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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平凡小子闯三国-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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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然一笑,程昱满斟了一杯酒,走到了于禁面前,亲自为于禁也斟上一杯,双手捧在于禁眼前:“于将军,过去各为其主,若有冲突冒犯之处,程昱谨以此酒谢罪!”说完将酒一饮而尽,目光殷切的看着于禁。

    心中暗叹,骄傲如于禁者也不禁为程昱的气度所心折,连忙端起酒杯,连连说道:“程将军妙算,我远远不及,来日尚要向将军请教,怎敢言罪?”说完将酒一口喝光,两人相视而笑,莫逆于心。

    第二日,曹操在东阿县升堂议事,于禁被曹操拜为校尉,军衔与夏侯敦同,随军听用。

    看到自己军中又多一大将,曹操心情颇佳,微笑着对程昱说:“如今黄巾已败,我兖州边境已平定,下一步该如何做,先生可有计较?”

    “主公,如今可做之事有二,一为招纳黄巾降军,扩充军力;二为屯田,积聚兵马钱粮!”程昱不慌不忙的侃侃而谈,显然早已胸有成竹,“黄巾农民军虽然溃散,但乱世无以谋生,很快就会蚁聚作乱,只有为之妥善安排,才可安定民心,让他们没有造反的理由!

    “恩,仲德此言甚是!黄巾军人数众多,若能将之收编,不失为一重要兵源!”

    “主公,于禁将军在黄巾军中颇有威信,若由他出面招募旧部,相信会有大批士卒追随!另需主公张榜公告,言明前事不计,我想,没有人愿意当无依无靠的乱民的!”

    “可若有不愿从军之人,为之奈何?”站于一侧的曹仁出声问道。

    从容的一笑,程昱和声为之解释:“农民起兵反抗朝廷,盖因兵荒马乱,土地荒芜,无力谋生而已,今我兖州数县已平,正有大量农耕之地闲置,主公可实行屯田之法,将乱民捆绑在土地上耕种,农民有地可种,正是求之不得之事!”

    “恩,仲德之言甚是,如此我军则有稳定的兵源与粮草可供调用,大业可图也!”拍板定下了程昱的提议,曹操忽的站起,面带沉稳的发布了自己的命令:“仲德,就由你负责招纳安置流民之事,文则,你去尽量召集旧部以为我用,另外负责协助仲德编练新兵,为我训练出一支精锐之师来!”

    “是,是!”两人连忙站出接令。

    “传我将令,明日收拾停当,即班师回兖州!”

    “是!”帐内诸将一齐站起,抱拳领命。

    能够再度看到兖州宽厚的城墙,对于小志而言着实是一件喜事,历经两场大战,牺牲掉了无数的人,而自己仍然活着,更为此而牺牲掉了一个人的性命,种种神奇的经历让小志感触良多,仿佛变了一个人一般。

    “其实没有什么好的变化吧。”小志苦笑着喃喃自语,“只不过是明白了在乱世中想要活下去,想要自己珍视的人活下去,就得不断的杀人,杀掉最后一个与你为敌的人,你才能够活着!”

    此时的小志对比初至三国的时候无疑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眼神里失却了许多天真与浪漫的目光,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冷漠与淡淡的疲惫,一丝若有若无的冰凉绝望的杀气不断的从体内散发出去,让其整个人好像笼罩于迷雾之中,令人不敢亲近。

    “我现在这个样子,如果让老妈看到了,一定会当场吓晕的吧?我,真的还能回去吗?”默默的问自己,小志不觉又流下了眼泪,“如果此生再也无法见到母亲,那我活着还有什么乐趣呢?我拼命的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冰冷的问题,无解的现实,让小志深深的陷入迷茫之中,思索,不停的思索。

    我们姑且不要理会小志的迷惘,应该先用崇敬的目光去意淫一下我们的小志同学,因为小志又升官了!

    鉴于小志同志在对抗黄巾强敌的大战中作战勇猛,战功彪炳,让敌人闻风丧胆,特此下发公告,擢升小志同志为——

    当然,以上言语为标准的官方语言,也是小志朝思暮想想要得到的待遇,但是现阶段总司令曹操日理万机,还没有时间理会这个从小兵中冉冉升起的新星,于是只好委屈小志一下,任命仪式就不要搞了,也不用大张旗鼓的当众授勋了,只是粗略的扔过来一套崭新的将服,告诉小志,从今天起,你就是个都伯了!

