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仙游记-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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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道上空空如也,除了战斗后不断摔落、垂死挣扎的天使外就只有我,和那个自称诗风情的家伙,不过,他长得好帅啊,一副酷酷的样子,打分的话,能打九点五分吧……咦,我什么时候居然学那些二流子给人打分了,不行,仙女绝对不能有这种思想!
“在下星天教风系神灵诗风情,不知道这位女神所属教派?”
“女神?在说我吗?”
左看右看,周围除了我没别人了,唯一的女神正飞在天上呢,不会在说我吧?
“女神?在说我吗?”
看到诗风情微笑着点头,我气不打一处来,先是被人当成什么大精灵,现在又被人当成女神,天哪,我是仙啊,堂堂的剑仙女啊!
“我不是神,我是仙,至于所属教派,好像还没有吧。”
我说的绝对没错,道教是那几个老掉牙的仙人创的教派,不关我的事,不信你们去道馆看看,整个神州大地,有哪间道庙有供奉“秦仙子”的?
“仙?仙是什么?”
诗风情皱了皱眉头,他还是第一次听说世界上有仙的存在,不过凭着对方身上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圣洁之气,想来也不是邪恶生物吧。更何况那股圣洁之气甚至胜过神灵。
“不知道,我是刚刚飞升的仙灵,仙是什么我也不清楚。”
“哦。”
诗风情左看右看,怎么看都觉得眼前这位仙女和神没什么区别嘛,硬说要有区别,就是少了那种那人不敢正视的威压,多了一种让人舒适的亲近感,他喜欢的就是这种感觉,那些女神虽然长得很美,但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再加上身上天生的神威压力,让男性神灵们多多少少感到一些不自在,而眼前这位自称是“仙”的女神,可能是在延生时出了什么意外才会少了那种让人不舒服的神威,这不正是自己心中的标准吗?特别是她身上的气质,只要不是长得太丑,不如……。
“喂喂,你在发什么呆啊!”
这个诗风情的家伙居然站在我面前傻笑着发呆,还流口水,那种酷哥形像大大折损,我可是带了面具啊,魅力没强成这样吧。
“咳咳!”
尴尬至极的诗风情轻咳了两声,问道:
“不知道你想不想有个固定的居所,无数的信徒……”
诗风情还没说到一半,远处正在打架的女神突然大叫:
“来我们飞兰神教吧,比那个星天教强多了……”
那个叫啼月的家伙也不甘示弱的叫起来:
“来我们光辉殿吧,我们对新生的神灵可是特别欢迎的,飞兰教的那些家伙只会骗……”
“你胡说什么,卑鄙无耻的光辉殿,从来没出过一个好东西,妹妹你可别上他的当,光辉殿的神都是一群色鬼,你到那去会生不如死的……”
那位叫依娜的女神一边说,一边还指挥着白色的天使冲击黑色天使阵势,刹时间,黑色和白色的魔法弹乱射,剑与盔甲发出的碰撞声,满天飞舞的黑白两色羽毛让战斗进入了白热化。
天啊,这些家伙是神吗?他们在做什么?拉选票吗?
“来我们星天教吧。”
诗风情露出了富有魅力的笑容,不会吧,连美男计都用上了。
“呃,我想我还是……再考虑考虑吧。”
斯达克已经进了城,我接下的任务只是把他从前一座城护送到这一座城而以,任务END,我也可以走人了。
“那些哥哥姐姐你们慢慢打吧,我先走了。”
借着御剑飞行的速度,我很快就脱离了战场,三位神灵一看急了,连忙追赶,原本是想混到我身边搞好交情再拉拢我,但现在情况突变,不得改变策略,可是一下就失败了,但谁也不甘心失败:在路上他们可是见识到我的力量,神灵虽然会使用多种属性的魔法,但仅仅只是会使用而以,真正精通的只有一种,其余属性的魔法力量施展起来和普通的人类魔法师相差无几,甚至还要更差,像我这样可以精通多种属性,其中一种还是神灵无法涉及、只有精灵才会的木系魔法,这样的“神”是绝无仅有的,如果让我加入某一教派,不仅会让该教派实力会大大增强,而且同一教派的神灵也能使用木系魔法。(同一教派间的神灵的力量可以互相传递。但神官只能得到自己信仰之神的力量)
这样的神,无论如何也要让她加入己方教派一定不能放过,所以,他们不约而同的放弃了打斗,紧紧追向剑光消失的方向,但是剑仙的御剑之术可比神灵飞行的速度快得多,又是我先跑的,哪追得上。看着消失在天边的剑光,紧追不舍的神灵们又多了一丝惊讶:这是什么力量啊,居然可以飞得这么③üww。сōm快。
社岚大陆南部国度中,有一个国度,叫做中疆,国土面积四百九十万平方公里,还有三千公里长的海岸线,边境与飞兰神教、光辉殿、星天教势力接壤,但这样一个国家却只有四十万人民
而且没有神灵守护,周围的三个势力五个国家谁都懒得出兵攻打,因为这个国家实在是……,而我现在,正在飞向这个国家。
“糟糕,她进中疆国了,怎么办?”
