求祝福。




☆、肉丝的诞生

  Chapter4 肉丝的诞生
  
  上辈子,老妈一直在纠正女儿的女汉子恶习,却架不住老爸的溺爱,任由她跟一棵野生植物那样随意生长,严重阻挠了老妈的“淑女改造计划”。
  穿越是个神奇的事,在鲁芙女王的凌厉眼神和家庭教师的高亢嗓门的联合夹击下,萝丝竟然学会了很多大家闺秀的技能,比如缝纫、编织、绣花、钢琴、芭蕾,比如怎么脊背笔直的把叉子上的食物平安送进嘴里,比如怎么两腿放在同侧骑马还不会跌落马下摔断脖子,比如穿着高跟鞋还能够行走的平稳又优雅……总之,这些技能在上辈子的她看来,都可以称之为特异功能。
  要知道,上辈子她可是穿运动鞋都能把自己绊倒,在平地上……
  
  在二十世纪初充当大家闺秀的日子乏善可陈,就像所有大户人家的淑女一样。乡下庄园的人更少,生活也单调的可怕,除了骑马、散步和逛街,根本没有任何娱乐活动了。
  布克特先生常常去旅行——不带她;鲁芙女王总是出入各种社交场合——不带她。
  理由都是萝丝太小了。
  这是一对多么标准的模范夫妻啊。
  布克特先生是个典型的英国乡绅,他隐忍,淡然,遵循着严格到近乎刻板的生活节奏,改变令他恐惧,于是他拒绝任何改变。
  至于鲁芙女王嘛,她是个不甘寂寞的女人,喜欢伦敦的声色犬马,喜欢男人们众星捧月的爱慕,偶尔也会有几次露水姻缘。后来,随着萝丝长大,鲁芙年老色衰,她又对八卦绯闻充满了异乎寻常的兴趣,或许是对自己不能参与其中的补偿。
  每当她薄薄的嘴唇中吐出那些流言蜚语、桃色丑闻的时候,她整个瘦削的面孔都亮起来。她对别人丝毫不关心,只把他们当做笑料寻开心,或者高高在上的,用言语玩弄他们来取乐。
  “薄唇的人薄情”已经在无数言情小说中用烂了,却仍旧绵绵不绝地发挥着它的真理性。
  伦道夫·布克特先生与鲁芙·布克特太太根本不相爱,他们的婚姻是典型的利益结合,夫妻俩毫无默契,话不投机,甚至还相互厌恶。事实上鲁芙耍了点小花招,使得布克特先生不得不娶她。谢天谢地,他们俩都不怎么在乎彼此,因此反倒更能够相互容忍和克制。
  这些丝毫不影响他对女儿爱,尽管英国人不怎么擅长表达他们的感情。
  
  谢天谢地谢母星,在如此囧rz的家庭里(虽说不少家庭都遵循这样的模式),自己终于跌跌撞撞、磕磕绊绊长大了,实属不易,可喜可贺。
  十四岁,已经到了进入社交圈的年龄。
  只是……进入青春期的萝丝,就像烤箱中的蛋糕似的膨胀起来。
  镜子里的那个人,越来越形似《泰坦尼克号》电影中的健硕女主角了:
  雪白的脸上,雀斑不知不觉隐匿了痕迹,可是脸蛋和下巴却充气似的圆润起来。捏一捏小腹和肚子,游泳圈正在酝酿和形成。摸一摸胳膊,已经捏不到骨头。再戳一戳脸蛋……卧槽这么厚的脂肪层!再碰碰胸……上辈子A CUP的她,面对从A发展到B再到C眼看就要突破D的胸……只有一句感慨:尼玛怎么这么重!严重影响运动啊有木有!束着紧身衣更难受有木有!中指差评有木有!
  还我小巧方便、不容易得乳腺癌的平胸!
  还我从不凌乱打结的黑长直!
  还我被基友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纤细胳膊!
  还我一尺七的杨柳细腰!
  母星,你倒是说句话啊母星!你倒是表个态啊母星!
  
  母星表态了:越来越胖,越来越胖~~~~~~
  
  鉴于求母星不如求自己,萝丝的神经瞬间转移了关注点:减肥。
  骑马,散步,逛街……她认为自己的运动量足够了,于是把发胖归咎于西方饮食的高热量。
  只不过……每当萝丝下定决心控制饮食时,餐桌上的食物似乎都格外丰盛,好像整个世界都在跟她的减肥大计抗争。
  比如今天早餐,她本来打算控制一下食量,却发现库克太太的厨艺越来越好……比如昨晚,萝丝吩咐厨娘早饭做咖喱。
  不吃好不吃饱,哪有力气减肥呢,是吧?
  
