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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茶香四溢-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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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件衣服呗!”他还浑然不知,笑眯眯的推销他的衣服
  “天哪!小可爱,你好厉害,居然还卖衣服。”
  “姐妹们快来看看。”
  红衣女生还一边蹦跶进棚子,两只白兔不停的在冲击林夕的心理防线。
  “这件给我包起来,这件也要,这件。”
  完全被衣服淹没的林夕已经被忽视了。
  “天啊!小可爱,你居然看这种书,这可是爱丁堡大学教授编订的数独游戏,据说智商要在一百五以上才可以看得懂欸!”
  “没什么,偶尔看看。。”胖子憨憨的稍稍他的后脑勺你,依旧笑眯眯的。
  “小可爱,你好厉害哦!可以教教我么!”一梨花头的可爱女生捏着本书贴到胖子身上。
  “可以啊!你看,可以这么做还可以这么做。”胖子在一旁细心的教导。
  而一旁的林夕则被一波又一波尖叫声给埋没了,黑着脸不停地打包衣服。
  棚子又迎来大波大波的僵尸,一个比一个更美艳
  胖子可以忍,林夕不能忍,
  在迎来下一波僵尸之前,林夕干脆的收摊,期间那个脸寒气森森,跟在他后面的胖子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林夕在前面推车,胖子乖乖的跟在后面,两人一声不叽的冲向宵夜面馆。
  “老板,来两份牛肉面,一份大的,一份小的。”林夕火气很大,语气也特别冲。
  “林夕,我刚刚吃了包子,吃不了大份的。”胖子幽幽的说,就算他情商有些差,但是还是知道林夕现在很火大,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生气,但是直觉不能招惹她。
  “谁叫你吃大份的,我吃!”林夕看都没看他一眼,掏出手机看时间。
  “哦!”
  “哦什么哦!看着你就来气,快点吃,吃完哪来到哪去。”
  “……”
  胖子很听话的不说话了。
  面很快上来了。
  林夕啃到一半就吃不下了,百般无聊的用筷子戳着碗里的牛肉,坐在她面前的胖子正埋头呼哧呼哧的吸面条,耳朵被灯光照得透透的,像果冻一般,不知咬上一口会是什么感觉。
  林夕突然吸气,天啊!她刚刚在想什么,居然要咬他的耳朵。
  “那个,胖子,以后可不能随便让人捏你的脸。”林夕囧囧的
  “为什么?”胖子抬起头,用餐巾纸擦了擦嘴,又黑又亮的眼珠子盯着她。
  “……”林夕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别人捏他的脸让她感觉很不舒服。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不能给别人捏就是不能给别人捏。”林夕的脸红红的,尴尬的扭过头去。
  “吃完了么!吃完了快点走,学校十二点就关门了。”
  胖子似乎想起了什么,“我的学校已经关门了。”
  “什么!你怎么不早说,现在你去那里过夜啊!”
  “……”
  “老天,又要给你出住旅店的钱。”
  “我有钱的。身上还有三十三块呢!”
  “三十三快你住个毛呀!”林夕大喊,面馆里的几个人纷纷转过头来向林夕行注目礼。
  林夕大囧,拖着胖子往面馆外面走去,“你怎么那么笨!”
  “你开心就好啦!刚刚不是有好多人来买衣服么!”
  “……”冒似是他要胖子出去揽客,结果没注意时间,害到胖子没地方去。
  “好了!我给你找个旅馆,跟我来!”林夕推着她载满货物的超大自行车沿着街道走去,胖子跟在她的后面。
  夜风透过细密的路旁的绿化芒果林,细细簌簌,惊得芒果们摇摇晃晃。林夕感受着这难得的清凉的夜风。
  “胖子,你来推车。”命令式的口吻。
  “哦!”胖子乖巧的接过林夕手中的扶手,
  “那你在这推车,我先走啦!”林夕难得对他有好心情,说着便蹦蹦跳跳地走开了,到底是个小女孩。
  虞美人开得灿烂,夜晚却也合上了她那娇羞的脸庞,一支一支的,在夜风中轻轻摇晃,林夕小心翼翼地走过去,估摸着能摘上那么一两朵。传说虞美人是西楚霸王项羽的爱姬虞姬自刎时她的血落在地上,之后再那个地方开出了娇艳似血的话,人们便叫它为虞美人。林夕对这美丽的爱情传奇不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家乡似乎也有这么个花,还能吃。
  就快摘到了,
  从后面传来“啊!”的一声惨叫,林夕被惊得不轻,一只脚陷入了草丛中。
  “你鬼叫什么!”林夕艰难的抽出脚,回头看了一眼。
  “啊!……啊!……”
  “胖子,你这个胖子,怎么可以那么不小心呢!”
