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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帝国崛起-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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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一个作死的人

  第十七章一个作死的人
  生活是生活,工作是工作。两者必须分开!享受生活是为了更好的工作!努力工作是为了更好的享受物质生活。有点绕口了,其实这话是忽人的,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是开了挂的。这些人有一个统称:二代!
  陈燮不是什么二代,开挂的人生使得他的形象很容易变得高大伟岸。至少杨丽丽和邱俪华是这样看陈燮的,所以两人都没有太多的抗拒,搬进了陈燮的豪华别墅,并且很快的进入了工作状态。
  资金是非常充裕的,来自拍卖行的庞大资金,使得展望公司现在是几十家小型私营企业的唯一客户。这些小型企业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没什么技术含量。经济形势好的时候,跟着沾光挣点辛苦钱,经济不好的时候,裁员、减产甚至关门都不稀奇。
  资本家的节操是可以随时丢掉的,这一点无分资本家的大小。所以杨丽丽没费什么功夫,就买到了拉了膛线的钢管。如果不是口径达到了18毫米,绝对会引起怀疑。实际上就算怀疑,也不会有人去告状。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足以让每一个代工厂家的嘴巴严严实实的。
  “17。8毫米钢管三万根,存放在7号仓库。板车轮……,203轴承……,脚踏缝纫机……。”
  两人的汇报不紧不慢,甩手掌柜陈燮,靠在老板椅上,两只脚很不雅观的架在桌上。对此,端坐的两位女士,丝毫没有轻视和不满。很简单,过去的几个月内,她们经手的采购货款,高达一亿八千多万。其大头是原始的工业设备和各种钢材,按照陈燮的要求,分散在各个城市一些地理位置不佳的仓库里。
  “干的不错,上一次的货物全部出手了,公司获利大约在一千五百万上下。你们两个居功至伟,百分之十的奖金,你们看着分吧。”陈燮很随意的丢出巨额的奖金,坚定了邱俪华在**的道路上走到底的决心。
  实际上这个时候就是让她走人,她也不舍得那种要死要活的感觉。
  “走,跟我来!”陈燮带着两人进了地下室,地方不是很大,停两辆车的样。灯光打开的时候,没有像上一次那样看见多少古董,地方平静的躺着几根原木。
  “金丝楠,怎么出手,你们想法,尽量低调一点,多兜几个圈。”陈燮的这个话的含义,两个女人心里很清楚。这是在考验她们的办事能力了,以前的很多关系,都是陈燮预先布下的。
  “为什么不问一下钱丝雨?”杨丽丽非要搞怪的问一句,陈燮似笑非笑的看她一眼,还是给她一个答案:“老还没睡了她,不太放心她,这个答案你能满意么?”
  杨丽丽露出一个会意的表情,媚笑道:“我们都不介意你睡了她,就你的战斗力而言,多一个姐妹也不是什么坏事。别想编话骗我高兴,今天你并没有尽兴。”
  陈燮匆匆的逃出了地下室,剩下两个女人相视一笑。眼神交流的结果是,这家伙就算两个人一起上,应付起来还是会有点吃力,异口同声:“这就是一头牲口。”
  现代社会一个月的时间过的很快,陈燮不得不丢下两个对自己已经死心塌地的女人,返回明朝的时空。
  码头是禁区,一丈高的围墙圈住了这一片方圆约为一公里的地方。收了好处了登州水师,根本就不会把船往这边开,现在得罪陈燮的后果,就是得罪登州八成以上的士绅,还有大批来登州采购的海商。
  当然也不是没人想搞清楚这些货是怎么运到登州的,可惜明朝人还无法做到长期的盯着一个目标,尤其是最近有不少人被装了麻袋丢进海里,尸体都看不到以后。
  码头仓库里堆积如山的货物,已经无法让刘庆产生多少好奇心了。就算是看见了青铜炮,刘庆也可以做到熟视无睹。现在大家都是一条绳上绑着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简单的巡视了一番军营后,陈燮踏上了返回张家庄的道路。春耕之前,一条通往张家庄水泥路竣工了,多数百姓都回去忙活春耕,留下的都是一些失去土地后又不愿意做佃户的人。这些人的其实并不少,拖家带口的能有一千几百号人。
