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仙游记-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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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也查觉出不对,当女娲造下一个婴儿时,我仔细的看清了她的每一个动作
“没错,是傀儡术,可是傀儡术怎么能造出真正的生命体!不可能的啊!”
无论我怎么想,都理解不了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我看了看天华,他也在苦苦思考。
“你们俩在这啊。”
不知什么时候,赵丽和欧阳耿站在我身后
“傀儡术?怎么能造出真小孩!?”
欧阳耿一眼就看到正在疯狂造人的女娲,他的震惊程度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傀儡术不能造真人?”
赵丽问道,尽管我知道眼前这个赵丽很有可能是化身,但我还是回答道
“是啊,傀儡术只是一个低级的仙术,不仅不能造人,连最普通的生命体都无法造出,可是女娲……”
我没有再说下去,眼前的事简直是不可能的发生的事,可它却偏偏发生了。
“哦!”
盯着正在造人的女娲,赵丽沉思了一会儿
“会不会是这样,女娲本身就是一个生命女神,她的生命力量通过傀儡术传达到傀儡上,使得原本应该是傀儡的东西变成了活生生的生命体。”
“很有可能!”
欧阳耿思考了一会儿
“傀儡术一直都是修真者、仙灵和妖怪所用的法术,他们的本体大多是普通人类或普通动物,不像女娲这样天生就拥有生命力量,这样说来,在女娲手中发生这样的事也不足为奇,不过,我还是要去确认一下。”
说罢,欧阳耿走到女娲面前,不知道和女娲说了些什么,只看到女娲笑着对欧阳耿点了点头,伸手从田间抓起一把泥,缓缓站起身,口中念念有词,随后大喝一声“起”,将手中一团泥巴丢出,那团泥巴在空中分裂成无数只有指头大小的小泥巴。这些泥巴一落到地上,就快速膨胀起来,渐渐的有了形状,一只只狐狸、老虎、兔子等野生动物像做梦一般出现在田间地头。
“那是什么法术?”
赵丽问
“中级傀儡术——撒豆成兵。”
天华随口应道,当赵丽发问时,我就知道麻烦来了,没想到天华倒是爽快,一下就回答了
“能教我吗?”
不出我所料,求知欲望极强的赵丽马上“勾搭”上了天华,唉!天华,你自找的。
女娲与众兽不知说了些什么,众兽一齐大叫起来,然后转身跑进远处的森林,看来生命女神还精通兽语啊!
“现在可以确定,傀儡术到了生命系的神灵手中,就会变成造物术,我说怎么转了几百个异空间,传说中的创世神之类的神灵没见着一个,原来创世神造物主都是些会傀儡术的生命神灵啊!”
回来后,欧阳耿报怨道
“想当年我为了找那种不存在的神,差点没挂在异界。”
原来看似天下无敌的欧阳耿还有这种糗事啊!
这时,一支迁移的部落队伍从森林中转出
“秦琳!天华!阿耿!”
那只队伍中竟跑出三个人,晕,那不是夸父、祝融、共工吗?他们怎么来了?
“哈哈哈哈!”
夸父一把抓过天华,丢上天,当天华落下时稳稳的将他接住,然后又丢上天,如此几次后天华终于受不了了,一个后功翻脱离了夸父的魔手,稳稳当当的落在地上。
“一见面就想把我摔死,我和你有深仇大恨啊!”
“没有没有,我见到你们太兴奋了,不丢你几下怎么能尽兴啊!”
晕,敢情夸父见天华身子单薄,把他当小孩看了,不过,在夸父部落中十岁小孩都有两米,比天华都更高,在夸父看来,天华当然还是没长大的小孩。
“你们怎么到这来了?”
“嗨!你别提了!”
祝融一脸愤恨的说道
“那个轩辕部落真不是东西,你们前脚刚走,他们后脚就派人来,叫我们臣服,还叫我们每年进贡。”
“那你们答应了吗?”
我问道
“当然没有,我们部落虽然人不多,但个个是有骨气的好男儿,怎么能向人低头!我们就这样和轩辕部落打上了,尽管我们的儿郎个个勇猛,轩辕部落人太多了,蚂蚁多了咬死象,不得以,只好举族迁移。刚好听说你们也杀出轩辕部落,到了这个联合部落来,炎帝的使者又四处召集部落对抗轩辕,所以我们就来了。”
“炎帝?”
我和天华对视了一眼
“炎帝是谁?”
