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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迷失在一六二九-第2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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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大明官方承认的正式代表?我们将要谈出来的成果,大明朝廷会不会认可?以及——您这个招抚大使说的话算不算数?这些我们都必须要问清楚,否则下一步不好安排的。”
  庞雨两手一摊,摆出一幅实话实说架势——是啊,就上次来的那两位,好歹还带着一份两广总督告喻呢。这回你老人家空身一个,潇潇洒洒就过来了,谕旨诏书什么不谈,除了报个名字,连官凭证照都没拿一份出来——总得让咱们相信你们是真货吧?
  一番话说下来合情合理,对面钱某人脸上的怒容也渐渐散去,到后来,甚至露出几分笑容——嫌货才是买货人,短毛这样小心谨慎,证明他们确实很有诚意想要招抚。
  “庞军师……”
  钱谦益上上下下打量庞雨几眼,微微笑道:
  “阁下似乎年岁不大吧?”
  “呃?今年三十……六。”
  庞雨摸了摸下巴,虽说这里条件艰苦些,不过以前在设计院养成的好习惯一直保持下来,每天总要把脸上身上收拾的干干净净,这样一天工作下来也有精神。只是这样一来在习惯于蓄须的明人眼中,就要比实际年龄看起来年轻许多。况且他本就是张娃娃脸,这两年来周围人士总把他当作二十多岁小伙子看待,他也一向自认还很年轻。
  直到今天被钱某人问起,才骤然惊觉:奶奶的老子眼看着也是奔四的人啦,以后不能再笑话老解了!
  钱谦益显然也对他的真实年龄颇感诧异,又仔细看了几眼方才笑道:
  “倒是不显……钱某今年刚好知天命,终究比阁下痴长个几岁,就托大一次,称呼你一声‘老弟’,想来不算冒昧吧?”
  庞雨苦笑,心想你老人家何止痴长个“几岁”,能得你一声老弟称呼那辈份不知道涨到哪儿去了……也不多说话,拱了拱手,弯了弯腰,算是自认后辈了。
  钱谦益这下总算重新找回了自尊心,而且刚才的小小冲突,似乎反让他丢弃掉原先身为官府使者的谨小慎微,而恢复到风流才子放浪形骸的真面目……
  他不再正襟危坐,而是用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在沙发椅上半躺下,还不见外的拿起咖啡壶,给自己又续了一杯——看来他真得很喜欢这种饮料。美滋滋又尝了一口之后,方才笑道:
  “既是占了这个便宜,老弟,做哥哥的少不得要教导教导你——你少时既是在南京城中住过。虽不知是何方大才,能教出老弟这等人物,但对于我大明朝廷的规矩,总不会太陌生罢?”
  见庞雨一脸迷惑之色,钱谦益伸出三根手指,微微晃动:
  “难道老弟当真不知?无论对于外忧还是内患,无论他何等嚣张跋扈,我大明文武百官,素来都只以‘三不’相对!”
  “——其一:不行款;其二:不割地;其三:不和亲!”


第三百零六章 “非正式”的代表团
  元灭宋,明又逐元,故此明王朝在很多方面吸取了宋朝的经验教训,其中最为刻骨铭心的一条,大概就是对外对内,绝对不能软弱。打得过要打,打不过——也要打,反正决不求和。
  特别是对于明王朝的士大夫们,这种强硬似乎已经渗入到了骨子里。明英宗时期的土木堡之变,五十万明军被蒙古瓦剌部全歼,皇帝被俘。然而当瓦剌军首领试图用被俘的英宗皇帝逼迫沿途明军寨堡不战投降时,却发现人家已经用最快速度另外立了一个,随时准备接着打下去。
  尽管日后主要操办此事的兵部尚书于谦被复辟的英宗皇帝秋后算账,罢职斩首。但在明王朝所有士大夫的口碑中,提起于谦于阁老,无不是交口称赞,敬重万分,他的“石灰吟”名句也因此广为流传,成为千古绝唱。
  对于明帝国的这种强硬,穿越众是早有体会——上一次周晟他们来谈判时就已经拍着桌子大喊“我大明决不与叛逆谈和”……没想到隔了这么久,双方又狠狠干了一仗,连广州都炮轰过一遍了,新派来的这位谈判大使开始提及有关招抚事宜时,头一句话还是这个。
  特别令庞雨感到充满违和感的,乃是这句话居然是出自以“水太凉”留名,在清史中也是被列入“贰臣传”的钱谦益之口。而且看他说出那“三不”原则后红光满面,神采飞扬的表情看,钱大才子心中此时无疑是充满了自豪感。
  “明亡于士大夫之手!”
  “君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
  ……
  想起以前在网络上看到过的这些言论,再看看眼前慷慨激昂的钱谦益,庞雨禁不住暗自叹息。
  ——究竟是谁,把这些对中华文明充满骄傲和自豪,修习了几十年圣贤书的士大夫阶层逼得剃发留辨,卖身投靠于一群渔猎为生,他们绝对不可能看得起的野蛮人?
