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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我为王-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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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曹,便能报仇,便能杀光东胡人,我不要去读书,读书有什么用?读再多的书,也不如钢刀管用。"

高远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明白曹天赐有些魔症了,或许是受了太多的刺激,这个小孩的杀意是如此之浓,仇恨是如此之深,戾气是如此之强烈,这个样子,将他放到叶枫身边,自己倒还真是有些不放心了,叶枫年纪更小,正是容易受到外界影响的时候,将曹天赐放在他的身边,对他的成长绝不是什么好事。

也许,只有将曹天赐留在自己身边,慢慢地消解他心中的仇恨才是正解,一个满怀仇恨的人,你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因为仇恨会蒙蔽他的眼睛,掩盖他的理智。

"天成,天赐既然这么说,那就将他留在我身边吧,他年纪小,先跟着我,做些送信传令的事情吧,我也可以教教他,怎样成为一个战士,至于怜儿,绝不能留在军营之中,去跟菁儿作伴吧,今年过后之后,我就会和菁儿成亲,那时候,她便也算是回来了,你说怎么样?让怜儿去休养一段时间,好好地恢复一下,对她也是有好处的,这件事就这样办了,不必再商议了。"高远断然道。

曹天成也知道,要将曹怜儿也留在身边,实在是有些为难,能有这个结果已经很不错了,天赐跟在高远身边,听高远的意思,这便是要收他做弟子了,而怜儿去叶菁儿身边,也算一个极不错的去处。

"多谢兵曹的照顾,天赐,怜儿,还不快多谢兵曹大人。"曹天成道。

得到高远的允准,留在他的身边,曹天赐喜出望外,前些时日,在胡图大营外,他看到高远一人一刀,势若猛虎地冲进东胡人中,所向披糜,杀得东胡人鬼哭狼嚎的情景,深深地映在他的脑海之中,最后当高远倒拖着拉托贝走回来的时候,曹天赐已是下定了决心,男儿汉活于人世,便当如是,假如当日自己有高远这般威武,又怎么让母亲倒在自己的面前。

"谢谢兵曹,谢谢师傅!"他倒是极机灵,听到高远说要教他成为一个合格的战士,当即打蛇随棍上,连师傅都叫上了。

高远摆摆手,示意他们出去,这个曹天赐,以后只怕会是自己的麻烦。"天成啊,你将送回县里的东西,这两天装车备好,我去贺兰部一趟之后,便会回县里去,接下来可能还要去辽西城一趟。这些战马,是要送给张太守的。"

"是,兵曹尽管放心,这些东西,就在这两天内,我一定将他都备好。"曹天成拉着一儿一女,一瘸一拐地走出了高远的房间。

他们刚出去,孙晓,步兵,颜海波三人便走了进来。

"孙晓,有多少人愿意来当兵的?"高远问道。

"兵曹,想当兵的人太多了,有些人都四十多了,还赖着不走,没办法,我们只能强行将这些人剔除,也怪小颜子,没事让弟兄们去炫耀个什么,搞得这些人都以为我们这里是金窝窝,不管自己适合不适合,都想要进来。"孙晓责怪地看着颜海波。

颜海波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当时我不是怕没有人愿意来当兵么,哪知道这些人个个都想进来?没想到,没想到。"

想起曹天赐的表情,高远知道,这些扶风乡民们有很多只怕和曹天赐一样,都认为刀才是这个世界的王道。

"一共招了多少?"

"按照兵曹的意思,我们第一队扩充到五百人,这一次大战,我们直接战死了五十一人,重伤不能再当兵的有六十三个,这样一算,我们第一队原本三百人的兵额,便差了一百一十四人,这个缺口当然得补齐,再加上两百人的新额,我们一共招了三面一十四名。"孙晓扳着指着算道。

"这些人新兵的训练,孙晓和颜海波负责起来,尽快让他们适宜军队里的生活以及我们的规矩,这些人体子弱,在生活上要尽可能地好一些,将底子给他们打好,没有一个好的身体,说什么都是白搭!"

"明白,现在我们第一队的生活那可是常人难抵的,奶牛有几百头,每个士兵们现在一人一碗奶是可以保证的,再加上顿顿都是肉吃,他们不想长壮都不行!"孙晓笑道。

"除了这些正额士兵,还可以招一些辅兵!"高远想了想,"这些牛啊羊啊的总得让人照管,天成那头也需要人手,那些实在不愿离去的,还可以在居里关外替他们开辟一些田地,便让他们在这里定居,平素我们的一些杂事也可以让他们来做,以后这些事情,就不要调正兵去做了,正兵们唯一的事情,就是将自己打仗的本事给我练得越强越好。"

"那兵曹,这些辅兵,发给兵饷么?"

