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天堂-第1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你么?这大晚上的别吓哥啊?哥这胆子可小……”居然是一直在担心着他们的小远打来的。
安夕诺咬牙,为自己一时心急没看来电显而扼腕不已,而一直竖着耳朵的阿南则是咧嘴笑得惨绝人寰。
跃海,这座城市里有名的GAY酒吧。
靖月并不知道什么叫GAY,三百年前,他仅在人类世界生活过的那为数不多的日子里,顶多也就听说过男风、断袖、龙阳之类的说词,而且对其的含义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但是今天晚上,在跃海,他算是开了眼界。
偌大的酒吧里,清一色的男人,这并没有让靖月起疑,因为他直觉的想,也许这个时代的女人也有禁足令或不喜晚游。汗,在他刚来俗世的头几天,乍看到一些浓妆艳抹、装扮露骨的女人穿街过市的时候着实还是令他吃惊不小的,所以他可不认为这样的女人在璀璨地夜色熏染下会闲得住。
靖月的出现为跃海带来了不小的震动,在他踏进酒吧大门的一瞬间,有半数以上的人为他遗世独立的绝世风采所倾倒,而其中有些人很快变得蠢蠢欲动起来。
凌冲料想到会是这个情况,所以一早便边忙着打理生意、与常客侃侃大山,边盯着门口等待着靖月的到来,以求在靖月现身的同一时间迎上去,向众人暗示这个男孩儿是他罩的,只能由他染指,旁人多想无益,当然,同时还有点儿炫耀的意味儿。
靖月并不会知道凌冲心里打的什么鬼主意,他只有一种掉进狼窝儿的感觉,每一个人看他的眼神都是怪怪的,令他十分不爽,而且今晚的跃海与那天他来时很不一样,人多,空气也不新鲜,乐声嘈杂,处处都让他很不舒服。
而,最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就在他的眼前,两个男人居然拥吻在一起,这让他怔愣了好一会儿,才又想到,可能他是真的真的跟这个世界脱节了……
凌冲仔细观察靖月的表情,暗自好笑着,凌冲知道靖月是直的,但是他对他有企图,所以他相信,直的也未必就不能弯,凌冲是打定了主意,趁着靖月还小——才十六岁,上次他问过靖月,所以他才想邀靖月到这里来个耳濡目染……汗,如果让他知道了靖月的真实年龄不知会作何感想呢?
总之,凌冲这家伙是在捻虎须,而靖月,却是只正在打盹的山中之王,所以,这两个人的PK想来一定会很有趣。
不过,这中间却由于一个倒霉蛋儿突然地牺牲行为而破坏了凌冲原有的计划,当然,也让他立马乖乖收了心思,再不敢对靖月怀有半点儿妄念了。
事情发生的时候,凌冲正在酒吧最靠里、相对比较安静的包间里讲电话。
靖月本来是想走的,跃海的一切都令他讨厌了,可是正要开口时,凌冲的手机却响了,凌冲向他打手势,说去接个电话马上回来,靖月便只好点头应了。
坐在吧台椅上,靖月唇角微勾,注视着刚出徒的少年调酒师在他面前耍帅,动作虽略显青涩,却也算是华丽炫目,看得出少年的努力,所以他竖起大拇指,淡笑着给予鼓励和赞赏,于是少年调酒师便更加卖力,稚嫩的小脸儿上也越来越充满了自信。
少年调酒师阿优喜欢靖月,看过靖月的人没有几个人会不喜欢他,所以阿优也不例外,即使他们两个的年纪“差不多”,但靖月却有种超脱自身年龄的独特气质,令人既喜欢又会心生畏惧。
靖月每次来,阿优都以可以为靖月调一杯他精心配制的果汁而默默地开心着,他觉得,这是他进跃海以来,最为开心的一件事。
但是,这一次,就在阿优将调配好的果汁放到靖月的面前的时候,他的眼角余光却因为看到了门口进来的一帮人而顿住了,看了眼靖月,一种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
包间里,凌冲在接电话。
……
“爸,您不是早就不做偏门儿生意了么?怎么这次又重操旧业,还搞得这么大?”凌冲的两道浓眉纠结在一起,无奈地对电话另一边的人说:“我劝您别为了贪图一时来钱快,就将这些年一手经营的正经事业给毁了,到时弄得得不偿失,后悔药可没处买去。”
……
“我不管您怎么说,码头的仓库我是不会借您用的,外公是因为信任我才让我帮忙代管一些货运生意,这么大的事,我做不了主,您要用的话,自己同外公说去,只要外公点头,我绝无二话。”
……
“爸,您还是实话跟我说了吧?想放货,码头可不止一家货运公司的仓库,如果您真能出这么大笔钱的话,我相信就算铤而走险,也会有小公司愿意接这单生意的,而且更不容易被海官查出来,而您一定要用外公的仓库,那么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您的用意,那就是拖外公下水,然后再借由外公的势力将偏门儿生意越做越大,继而蚕食外公的产业,呵,外公是什么人?怎么可能轻易被您算计?”