  早餐不需要仆人侍奉,布莱克先生雪松般的站在餐桌旁,稀疏的银白卷发与笔挺的黑色礼服形成鲜明对比,像他身后墙壁上的画像人物那样一言不发。老爷和小姐有话要问时,管家才会抑扬顿挫、言简意赅的回答。
  穿越前,对着《黑执事》里的塞巴斯蒂安流下了鳄鱼的口水;穿越后,却收获了一枚田中。
  
  萝丝穿了一条月白色的裙子,随意扎了头发,安安静静吃着盘子里的荷包蛋。
  早餐一如既往的简单。中式的白色瓷壶中是热气腾腾的红茶,雪白的桌布,晶莹剔透的玻璃器皿,银亮的餐刀餐叉,堆的高高的葡萄,苹果和梨,玻璃罐子里的亮晶晶的果酱和布丁,银架子上的金黄的吐司,香气呈螺旋状钻入鼻子中。
  
  布克特先生面容狭长瘦削,身材高挑挺拔,人到中年身体有些发福。他打着深色领带,左胸口袋里像所有贵族先生们那样塞着手绢,向妻子打了个招呼:“居然能在早餐时间里看见你,鲁芙,你可是这间屋子的稀客。”
  鲁芙轻哼一声,给自己面前的白瓷杯里斟上红茶,淡淡的说:“早上仆人们太吵了,我睡不着。”
  “老爷,这件事在早餐餐桌上谈很不合时宜,但我认为,既然夫人提出了,也不失为一个好时机。”管家站出来提议说,“除去贴身男仆和贴身女仆,玫瑰庄园只有两个侍奉用餐的男仆,两个女仆和一个杂役,人手不足到庄园的体面已经难以维持的地步……”
  布克特先生介入管家的喋喋不休:“你又要说服我增加人手了,布莱克?”
  “布莱克就是这个意思,你可不能让女仆头戴白帽,穿着灰长裙和白围裙侍奉用餐吧。”鲁芙瘦削的手指微翘,把果酱涂抹在金黄的、热气腾腾的吐司上。
  萝丝质疑道:“可仆人太多,对管理和效率是很大的挑战。”何况……家里的财政状况并不好,从布克特先生面对账目紧锁的眉头就能看出。用母星的话来说,就是“外面的架子还未甚倒,内囊却都尽上来了”。
  鲁芙居高临下的来了一句:“面向社会提供工作岗位,是贵族的职责。”
  “不然的话,贵族的价值体现在什么方面呢?是吧,妈妈?”萝丝悄声细语说,她没有看鲁芙,目光定格在餐桌正前方的墙壁上。
  墙上正中挂着一幅巨大的油画,画中骑马的卷发男子,是布克特家族的第一任男爵,他一手建成了这座古老的玫瑰庄园。四周错落有致的挂着边框精美的小幅油画,都是布克特家族的人物。他们或许赫赫有名,或许威风八面,或许富可敌国……全都消散于历史的长河中,只留下一幅幅肖像画,默然的注视着子孙后代。
  庄园提供了一种生活方式。浆得板直的衣领,擦得锃亮的银盘,摆放得毫厘不差的刀叉,修剪得齐齐整整的草坪,还有下午茶、晚宴和游园会……贵族和仆人,因为这种生活方式的存在,似乎变得更有意义。
  可是这种优雅的生活方式,已经异化成了不容丝毫亵渎的刻板戒律,和排斥他人的工具。发音,衣着和习惯,稍微有一点错误,就会被蔑视和嘲笑。
  或许,这就是正在没落的贵族阶级,用来刷存在感的方式吧。
  