"发,不过不能与正兵相比,三分之一吧!"高远想了想,道:"不过也可以给他们一些想头,告诉这些辅兵,如果表现出色,那么便可以晋升正兵,每个季度,我们会有一定的名额用来考核,只要能达到我们正兵的水准,我们就可以录取他们。"

"兵曹高明,如此一来,这些人只怕会比正兵更加拼命。只是这样一来,我们在资金上可就有些紧张了。"孙晓道。

"我们缺钱吗?"高远似笑非笑地看着三人。"我们现在缺的是合格的士兵,而不是钱。"

三人想着现在脚下站着的地方,都是会意地笑了起来,的确,在他们的脚底下,现在可是埋着巨额的银钱。

"步兵,你准备一下,明天,我们两人去贺兰部参加他们的大典,顺便将骑兵的教头给弄回来,嗯,天成的儿子天赐非要入伍,看在天成的面子上,便只能收下来,回头小颜子去找一套小些的军服给他送过去,这小子,便跟在我身边,先做些杂务吧!"高远吩咐道。

"是!"三人躬身退了出去。

第一百一十章:兄弟,朋友

晨起的太阳懒洋洋地爬到半空,有气无力地将带着些许热力的光线倾洒在波澜起伏的草原之上,昨晚上下了一场毛毛雨,长长的牧草之上,尚带着些许露珠,压在草尖之上,颤颤巍巍的,稍有轻风拂来,便打着滚地从草尖之上坠落下来,映着光线,在空中划过一道七彩的光芒,落入草从之中,消失无踪。

绿色地毯一般的大地之上,数匹战马犹如一阵风一般掠过,硕大的马蹄丝毫不解风情地将青草黄花践踏在蹄下,将它们与肥沃的黑土融为一体,偶有花瓣却沾在马蹄铁之上,每每扬蹄之间,便见有星星黄花飘落于风中。

晴空万里无云,碧蓝的天空之上,翱翔于九天之上的雄鹰盘旋清鸣,忽如之间,宽大的两翼并拢,犹如一道黑色的闪电自空中直划下来,临近地面,双翼打开,一个漂亮的掠地飞起,铁爪之间,便会多上一样物事,多半是一些在草从之中逡巡的野兔。

急骤的马蹄之声,豪爽的大笑之声,惊醒了草从之中无数的生命,他们或扑楞着翅膀自草从之中飞起,或撒开小腿,在草从之中划出一条波纹,远离这些巨大的,暴虐的大家伙,空中的苍鹰却是敏锐地发现了这个契机,战马过处,替它将无数难以发现的目标径直暴露在它的目光之中。

步兵抬头看着天空之中的雄鹰,手不禁痒痒起来,反手取下背上长弓,引弓便欲将其射下来。

"步兵,不要动它!"一边的高远看着尽情地空中展现着英姿的雄鹰,高声阻止道。这是一种不屈的,不羁的,自信的生物,它对于天空的执着,对于自由的热爱,让高远为之折服,前世之时,高远便深深地喜爱着它们。

不去惦记安全与温暖,只为劈风斩云而高唱;不曾畏惧危机与险峻,只为携星伴月而骄傲,这便是鹰,这是高远心中的图腾。

那只如箭矢一般而下的雄鹰,在步兵长弓拉开的那一瞬间,似乎也感知到了危险,一个漂亮的弧线转折而起,扶摇直上,顷刻之间,在众人的视野之中,便只剩下了一个小黑点。在遥远的天际盘旋片刻,却又乘风而来,不过这一次,它距离高远等人的距离却是更远了一些。

"步兵,我们就是这翱翔于九天之上的雄鹰,不畏险,不惧难,即便遭受百折而仍不悔,遍体鳞伤仍不会停下舞动的双翅,勇往直前,直达目标,所以,以后不要再射鹰。"高远勒住马匹,仰望着那矫健的雄鹰,悠然道。”鹰一生自由自在,率性而为,而我们却不得不为很多东西所束缚,所左右,但是步兵,我们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要有一颗雄鹰的永不屈服的心。"

"遵命,兵曹,步兵此生,绝不射鹰。"步兵凛然答道。

高远点点头,策马缓缓而行,"步兵,还记得上一次我们在这里被十几个胡图骑兵围攻的事情吗?如果不是运气好,碰巧遇上了贺兰雄,那天可就是我们毕命于此的日子,此时,只怕已经变成森森白骨,血肉都要便宜了虫蚁野兽了。"