  神医的形象必须是光芒万丈的,对于那些不肯离开的百姓,安置办法是早就定下的。一部分去给神医种地,五成的地租足以让这些人感恩戴德,虽然这些地都不怎么好,产量不会太高。不过在耐寒、耐旱的高产种面前,一切都是渣渣。
  一部分手巧的妇人去了制衣作坊,十到岁的男孩,一律丢进学堂去识字,学费每个月从父母的工钱里扣一点,或则等庄稼收成了扣除,更小一点的就不管了,善心也是有限度的。最幸福的是那些有手艺的,不愁没有一个挣钱的地方。这些人在神医的地盘上,注定是最早摆脱吃不饱状态的人群。而留下来神医老爷干活的人的主体,就是这些人。
  马车跑的很稳当,速度也不慢。车厢里的陈燮脸色很难看,原因很简单,登州的政治格局因为一个作死的家伙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这个作死的人叫袁崇焕,之所以这么说他,是因为他干的一些事情。
  号称五年平辽的袁崇焕,上任之后干的事情有以下这些。第一,元年七月,因宁远士兵哗变导致,巡抚都御史毕自肃无力平息,自杀避罪。袁崇焕平息了哗变之后,上奏,辽东就不要设巡抚了,免得掣肘太多。对袁崇焕给以了足够信任的朱由检同志,意外的违反了制度,同意了袁崇焕的要求。第二,要饷八十万。穷的要当裤的朱由检,尽最大限度的给了袁崇焕支持,送了三十万两饷银给辽东。不夸张的说,一些银是从牙缝里省下来的。有一个记载,在位十七年,崇祯就登基的时候穿过一次新衣服。就算有一点点误差,估计也差不多。第三,奏请罢免登莱巡抚孙国桢。(理由不详,从记载看,应该跟宁远军哗变有关:自肃即死,崇焕请停巡抚,及登萊巡抚孙国桢免,崇焕又请罢不设。帝亦报可。《明史》卷259。)
  总之在历史的记录,可以看到崇祯对袁崇焕的信任程度到了何等才程度。姑且把以上的这些事情,看成袁崇焕迈出的作死步伐的第二步好了,第一步是他在平台召对吹的牛皮。
  袁崇焕作死不要紧,陈燮的日有点难过了。孙国桢被罢免,导致了陈燮的投入打了水漂。尤其是在奇山千户所的操作上,直接就胎死腹了。要想继续谋求这个位置的可能性不大了,因为没有了巡抚,想得到这个位置,就得袁崇焕点头。这个时候的袁崇焕,知道你陈燮是谁啊?这让陈燮很不爽之余,痛恨自己没有好好学习《明史》。
  给袁崇焕送银不是不行,问题这货要挂了,这个历史陈燮是知道了。明知道他活不长还给他送银,那不是脑袋被门夹坏的具体症状么?
  陈燮只能耐心的等待,尤其是炮兵队的建设速度,只能暂时放缓脚步。这无疑让陈燮对袁崇焕这货深恶痛绝,尼玛,没事你折腾登州莱州作甚?
  回去的路上,刘庆出了一个点:“老爷,附近有一小岛,可以让炮队每日乘船登岛训练。”这主意还不错,问题是哪来的炮兵教官呢?陈燮手下就没有会大炮人啊。怎么使用后炮,倒是有一本很简单的教材,这是陈燮从网上收集到的一些有限的字材料。纯粹的纸上谈兵,所以指望这个是不现实的,只能是教材结合实弹操作。
  “老爷,我记得您说过,团练营一队副队官翁正清的算术学的不错。不如让他去带炮队,登州水师营那边,挖几个炮手不难。”王启年的这个建议,可以说很及时。关键是陈燮现在的野炮主力是钢铸的线膛炮,用女比赛铅球做炮弹的那种。口径虽然有95毫米,实际重量不到一千斤,加上两个轮的作用,三个人就能推着跑。当然了,缺点也很明显,前膛退架炮,打步兵密集队形还可以快一点,打对手的炮兵就很麻烦了,必须要复位。
  “那就这样吧,记得找几条船来。先让翁正清带着人试试看,练不出来再说别的话。”陈燮还是做了拍板,并且要求各部今后一定要夹着尾巴做人。袁崇焕这家伙现在全力太大,而且还是个胆超级肥的家伙。这家伙还是个四品宁前道的时候,不请示就敢做了一个副总兵,现在他是兵部尚书兼蓟辽督师,胆完全是呈几何倍增的膨胀。
  陈燮现在就盼着袁崇焕不要注意到一个登州的小地主,然后沿着作死的道路,高速飞奔,一直到把自己玩死为止。低调的陈燮在埋头练他的兵,带回来的暖瓶内胆都暂时不去销售,免得闹出动静被人盯上。当然了,开一个竹编作坊,给内胆编织外壳的工作可以启动。


第九十八章一个本可以不死的人

  第十八章一个本可以不死的人
  袁崇焕没有让陈神医失望,异常果断的沿着作死的道路继续高歌猛进。袁督师作死的第三步,杀了一个人,这个人本可以不死,但是他还是在自己地盘上,面对袁崇焕举起的屠刀,束手就擒,引项就戮。
  左都督、挂印将军、领上方宝剑,皮岛总兵毛龙。一品武将!
