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霸业-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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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韦和妻儿此时在逃亡,很少进入县城之中,怕城中有自己的通缉犯的画像,实在是走投无路,自己没的吃没什么问题,可自己的妻儿不能没的吃,在盘缠用尽的情况下,典韦只能进城开始卖艺起来,为了以防万一,只有把自己的妻儿安置在不已看见的街巷中,那样就算自己被抓也不会连累的妻儿。
明白一切的事情后,叶晨拍了拍典韦的肩膀“典大哥,你不嫌弃就在圭临县落脚下来,我叶晨向你保证,只要我叶晨有吃有喝绝对不会亏待典大哥。”
叶晨一下子说话变的豪爽起来,刚才文质彬彬的说话早已不见。
“我典某就先谢谢了,我典韦居然认识你这位大好人当兄弟,也是我有生之年的福气。”
典韦也豪爽说道。可话刚说完,只听典韦‘咕噜……咕噜。’叫起来。
叶晨忙说道“已午时时间,典大哥不嫌弃就到附近的客栈先喝几杯,吃点东西,等吃完,在带你找居住之地。”
叶晨说完话,就先往前带路,冯伦和典韦紧随后面。典韦推着车比较慢,叶晨和冯伦也减慢速度,三人更是又事没事闲聊起来。
正文 第二十章 神秘来客
叶晨等人在附近找了一处客栈,还没进门,店小二一见门口的叶晨,忙叫上了正在算账的掌柜,掌柜子忙出门亲自迎接招呼道“难怪今天一大早喜鹊从我客栈飞过,原来是叶大人来了,真是给小店的荣幸啊。”
掌柜子亲自招呼,亲自带着叶晨等人到座位,不但是掌柜的如此,店中许多客人一见叶晨都上来打招呼,不是叶大人叫唤,就是叶大善人叫着。叶晨也一一问候,回礼道。
看的一边的典韦真是难以相信,从没见过百姓会对一个官员如此热情,更没想到的是叶晨这人一点官架子也没有,平易近人,对人又好客,说起话来也没有那种士族对贫民的嚣张口气。让典韦感觉高兴的是,为了妻儿,自己这次还真没白来。遇到了大好人。
“叶大人,不知道要吃点什么。”
掌柜子擦了擦桌子,低头哈腰说道。看来叶晨很少出门在客栈吃饭,不然也不会出现如此大的动静。
的确,自从叶晨当上县令,每天都在府衙中吃喝拉撒,只有晚饭的时候回村中吃,大部分都没出来过。“今天,我远方朋友来了,掌柜子你就好酒好菜上来吧,这十两银子先拿着。”
叶晨拿出一锭十两银子放在桌上,客客气气对着掌柜子说道。
十两银子不算少数目,就这样的客栈在好的好酒好菜也不需要花这么多,除非是洛阳等大城的酒楼就不一样。“这怎么可以,难得叶大人来第一次光临小店,怎么可以要叶大人破费,要不是叶大人出售的酒,小店也不会有这么好的生意,今天就当是小人请各位的。”
掌柜子把银子推回到叶晨面前客气道。
“这次,是我请客,你就别跟我争,要是菜好吃,我可是会经常过来,到时候,掌柜子请我如何。”
叶晨开玩笑,大大方方,把手中的银两放在掌柜子手中。接着顺便又说道“掌柜子,不要忘记了,等下给我来几瓶‘烈麦酒’。”
掌柜子见推不掉,只好收下“好嘞,我先钱厨房叫人准备好菜,等下就可以吃了。”
掌柜子说完话,就退下去,帮叶晨们准备佳肴去了。
果然,叶晨等人没等多少时间,好酒好菜也上来了,当典韦喝到‘烈麦酒’的时候,大叫痛快“好酒,我这辈子还没喝过这么好的酒,真够烈得。”
典韦喝完一口,接着又‘咕噜咕噜’从小杯到大腕,还真不怕醉,看来又是个酒鬼。
烈麦酒,算是叶晨酒庄中最普通的酒,用麦等各种材料制造,喝入口中,有如二锅头一样火辣,所以起名烈麦酒。现在很多客栈都有出售,但也不是很多,毕竟叶晨酒庄现在的规模还不大。
“典大哥,等下回庄的时候,我让你尝尝更好喝的酒,我哪里还有十几坛自己亲手酿的好酒。”
叶晨喝了一小杯酒,顺便也叫上旁边的冯伦冯师爷。
