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在一六二九-第38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五百三十一章 吴南海的心事(上)
“这天气总算暖和起来了。”
吴南海走出刚刚搭建好的玻璃暖棚,并没有感觉到暖棚内外有太大的温度差,这让他很高兴——这意味着外面的气温已经达到种植一些亚热带经济作物的要求,而不必局限于暖房之内了。
来山东的各人都有明确分工,土建组那帮人近来忙的热火朝天,恨不能把两只脚丫子也举起来干活儿,其他人当然也没闲着。不过由于大多数人开展工作之前需要依赖土建组先把房子给弄起来,所以基本还只能做些前期准备工作,或者因陋就简的先急就章凑合一下。只有农业组没这问题,除了这批玻璃暖棚外,他们的所有工作本来都是要在露天进行,只要老天爷肯帮忙,把气温升高一些,再给点雨水就好。
只可惜这大陆上的老天爷可不象在海南时那么肯帮忙,开春之后天气虽然暖和点了,雨水却依旧稀少。如果是这个时代只会按照传统经验种植的普通农民,少不得哀叹一声“今年又要逢灾啦”,却对此无可奈何。
但作为在后世农业大学高材生吴南海领导下的农业组,其思想灵活性和知识储备可不是明朝老农民所能相比——山不转水转,气候不适合种稻麦那咱就种些别的。刚开春的时候吴南海就组织手下农户抢种了一批速生,耐旱的粮食作物,主要是红薯。
红薯的亩产量非常大,而且成熟早,三个月就能收获。等到这批作物成熟之后,他们山东基地的粮食便差不多可以做到自给自足了。之后再慢慢调整结构,考虑多种些果木和经济作物……那是下一步的事情,先考虑填饱肚子,这才是头等大事。
漫步走入周边田地,望着那一块块长势喜人,已经绿油油一大片的薯蔓苗,吴南海心头颇为得意。前两天他刚组织人搞了一次提蔓行动,把生出新根系的蔓条提起来,以避免在地下生出太多茎节根来争夺养分。本地有几个曾种过红薯的老农民对他这种要求很不理解,觉得红薯果子就是长在根上的,根茎越多才越好呢。
想红薯这玩意儿万历年间刚刚传入中国,迄今不过十来年,此时民间对于红薯的种植方式还只是刚刚开始摸索,哪儿比得上他在后世大学里所学的经验——根茎多,养料会被平均分摊掉,长出来薯块个头就小。吴南海曾见过本地农民自己种的红薯,实在是丢“地瓜”这个名号的脸——有些甚至只有手指头粗细,里面尽是纤维,不过相当于粗壮些的根系而已,也亏得他们还乐滋滋煮来当饭吃。
所以吴南海也不跟这帮老农争辩,只要求手下农户跟着他做就好。反正这玩意儿长得快,四月底栽下去的秧苗,到七月底就差不多可以开刨了。他这次来到山东开农场,专门从自己珍藏多年的种子宝库中挑选了几个适合当地气候水土的高产品种,准备在当地大展拳脚的,红薯也是其中之一。精选了一个名为“红心王”的品种,特点就是早熟高产,在现代条件下可以轻松达到亩产万斤以上,虽然放到这个没化肥的时代,栽培起来土壤肥力不太容易跟得上,但亩产达到五六千斤总是没问题的。
到时候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才叫高产作物……正手捻一株秧苗想的入神时,背上被轻轻披上一件丝绵小袄,一个温柔声音在背后响起:
“老爷,当心着凉。”
那是一个颇为丰腴的少妇,当初她被吴南海“捡”来时可不是这样,那时候人瘦的只剩皮包骨头,以至于农场里很多人觉得她恐怕活不了,觉得吴南海是在自找麻烦。
然而到现在已经没有人这么想了,事实上有不少人私下里都挺羡慕吴南海的好运气——要找个仆役不难,但要找个肯全心全意,把所有精神都放在自己身上的仆役,那就不是花钱所能买到的了。他们这帮现代人都是凭空出现在本时代的,传说中的世家忠仆显然还来不及培养。估计等到培养出来了,也要到他们的下一代才能享受……所以象吴南海这种情况,绝对是领先了所有人一大步!
