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诀-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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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柳飞儿还算正常,朝朱能道:“册子上说她不是爱打猎么?再过几天又要出来玩了,你准备准备,咱们先得让人家认识你再说!”
朱能连连点头:这话在理,先要彼此认识才能算追求,不然只能算暗恋。于是四人围坐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炮制了一套完整的媾女计划。紧接着,对朱能展开了“媾女训练”。
按照云霄的说法,史料典籍可考,诸如司马相如、李隆基、李煜、柳永、苏轼、赵佶之类的人物,要想获得佳人芳心,首先第一要素便是长相够俊俏,要么就是有点男儿气概,不谈“赏心悦目”,起码不能太吓人。若是长相奇丑,佳人看见你第一眼就立刻将你排除了,连“候补”的资格都没有,除非佳人日后遭逢人伦大变,意识到“丑夫疼人”这句箴言,否则一辈子没戏。朱能本来就比云霄俊俏一些,起码比云霄白不少,加上还有云霄和柳飞儿两位在易容方面堪称宗师级别的人物在,稍微一打扮,就立刻把潘安比了下去。
其次便是文武要通上一样,最好两者皆通。论武,朱能好歹算是青年一代中的佼佼者,没什么问题;论文就有点凄惨了,不过好歹有云霄在,立时做下几十首应景的诗词让朱能背下,加上朱能本身也读过不少书,文武皆通的“人才”就算制造完成了。至于倜傥风流、处事旷达之类的,既要懂得花前月下,又要扮作深沉浪子,这就要看朱能自己的临场发挥了,性格这东西教不来的,只要到时候不把风流演变成下流就成。
最后便是钱袋子的问题。少年奇才,英俊多金,风流有情。这十二个字几本可以直接降伏很多“佳人”了。年青、英俊、有才华、文武双全、懂得心疼女人、带着厚实的钱袋和浪子的沧桑以及忧郁的眼神行走于茫茫人海,眼光居高临下、内心关注苍生,有大气势、大志向,最好再有这么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经历,身后再跟着一群早就神魂颠倒的花痴,世间吸引女子眼光的男人不外如是。正常情况下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以让很多女子趋之若鹜,若是全都具备,那就是致命的吸引:这是柳飞儿的总结,说话时还瞟了瞟云霄,心道,目前就只遇到你一个。
第一百二十一章 直接露馅
被折腾一番朱能彻底“脱胎换骨”,已经完全足够他到大都深闺之中杀个“片甲不留”。除了没有显赫的家世背景,此刻的朱能任何一方面都足以迷倒一群涉世未深的少女。云霄一拍手:“准备上场!”
八月的天气让人觉得分外爽快。叶子该落的痛痛快快地落,不该落的还是坦荡荡地挂在枝头。无论何处,水都是清澈而清凉,透底的河流时而可以看到游鱼往来,山上的枫叶已经已经半红,林间的果树上还挂着不少熟透的野果。这也是飞禽走兽们最忙的季节,趁着好时节,赶忙把自己喂得饱饱的,长点膘,好渡过即将到来的冬天。这也正是行猎的好时节,外出行走,不小心都会有野鸭子直接飞进你怀里。
一身猎装的蔺金奴意气风发,打定主意今天不再猎那些野兔野鸡,定要猎几只个头大一些的野兽,也算是入冬之前的收官之作。秋高气爽,碧空如洗,本来就晴朗的天空更加看不到一丝浮云,抽上一鞭子,甩开身后的随从,让身下的小马驹撒开蹄子肆意奔跑,自己则享受这带着凉意的秋风拂过脸庞时带来的那股清凉的味道。
陡然间,不远处草丛里一阵抖动,一只野雉拖着色彩斑斓的尾羽冲天而起,蔺金奴没有半点迟疑,立刻张弓搭箭疾射过去。也不知是力道太小还是顶风射箭的缘故,三棱箭在距离野雉半尺的地方再也不能前进一步,无可奈何地斜插到地面。蔺金奴早已将第二支箭已然射出,“嗖”地一声,一支竹箭从斜刺里飞来射中野雉,与此同时三棱箭也射中野雉。野雉应声落地,蔺金奴心中一喜,策马上前准备捡回野雉,要知道,这可是她第一次射中正在飞行中的飞禽。
躲在草丛里的云霄三人相互一击掌,轻喊一声:“成了!”三人相视而笑:朱能这小子也不笨嘛,时间算得这么准,刚好两支箭同时击中野雉,这下还怕没话题扯?也不枉咱们费尽心思活捉这只野雉了!为了防止野雉飞得太快,连连羽毛都拔了几根,你要射不中,野雉顶多飞三丈就得掉下来,那就彻底露馅了!云霄摆了一个“安静”的手势,柳飞儿和蓝翎立刻安静下来,三人透过草丛敲野鸡的落点看过去。
蔺金奴还没跑到地方,就看见穿着一身青色猎装的俊俏男子将野鸡捡了起来。二话不说,策马过去抬手就是一鞭子抽了下去。青年男子随手一抬,稳稳地握住鞭梢。蔺金奴用力抽了几下,纹丝不动,脸登时涨得通红,怒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抢本小姐的猎物!还不赶快松手!”