典韦喝酒的样子,大碗酒简直是一口干,看来酒量不错。其实也不能说明什么,向这些江湖豪杰之人,那个不是嗜酒如命。典韦为了一路保护妻儿,加上省点盘缠,可是整整好几个月滴酒未沾,在加上从没喝过如此好喝的酒,当然要痛快喝上几碗才行。
“叶大人,俺典韦是个大老粗,不知道说什么。这一杯是我敬你的,谢谢你愿意收留俺一家三口,更不计较刚才俺的冲动,差点误伤到叶大人。从今天起,俺愿意誓死效忠叶大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典韦站了起来,举着杯说道。
可把叶晨高兴坏了,也吓坏了,典韦那小子说是说一杯,可这小子用的是大碗,还好叶晨用的是杯子,要是喝多叶晨还真没那个酒量。“好,什么叶大人不叶大人,要不嫌弃,就叫我叶晨或子文吧,我也叫你典大哥吧。我叶晨也可以向你保证,要是我有肉吃又酒喝绝对不会忘记典大哥。”
叶晨喝完杯中的酒,豪爽,快人快语说道。
害的在一边正悠哉喝着小酒,享受着美酒的冯伦差点把酒吐出来,自己的叶大人还真是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一下子变得跟在江湖道上混的人一样,口气都改变了,今天又是大开眼界。
四人将近喝了好几坛酒,当然大部分都是典韦解决的,叶晨和冯师爷两人没喝多少,至于典韦的妻儿就更别说了,连说句话也没有多说,不是说对叶晨他们有意见不说话。主要是,这个时代不同,可是男尊女卑的时代,大部分女性也很少出门,都是躲在家中比较多。就是吃饭,女性也要等男人先用膳再说。这个时代的女性根本没什么地位。
一时辰过后,叶晨等人,吃好后,在城中租了两辆马车往城外的叶家庄园(叶晨为自己所地起的名字。奔去。马的速度就是快,一转眼功夫就以到达,叶晨都有点不好意思,自己到这个时代也有五个月左右,居然连马都还不会骑,让人知道还不笑掉大牙。……
这边叶晨刚出城西门,往自己的庄园跑去。同时,在县城的东面的道路上,来了一群人,一辆豪华的马车慢悠悠行驶在凹凸不平的道路上,在他两侧是许多骑兵,看他们人数最少有几百人,每人都是手中拿着枪,腰间挎着一把刀,队伍十分整齐,而且从不说话,样子也十分严肃。看他们的样子不像士族的私兵。到像是哪位达官贵人的护卫。可他们穿装打扮是私家士兵,应为没穿什么铠甲之类。
“这里就是圭临县,听说那个造纸的叶大善人就居住在这里。”
坐在马车上的一位中年人,开口说道。
“是的大人,这位叶大善人不但是个大善人,还是这里的县令。要不我先去禀明下,叫他出来迎接大人。”
车外一位三十左右之人,坐在马背上开口说话道。
“哦,不必了,我们还是进去看看,尽量别打捞乡民们,还有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叫我老爷,别叫大人,你又忘了不成。”
车中的主人再次开口说话道。可话刚说完,就被不远处,一件事情呆住了,只见一位老农在田地耕地不用锄具,反而是一头牛拉着不明之物在耕地。“来人啊,去把那位老农请过来。”
车主刚说完话,一位护卫跳下马,朝着老农走了过去。
正文 第二十一章 贵人拜访
护卫把老农请了过来,看上去算不上请吧,只见老农是低着头,跟着护卫身后,全身有点抖擞似的。也难怪老农如此摸样,老农活了大半辈子,就只在圭临县呆过,还没见过如此大的场面,几百人坐在马上,手拿长枪,腰间跨刀,就是县令大老爷也没这样的排场。
圭临县只是个县城,大士族就是有也都搬到大城市发展去了,其余的都是小士族,所以老农根本没见过如此大的排场,被刚才的护卫一呼喊,早就吓破胆。这不,一路都低着头,担惊受怕的样子。
“怎么回事,我不是跟你说过去请的吗?怎会吓到老人家啊。”
车中的主人,从马车上走了下来,看见担惊受怕的老农,忙质问护卫道。
护卫自己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自己也是好好去请老农,可自己手拿武器,说话也不知道轻重,所以才搞得老农如此摸样。
“老人家不必惊慌,我只是想问一问,你所耕地的方法叫什么来着,而且会如此的快。”
