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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穿越之怨偶良缘-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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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真金一边看一边笑,只觉眼眶湿湿的,末了将信砸在桌上,轻叱:“这个老不修!”
    然后就着手登基了。
    话说大臣们早就准备好了,只欠他这个东风,于是选了个吉日,昭告天下。
    其实也不过是为了告诉那二人。
    众人能看得出,觅帝在丹樨上神色威严,小小年纪已有了君临天下的气势,可一双目光却是焦急的,在观礼的人中打量,又越过这些人,望向遥远的天边。
    大家知道,他是在找开皇跟皇后,可是自始至终,也不见这俩人的身影,亦无只言片语的消息。
    觅帝自觉上当,回来就一通狂砸。
    宫人早有准备,但凡能被他抄到手的,都是砸不烂的。
    觅帝怒极,正举了蓥金石案打算丢出去,忽见案子下面粘着一封信。
    取下,果真是开皇的笔迹。
    “臭小子,一想你回来就得发飙。老子我岂是违信之人?早就回来了,也看着你登基了。不错,风采仅次于我当年。你娘感动得热泪盈眶,为了不让她过于激动,我就先把她带走了。”
    “我是为你好,你娘现在琐碎得很,我当初不过是上城头放了一箭,骑马出去转了一圈,她就冷了我一年,还动不动就哭。这女人啊,就是麻烦!所以你也就不用找我们了,省得还得洒泪相别。一个大男人,哭起来多难看?待到你给我生了孙子,我再带你娘回来看你。这回你可要机灵点,若是再发现不了我们,摔东西是要被儿子笑话的。”
    末了……
    “你娘说男女都一样。别听她的,一定得给老子生个孙子,否则,就永远别想见着你娘!”
    “老不修!”
    朱真金团起了信,紧紧的攥着,一滴泪花无声点在颤抖的拳上。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发现我就不适合更新,一更就掉收藏
    
    第220章 今生无悔
    
    怎么说呢?如今朱骁成了太上皇,阮玉成了太后,刨除这两个封号,他们就是世间最平凡的夫妻。
    不,比平凡的夫妻多了分自在,多了分快意。俩人携手并肩,纵情山水,仗义行侠,成为戏台上、评书里最逍遥的一对神仙眷侣。
    他们就这样逍遥的过了一个五年,再一个五年,又一个五年……
    这是一个金光灿灿的秋日,遍地黄叶,凉风瑟瑟,他们共骑一匹马,立在一道岔路边,久久不动。
    这里有两条路,一条通往京城,一条通往另一座未知的城市,亦或者更远,因为他们会遇到更多的路口,更多的选择。
    阮玉放目满眼金黄,想着自己来到这个空间的时候亦是深秋,她曾有过回去的机会,也曾为之努力,可是当机会摆在眼前时,她却放弃了。
    她选择了现在的路,选择了跟身边的人守在一起。她不知自己回到现世会如何,她只知自打做了这个选择,便从无后悔,即便身处困境,即便伤痕累累,似乎冥冥中,她已知她注定要跟这个人白头到老。
    历尽艰辛,穿越到此,便只为了他么?她前世的孤独是要到今世由他来全部弥补吗?
    她默默的对自己说了个……是。
    她无法言喻自己对这个人的感情,似乎已经不只是爱能够表达。她不知这段脱离了现代社会又与其并行的时空会如何发展,但无论何时,何地,她只愿意同他在一起,为他舍弃,也为他收获,为他守候,也为他担忧。
    他们仿佛成了一个人,再难分彼此,就像现在,他坐在她身后,双臂环着他,也不知是要将温度传给她还是要从她身上汲取热量,他只是抱得紧紧的,似乎带着一丝怒气。
    朱骁是很委屈的,他想着自己一心为她,她心里竟然还惦着别人。
    就在两个月前,小玉从梦中哭醒,揪着他的衣襟,说要去一个叫溯柳溪的地方。
    溯柳溪不是地名,只是一条小溪,位于重华县。他打仗的时候曾经路过,没什么特别,也不记得跟小玉提起。可是小玉怎么会知道?还非要去那里?再看她哭成这个模样……
    他心中存着气,然而依旧带她去了。
    当时他们所在的位置离重华县很远,原本是打算去松江的,那里的菩萨山很灵验,小玉最近很迷信,如今却要弃之不去……
    这一路他都没怎么说话,而小玉一向敏感,竟然没发现,只惦着赶路,一个劲往车外看,他这个气啊。
    而到了溯柳溪,小玉就直奔溪边杵着的一块大石头。
    那上面有一行字——到此一游!