那青年男子丝毫没有放手的意思,嘴角却浮起一丝邪邪的笑容:“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这上面刻着你的名字么?”
远处草丛里的云霄三人几乎当场鼓掌喝彩:这家伙太能装了!一抹邪笑,一句耍无赖的对白,将一个英俊男子的“痞”气彻底表露出来,入木三分!这年头勾引大家闺秀不带点痞气是不行的,人家就好这个!本来还以为这家伙会怯场,谁知道他居然比蓝翎还会装,这年头若是戏子也能考个“戏状元”,那这家伙非头甲莫属!看来他自己不扯起一个草台班子都对不起他自己这演戏的作派!
蔺金奴脸色一变:“你看射中的那支箭,不正是我的么?难道你还准备抢走不成?还在这里调戏本小姐,你知道我是谁么?当心本小姐抓你送官!”
朱能又是邪邪一笑:“我不也射中了么?你看!”说罢将手中野雉朝蔺金奴眼前一晃,心里却在暗暗叫苦:云霄小子怎么就只教我一招邪笑了?还有没有别的?
蔺金奴看了一眼野雉,不屑道:“就你这竹箭也能打猎?不怕丢人么?算了,本姑娘今天心情好,不跟你计较,就算这只野雉卖给我好了!”说罢从怀里掏出一个银锭朝朱能抛了过去:“算是赏你的!”
看到蔺金奴的模样,朱能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任由银锭落到自己脚下。蔺金奴本来以为眼前这个青年男子会立刻松手,而后感恩戴德地趴到递上捡起银锭,千恩万谢地走开,可这家伙不但不动,反而脸色更难看了,当即怒喝道:“放开!”
朱能不但不松手,反而抓得更紧。
“再说一遍,放开!”
朱能还是邪邪一笑:“不放!”
草丛里的云霄三人几乎晕过去,这家伙第一次邪笑如神来之笔,极其出彩,第二次有点难看,第三次就只能说猥琐了,换言之,第一次是浪子,第二次是土鳖,第三次就是流氓。云霄摇头轻声叹气道:“没得救了!没得救了!”
果然,蔺金奴看到朱能这副模样,再也不说二话,从马背上抽出弯刀当头就砍了过来。朱能连忙丢到手中野雉,用两指一夹,万幸这丫头只是花拳绣腿,刀尖距离朱能的脑袋不到三寸的地方停住。
朱能也恼了,不就找个藉口跟你说句话么,你砍人做什么!手腕一用力,“当啷”一声,弯刀被折成两截,朱能两手都松开,恨恨地将半截刀身掷到地上:“就你这两下子也敢一个人出来晃?你看看你用的什么箭?三棱破甲重箭!你当这野雉穿着铁叶甲等着你来射?居然还用三石的羊角弓!你能拉开多少?连三十步都射不到!功夫不到家别出来丢人行么?你以为用鞑子的制式兵器就算你有本事么?不可理喻!你拿走,少丢人!”当下捡起野雉拔出自己的竹箭,将野雉丢给蔺金奴,铁青着脸不再说话。
蔺金奴被朱能说愣住了,两人就这样在原地一句话不说,一个发呆一个生气。良久,蔺金奴眼睛一亮,咯咯笑了起来:“我认得你了!你不就是老躲在酒楼上面偷偷看我的那个书生么?怎么?今天不会是故意来找本姑娘的茬儿的吧?”言下颇有自得之意。
草丛中的云霄三人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完了,彻底露馅了!
朱能本来铁青的脸立刻变得通红,语无伦次道:“我……你……我……”
正在此时,天空中传来一阵长鸣,朱能抬头一看,却是一只掉队的孤雁,心中大定:终于可以摆脱尴尬了!伸手沉声道:“弓箭!”