……
“对不起,我不是您,我对外公的财富没兴趣,因为我始终坚信,只有用自己的双手赚来的钱,花起来才最有感觉。”
……
“我知道这一定又是那个姓柳的鬼计,我就不明白了,您怎么就这么信任他?什么都听他的,还一听就是二十年?爸,有句话我早就想问您了,当年小表妹失踪的事是不是与您有关?还有那个姓柳的,他是不是……”说到这时凌冲顿住了,因为有人在敲包间的门,似乎很急的样子,于是他捂住听筒,扬声让外面的人进来。
进来的人是个*生,他说:“冲哥,涛哥的人在外面闹事。”
凌冲眉间轻蹙,微点了下头,说:“知道了。”
*生退出去后,凌冲加快语速对电话里的人说:“爸,我只是想提醒您,小表妹的事外公其实早已经怀疑到您身上了,只是苦于一直没有证据而已,如果您将来真的惹了外公发火,我怕外公很有可能会借题发挥,总之您自己好自为之,我还有事,先说到这儿了,再见。”
说完,不待对方回话,凌冲合上手机,向外面走去。
☆、第三十四章
当凌冲走出包间的时候,发现整个酒吧里竟是安静的出奇的。
没有音乐声,没有喧闹声,没有打斗声……
不是说涛哥在闹事吗?
来到大厅之后,首先看到的是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处于呆愣状态的,带翻的桌椅、酒瓶、杯子、果盘和着洒在地上的酒水显出一片狼藉。
地上歪歪斜斜地躺着五、六个人,其中有的是直接晕菜,有的还在苟延残喘,或气若游丝地手*疼痛部位呻吟着……凌冲的出现让几个反应快的*生因着身份的关系不得不对这些个讨厌的涛哥手下表现出适度地关心,走过去试图将他们扶起来,奈何可能是因为伤得太重,一时间均没能成功。
“这是……”凌冲来到吧台前,皱眉问小优:“涛哥呢?”
小优这孩子显然是被吓傻了,嘴巴半张着,听到了老板的问话,却没能及时给予回答,只是愣愣地看向一旁,于是凌冲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呃,谁能告诉他,那个被挂在用来装饰柱子的铁艺架上的脸红脖子粗,并且正死力蹬着*的黑熊似的男人就是那个平常眼睛长在头顶上,不可一世的涛哥吗?
凌冲轻咳了下,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没能让自己喷笑出声,随便指了个*生,说道:“你,那个谁,还不快去把涛哥放下来?怎么这么没眼力价儿啊?”
“哦。”*生应了,忙的去解救那只大熊。但是涛哥的身体太重了,抬不动,身上穿的衣服质量又是出奇的好,无论怎么扯都不愿意与铁架子分离,反而因为*生的笨手笨脚,涛哥腾空挂在上面,衣领卡着脖子,成了上吊之势,此时眼看着他的白眼儿是直往上翻,竟有些要断气儿的意思,凌冲也顾不上憋笑了,立马拖了把椅子过去,与*生一起,合力将椅子垫在涛哥的脚下。
涛哥的脚踩到了实质的东西,才终于缓过了一口气,*生站上另一把椅子,为他把勾住的衣服取下来之后,他才算真正解脱了铁架子的禁锢,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后怕加上一时间的大脑缺氧,让他立时瘫软如泥。
“涛哥,没事吧?要不要我帮你叫救护车?”凌冲一脸的假惺惺。
涛哥坐在那里呼哧呼哧地直喘粗气,好半天才微抬起一只手,抖啊抖地冲着凌冲抓了过来,凌冲本不想接的,他讨厌涛哥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只不过都是在道上混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彼此之间留点儿薄面而已,但是瞅着涛哥一副有话要说,又像是在交待后事的样子,他咬了咬牙,倒也不好明摆着卷人脸面,于是伸手握住了。
涛哥脸上满是惊惧未消之色,抓住凌冲的手,指甲陷进皮肤,这令凌冲皱眉,却也没说什么,只能耐着性子听他的下文,于是,凌冲听到涛哥用十分笃定地口吻说:“那小子,不是人。”
呃?!费这么大的劲儿就是要说这个?现在黑社会流行这句骂人的话么?似乎变文明了啊……
还有,那小子,是指谁?