    也不知是谁弄上去的,看去年代颇为久远,可小玉瞧的却不是那行字,她的指尖摩挲着那行字的旁边。
    他仔细瞅了瞅……
    那是几道细细的刻痕,写着……我终于等到你了。
    这是什么玩意?还歪歪扭扭的,笔力纤弱,可是小玉却哭得不行,咬着帕子,几近哽咽。
    他莫名的就想起那个人,想起那人曾送给过小玉几本书,其中就有本《游记》……
    莫名的,就想起那对砗磲耳坠。虽然小玉已经将它压进了箱底,箱子还在皇宫,可是他偏偏觉得,小玉无一时一刻忘记过那人。
    如今再看那几个字……
    怎么,你们还有什么约定吗?早知如此,我当初就该把那人……
    他攥紧了拳头。
    回来的路上,小玉的情绪渐复平稳,大约也觉出这段日子对他有所冷落,很是讪讪的跟他讨好。
    他心中这股怨气便散了,但总归不舒服。
    如今他搂着她,看着满目繁华与苍凉的交错,想着这些年的风风雨雨。
    曾几何时,他的心中驻进了这个人?
    是洞房花烛夜的惊鸿一瞥,还是亮在清风小筑那盏温馨的灯?是在亲戚面前淡定自若的为他遮掩,还是屡屡联手的心照不宣?是中了合欢散下的壮士断腕,还是他看到她臂上伤痕时骤然划过的一抹心痛?是见她与别的男子说说笑笑却置他于不顾,还是他自以为心系温香却屡屡向她瞟去的目光?是她在毽子飞舞下的粲然欢笑,还是他深夜难眠望向对面窗子时的怅然?
    太多太多了,多得他一时难以尽数想起,他只知,他喜欢这个人,愿意为她奉献一切,只为他们能够快快乐乐,相守到老。他对她说了好多的情话,她也明晰他的心意,可是她,从来没有对他说过喜欢他,而她的心里,好像还存个别的人。
    他便有些郁郁,难免要倾诉,他最近发现,他也变得琐碎了许多。
    “小玉,你到底,喜不喜欢我?我好像从来没有听你说过。”
    他以哀怨的口吻低问,下巴还在她耳边撒娇的蹭了蹭,心中有些紧张……万一她说不喜欢,他该怎么办?
    人老了,怎么愈发的患得患失起来?
    风拂过阮玉的鬓发,挑起根根银丝。
    她老了,这回是真的老了,只是人一老,就容易伤感,就容易疑思,如今,她也有许多问题要问他。
    “朱骁,你放下江山,跟我一起浪迹天涯,心里可曾有过犹豫,可曾有过不舍?可曾,有过后悔?”
    “或许当初是有些放不下,可是今天,我觉得值得,一切都很值!”
    “你为骂名昭著的阮洵封侯建祠,又赏了毫无军功政绩的狗剩做大将军,你长达五年不立后,不纳妃嫔,后来依旧空置六宫,为了让群臣死了往宫里送女人的心而将他们的女儿发配边疆,受人诟病,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你可曾后悔?”
    “只要是为了你,就不后悔!”
    “那……”
    阮玉咬了咬唇,她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她接住一片翩跹飞过眼前的落叶,看着有些枯黄的边缘,幽幽道:“我经常想,如果你没有遇到我,如果当初没有娶我,或者这世上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不管是跟温香在一起,或者是别人,你会不会……”
    前段时间,她偶遇了王冲。王冲失魂落魄的跟她讲,西山被烧了,通往现世的路再也找不到了。这个时空已经不再跟现代社会并行,而是往一个无法预知的方向发展了。
    西山被烧大约跟她有关。
    这些年他们去过了好多地方,唯独没有科沁草原,所以有天,她就提议了一下。
    因为黑电在他们离京出走的第七年死了。
    当时埋葬黑电的时候她很伤心。
    黑电来自草原,草原的人讲究叶落归根,黑电当也不例外,所以去草原,将黑电的一缕鬃毛埋下,以全黑电的心愿。
    对她而言,黑电不止是一匹马,而是一个相处已久的家人,还是一个屡屡救护她的恩人。
    岂料她一提,朱骁就暴跳如雷。
    她简直莫名其妙,跟他大吵一番,然后她就跑了。
    朱骁找到她时浑身哆嗦得厉害,然后晚上又开始噩梦,喊她的名字,手脚并用的好像在奔跑,怎么叫也叫不醒。
    不久之后,就传来西山被烧的消息。
    阮玉估计朱骁怕是想起了她当年迷失在西山,不想她再重蹈覆辙?
