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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伪钞帝国-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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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将十人归为一队,设十长一名,这是基本单位。接着是百人队设百夫长一名,千人队设千夫长一名。

    队列训练先以最基本的十人队开始操练,熟练之后再开始百人队合演,然后是千人队,最后是四千人大会操。

    李卫国之所以将队列训练放在第一位,除了因为队列训练能够加强对士兵的服从性接受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是为了将来战场上更加灵活指挥这支军队打好基础。

    李卫国深知这个年代步兵的基本军事战斗方式为线列队形排枪战术,表面上看这种线列排枪战术很简单,就是要士兵站成一排或者几排,轮流放枪就行了。

    其实不然,这当中蕴含着巨大的军事学问。

    要知道战场环境十分嘈杂,便随着喊杀声、枪声、火炮轰鸣声等,一个指挥官喊出的命令在这种情况下能够有效传播的距离不过十几米远,若考虑到士兵们的紧张因素,实际上五六米远外的士兵能听到清指挥官的命令就非常不错了。

    而线列排枪战术动辄就是几百人或者成千上万人排成队列进行战斗,队列的横向长度几百米甚至几公里,如此大范围的交战区域,对于指挥官而言,他没有扩音喇叭,没有无线电等设备,传达命令,指挥起部队的作战就是个问题了。

    李卫国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会在队列训练上下功夫,让士兵们熟练掌握各种队列口令,提高战场指挥效能。

    当然,在指挥作战方面,已经有几百年火枪战斗史的欧美列强们,他们早已经总结出了一套合适的指挥方式,那就是利用军乐队,在战场上传达指挥官的命令。

    交战规模越大,就需要配备更多的军乐手,往往一支千人规模的部队,就需要配备至少一百人的军乐手,这个比例已经达到十比一,甚至更高。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战场环境太嘈杂了,先不说喊杀声、枪炮声等,敌人也有军乐手,双方都在敲锣打鼓,实际上也是相互干扰,是一种压制战术,你的军乐队人数少声音小,结果就会被敌方的军乐声盖过,那么你的士兵将听不见指挥官的命令,结果不言而明。

    所以,交战双方都不得不配备大量的军乐人手,以此来确保己方部队的指挥行动顺利进行。

    军乐队只是战场指挥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更关键的还在于士兵,集中体现在士兵的日常训练上。

    战场上既然靠军乐队来指挥军队,那么就得要求士兵能够听得懂己方的军乐所代表的各种含义和命令。

    这其实是一支军队的最大最难解决的问题,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的训练,到了战场上的士兵基本上是听不明白军乐的含义,甚至理解错,后者将直接导致整个军队的大乱,后果不堪设想。

    十九世纪中叶,英、法、德等列强国家的新兵训练时间普遍在三年以上,也就是说从新兵招募开始,直到正式成为正规军,需要至少三年的新兵训练期,从中不难看出训练一支能够进行线列战的军队有多么困难,跟后世训练三个月就能成为正规军相比,所需时间比例高达12:1,就连普法战争后的德军指挥官毛奇都忍不住感叹,德军士兵苦苦训练了二十年才能够打败法军。

    若是细想一下,也难怪会出现这种局面,依靠军乐来指挥军队,就好比听着歌曲跳舞一样,就算是一个学了几十年舞蹈的人,若是放在喊杀声震天,枪炮声不住轰鸣,地动山摇的紧张气氛之中,也会出现紧张,也会听错歌曲迈错了步子。

    所以,毛奇说德军士兵苦苦训练了二十年才打败法军,这并非是笑话,而是事实。

    李卫国既然知道线列火枪战争中的优缺点,那么他自然要尽可能的避免了。

    为此,李卫国在这方面做了详细的考量,他虽然也准备了一支军乐队,但这支军乐队只负责传达三个命令,前进、暂停和后退,至于其他军令,李卫国想到了旗语。

    一红一绿两个旗子,足以表达出指挥官的全部作战命令,而且这个命令不需要士兵们看得懂,只要基层军官和基层传令兵看得懂就行了。

    这样一来,指挥官的命令不需要直接传达到每一个士兵,只需要传达到个基层指挥官,然后各基层指挥官再传达给他所在单位的其他士兵们就行了。这也简化了命令传达方式,士兵们不用再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熟记各种军乐声音所代表的命令,也不会出现听错军乐所代表的命令导致战场上出现失误了。