蔺金奴正在取笑朱能,突然见朱能如此认真,不及多想,忙取下弓箭递给朱能。朱能接过弓,拈箭搭弦,将重弓拉得如同满月,五指一松,三棱破甲重箭如流星赶月一般疾射而出,常年高飞那只孤雁显然没有意识到距离地面近一百五十步的距离上,居然有人能射出这样一支箭,迅速拍了两下翅膀准备闪避,可为时已晚,三棱形的箭头已经将自己的身躯穿透,一头朝地面栽下去。
朱能见已经得手,立刻丢下羊角弓一个纵身,拔地而起,接住落下的大雁,又轻飘飘地落回地面,这次,朝蔺金奴露出一个自然的笑容:“扯平了!”说罢,拔出三棱箭连同羊角弓一起还给蔺金奴,自己则提着大雁独子走开,心里也是一阵叹息:看来,命中注定还是命中注定,强求不得!
骑在马上的蔺金奴似乎想说点什么,张了张口,终究还是咽住了,双腿轻轻一夹,勒马转身离开。
草丛里云霄露出了一股“坚定”的神色,朝蓝翎道:“有把握么?”
蓝翎不屑道:“少瞧不起人!”
云霄撇撇嘴,继续拨开草丛瞧过去,只见蔺金奴纵马没跑出多远,那只小马驹双腿就是一软,猝不及防的蔺金奴尖叫一声在空中划过一道火红色的弧线,以极其优美的姿势落到地面。
朱能闻声转过头去,看到蔺金奴落到地上一时间愣住了。本来嘛,这是事先商量好的。按照当初的布置,两人通过打猎“认识”,然后“相谈甚欢”,接着便是一同行猎,此时马驹失蹄,年青少侠英雄救美,之后你侬我侬之下“依依惜别”,约好日子“下次再会”,到此为止算是完美谢幕。可眼下情况却有了变化:首先就是“认识”之后相谈完全不“欢”,接着居然动起手来了,最后还被识破身份嘲讽取笑,作为一个男子虽然最后射下那只孤雁算是一点救场的举动,可面子也丢了,尊严也没了,此刻再去“英雄救美”做什么?难道再送过去让对方嘲笑一番“故意找茬儿”?跑过去自取其辱?朱能狠了狠心,不管了!甩头就走。
这一走,落到地上的蔺金奴急了,虽然不是脑袋着地,可这一下还是摔得可不轻,疼痛未消的蔺金奴实在没这个本事自己爬起来,只得冲着朱能的背影大喊道:“你过来!”
朱能也有点愣脾气,当初就算道衍缠着他跑了几千里路,甚至连师傅师祖都搬出来了,他还是牙关咬紧不当和尚。此时面对蔺金奴也是如此:你骂也骂了,笑也笑了,我的面子都在你面前丢光了,你再喊我过去做什么?当下不理会蔺金奴,照直了朝前走。
第一百二十二章 事有转机
看到朱能要走,蔺金奴更急了,自己一时贪图痛快把随从们丢到一边,这下好了,荒郊野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这家伙要是走了,万一有什么事就难说了。愈想愈怕,不由大喊道:“你过来!说你呢!快过来帮忙!”
后人总说,历来军国大事发展到关键时刻男人若是能用上半身思考,那天下从此会太平许多,古往今来的史书上也不会记下那么多风流破事。
一辈子都用上半身思考而不用下半身的,是圣人;该用上半身思考时用上半身,该用下半身思考时用下半身的男人,多半不是盖世英雄便是一代伟人,再没出息也能在文章上不朽;该用上半身思考却用下半身的,史料可循,这种人多半是悲剧;该用下半身思考时却用上半身的,是哲学家;永远都用下半身思考的,哦,可以直接拉去配种了。面对诱惑,能坚守防线的,都是柳下惠;不能坚守防线的,就得倒过来念:会下流。
朱能在原地踌躇了半晌,上半身与下半身不断地进行着天人交战,可能他并不知道,等他的重孙辈儿上一位远在西方姓“莎”名“士比亚”的大师笔下,会将他的这番天人交战通过一位姓“哈”名“姆雷特”的丹麦王子口中完整地表现出来:是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哦,又错了,应该是“柳下惠还是会下流?这是个问题。”
不回头,坚定地朝前走,那么将会诞生一个谦谦君子,成为后世学子引经据典的必用材料;转过头去救美,那么会诞生一个趁火打劫的流氓,会成为人人不屑的反面教材;救美之后抱得美人归,那么会诞生一个传奇故事,会养活很多说书的、写书的、唱戏的;救美之后什么事都不做,爽快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