    三国军中5人为一伍,设伍长,10人为一什,设什长,再往上就是都伯了,下辖5什,也就是说,小志的部下,已经扩充到了50人,可喜可贺!

    虽然是可喜可贺的大喜事,可是小志却只是微微抱以苦笑,心里痛苦的很,因为这意味着今后将为这50个人负责,他们的生命,他们的荣耀,甚至他们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是自己的责任,或者说包袱了!

    真的不知道那帮执掌千万士兵的大大们怎么想,反正看起来他们可不在乎手下兵卒的死伤,当然死多了也不行。可自己不行啊!在自己看来,那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啊,既然托付给了自己那就应该为了保护他们而奋斗的,仅仅死了一个就已经让自己痛不欲生了,那要是眼前这些家伙多死几个……自己还要不要活了?干脆直接抹脖子痛快些!

    可是不管怎么说,看着列队战在自己面前的50个士兵们脸上露出的崇敬,畏惧,信任等种种神情,小志还是不禁心中暗爽,嘴角咧的大大的,呵呵的傻笑。

    其实这谁也不能怪,只能怪小志在战场上的表现实在太突出了!突出到虽然曹操等高级官僚还不认识自己,可是在基层士兵中,小志的大名已经是如雷贯耳,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了!

    能够历经绝境而生还,即使有人还不承认小志的武力,可是对小志的运气,那是真的没话说了,看向小志的眼神中,除了尊重,有时候还夹杂着些许的暧昧,总令小志毛骨悚然。

    总而言之一句话,小志算是在曹军中打出了知名度,成为曹军基层将校中颇为受人瞩目的一位。

    话说回来,小志当官的天赋还真不是盖的,既然干了就要干到最好,本着精益求精的宗旨,小志对于手下的磨练日益疯狂。

    将自己幸存的两位老部下提拔为伍长,小志采取公开暗示或者暗地里怂恿的方式,默许两个当年饱受摧残的部下采取更加严酷的方式报复于手下的新兵,三个人默默举杯互勉,发出一连串阴沉的奸笑,50个人的悲惨命运就此注定。

    于是,在每日正常的全军训练之余,人们在小志的营帐周围总能看见许许多多千奇百怪而又异常严酷的训练方式。

    比如说,小志的士兵总是双手双脚绑着各种布袋进行日常行动,这是小志模仿现代的沙袋,为每个士兵量身定制的负重训练,每个布袋里装着沙石泥土之类的东西,重量从20到50斤不等,视个人体格而定,在小志看来,这是磨练身体力量的好方法。

    又比如说,小志营中私用的武器那也是一大景致,那是由各种树干雕刻而成的木质长矛,重量统一为40斤左右,作为士兵对战练习时的常备武器,只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的臂力使唤这种长矛,那就对不起了,在你进步到能够使用木质长矛之前,就空手参加对战吧,被打的呼天抢地的可别怨我哦!在小志看来,如此训练能够极大程度上保证士兵的训练热情和训练强度,何乐而不为?尤其是让他们知道他们所崇敬的偶像曾经就是这么练出来的,那,拼劲就更足了!

    还比如说,为了锻炼士兵的体力,一项有着光荣传统的训练方式被沿用下来,那就是由小志,及其他两位帮凶,不定期举办的格斗大赛,搞个突然袭击啦,寻衅生事打个架啦,举行有奖挑战活动啦,等等等等,小志乐此不疲!

    如果有人提出异议,比如说认为小志提出的训练标准太过苛刻,那么小志就会用自己千锤百炼的身体素质以身作则,告诉士兵们你行滴,要相信自己滴,达到我这个标准是不难滴,继续努力吧!

    种种闻所未闻的闹剧在小志的营帐中不断的上演,成为其他各帐的笑话谈资,只是没有人敢在小志的面前表现出类似不屑,嘲笑之类的神情,因为他们逐渐的发现,小志的士兵在军中打群架从来没有输过,每每大获全胜,将袍泽打的鼻青脸肿之余,然后带着搜刮到的各种战利品,哼着小曲返回营帐,于是人们看向小志的眼神中,畏惧之色越来越浓!