而对于吴南海本人来说,尽管他内心从不将对方视之为仆役,但这么多年下来,对于那一声声温软的“老爷”称呼也已经心安理得了。平时的日常生活也大都依赖对方照拂,如果某一天没听到这声“老爷”,还真有些不习惯的感觉。此时听到这声音,回过头去拍了拍对方的手背,呵呵笑道:
“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碰面也是在这种番薯地里。”
“当然是记得的,老爷,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女人喃喃道,脸上飞起一阵淡淡红晕,显然是想起了更多。
气氛正好的时候,旁边却忽然又一阵风般跑过来一个小丫头,隔的大老远便大煞风景叫喊道:
“呀呀呀,老爷老爷,怎么出了玻璃房子也不喊我一声,当心着凉哪!”
一边喊着,一边毛手毛脚的举着一件军大衣便想要往吴南海身上套。结果吴南海刚好站起来,他这身胚这两年来愈发往“横向发展”,远远望去就像尊弥勒佛,重心倒是很稳当,那小丫头一脑袋撞他背上,吴南海本人只是稍微晃了晃,小姑娘却摔了个四脚朝天。
背后那女人立即着紧起来,慌慌张张上去拉起自家女儿,又作势在她身上打了几下:
“诶呀呀你个死丫头,怎么老是这么毛手毛脚的。走路总不长眼睛似的,才让你拿个衣服,就一天要撞上老爷两三回。这连伺候人都不会,将来可怎么嫁得出去!”
嘴上这么骂,手上动作却更多像是拍打灰土。小姑娘显然也习惯了,嬉皮笑脸地搂着母亲胳膊撒了一阵子娇,然后便抱着吴南海的军大衣紧紧跟在他背后,安心尽一个小丫头的责任。
——当年那个被叶孟言形容为“小老鼠”似的女孩子如今也长这么大了。眼下其实距离那时候也没多久,但小姑娘已经完全忘记了过去那段畏畏缩缩,看见一小块地瓜干还要抱起来躲到角落里慢慢啃的艰难岁月,变得出奇活泼好动,甚至都有些过头了……最近一段时间开始学着她妈妈的样子,跟在吴南海身边帮忙做事,却笨手笨脚的常常碰到吴南海身上,以至于她的母亲常常在后面追着骂疯丫头。
但吴南海却能从中感觉到一丝异样,作为当事人,他能觉察出,那小姑娘的碰撞至少有一半都是故意的,这女孩子当初被他从草棚里抱出来,背回农业组宿营地时轻巧的几乎感觉不到重量,可这才过没几年,却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开始渐渐有几分大姑娘的样子了。
而这小女孩儿的心思也表露的愈发明显……小时候就总爱在他身上挨挨擦擦,吴南海一直把她当小孩子看,又是现代人,没什么男女大防之念,那时候常常抱着她一起出去玩儿,每次都让小姑娘开心不已,抱着他的脑袋亲上几下。后来等长大一些,吴南海自觉不方便再做这些亲密动作了,但小女孩却依旧对他亲密如故,见了面总伸出手来要抱一抱。有时候趁着吴南海不注意,还会扑过来在他脸上亲一口,然后咯咯笑着跑开——这些习惯直到现在也不曾改掉,只是稍微收敛了些,不再当着她妈妈的面这么做了。
她的母亲其实也经常看到这些动作,但那个纯朴的女人从没往别处想,只以为是孩子对父辈的依恋罢了——从某种程度上说,吴南海这些年来确实取代了这个家庭中父亲的角色。那女人也曾试探着想要自家闺女喊吴南海作“爹爹”,后者也答应了,可小姑娘本人却死活不肯,宁肯跟着妈妈一起喊“老爷”,而且语调还刻意的学着母亲,喊得又软又糯……
现在想来,这些动作未必仅仅是孩子气的胡闹啊……吴南海无意中回过头,却正看见小姑娘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紧紧盯着他,见他发现了也不羞涩,反而送过来甜甜一笑,反倒让吴南海有些尴尬,低下头来,装作没注意到。
这丫头心思大了啊,吴南海心下有些烦恼,作为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优秀青年,他知道自己应该找个机会和那小姑娘好好谈谈。告诉她某些想法不过是少年人进入青春期以后正常的心理萌动而已,不应该放任其发展下去。如果觉得当面说破不合适,也可以找个机会正式认她做干女儿,把父女名份定下来,小女孩的幻想自然会慢慢消失。
总而言之,这并不是一件很难处理的事情,即使吴南海不象胡雯大姐那样专做妇女工作的,却也可以有好几种办法轻松将其解决掉。
可是,然而,不过……直到现在为止,吴南海却并没有任何动作。他也知道这样拖下去很不好,那个女孩儿甚至将这种隐隐约约的感觉当成了两人的小秘密,某种暧昧情愫正在他们之间逐渐增长。可每当他想要就此事彻底做个了断的时候,却总有某种莫名情绪阻止了他的行动,使得他一直没有朝想要解决这件事情的方向真正迈出一步……
第五百三十二章 吴南海的心事(下)
“禽兽啊……禽兽!”