想起那一次的遭遇,步兵心中便充满感激:"兵曹,当时你是完全可以走掉的,那些胡图骑兵根本就拦不住你,你是为了救我才被困住的,如果不是你,我根本撑不到贺兰雄来救的那一刻,从那时起,我就知道,我这条命就是兵曹你的了。"

"很久以前,我没有一个兄弟,一个人游荡在人世间,那种孤单是最为煎熬人的,而现在,我好不容易有了你们这些兄弟,我怎么会放弃你们,抛弃你们而独自逃生。"高远双目微闭,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他说得是他的前生,那时的他,没有朋友,没有知己,没有兄弟,有的只是冰冷的训练器械,有的只是不死不休的生死搏杀。

步兵却是听成了高远对入伍之前的感慨,"我们第一队所幸有了兵曹这样一位长官,不然的话,我们还在混吃等死呢,哪有现在这等风光,去年围攻我们的胡图骑兵已经变成了草原枯骨,而我们,却仍是意气风发,想来不久之后,兵曹必然带着我们,纵马关外,所向无敌,打下一片大大的江山来。"

高远大笑,"人活一世,自当奋发向前,不枉度了老天爷给我们的这几十年的时间。。"

"兵曹勇武,自会长命百岁!"

"长命百岁那敢情好,但只要活得轰轰烈烈,便是短些又有何妨!"高远纵声长啸,"步兵,我们走!"

战靴轻叩胯下马儿,战马一声长嘶,奋起四蹄,疾速向前掠去。

高远与步兵一问一答,跟在他们身侧的曹天赐却是似懂非懂,曹天赐虽然会骑马,但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马术又能好到那里去,但高远也不知出于什么想法,非得要带上这个小家伙,为此专门选了一匹性子温顺的马匹,担心他摔下来,竟是将他捆在马鞍之上,奔驰了这半日,曹天赐被捆在马上的双腿早已酸麻不堪,不过这小子有一股狠劲,竟是咬着牙,一声不作,每当高远的目光扫过他时,他们格外挺起胸膛,将疼痛压在心底,不在表情之上稍有遗露。

虽然听不大懂高远他们所说的话,但有一件事曹天赐是听明白了,那就是高远会带着他们去做一番大事业,这对于曹天赐来说,就足够了。

在叶枫还在叶氏与叶菁儿温暖的羽翼之下成长之时,比他只大上两岁的曹天赐却已经经受了世上最为残酷的生离死别,看见了世上最残忍的事情,钢刀飞舞,战马奔驰,鲜血淋漓,死尸横伏,这让他明白了一件事情,这个曾经在娘亲嘴中无比美好的世界,终究还是一个实力为上的地方,拳头硬的人便是道理,刀子快的人便是道理。

胡图部骑兵劫掠了他们的村子,在他们的面前杀了他的母亲,转过头来,高远带着的扶风又打垮了胡图部,将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东胡人用绳子串在一起,一排排跪倒在营外的时候,曹天赐看到了那些人恐惧的面目,原来,这些在自己看来无比凶狠的人,碰上比他们更为凶狠的人的时候,也是会害怕的。

高远挥刀冲入东胡人中的那一幕,深深地烙印在了曹天赐的心中。

"我一定会成为兵曹一样的人的。"曹天赐在心中对自己道。

高远与步兵两人奔驰在前,曹天赐伏在马上,两手紧紧地抓住缰绳,大腿内侧一阵阵的生疼传来,但疼痛却无法浇灭曹天赐此时一颗火热的心,如果这点苦都受不了,又如何能成为像兵曹那样的人,脸疼得有些扭曲,但却一声不吭,任凭胯下的战马带着他,紧紧地追随着前面二人。

在他的一左一右,另外两名骑兵策马伴随着他,高远虽然看似对他极为残忍,但私底下,却是暗中吩咐这两名骑兵照顾好这小子,生怕这小子一不小心摔下马来,那可就非死即残了。两名骑兵看到曹天赐脸上的坚忍模样,倒也佩服,初始骑马时的那种痛苦,他们可都是领会过的,曹天赐小小年纪,居然能挺住,的确算是一个人物。

"兵曹,你看!"步兵指着前方,大叫起来。

在他们前方数里之处,大旗飞扬,数百骑兵汹涌而来,飞扬的大旗之上,贺兰族的图腾,一条盘旋的金蛇随风飞舞,耀武扬威,而奔行在所有骑兵最前方的,自然便是贺兰族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族长,贺兰雄。

高远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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