诗风情一路追赶,直到一片巨大的树林挡在眼前,会被树林挡住,并不是他飞得太低,而是这些林木长得太过高大,这片森林不同于普通森林,放眼望去,全都是至少五十人合抱粗组的超级巨木,“腰围”百余米的巨树在这都是幼树,万余米的高度让山峰都觉得渺小。
“她真的进去了?”
随后感来的依娜看着那些巨大的树木,心中生出一种无力感:
“她不知道中疆国不能随便进吗?”
“应该不知道吧。”
诗风情在短短的时间内做了一个决定:
“反正只是不能使用体内的元素,体内的力量照样可能使用,没什么可怕的。”
说完,身形一动,钻入了巨木之间的缝隙。
“嗯,的确只是麻烦了点,没什么大不了的。”
依娜也紧随着诗风情钻入森林,当一男一女两位神灵的身影消失在巨木之间,啼月却出现在他们刚才谈话的地方:
“两个笨蛋,没看到那个女神从森林顶上飞过去吗,居然笨到钻进森林里……不过那个叫秦琳的女神倒底掌握的是什么力量啊,飞得快不说,还能飞得那么高……我可从没听说过哪尊神能飞到两万米以上的高度,算了算了,以后再说吧,反正他们也找不到人。”
本来我想甩掉那三个家伙,没想到眼前突然窜出一片森林,天哪,我飞得很低吗?这个高底少说也有两千多米吧,怎么这个高度还有树林?为了不和那些超级大树撞在一起,我只得拔起高度,天冥斜斜上飞,五千米、一万米、一万五千米,总算让树林落在脚下了,我嘘了一口气,这是谁种的树啊,简直就是山……不,就算是山也没那么高,眼前这片一望无力的森林,最高的有一万三千多米高,比珠穆朗玛蜂还高上五千多米,天哪,这是什么鬼树啊,能长那么高!我算是长了见识了,要是刚才撞上去,肯定和撞山一样,地动树摇。
展开灵觉搜索,这片森林怎么无边无际,咦,刚才追我的三个人中有两个也追进了这片森林,好像在和一些野兽在打架,干脆问问他们是怎么回事好了。
做一个仙灵,最起码一条就是要“天人合一”,“天人合一”的直接后果就是对大自然中的一切生物有着非常强的亲和力,但神灵却不会,我很快就看到一群几十米高的猴子用手中巨石一般的果实攻击着那两位神灵。这些体形比大象还大的家伙居然能轻轻松松的在树枝上上跳下窜,灵活无比,当然那些树枝也是非常的粗大,让我有了种进了“巨人国”的感觉。
诗风情和依娜正被猴群缠得火起,没想到猴王却突然“吱吱”叫着,跑得无影无踪。
“你们两位神,怎么那么肉脚啊。”
依娜与诗风情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飘浮在空中的少女,那少女比平常人多了一只眼,多出来的,也就是长在额头上的那只眼睛正在缓缓闭上。绝美的容貌让依娜产生一种自卑感,而诗风情仅仅第一眼就迷失了自我,只觉得天地间的万物全都消失,眼中只剩下那位美丽到无法形容少女,只想一生一世与她私守,也许,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秦琳……你……”
“呀,看来你们都知道我名字啊。”
意外,真是意外,正当我除下面具睁开天眼和大猴子们进行意识交流,“请”退了它们,让这两位大神脱困,还没自我介绍呢,就被他们叫出了名字,奇怪啊,怎么他们都知道我的名字了?