  说实话,萝丝很喜欢这座古老的、乡下的、临海的英式田庄。没有高楼华厦大煞风景,没有烟囱管道探头窥视,没有伦敦的声色犬马和寻欢作乐,空气清新湿润,从来没有铅灰色的天空压迫心情。
  但她不喜欢这种严格的、规范的、尽善尽美的、不容丝毫逾矩的生活方式。
  却难以挣脱。
  二十世纪初的英国,仍然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人们在择业,社交和通婚方面,遵循严格的等级规范。上流社会,中产阶级和劳工阶层,界限清晰,绝不混淆。上流社会高高在上,中产阶级受人尊敬,劳工阶层争取权益。甚至在言语方式,上流社会也把自己与其他阶层严格区分开,“pardon”、“dinner”之类的词汇,更是被老派贵族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当然啦,工业革命催生了一群不具贵族血统的新富阶级——鲁芙女王口中的“new money”——他们因投资、投机而一夜暴富。这些暴发户的妻子女儿为了炫耀财富、争取地位,身着华服出入社交场合,跻身上流社会。
  传统老派的贵族乡绅们,对这群新贵既羡慕又瞧不起。贵族乡绅们的本职是管理土地和庄园,靠出租土地维持着奢华的生活。他们大多从伊顿公学、牛津剑桥毕业,大部分时间用在读书、社交、旅行、打猎以及各种兴趣爱好和怪癖上。贵族们重视兴趣而轻视职业,甚至认为出去工作、把一技之长用于赚钱是不体面的。因为不善经营,不少人只得依靠变卖地产为生。他们的城堡年久失修,设施陈旧,一家人在诺大的房子里,冬天舍不得开暖气冻得瑟瑟发抖,夏天屋顶漏雨却没钱修缮。
  他们既羡慕新贵的财富,又瞧不起这群人的教养。
  改变正呈蚕食状态侵袭,适应改变的人活的愈发滋润,而顽固不化分子只能抱怨新世界,怀念旧时光。
  
  萝丝就穿越到了这样一个社会。
  她骨子里仍旧流淌着二十一世纪新型女汉子的血,使得她并不欣赏所谓的“贵族”。当然啦,贵族中不乏布克特先生这样品行端正的绅士,可是这种品性绝非此阶层的固有美德。在萝丝看来,英国贵族死板,傲慢,自以为是,荣耀和奢华的背后,“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只说臭名昭着的“圈地运动”吧:乡绅贵族和资产阶级联合起来,坑蒙拐骗夺取了农民的土地,逼迫他们离开世代居住的土地,涌入城市成为雇佣工人。虽说客观上大大促进了资本积累,却也抹杀不了贵族们暴行的事实。
  母星在上,那些更加恶劣、更加肮脏的东西,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好在萝丝头脑很清楚,她知道,就像贾府在大厦将倾的道路上狂奔,即使王熙凤只手遮天谋财害命,即使太太婆子们早成了鱼眼睛,大观园中的女儿们仍是水做的。任何阶层都有光明面和阴暗面,贵族阶层的阴暗是剥削,是压迫,是欺骗,是背叛,是寻欢作乐,是固步自封,平民阶级的阴暗就是粗俗,是暴虐,是肮脏,是小偷小摸,是缺乏教养。
  
  大变革到来前夕,整个上流社会还沉浸在旧梦之中。庄园里的日子像大幅绸缎,平滑,奢侈,节奏缓慢,一成不变。时间缓缓流淌,人们从容不迫,生活平静安宁,裹挟着巨大的惯性,改变要付出的代价太大,而继续这种生活则会衣食无忧。祖上几代人的生老病死都在这座宅子里,如果不发生意外,如果没有大的变革,比如战争,比如科技革命,说不准随遇而安的她也会像布克特家族的先辈一样,生于斯,埋于此。她的后代差不多也将如此;一代又一代生老病死,延续着祖先的礼仪和荣耀,剥削和肮脏。
  
  管家接过报纸,送到布克特先生面前说:“您的报纸熨好了,老爷。”
  布克特先生道了声谢,按惯例阅读起来。
  “报纸为什么要熨,爸爸?”萝丝把餐巾铺在腿上,好奇宝宝状问。
  “为了除掉上面的油墨,不能让小姐的手弄脏。”布莱克先生看到了男主人的示意,正色回答道。
  
  看吧,这些繁复的、不容改变的礼仪,就来自于此。这时的英国还是贵族统治下的社会,需要全力守住自己的奢华生活和优越地位,礼仪和教养就是非常好用的工具。它能张扬优越感,并且把自己人与其他阶层区分开来。
  
  “你面前的是……印度咖喱饭?这么辛辣的食物合适早上吗,宝贝?”布克特先生抬了抬头。
  “我只是想吃辣了,亲爱的爸爸。”印度咖喱饭下面还生着火,萝丝顾不得烫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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