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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大宋之权倾天下-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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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经钱买来的,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明天大可去嗣武城走一趟,去问问曹都头,如果说这里有一件东西是脏的,小子一定会亲手把这些东西送到你的家里。”

    吴熙很讲道理,不想动手动脚,一则没有必要,都是些农民,虽然未开化,但始终都是封建主义的受害者,能不动手就尽量和平解决。

    武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能把矛盾更加的激化,吴老爹是要住在村子里的,自己迟早要离开,他不想给吴老爹留下一个怨愤的村子。

    要让人从心里头忘记你是九宫伤天命,开始崇敬你,这才是吴熙的终极目标。

    不过要是实在多说无益的话,一言不合之后,二狗子保证能把这里的人都杀的一个都不剩。

    他从来都不怀疑一个走头无路的少年,为了生存,把别人的性命当做一回事。

    “既然你这么说的话,这些东西今天晚上老夫就要代为保管,各位村民们都在,做个见证,老夫只是保管,等明儿个问清楚了来源,自然会还给你。”

    常旺春看上了这些货物,不依不饶了。

    吴熙知道这些东西到了他的手里,八成是要不回来了,知县大人和常旺春有些沾亲,曹晖就是相帮,也无能为力。

    一句话说的吴熙接不下去了,摇摇头,伸手把二狗子的拿把刀抽了出来,跳下牛车,找了一块石头,就开始磨了起来。

    耍的伎俩和去常旺春家里是一样的。

    “既然你这么要求,那我也说说我的要求,我不管你们以前怎么样,现在我来了,我说这些货物是我的,那就是我的,不管是我抢来的也好,偷来的也罢,你们无权过问。

    识相的现在走开还来得及,要是在我磨好刀的时候,你们还是这样咄咄相逼,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我在山里面住了十五年,也不建议再去住个十五年,再者说,官府也不一定会治我的罪,因为,是你们强抢在先,我护卫在后,大宋律法写的很清楚,强盗者,杀无赦!”

    吴熙故意把杀无赦说的很重。

    二狗子的身体明显抖动了一下,不过马上就恢复了正常。

    围在外围的人看见了牛车上的牛眼娃,浑身是血,不知道是生是死,吴熙这个愣小子才开始接触,不知道是什么性格,依照目前的情形来看,绝对不会是一个好相与的。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是说他们家都是煞星的命么,自有老天会收拾他,还犯不着和这种人一般见识。

    一时间很多人都走开了,最后只有大狗,二虎和狗剩还紧紧的围绕在以常旺春为核心的周围不肯离开,看样子他们是常旺春的忠实追随着。

    常旺春对村民们很失望,看着那三个人,心里就来气。

    他知道这三个人是个什么德行,没一个长脑子的。

    吴熙看上去笑呵呵的应该没有什么危险,牵牛的这小子一脸凶相,一定不好相与,今天这车货物注定是与自己无缘了。

    摔了摔手,大狗他们就让开了道路。

    吴熙笑嘻嘻的上了牛车,指挥着二狗子向前走,说道:“各位父老,咱家这一段时间会比较忙,等忙完这一段,小子请大家吃席,这么多年了,恩恩怨怨总归是要说清楚的,不是么?”

    霸气的丢下一句话,催促着二狗子就上了石头山的坡道。

    石头山上就住了他们一家人,吴老爹早就看见了这一幕,坐在街畔的石头上老泪纵横。

    牛眼娃的脑子本来就不好,又被吴熙打了脑袋,恐怕这下更不好使了,昏迷中一会儿呜呜咽咽的哭泣,一会儿兴奋的大喊大叫,搞的吴熙不甚其烦。

    在他的嘴上塞上了臭袜子,世界终于安静了。

    吴熙很困,就想好好的睡一个觉而已,这两人现在匪性未改,还不能放任自由活动,只好先委屈几天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被绑在南北的两颗大树上。

    二狗子见牛眼娃的这副样子,可怜的厉害,却什么忙也帮不上,索性把头扭在一旁,就当什么也没看见。

    看着文文弱弱的一个小子,下起手来还真狠,要不是牛眼娃皮糙肉厚,脑袋恐怕都被打瘪了吧。

    牛眼娃其实是在做梦,梦见自己在吃肉,怎么都吃不够,梦里心情复杂反应在身体上就表现的不同寻常。

    其实这才是人真实的表现,人都有害羞的心里,平时都把这些真实的表情隐藏了起来,带着面具生活。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面前真的有一碗肉,还在冒着热气,不远处有一个火堆,铁架子上有一口很大的黑锅,里面咕咚咕咚的冒着油气,恐怕熬的都是肉吧。