  只见胖子被压在自行车下面,车上的货物倾洒了遍地。

  ☆、去吧!皮卡丘

  “喂你没事吧!”林夕连忙跑过去,把自行车扶了起来,“怎么那么笨!连自行车都扶不稳。”
  “脚受伤了,你看都於了。”
  林夕瞄了一眼,果然,小腿一大块都黑了,看着胖子可怜兮兮的样子,林夕莫名心软了。
  “好了,忍着点,我给你搓搓。”跌打伤只要不是太严重受伤之后就必须用力搓,虽然搓的过程会很痛,但是之后就不会肿的太严重。
  这个方法是林夕自个琢磨出来的,小时侯调皮总会把自己弄得浑身是伤,然后林夕在一本医书里看到如此一个土鳖的活血祛瘀办法,都会忍着痛,用力搓搓搓,这样洗澡的时候妈妈就不会发现了。
  胖子的小腿比林夕的大腿还要粗,满满细密的腿毛,受伤的地方乌青的一片,让人渗得慌。
  “可能会很痛,但是要忍忍,之后就没那么痛了。”
  “嗯!”
  “那我就下手了。”
  “嗯!”
  林夕开始是轻轻的搓着,但也明显感觉到胖子的脚在她下手时不自禁的颤抖,林夕有些佩服这胖子了,就算是渐渐的加重力道,他也一声不叽。
  两人都没说话,只听到浅浅的呼吸声,四周的风刷刷的响。
  “林夕,你是除了我妈妈之外唯一一个对我那么好的人了。”胖子突然开口
  “……”
  “好啊!死胖子,现在学会给我煽情了。”林夕作势要打他,手却也只是轻轻的落到胖子的头上,毛绒绒的。
  “好了,你现在在一旁呆着,我先把地上的东西捡好。”林夕放下他的脚,弹了弹他的脑袋,胖子也不躲,干在一旁笑咪咪。
  东西不重却胜在大,林夕折腾了好一会才弄好,期间,胖子安安静静的坐在花基上。
  “走吧!胖子!”
  “……”
  “林夕。我要告诉你一个很不好的消息……”
  “嗯,你说。”林夕正在用皮带固定住大包裹。
  “现在已经十一点四十五分了,如果你还要给我找旅店,你就回不去了。”
  “嗯……什么?现在已经四十五分了!”林夕尖叫起来,可手却还要拉着皮带,结果保持着一个很怪异的姿势“怎么那么快,那怎么办?总不能把你丢在这吧!”
  “林夕,你回去吧!再不回去就晚了。”黑暗中看不清胖子的表情。
  “哈!笑话。我就算再不喜欢你,也不会把你丢在这,要不然就不会多管闲事把你救回来。”林夕把皮带绑好,啪啪手心的灰尘,“不就是夜不归宿,叫唐冉给我请假就好啦!走吧!胖子!”
  胖子轻轻的嗯了一声,一瘸一瘸的跟在林夕后面。
  两人的身影被路灯拉的长长,一大只一小只,透着淡淡的温馨。
  坐台的是一个长相甜美的女生,林夕很快的填好资料,住的是七十块一夜的双人房。
  林夕安顿好她的车就带着胖子上去了,房间虽然不及酒店的宽敞明亮,但是收拾的还算的干净,橘黄色的灯烫的白色的被褥一片金黄,各种一次性日用品应有尽有。
  林夕向店家要来冰块丢给胖子,“自己敷敷,不然明天就会肿了。”
  “哦!”胖子乖乖的接过来,笨拙的放在伤口处,有一些破皮,那是林夕在帮他搓伤的时候弄破的,其余的都是内伤,原本乌青的经过林夕的催残已经变成粉红的了。刺骨的冰凉,胖子却全无所动,把冰块放上去之后,目无焦距地发呆,在橘黄色的灯光下显得有几分落寞。
  “喂!胖子!”林夕特地叫了一声,
  “嗯。”胖子像是如梦初醒一般应了一声,回头用黑亮亮的眼睛看着林夕。
  “我先去洗个澡。你在这呆着,冰块融了,你注意点。”
  “哦!”
  瞧他这呆萌样,林夕摇摇头走进浴室。
  吹干头发的林夕成大字型趴在床上,头深深地埋进枕头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总觉得少了些人味。“胖子,你也快点洗洗睡吧!明天要早点起床赶回学校上课。”
  胖子一声不响的洗了澡,再直挺挺的躺在床上,嘿!还学高冷了呢!