    不过,为了便于自己的士兵准确区分开跟其他列强军队的军乐声,李卫国想到了他上学时运动会上的鼓号队。

    “咚咚!咚!”(大花鼓)

    “咚咚!嗒嗒!咚咚!嗒嗒!”(小军鼓)

    “滴滴答滴答!滴滴滴答滴!”(军号子)

    ……

    曾几何时,李卫国一听到那种鼓号声就会热血沸腾,浑身兴奋,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学生时代。

    如今他将这套鼓号声作为李家军的战斗军乐,当士兵们听到鼓点和军号时,步伐会自觉的踩着鼓点声走,浑身热血也跟着激昂的军号声而瞬间沸腾起来,震撼人心。

    前来军营向李卫国汇报工作的吴庸在看到这支军乐队时,露出了奇怪的表情。

    “大人,闻鼓进军,乃是自古军队的惯例,卑职之前也见过一些绿营兵军营中的大花鼓,特别大,往往由几十个人方能抬着,于战场上擂鼓助威,倒也颇具声势,提升士气。”

    吴庸顿了顿,续道:“只是卑职见这支军乐队的花鼓有些特别,比正常的大花鼓小了很多,单靠一个之力能够挂在胸前,且打击时传出的声音甚至还强于我所见过的所有大花鼓,尤其是后面直接挂在腰间的小花鼓,其声音似乎更加清脆,甚至比大花鼓的声音还想,这实在是匪夷所思,世间竟有如此奇事,小花鼓竟然比大花鼓的声音还响亮。”

    听着吴庸的满嘴疑惑,李卫国顿时哈哈大笑,说道:“这些大小花鼓皆是本县亲自改进过的,自然不同于传统的花鼓了。”

    原来李卫国见传统的大花鼓不但个头大,重量大,不便于运输,也不便于军乐手长时间击鼓,所以他想到了后世经过科学改良的军鼓。

    于是李卫国命人准备了材料,并请工匠进行改良,使得军鼓腔内拥有内外两层,内层是10层厚的枫木,外层则是很厚的铜质鼓腔,于是这就让这款军鼓拥有枫木温暖声音的同时,又拥有金属腔体明亮的声音。

    同时,为了让军鼓的声音变得更大,李卫国又想到一种〃开放式〃的鼓腔。这种军鼓的创意产生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如今被李卫国拿来使用,只是简单的将鼓腔内的空气尽快排出,就可以让下鼓皮发出更大的声音。并且由于是金属和木材混合制造,使得这种军鼓产生另外一个奇特之处,就是可以让声音更加清脆。

    这样一来,李卫国的军乐队里,不论是大花鼓还是小军鼓,其发出的声音都特别响亮和清脆,传播距离远,声波强,远比传统的花鼓响亮,更能让士兵们在吵杂的战场上听清楚。同时,这种后世运动会上的经典鼓乐声音也大不同于西方传统军乐声,战场上不至于令士兵产生混淆。

    听完李卫国的解释,吴庸顿时佩服的五体投地,他越来越发现李卫国的才能远超想象,心中更加坚定了追随李卫国的想法。

 第0045章 改头换面的新式军服

    “向左转!”

    “原地踏步走!”

    “一二一!”

    “注意听鼓点声,应落在左脚上,错了的自己马上换过来!”

    军营校场上,新军的队列训练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听着激昂的鼓点,士兵们能够迅速知道自己的步伐是否正确,错了的可以及时换过来。

    当嘹亮的军号声响起,带队军官大喝一声,下令齐步走,所有士兵顿时买着整齐的步伐前进。

    野外拉练是李卫国强调必须每天进行的科目,在他看来,一支能打仗的军队首先得能跑才行。

    为啥?看看八路军如何取得打败国军就知道了。

    在没有汽车、飞机的年代,步兵要想进行战略战术机动,只能依靠自己的双脚,往往敌我双方展开战术或者战略机动时,哪一方能够抢先攻占有利地形就能占便宜,哪一方能够跳出对方的包围圈就能打乱对方的部署,然后寻找战机取胜,这都要靠一双脚的长途行军能力。