    “嗷”的叫了一嗓子,就要扑上去端起碗把碗里的肉消灭光,且悲催的发现自己的手脚都被捆了起来,而且越是挣扎,绳子勒的越紧。

    “没用的,这是牛筋做的绳子,是要吃肉喝血的,我醒来的时候,和你的情况差不多,方法都试过了,就是不行,我劝你还是不要挣扎了。”

    牛眼娃看见二狗子端着一碗指块大小的红肉吃的正香,无耻的样子,实在很恶心,他不明白的是,昨天两个人还在一起抢劫这个少年,为何现在他吃的香甜,自己却被捆的结实。

    “为什么你能吃上肉?”

    憨厚的人思想一般都很单纯,问不出拐弯抹角的问题。

    “看不出来么?是少爷赏的。”二狗子说起少爷的时候,一脸的崇拜,丝毫没有一点儿羞愧的意思。

    在他看来,牛眼娃就是一个做错了事的家仆,正在被主人责罚。

    一大块肥肉,滋溜一声就被二狗子吸进了嘴里,在口腔里翻了一个个儿,顺着喉咙下了肚子,嘴上发出一声“啊”的赞叹声,就低着头翻找另一块溢满油的肉。

    “少爷?我们哪里来的少爷,我们不是一直在一起吗?怎么就不知道还有一个少爷?昂,你说的不会是昨天我们抢劫的那小子吧?”

    牛眼娃总算是没被拳头打傻,不过他怎么也不会说是昨天凑他的小子,而是说被他抢劫的小子。

    宋人的生性是骄傲的,就算是个傻子,也知道维护自己的形象。

    “对啊,现在他就是我们的少爷!”二狗子把这句话说的斩钉截铁,而且不容的他人玷污,要是现在谁站出来对少爷说三道四,保证打的他忘记自己的祖宗是谁。

    “那是你的少爷,不是我的。”牛眼娃还有些骨气,不过说完这句话,看了一眼离自己只有半尺距离的油汪汪的肥肉,不自觉的噎了一口口水。

    “反正我已经弃暗投明了,去哪里都是给人打工,让人看不起,我看少爷这人就挺好,能遇见这样一个好主人,放眼全国,打着灯笼都难找。”

    牛眼娃从来都是跟着二狗子的,既然他说这小子好,那一定差不到哪里去,自己心里过不去的坎,其实就是因为那小子把他揍了一顿。

 第十章 钱是最好的伙伴

    牛眼娃最终还是吃上了肉。

    吴熙走过来就那么轻描淡写的解开了绳子,把装满肉的碗放到了自己的手上。

    尽管牛眼娃还是那么讨厌他,但丝毫不影响自己吃肉的胃口,吴熙还没走几步,一老碗红肉就下了牛眼娃的肚子。

    惊得吴熙差点掉了下巴,肉可是自己刚刚从滚烫的锅里捞起来的。

    牛眼娃主动在锅里给自己装了一碗肉,吃的很理直气壮,其间二狗子多次给他使眼色,他都视而不见。

    “按理说,我应该送你们去衙门的,但是,我打了你一拳,又没有什么损失,就当是我赔罪了,这顿饭吃完之后,想走想留你们自己决定。

    我这个人向来很公平,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本来这个见鬼的社会已经够让人操蛋的了,现在你们这些半大的孩子还出来捣乱,真是让人一点也不省心。

    我们家里很平等,没有上下尊卑,不要再叫我少爷,叫哥就好,显得亲切。

    想走的话,嗣武城里我还认识些人,介绍你们去工作还是没有问题的,想留的话也可以,你们也看见了,家里现在家徒四壁,百废待兴,重新整合起来一定很费力气,跟着我会很苦的。

    另外还有个秘密没有告诉你们,那就是我们爷俩都是九宫伤天的命数,会传染,就是不知道会不会传染给你们。”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牛眼娃吃肉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二狗子很想留下来,这里有家的感觉,从生下来到现在他根本就不知道家是什么样子的,也许牛眼娃睡在万寡妇床围子里的感觉就应该是吧。

    有的时候,他真的很痛恨这个社会,没娘的孩子注定就要钻在山林子里面当强盗吗?