  “未君命是从!”这句话,毛龙不是乱说的,这是拿命来做验证的一句话。
  毛龙这个总兵,离任蓟辽督师都不太管他,不是不想管,而是太难管。皮岛的位置很偏,孤悬海外,只能走海路。东江镇这个地盘,是毛龙从建州女真手里夺回来的,可以说从天启年开始,唯一夺回失地并力保不失的人,就是毛龙了。
  在皮岛,想得到援助是很难的,所以在很长的时间内,毛龙得自己想法挣钱养家。因为这家伙不太用蓟辽督师操心他的钱粮,又能又事没事的上岸,在建州女真的屁股上不轻不重的踹几下。说实话,毛龙取得的战果不算大,主动进攻的**也不会太强烈,但是他的存在确实客观上牵制了建奴的精力。
  “可用即用,不可用杀之不难。”这是袁崇焕对内阁辅臣钱龙锡说的话,这个杀之不难的对象,就是毛龙。这句话其实很有意思,如果毛龙正像《满老档》内记录那样,跟皇太极达成了投降协定,那么袁崇焕还敢说这个话么?
  事实很明显袁崇焕清楚的知道,毛龙没有反意。他就是想安心的在皮岛当他的土皇帝。所以才说“杀之不难。”就这个结论而言,袁崇焕没看错毛龙。这句话,是崇祯元年7月说的。可见袁崇焕早就想做了毛龙。
  为迫使素来不听蓟辽督师招呼的毛龙就范,袁崇焕做了一个决定,凡运往皮岛的物资,都得现去一趟觉华岛,然后再转运。
  这一招打在了毛龙的要害上,为啥?毛龙是这么说的“此拦喉切我一刀,必定立死。”
  很简单,毛总兵的船队,兼职做点买卖。先去一趟觉华岛,这买卖这怎么做啊?毛龙只好给皇帝诉苦,说自己过不下去了。朱由检的回答只有四个字:从长计议。
  好了,袁崇焕断了毛龙的财路后,在毛龙穷的揭不开锅之后,特批了白银十万两给毛龙。这意思很明白了,“你得听话,不听话就弄死你丫的!”
  毛龙明显误会了这个意思,认为还有的谈。那就谈呗,哪曾想袁崇焕的屠刀已经举起。
  张廷玉编写的明史里头,记录了多次毛龙骚扰“我大清”的事迹,虽然在遣词造句上极尽鄙夷,但是却无法掩盖这样一个事实,就是毛龙给“我大清”找了不少麻烦。而且这些麻烦都是奔着“我大清”的腚眼去的。这是“我大清”编写的《明史》都不得不承认并记录在案的犯罪事实,那么袁崇焕杀毛龙的最初动机可以呼之欲出了。
  “我让你不听招呼!”就这么简单,这就是袁崇焕杀毛龙的动机。所谓的12条罪状,就算能构成毛龙的死罪,这个人杀不杀,也表示袁崇焕能决定的。因为毛龙是一品大员,杀他是需要皇帝圣旨的。圣旨呢?袁崇焕没有!拿着尚方宝剑就说,皇帝给我权力了,我可以杀你。然后毛龙就信了,在自己的地盘上,丝毫不做抵抗。
  毛龙该不该死?客观的说,相比后来的祖大寿之流,毛龙真是一个不合格的军阀。袁崇焕让他去商议,他就去了。袁崇焕说他有皇帝的同意,他就信了。看看人家祖大寿,皇帝招进京,理都不理,跑半路上被袁崇焕的书信招回来。
  袁崇焕先斩后奏,毛龙被杀。就法理而言,死的不冤。就明末的那个破世道而言,毛龙死的真心冤。他干的那点违法乱纪的事情,比起其他的军阀真是太不上台面了。不就是做点违法的买卖么?不就是不愿意被指挥去跟“我大清”玩命么?
  高举正义大旗的袁崇焕,以非法的手段杀了毛龙。之所以说非法,是程序非法。
  这是平台召对之后,袁崇焕再次犯了“欺君之嫌”。如今仅仅是这两次,袁崇焕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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