异界之旅(新) 第十六章
(更新时间:2005…1…26 12:59:00 本章字数:5389)
诗风情看来对这儿的情况挺熟的,由他带路,很快就找到了当地居民区……这里的人,居然住在地下,是传说中的矮人吗?不对,矮人没那么高大。这儿的居民和普通人类没什么区别,只不过都是一副病糟糟的样子,个个瘦不拉几,皮肤比我还白——病态的白,那是长期缺乏日光照射的结果。
至于这里的条件……臭气冲天,居民都住在石室里,通道的两边还摆放着不少杂物和垃圾,难怪臭不可闻。据诗风情介绍,整个中疆王国的居民都住在这里,吃的是老鼠、野果,地下河的无眼鱼以及外国进口的粮食,喝的是地下河的水。居说国民平均年龄不到三十五岁。王国的收入仅靠采矿和其他一些微薄的税收维持,所有的收入又全都买了粮食,这里的国王,恐怕是所有国王皇帝中过得最苦的家伙。
“中疆王国在六千年前这里可不是这样,当时的中疆是一片繁荣的土地,大城三十三座,中城九十九座,小城三百余座,大小港口二十余个,村镇更是无可计数,全国人口一亿四千万,六千年前,这里曾是一位火系神灵的守护地。可是现在……地表已经不适合人类生存,巨大的树木,摧毁了城市,以人类的力量根本无法破坏”
“那个神死哪去了?不来救救这个国家”
这里的环境真是……根本不是人住的。
“据说是死了,六千年前突然跑出了一个无头凶魔,当时神界可不像现在这样,所有的神灵都团结在神皇旗下,魔族也差不多,都以魔帝为尊,但是那个无头凶魔实在强悍得可怕,所有神魔联手都无可奈何,在付出不知多少牺牲后,无头凶魔算是勉强被封印了,但神魔两族却大伤元气,活下来的人不到千分之一,神皇和魔帝也在那场战役中死亡。现在的神灵,大多都是在那场战争后新生的,至于中疆,就是当时的战场,这片土地自那场战斗结束,被无头凶魔诅咒后就变成了这样,我们的力量根本无法解除诅咒,而且这片诅咒之地不容许任何魔法元素存在,在这里,我们的力量被削弱了四成,没有哪个神愿意来这当守护神。”
诗风情的讲说好有意思,什么无头凶魔、诅咒的,大概是他们神族老一辈的家伙和什么家伙在打架,结果把这个国家给诅咒了,搞得甚至连神都不喜欢来这。
“前面那个石厅就是中疆王国的王宫。”
诗风情毫不掩饰的散出发压抑在体内的神光,这一下把周围的人们吓得全都跪在地上祈祷,祈求神的祝福和守护,奇怪,他们怎么个个面露感激之色,还感动得流泪。
看到我一副不解的样子,依娜靠近我耳边轻声说:
“他们以为风情是来这儿当守护神的,这里的人天天过苦日子,想要一个守护神想疯了,整天都是没日没夜的向所有神灵祈祷。我在飞兰山都能听到他们的祈祷声,可怜啊,要不是我们的力量都无法进入这片诅咒之地,他们可能过的会好点吧。”
没想到人们渴望神灵的力量竟会渴望到这种地步,竟完全不懂“求人不如求己”的真正含义(求人不如求己?外面的超级巨树是人能砍得动的么?还有那些比大象还大的野生动物,拿着冷兵器的人能对付得了吗?修真者和道士除外。)
王宫,说白了就是一个比较大的石室,里面装修得比较好点,照明设备不是用油灯蜡烛火把,而是用魔晶石,石壁打磨得非常平整,然后再描上壁画——仅此而以,这可是我见过的最小最简陋的王宫了。
不过,这两个家伙一来就直奔王宫,不知道有什么事。
“为什么一来这就到皇宫?你们平常不是不来吗?然到在这里还有什么你们要做的事吗?”
“没有。”
诗风情倒是回答得很直接:
“中疆国的旅馆条件很差,简直不是人能住的,所以还是住王宫好了,虽然是大陆所有王族中最差劲王宫,但总比这里的旅馆好,将就的住下,等秦琳玩够了咱们再离开。”
我玩够了再离开?晕,要不是你们死追不放,我还不会来这里呢,搞得好像一切都在陪我玩似的。两位神灵已经决定,对我投其所好,拉拢感情,只要时机一成熟就把我拉进己方阵营
借着神灵的威压,一路通行无阻的踏入宫门,沿途那些宫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