    官府凭什么不把自己当人看,本来会有一个衣食无忧的童年,可是从很小的时候,自己就和牛眼娃为了下一顿饭而发愁。

    好不容易有个好心的小子要收留他们,但是牛眼娃一顿吃了人家两碗肉,觉得这就是一个愣头青,开始找各种借口要打发他们走了。

    二狗子哀叹了一声,在牛眼娃的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率先下了石头山。

    牛眼娃感觉自己惹二狗子不高兴了,放下了手里的碗跟了上去。

    二狗子多么想听见那个少年挽留的声音,可是直到他们下了山,也没有听见哪怕一句再见的话语。

    火气蹭一下就上了头,路边找了一根木头棒子就招呼在了牛眼娃的身上。

    牛眼娃见二狗子很生气,就是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他,默不作声的任由他在自己的身上发泄。

    棒子被打折了,他自己也累了,找了一颗大树坐下来喘着粗气休息。

    牛眼娃距离二狗子很远的地方也找了一颗树靠了上去,刚才那一顿棒子都是打在肉厚的地方,实在不怎么疼,躲远的原因是不想二狗子看见自己生气。

    休息的差不多了,二狗子走过来摸了摸牛眼娃的头,拉起他,勾肩搭背的走了。

    在山路上转了一个弯,就看见一个人躺在秋日里的荒草上,跟前竖起捆的结实的一担柴火,悠闲的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一根干草,哼哼唧唧的不知道在唱着什么怪调。

    这个人除了吴熙这么不着调的人,就没有别人了。

    “是我吓到你们了吗?”吴熙说道。

    “怕是你的借口,我们兄弟二人天生天长的活到现在,也不是老天的功劳,贼老天只知道在人间制造一起又一起的悲剧,却没有把我和牛眼娃的生活照顾好,一个九宫伤天的命算什么,如果我相信那是真的,我就是一个傻瓜。”

    二狗子有些激动,一激动就忍不住想要骂人,牛眼娃被自己刚才打了一顿,少年人他又不敢骂,就只好拿贼老天出气。

    “我喜欢呆在农村里,为的是寻找一种真实的感觉,也不怕对你们说,在这个世界里,除了我,没有东西是真实的,都好像生活在在梦里。

    我现在需要身边有人,要不然我会发疯,另外我也需要人手来帮我和我老爹重铸生活。

    他老人家前半生过的太苦了,我不愿意再看见他受苦,所以要给他很好的生活,这就是我现阶段努力的方向。

    我一直以为我是天选之子,来到这里就是来帮助有苦难的人的,但是,贼老天却让我吃苦,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去他妈的天选之子,都是扯淡,老子宁愿爷爷生在天地间豪迈的活一回,也不愿意被人摆布,说到底,我们都是一类人,难到我们就不能痛痛快快的为自己活一回吗?”

    见少年也在骂贼老天,二狗子的心总算是放下来了,只是他没有听懂少年所说的话,看了一眼牛眼娃,发现他和自己是一样的表情。

    其实不需要看牛眼娃也知道是这个结果。

    “那你得把道领好才行,这些年路走的很艰难啊。”

    牛眼娃第一个做出了反应,小跑过去,扛起吴熙身边的柴火,低着头就往回走。

    留下来也很好,至少能吃到红烧肉。

    “我叫吴熙,还是那句话,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叫我哥就好,我还没有那么矫情,少爷的名分还不够格。”吴熙说道。

    “我叫二狗子,他叫牛眼娃,都是没爹娘的孩子,说是天生天长,一点也不浮夸。”

    “名字就是个代名词,没有什么讲究,我看就很好。”

    三个人说说笑笑就回了家,吴老爹见吴熙拿着柴刀出去了,就知道去追这两小了,早就收拾好了一间草屋。

    牛眼娃睡在草席子上,觉得幸福无比,自己也有个家了。

    这一晚他睡的很香甜,第二天家里来了客人都不知道。

    来的人是曹晖,是专门给吴熙送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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