“涛哥,看来我还是叫一下救护车的好,就算你不用,你的那些小弟看来也用得着。”凌冲作势就要抽出自己的手,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他都不想和这种人扯上一丝丝暧昧,他的品味还没有差到这个地步。
但是涛哥显然不肯放手,发死力拽着凌冲,好像凌冲是他的一根救命稻草,他说:“你一定要相信我,那小子,不是人,真的不是人。”
“好,好,好,我相信你,相信你,”凌冲的耐心快要用光了,他说:“你先放开我行吗?还有,谁是‘那小子’?”
“是……是……”涛哥嗫嚅了一会儿,望向一旁的*生寻求援助,于是*生意会地对凌冲说:“他应该是指靖月。”
“对,靖月,”叫着这个名字,涛哥的手明显抖了一下,人也变得激动起来,他说:“就是那小子。”
“靖月?”凌冲怔了下,然后猛地想起,对呀,靖月?怎么没见靖月?他站起来,四下搜寻了一圈儿,问:
“靖月他人呢?”
这时阿优已经清醒过来了,走到凌冲的身边,对他说:“靖月走了,他说打坏的东西他会赔的,还说……”
“还说什么?”
“还说以后都不会再来了。”
“到底怎么回事?”凌冲再也无心应付涛哥了,使力甩开涛哥的爪子,问小优。
……
后来,凌冲还是为涛哥他们叫了救护车,而涛哥直到被抬上车时还依然重复着那句“靖月不是人”的话,并且试图让所有人相信靖月真的不是人。
凌冲觉得涛哥很不对劲,在医生按住涛哥庞大的身躯,不让他乱动的时候,涛哥的两只眼睛甚至是失距的,整个人慌乱得不正常。
几天后,凌冲得到一个消息,涛哥进了疯人院,自此这样一个人见人厌的大哥大级人物就这样从江湖上消失了,而涛哥变疯之前最后出现在跃海酒吧的那一晚所发生的事件就此被人们越传越神,靖月的风华绝代和不凡的手段也一并在未来的很多年里被江湖上的人津津乐道着。
星期天。
B中校园里格外热闹,因为昨天刚刚获得了歌唱比赛冠军的晴空乐队要在这里开一场校园演唱会。
下午三点钟开场的演唱会,礼堂外一大早就已陆陆续续地挤满了人,除了B中本校的学生外,还有一些闻讯赶来的他校粉丝,大家聊聊笑笑,都在耐心地等待着会场的大门一开,好占个最佳的观赏位置。
晴空乐队的成员也早早地在礼堂后台集合了,在电视台算是见识过大场面的他们虽然已经不再像以前那么紧张了,但是第一次在本校演出,第一次开演唱会,心里说不兴奋却绝对是骗人的。
认真的安排演唱曲目的先后顺序,检查音响、麦克、乐器,以及与观众互动的部分说词,每个人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将一切力求做到最最完美。
当然,准备事宜在告一段落的时候,有的人也会小小的溜号一下,开开小差儿,就像此刻的安夕诺。
他坐在鼓旁,随身携带的包包就放在他身边的地上,包的拉锁开着,露出了里面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那是他送给星宓的礼物——今天上午,他用这次比赛分到的奖金买的手机。
本想买一部与他现在用的同牌同款的女机的,以昨晚他打电话害星宓的手机寿终正寝为理由,但是考虑再三,还是觉得太贵的东西星宓一定不会收,他现在已经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星宓的脾性,所以在经过了上次的不快之后,他告诉自己,对待星宓那小丫头,一定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绝对不可以激进。
昨晚星宓依约打来电话的时候,安夕诺刚刚走到家门口,那时他高兴得整颗心在扑嗵扑嗵地跳,力量大到他都有些窘,怕电话另一端的星宓会听到。
“你到家了吗?”星宓问。
“到了,就在家门口。”安夕诺答,转而问道:“你用的是谁的电话?”
“我问表哥借的。”
“害你摔了,都是因为我,对不起,现在还疼么?”
“早就不疼了,是我自己不小心,不关你的事。”然后,星宓说:“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吧?”
安夕诺顿了顿,才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