    精兵,没有人发现,小志已经渐渐的将自己的部曲训练成了一支精兵,在不远的将来,将大放异彩,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第十六章 巧遇许褚

    “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哼着小曲,迈着八字步,走起路来一摇三晃的,很明显小志的心情不错,因为今天轮到他和他的部下巡城了。

    在小志的理解中,此时的鄄城应该是个十分安定的所在,不会有大批敌兵突然攻城的危险,在荀彧刚柔并济的政策调理下,城内的几大宗族也默认了曹操的统治,不会出现大规模械斗的场面,那么剩下的,就是几个不开眼的蟊贼了,那就不要客气统统收拾掉好了,这可是个耍威风的大好时机,若能趁机再吃一顿霸王餐改善一下伙食,那就更加完美了!

    因此巡城这项严肃而庄重的任务,在小志的心中和逛街划上了等号,而且是个了解三国人情风貌的大好机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小志早早的就将部下们一一叫起,胡乱扒拉了几口饭,就穿戴的人模狗样的列队扛枪走出了军营。

    鄄城,兖州政府所在之地,兵家必争之所,自古战乱频频,近日又连遭曹军和黄巾的袭扰,纷飞的战火让曾经繁华的古城也变的凋敝。若不是荀彧主持政务,大力恢复生产,鼓励农桑,减免苛税,使鄄城逐渐重新恢复了生机,此时展现在小志眼前的绝对不会是如此繁荣和谐的景象。

    带领着手下50个弟兄。小志雄赳赳气昂昂的在宽阔的大街上穿梭,看见道旁群众眼睛里闪烁的敬畏之情,小志暗爽的心态那是毋庸赘言的!

    巡视了半天的功夫,满城的毛贼非常不给小志面子,居然一个闹事的都没有,这无疑让存心逞英雄的某人心下不爽,将至中午,看看手下弟兄兴致磨的差不多了,小志帅气的一挥手,叫道:“今天老大我请客,大家找个地儿奢侈一顿吧!”

    一言既出,当然博得了所有手下的热烈欢呼,大伙都是苦孩子,从小没吃过什么好的,在军营里伙食更是单调的要命,如今好不容易有了开怀大吃的机会还不用花钱,大伙的眼睛霎时间变的青绿青绿的,吆喝着冲进了一家看上去有些规模酒家。

    50多个膘肥体壮的大汉气势汹汹的冲进酒家里,着实让店里的宾客及小二大吃一惊,店小二明显没见过这种阵仗,哆嗦着靠近带头的小志,努力换上一副谄媚的笑容,颤声问道:“各位军爷,是要,是要吃点什么?”

    没等小志答话,边上的老魏粗胳膊一探,像拎小鸡一样把那小二拎到半空,恶狠狠的瞪着他说:“把你这最好的酒,最好的菜都给老子端上来!快,先来两壶酒,妈的老子要憋死了!”

    店老板这时才从楼上跑下来,同样带着更加职业的笑容,如沐春风般的对老魏说:“那当然,那当然,我们这的酒菜都是最好的,您要,我马上给您上,军爷您先把他放下好吗?您快把他掐死了!”

    “老魏,注意点形象!我们是来吃饭的,不是来打架的!(呃,就算要打,也是吃饱喝足后再打)”低声吼了一声,小志也是满腔无奈,随着这帮手下实力日益精进,那脾气也随着渐长,好勇斗狠的性格有时候连小志也约束不住,“哎,这哪还向当初那个淳朴的庄稼汉哪,我还真是毁人不倦啊!”

    老魏这才把那个脸色已经青紫的可怜虫放下,敦促他们立刻上菜,然后招呼众兄弟找地方坐下,顿时把本来空旷的大厅坐的满满当当。

    小志,老魏,老夏三人坐在一张桌上,老板先送上来十斤女儿红,这可把嗜酒如命的老魏乐坏了,当小兵的平时哪能捞的到酒喝?能闻到味儿就不错了,是以老魏不及招呼别人,自己满满的倒了一碗,一饮而尽,那本来焦黄的脸庞竟瞬间涌上一股红潮,老魏闭着眼品了老长时间,才回味无穷的说了一句:“爽啊!”

    看着老魏欲仙欲死的模样,小志也不禁对这传说中的女儿红大感兴趣,那可是流传于现代的名酒啊!自知酒量有限,小志只是稍稍倒了小半杯,然后眼一闭心一横一口喝了进去。

    “哇,呸,呸,呸”瞬间就捂着喉咙大呕特呕,小志连眼泪都出来了,这酒,也太够味了吧?如果这东西能叫酒的话,那现代人们称之为啤酒的玩意儿,不就成了凉白开了吗?难道古人都是喝这个长大的?难怪这么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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