    因此,李卫国格外重视部队的长途行军和奔袭能力,他要求新兵每天都要进行一次十公里急行军,三天一次五十公里急行军,十天一次一百公里急行军,以此来锤炼士兵们的脚上功夫。

    当然,为了能够彻底赢得这些士兵们的忠心,李卫国也坚持每天陪同士兵们一起训练,除了增进跟士兵们之间的融洽关系取得他们的爱戴之外,也是为了加强锻炼自己的身体,毕竟这副小身板正处于成长时期,加强锻炼有助于长个大高个儿,也令身体更加健康,同时为了面对未来的乱世局面,提高自身本领也是必须的。

    对于普通士兵们来说,他们可不知道李卫国的小心思,在他们眼里,堂堂一个县令大人跟着他们一起训练,这是他们的光荣,因此训练时没有人敢抱怨苦和累,尤其看到李卫国年纪又小,竟然也能跟上他们的节奏,这就是在赤果果的打他们的脸,但凡有些血性的人就会把吃奶的劲头使出来,坚决不能被李卫国超越,否则就太丢人了。

    李卫国看到士兵们嗷嗷叫的刻苦训练,他心中高兴,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几次急行军下来,李卫国也注意到士兵们穿的布鞋很容易坏掉,脚掌磨破,双腿充血导致行军速度大减。

    中国几千年里,因为冷兵器只需要有把是力气就行了,不缺人,所以士兵的待遇一项贱如狗,能有双布鞋穿就不错了。而对于近现代战争来说,士兵是非常金贵的资源,尤其线列火枪战时代,一个优秀的火枪兵需要训练很多年,所以不容许轻易损失。布鞋明显已经过时了,会影响士兵战斗力,所以各列强的军队都换上了皮靴,因此李卫国也决定给他的士兵们换上军工皮靴。

    本来李卫国打算跟英国军方购买一批军鞋,但很快他发现英军的军鞋码号和脚型并不适合中国人穿。

    没办法,李卫国只好回忆起二十一世纪的军工皮靴样式,找来几个最好的鞋匠,花了几天功夫终于制作出来一双军工皮靴。

    李卫国找人试穿了一下,随后又进行了一系列改良,最后定型,命人采购原料,聘请一百多个鞋匠日夜不停的加班赶制,争取尽快给士兵们换上。

    这些当兵的们都是穷苦人出身,什么时候穿过皮靴了?那都是有钱人的专利。不过当他们得知李卫国亲自为他们制作军靴皮靴时,一个个的都非常高兴,纷纷叫好,心中更加坚定追随李卫国,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没办法,这个年代的人很容易感动,尤其是朴实的老百姓,谁对他们好他们就对谁好。

    除了给士兵们制作新式军靴外,李卫国也发现他的新军军服很难看,一千县兵穿的是清军的号子衣,上写一个兵字,加入换上一个囚字,就跟后世的监狱服没啥两样了,看着太别扭。

    既然已经制作了新式军靴,那么李卫国所幸也给自己的军队换上统一的现代军服好了。

    李卫国找人做了一套迷彩服,不过很快他发现目前崇明县的染色设备、技术都达不到要求,迷彩服穿一水后就掉色变成了乞丐服。

    没办法,李卫国只能等他从国外进口的染色剂到货后再想办法试试了,因此他暂时先放弃了迷彩服,转而回忆着现代军服的款式设计了一套军服,布料就参照当前英军、法军的军服的通用布料,只是颜色要求跟所有国内外的军队军服颜色区分开,英军是红白,法军是黑白,清军比较乱是除了绿色什么颜色都有,于是李卫国便将绿色作为军服的颜色,这也附和未来的军服颜色发展方向。

    至于军帽,李卫国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现代军人标准的大盖帽,因为带着大盖帽帅气,特别有范儿,看起来更有军人气势。反观英军的船头帽,法军的马桶帽,清军的锅盖帽等,除了被吐槽之外,实在是难看死了。

    不过在帽徽问题上,李卫国一时间想不到用什么图案做帽徽好看些,正巧吴庸到来,提议直接在帽徽上刻上一个李子,这样每一个士兵潜意识里就会被刻上一个李家子弟兵的记号,更能体现李家军的归属,增加凝聚力。

    李卫国想想也是,他现在刚刚起家,但凡能够加强对军队的控制手段都不可以放过,于是便采用了吴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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