“是我。”
炽炎从夸父身后走出
“轩辕改名叫黄帝,听起来挺威风的,我可不想被他比下去,所以也就自称炎帝了。”
“是这样啊。”
我觉得头有点晕,传说中炎帝和黄帝是连盟的,可是现在,炎帝分明就是和黄帝对着干的啊!不过,炎帝这个名字听起来的确比较威风,一听之下给人的感觉就是能够和黄帝平起平坐的角色。
在随后的几天里,其他部落迁移来的人源源不断,这些人都是为了对抗轩辕部落而来,联合部落人口暴长,一下增加到十余万人,又过了几天,部落人口接近二十万,远远超过了轩辕部落,但这么多张嘴巴都是要吃饭的,再加上女娲创造出的几十个小孩,被人称为“神子”,不敢待慢,虽然迁移来的人们都带有一些粮食,但这些粮食不是很多,没几天就得向联合部落要粮了,大量的外来人口使得原本就不多的粮食很快就见了底,幸好那些被女娲创造出来的动物完全和自然界中的动物没什么区别,放在锅里煮熟都是香喷喷的肉,学会了傀儡术的女娲扮演了食物创造机的角色,源源不断的将田里的泥巴变成活蹦乱跳的动物,总算是化解了食物危机。
联合部落在不断壮大,新加入的部落与早先加入的部落由于风俗不同经常发生些小磨擦,但在各部落族长的调解和族民的克制下,这些不愉快的事情虽然时有发生,但却越来越少,当来自……不同部落的人渐渐适应了其他部落的风俗后,这类事情算是基本解决了。
古中国之行 第二十七章 莲花法座
(更新时间:2004…8…1 14:07:00 本章字数:4481)
随着外来部落的涌入,联合部落中的人口急剧增加炎帝(炽炎)为了部落的事忙得焦头烂额。
“琳,我的女儿就交给你照顾了。”
不顾我的想法,炎帝就把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交给我照顾,如果只是一个小女孩,那也就算了,夸父倒也有样学样,把他的儿子交给我照顾。
“喂!有没有搞错!你什么时候有了儿子?还这么大了?”
“哈哈哈”
夸父扶摸着一个看上去有十三、四岁大小的男孩的头,得意的大笑
“我儿子有半个月大了。”
“半个月!!!”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没错,眼前的小男孩的确是十三四岁的模样
“你没开玩笑吧!他看上去至少有十三四岁。”
“哦!他是我的三儿子,我说的是我的小儿子。”
这时,我才注意到,有个男孩的背上还背着个熟睡婴儿。
“缙,你和弟弟跟着姐姐,我和你大哥二哥还有事。”
夸父摸了摸那把崭新的青铜斧,面带着笑容离去,也难怪他会高兴成这样,以前祖祖辈辈用的都是石斧石矛,现在换上了更好的铜制武器,虽然有些人舍不得以前的石器,但面对金属武器任何一个战士都不会拒绝的。而且这两天不知道天华和欧阳耿是不是得了“教育狂病”,居然把适合学习法术的人都集中起来,传授法术,这些人中有巫师,长老,族长,还有一些资骨较佳的战士,然不成他们想把仙术发扬光大?
“小弟弟,你弟弟叫什么名字?”
我府下身,打量着那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脸圆圆的,红扑扑的好可爱啊,实在不敢想像,夸父竟有这么可爱的儿子,父子之间简直没有一点相似。
“他还没有名字,在我们部落,要得到名字必须要三岁以后,由长老祭天后才能取名。我的名字叫缙,是两个月前长老给我取的。”
“哦,我叫秦琳……等等,你说三个月前你才有名字,你们部落要三岁才有名字……你几岁了?”
“三岁半。”
看着缙一脸的笑容,我感到一阵天旋地转,这是什么年代啊,三岁半的人居然长得跟十四岁的人差不多大小,我是不是还没睡醒啊!不过想想夸父那种三米快四米的身高,又觉得这一切正常了,也许他们部落的人都这样吧,不长得快点,怎么会有这么高的身材呢!
突然前只觉得有什么东西扑到我背上,害我差点没摔,紧接着头皮一紧
“疼,不要抓我头发!”
由于头发被抓,一转头就会扯动头皮,疼得很,我只好放出灵觉,看看到底是谁偷袭我。
“驾!驾!,马儿快跑!”
不是吧!炎帝的女儿正骑在我背上,抓着我的头发,看到这情景,我还能说什么呢,只有庆幸她不像她母亲那样,又高又大满身肌肉,要不然,我这可怜的“马儿”早就倒在地上吐血了。
“你干什么呢,快下来!”