背着双手,心事重重的吴南海走在番薯田里,口中喃喃念叨不休。他并不担心被身后那两个人听到,她们听到了也不会懂的。
但是突然,有那么一只大手重重拍在他的肩膀上,一个嘹亮声音在他耳旁响起:
“哈,没错,确实是禽兽!”
吴南海顿时一哆嗦,差点没吓尿出来。回头一看,却是解席笑眯眯站在他身后。还没等吴南海想好该怎么开口为自己辩解,却见对方神秘兮兮凑过脸来:
“原来你也听说啦,章鱼这家伙真是个禽兽!”
“张宇?他不是在台湾吗?关他啥事?”
吴南海一愣,随口反问,但随即发现不对,果然见解席愕然看他:
“怎么,你不知道?”
吴南海总算及时反应过来,连忙掩饰外加转移话题道:
“稍微听说了一点,但不详细——到底咋回事?”
解席没在意他的异样,只是满脸八卦之色,面带暧昧道:
“章鱼这家伙的性格,当初倒没看出来……原以为他只是喜欢嘴花花,胆子不大的。没想到……嘿嘿,这小子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神神秘秘的言词,加上满脸暧昧表情,终于成功激起了吴南海的好奇心,后者放下自己的小心思,完全把注意转移到解席的话题上:
“他干了些啥,这么轰动,都传到我们山东这边来了?”
解席嘿嘿一笑,细细把原委说了出来……
事情其实不复杂——琼海军欲在台湾立足,以他们一贯的政策,都是尽量与当地居民打好关系。强龙不压地头蛇么,大家共同合作,开发宝岛资源。张宇作为农业组在那里的负责人,自然和当地人打交道比较多,他虽然不像吴南海这样是专业的科班出身,但胜在平时兴趣爱好广泛,对于从种植到养殖,各方面的基础技术都能说上一点。在待人处事上,如果没发现他淫荡本质的话,倒也算得上是个风趣开朗好青年,在向来闭塞的台湾土著中间倒也挺受欢迎。
这段时期在跟琼海军合作的一家当地土民集团名为“麻豆社”,是早年大陆移民和当地少数民族兼有的一家部落联合体。台湾岛上这些部落民的社会发展状况相当落后,甚至仍然保留了一些母系氏族的传统——在这家“麻豆社”里很多事情都是女人作主,尤其是关于种植栽培方面,跟张宇接洽学习技术的,绝大多数都是年轻女人——部族的男人负责打猎,不管这块。
于是这学着学着……就学到床上去了。当地还不习惯用床,都是用芦苇扎制的窝棚,男女之间彼此看顺眼了就往窝棚里一钻,也不用谈婚论嫁什么,总之就是很简单很随意那种,有点类似后世云南,泸沽湖旅游区那种原生态的生活模式。
“这不是挺好吗?大不了再来个舒中模式好了。”
吴南海有些不解,团队中除了少数几对夫妻共同穿越,大部分都是单身来到这个时代。那些正儿八经和本地人结婚了的同志当然都能得到大集体的祝福和支持——具体体现在给予配偶的地位上。但不结婚其实也没什么。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只要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强迫人家,在外头结个露水鸳鸯什么也很正常——包括他自己亦是如此。只不过大集体不承认同居关系,不会给另一方正式地位和待遇,所有事情自己负责而已。
想当年去泸沽湖旅游一度成为小资男女的时髦选择,当地原始的“走婚”习俗也在其中很起了一把推波助澜的作用。不知道多少怀着绮念的宅男腐女们背起双肩包,抱着希望能发生点什么的想法坐上了去昆明的旅游车……吴南海记得甚至就连这些关于泸沽湖的传说还正是当初张宇和他提起的,那小子说起这些时还一脸的向往之色。
如今他可算得偿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