  凌晨两点了。林夕还在床上滚来滚去睡不着,无聊透顶的她干脆冒出个脑袋瞄了瞄隔壁的胖子,他直挺挺的躺在床上,双手还规矩的放在两旁,白皙的皮肤被灯光照得透透的。好想咬一口啊!
  林夕有些余悸的拍拍胸口,自己是怎么回事?怎么每次见到他都会莫名其妙的想咬他,有机会要去看看医生了。嘿嘿笑两声,果然傻掉了。
  于是乎林夕在纠结着自己是不是傻掉了这个问题混混沌沌的睡着了。
  第二天,林夕被自己调的闹钟给吵醒了。
  论她怎么抓都摸不到自己的手机,干脆弹起来,居然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胖子已经醒了,还似乎洗漱好坐在床上发愣。
  “喂!胖子,早啊!”
  “早!”
  林夕站起来抓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正好见到胖子欲言又止的表情“有什么话你就说,干嘛一副小媳妇样。”
  “……”
  “林夕,你昨天晚上把枕头一脚踢出去了,嘴里还念叨着‘去吧!皮卡丘’,我本来不想说的,可是你还自己跟自己打起来,吵着我睡觉了。结果今早,你就躺在地上了。”
  “什么!”林夕惊恐的睁大眼睛,“怎么可能!不可能的事!”
  打死也不能认,自己有梦呓这个毛病,就只有唐冉一个人知道,已经好几年没犯了,想不到昨晚又复发了。
  “这事不可能的事,不可能!怎么可能,胖子一定是你听错了。”林夕心里就琢磨着,只要自己死鸭子嘴硬,这胖子也奈何不了我。
  “哦!”
  胖子倒没再追究下去,
  又在看着墙壁发愣。
  在去早餐店的路上林夕都心不在焉的,怎么可以如此丢脸呢!怎么可以如此丢脸呢!
  “林夕,你扶稳自行车。”胖子你提醒了句,
  她这才如梦初醒般矫正车的方向,刚才车都开到盲道上去了。林夕想起昨晚自己的做法囧冏的扭过头去,不看胖子的脸。丢死人了,梦呓的人是不会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所以林夕昨晚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事,而且居然还给胖子看见了。要是他说出去,自己还怎么做人,对!他不说出去就好啦!
  刚好路过一家早餐店,
  “走,胖子!我们在这儿吃。”林夕脚一蹬,把自行车停在车位上。
  “可是你不是说要买包子么!”
  “行了!吃什么不行。”林夕豪爽的拖着他走进去。
  现在还早,所以早餐店就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人,林夕要了两份馄饨,这是她家乡人们最爱的早餐之一。
  最重要的是那口汤,猪腿骨加上山药、红枣、党参各种材料熬制八小时,一锅香气浓郁的老火靓汤就出锅了,小小的馄钝也有讲究,和面皮时加上鸡蛋、猪油、汽水加手劲揉成圆润的面团,擀成均匀的方形面皮。馅肉要新鲜,剁成肉丁,这样才会爽口弹牙。一般都会加上细细的葱末,包成拇指头大小。
  水开时才加进去煮,待小小的馄饨浮上水面上时就可以出锅了,被开水烫的透明的面皮宛如金鱼摇曳生辉的尾巴,随着水波跃动。粉红色的鲜肉透过透明的面皮显得粉粉嫩嫩,加上些酸虹豆,这可是林夕最爱吃的。
  只不过这里的馄饨明显不新鲜,汤也没有家乡的那股味道,林夕用筷子使劲戳碗里的馄饨,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胖子在低头喝汤,安安静静的,不像有些人会发出一些自以为很美味的声音。
  林夕凑个脑袋过去“胖子,那个……你可不可以不要告诉别人……昨天晚上的事。”
  胖子就嗯了句,只顾低着头喝汤。
  林夕窃喜,只要他不说出去,没有人会知道这件事的。
  良久,胖子吃完了,用餐巾纸擦擦嘴,又黑又亮的眼睛里带着淡淡的笑意。林夕却也没发现。
  “不要那么讲究啦!像个千金大少一样,我们只是普通的老百姓,吃完喝完,用手一擦不就完事了么。”林夕看的不耐烦了,每次他吃完东西都会用餐巾优雅的擦嘴,这让林夕觉得自己如此粗俗,比起他,自己更像个男的。
  之后,胖子又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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