中年人走到老农身边十分友善说道。
一说到这件事,老农一下子微笑起来,原有的紧张也消失不再“这叫牛耕犁,就一头牛,一天可以耕两亩地,是我们此县城的叶大人所创造。”
“叶大人,是不是就是那个广收难民,改善纸业的叶大善人。”
中年人摸了摸自己嘴边的胡子,和气说道。一边的老农点点头表示回答了中年人的话。
中年人叫护卫拿了几两银子,放到老农的手中“谢谢你,老人家,我就不耽误你耕地了。”
中年人朝着马车上走去,接着马车向着县城行驶过去,身后的几百名护卫催足着胯下坐骑跟着前面的马车紧随其后。只留下路边,手拿银两的老农,站在原地,一直盯着消失的车队,才回过神,收下银子,回田地接着干起他今天要完成的任务。……
“主公,你回来了。”
叶晨等人刚到庄园路口,从马车上下来,正在巡逻的队长廖化看到,马上跑了过来有礼说道。身后跟着廖化等人也向叶晨低头有礼问候道。
人口多了,财富也多了,庄园中当然要护卫队之类,虽然眼前的宝地是靠山,只有一条出口,但也要组建一队私兵,上个月,就是有一帮强盗,在夜间,翻山而过,想来庄园中抢劫,还好叶晨在庄园四处养了许多狗,最后被狗发现,叫声闹得庄园中的村民醒来,拿起锄头反抗,多亏强盗也不多,也就百来人,手中的武器更是不够先进,跟村中百姓的锄头不相上下。
自从那次后,叶晨就组织了八百多人的私兵,这些私兵都是年轻,力强体壮之人参加。庄园中两千五百多人口,减去小孩和老人还有二千左右,八百人成为私兵外,其余的都加入,酿酒,造纸,挖矿,种田。有了八百人私兵,叶晨也安心了许多。甚至直接在自己庄园唯一的路口建造了一个驻扎地,每天都会有人在驻扎点检查着,生怕有人进去捣乱。就如现实的保安一样。
“元俭啊,今天没出什么情况吧。”
叶晨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廖化,热情打招呼道。现在的廖化可是这八百名私兵的头,不为别的,就因为他在这帮人的实力最强,单打独斗还没一人可以打的过他,头脑也算机灵。
“来元俭,我给你介绍下,我身边这位可是武艺超群,名典韦,以后也成了我们庄园的人,到时候,你还可以向典韦多多请教。”
叶晨介绍了典韦,廖化上前跟典韦打声了招呼,其实在叶晨还没说之前,廖化就以注意到典韦,全身那一块块凸起的胸肌和粗有力的手臂,加上眼前人的气势就可以看出不简单。谁也不知道,因典韦的加入,廖化的武艺会更上一层楼,更没想到的事,在不久的将来,廖化会拜典韦为师。
“走,我们先进去再说,晚上还要为典大哥接风洗尘。”
叶晨说着带着几人往庄园中走去,典韦一走进庄园,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是快要成熟,一片片广阔的田地。道路上进进出出不停的有人朝叶晨打招呼,叶晨也一一问候。看他们的样子像是村中的村民,一个个脸带微笑,一脸的幸福样子,让典韦有点错觉,一进来,就像与世隔绝,感觉这里就是世外桃源。
一到村中,叶晨等人还没到村口,就见几个小孩无忧无虑在村口玩耍,一见到叶晨等人,几个小孩先呼喊叶晨一声主公,接着喊冯伦一声先生。
忘记说了,其实冯伦一家几口已经搬家叶家庄园,冯伦更是庄园中的老师,这个时代学生称呼老师还是先生。说到底,冯伦也算满辛苦,日子过的不必叶晨舒坦,叶晨黑夜还要工作,冯伦也是一样,一回到庄园,在一盏盏油灯下,还需要教育着眼前这帮孩子,这也是冯伦自己愿意,没人勉强他。对他来说,不但不辛苦,反而是一种幸福。
“业儿你也在,怎么不回家读书,在这里玩耍,真是浪费光阴。”
冯伦指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孩严肃说道。这小孩不是别人,正是冯伦的小儿子,一见冯伦严肃的表情,小孩紧张的说不出话来。看来还真怕他父亲。
叶晨忙走了上去,蹲下来,摸了摸小孩子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