    然而有时她也不免假设,若那日她当真回到了现代社会,他还会不会……
    身子被人紧紧抱住,那怀抱有发怒的颤抖,还有矢志不移的坚定:“如果当初没有娶到你,后来也会娶到你;如果当初没有遇见你,我也一定会找到你。因为上天注定我们是一对,谁也拆不散!”
    阮玉忽然就很想哭,然后听到他有些犹豫的发问:“你都问完了吗?你还没有告诉我……”
    阮玉不待他说完就转了头,飞快的在他唇上吻了下。只不过那吻有些恨恨的,还趁机咬了他一口。
    朱骁摸着发痛的唇瓣,怔怔的看着她迅速的转了身,只留给他个一本正经的后脑勺。
    他忽然就乐了。
    其实喜不喜欢又怎样?他知道她的心意,又为何非要讨那一句话?他跟她的心里都有一根刺,埋得太深了,虽然知道那根刺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可能都已经烂了,可就是无法忽视。
    然而又有什么关系?有了这根刺,才能提醒他们彼此的重要,才能告诉自己更加珍惜彼此,不要再因为某些误会而两两相望,远隔天涯。
    其实他们都想多了,此时此刻此地此人,就在身边,只要他守着她,只要她陪着他,有无尽的春花可赏,有无尽的夏风可沐,有无尽的秋月可叹,有无尽的冬雪可乘,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他与她,还有许多路要走,他与她,还有许多岁月要携手度过,直到永远。
    朱骁叹了口气,忽然捧住阮玉的脑袋不管不顾的亲了一口。
    然后也不去理会她的惊叫,挥鞭一甩,直奔下一个目标……兴城。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已经算结尾了,剩下的一章既是结尾,也是番外,我好难过……
    
    第221章 再约来世(终章)
    
    许多许多年以后,沉寂了许久的皇家庄园福满多无声无息的住进了一对老夫妻。
    老爷爷身材高大,养一把花白的胡子,嗓门洪亮,精神矍铄,就是腿脚有些不好,走路微跛。
    老奶奶体形保持得很好,一头银发总是绾得一丝不苟,白白净净的脸上几乎看不到什么皱纹,走路轻轻的,声气也温温柔柔的。
    他们的身边时常出现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瓜子脸,大眼睛,高鼻梁,小嘴巴,一说一笑,眉眼弯弯,让人看着就喜欢。
    据说这是长得最像老奶奶的一个外孙女,所以老爷爷纵然孙男娣女众多,却单单喜爱这个小丫头。
    这也是他们最小的一个孙辈,是最后一个女儿所出。
    一提起最后这个女儿,老爷爷就很是窝火。
    因为当年他正兴致勃勃带着老奶奶前往兴城,可是半路上,老奶奶就吐个不停,一瞧大夫,竟是有了,当时还不怎么老的老爷爷的脸色……啧啧。
    孩子生下来,老奶奶护得什么似的,愣是没让老爷爷觑了空将孩子偷出去送走,把老爷爷气的啊。
    老奶奶感叹:“我到底还是生够了四个。”
    然后心安理得的给幺女取了个名字叫小棠。
    小棠十岁的时候,老奶奶曾问她,是想当公主还是想做个普通的女孩。
    如果想当公主,就去京城,到时可穿金戴银,吃山珍海味,但是老爷爷跟老奶奶不会回去的,若是留在他们身边,就只能做个普通的女孩,只能继续跟着他们东奔西跑,很辛苦。
    小棠选择留下。
    老爷爷生了一夜闷气。
    然后小棠嫁人,生下三子四女,最小的这个叫玉玉。
    名字是老爷爷取的,说是一看到这孩子就想起他当年抱着哇哇大哭的老奶奶去找岳父大人想法子的段子。
    于是玉玉格外讨老爷爷的欢心,时常承欢膝下,无论她说什么,都能逗得老爷爷哈哈大笑,胡子乱颤。
    今日她说她的三哥喜欢上邻家的姐姐,却是嘴笨手笨,什么也不会做。而邻家姐姐也对他有意,就等着他开口求亲呢,他却不知,兀自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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