缙只用一只手就把女孩提了起来,但女孩却还抓着我的头发使劲的扯啊扯!那个疼啊!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留长头发了,呜~!
“放开我,我要骑马!”
在一阵头发与头皮的疼苦后,女孩总算放开了我可怜的头发,呜呜,为什么我要受这种罪。
啪!挣扎中的女孩一脚踢在缙的脸上,留下了一个黑黑的脚印,不是鞋印,是脚印,这个年代的人都没穿鞋了,会穿鞋的也只有我、天华、欧阳和赵丽四个人吧。
“你!”
缙大怒!稚气未脱的脸上布满满乌云,他将背上的小孩交给我
“帮我照看弟弟一会儿。”
缙把指关节捏得“格崩格崩”作响,渐渐逼近女孩,见情况不对,我连忙劝说
“你们……好孩子不打架的,不要那样……”
已经迟了,缙一拳打向小女孩,我似乎看到小女孩被打中,坐在地上大哭,或者是缙的一拳太强,将小女孩打到九宵云外也有可能,必竟夸父族的天生神力我是见识过了。
谁想到小女孩却轻轻一闪身,躲过缙的一拳,然后一抬脚,又在缙的脸下留下了一个脚印,与先前的那个脚印一起,呈“十”字形。
“你!!给我XX的去死!!”
缙已经陷入了狂暴状态,两只眼睛似乎已经翻白,我甚至可以想像,那双眼睛已经可以喷出上千度的高温。
狂暴的缙对着小女孩挥出一拳又一拳,但拳拳落空,而小女孩却凭着灵活的身手在缙身边打转,对着缙的脸不断拳打脚踢,可怜的缙没一会儿就鼻青脸肿。
呀,看来虎母无犬女啊,炎帝的女儿居然还有两把刷子,从小女孩的身上我不难看出炎帝的影子,连她的女儿都这么会打架,怪不得她能当上族长,不过夸父和炎帝把小孩交给我不是让他们来我这打架的。
轻易的插入两个打得正凶的家伙中间,左手抓住缙的拳头,右手抓住小女孩的踢出脚压子
“别打了好不好。”
“让开!”
小女孩和缙在这个时候意见竟是出奇的一致,不得以,甩了甩头发,顺着真气的流动,我的头发轻轻扶过两人的穴道,我只好把他们点穴点晕了。
两个小家伙虽然动弹不得,但依然忘不了大眼瞪小眼,然后就是破口对骂。
缙也就算了,那小女孩居然也能骂出那么难听的言语,我真是开了眼,哦!不,应该说是开了耳。
“哇哇哇”
不是吧!我无可奈何的看着放在干草铺上的婴儿,你是不是觉得场面不够乱,还要来添乱啊!不得以,我只好学着以前电视上看过的,把宝宝放在手臂上,轻轻的摇啊摇
“宝宝乖,宝宝不哭,睡觉哦。”
“呵呵呵哈哈哈”
“我们笑什么?”
缙和小女孩都开口大笑,要不是被我点了穴,恐怕他们早就倒在地上笑得抱成一团了。
“没……没什么,我弟弟他是肚子饿了,像你那样……哈哈哈!”
是这样啊,这可头疼了,昨天共工还对我说夸父的妻子在和轩辕部落的冲突中丧生,找死人来喂奶肯定是不行了,联合部落里饲养的家畜在前段缺肉的时间里都杀了吃了,要找到有奶水的动物,还真是难。部落里没有,野外应该有吧!
“六丁六甲,急急如令,现!”
金光闪现,刺得缙和小女孩眼睛生疼,当他们恢复视力的时候,惊讶的看到十二个全副武装,身披金盔金甲的人单膝跪在我面前,它们就是十二天兵,天兵召唤系列法术中最强的十二天兵,但它们并不是真正的天兵,真正的天兵怎么可能让修真者呼来呵去的(就算我是剑仙,也召不来,而且这年头有没有天兵还是个问题),这些只是由顶级傀儡术做出来的傀儡而以,但它们拥有不下于人的智慧。
在缙和小女孩眼里,只有武器和盔甲,这些身披金光闪闪的盔甲,手中钢制武器比他们见过的任何一件武器都更好,虽然年纪小,但他们也是识货的人,面对寒光闪闪的刀锋枪尖,不由的呆了。
“你们去找几只有奶水的动物,活捉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