  见对方一时间呆立不动,面色变幻不定,钱谦益还以为眼前这年轻人是被自己的慷慨激昂所打动,禁不住有些得意。不过在得意之余却又难免有几分紧张——毕竟,眼前这位乃是反贼的军师,若把他激的恼羞成怒了,自己恐怕要吃点苦头。
  然而他既并没有得到预想中的赞叹和敬佩,也没见对方恼羞成怒。过了良久,方见庞雨忽然笑了笑,自言自语说了一句:
  “还好,现在还来得及……”
  钱谦益有些摸不着头脑,而庞雨也截口不提,只是拱手微笑道:
  “我想我明白钱大人的意思了——民间可以谈和,但是朝廷不能谈和,所以要由您这位‘布衣’领衔,以免物议。而这个代表团,也只能是非正式的——是这样理解么?”
  孺子可教也,钱谦益很是自得的点点头,不料庞雨接下来却还是不依不饶:
  “只是,钱大人,大明朝廷这么做,分明是不想承担责任。所以我们还是那个疑问——您这位招抚大使说的话,应承的条件,算不算数?”
  钱谦益捋了捋胡须,看了庞雨一眼,眼神中分明显出一丝无奈:
  “庞军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朝廷之事,岂有一定打包票的。眼下是朝廷有招抚之意,我等方才能够来此,所言所论,无非是供朝中诸公作决断时有个凭依罢了。但俗话说天心难测,若是朝廷改变了主意,哪怕我这边给你们签字画押,不还是废纸一张?”
  稍顿了一顿,钱谦益又微微苦笑道:
  “即使朝廷反悔,尔等最多不过和现在一样,占岛为王,仍是逍遥自在。反倒是钱某,以布衣之身掺和进来,不畏世人通匪之讥来斡旋此事——若能成事尚好,倘若有何不如意处,一世清名怕是难保……连钱某都不怕,庞老弟,你又怕个什么?”
  不愧是当世闻名的大儒,一席话说下来,却让向来以口舌自诩的庞雨无言可答,只得弯下腰去深施一礼:
  “受教了,多谢牧斋先生指点。”
  谈判尚未开始,这边两人已经小小交锋过一场,各自出了一头汗。庞雨这边固然是觉得钱谦益果然名不虚传,言辞锋利之处不是自己单人能够抵挡——回头要联络李老爷子和阿德一伙,给他来个群殴。殊不知那钱谦益私下里也暗暗称奇,心想还没见着短毛的大头目呢,就已经开始舌辩之事,这帮髡人果然如同奏报中所言,识见之广,见事之明远非一般山匪水寇可比。
  不过在之后的欢迎宴会上,双方气氛却十分融洽,这主要归功于解席——当庞雨和钱谦益两人还在玩文字游戏互相试探的时候,解席那边却是成功和所有去参观大市场的谈判团成员们打成了一片。
  这倒不是说老解给了他们多少贿赂,穿越众在经济方面一向比较严格,纵使解席身为琼州府大头领,他也没权力让人在大市场中买东西不付钱。不过现代人在公关手段上终究花样繁多——大市场中的货物实在琳琅满目,比起上次周晟和方文正来的时候又增加了许多种类,就连方周二人都感觉转花了眼,更不用说那些初来乍到的新访客了。
  那些代表团的辅官和随员们本来只是听了方文正的吹嘘,抱着来看热闹的心态前往大市场,进去之后却都后悔这次银钱带的太少——前往贼窝谈判当然是没人会多带银钱的,除非打算用银弹攻势搞定对方。可钱谦益乃是清流之首,他带的团队肯定不习惯用这种方式来谈判。
  这时候那位解大头领在领他们进门时随手递上的几张代币购物券就显得很有用了,钱其实不算多,每人两张也就四五十元左右,折合二三十两白银。如果是在大陆上,这种程度的贿赂可能反让他们瞧不起。但现在用起来却是恰到好处,再加上老解在他的职权范围内还给了这些购物者不少优惠,使得那几张代币券的实际购买力又增加不少,让那些客人们基本都心满意足的满载而归。
  事后有比较精明的官吏暗中估了估,虽说短毛给的钱数不算多,但这里的货品却是物美价廉,很多东西拿到大陆上恐怕价钱马上就要翻倍,更不用说还有许多大陆市场上根本看不到的高级货色,这样折算下来,他们得到的实惠其实很不少。
  吃饱喝足之后,短毛这边还服务周到的安排脚力,把客人们新增加的行李都搬上船,那大包小包可着实不少,原先从码头过来时三辆马车一趟拉完的,返程却走了四趟——短毛商铺里卖出的东西包装都别精致,纸盒是一个比一个大。方文正给孩子买的大布偶,每一个甚至都用半人高的大纸盒单独盛放,方文正还一口气买八个,光他的货品就堆了半车。
  ……
  当日下午,冬日阳光暖洋洋晒在甲板上,钱谦益和庞雨相对而坐,两人面前虽是摆着一副棋盘,但谁的心思都不在棋上。
  ——从主基地那边终于发来回电,同意明王朝的代表团直接前往临高谈判。庞雨作为陪同人员,跟着钱谦益登上这条官船一起过去,准备继续参加后面的会谈。
  不仅仅是庞雨,解席在安排好琼州事务之后也将从陆路返回,包括付羽,陈俊这些工程技术人员也一样。甚至连远在马尼拉的王海阳,北纬,凌宁等人;驻留在台湾岛的文德嗣和小叶他们,都已经发电报过去通知,除了必备的留守人员,统统都要召回来——毕竟这是关系到所有人切身利益的大事,能够参加的成员越多越好。
  一场至关重要的谈判即将展开,虽不能说就此决定琼海号上这些乘员的命运——他们从来都是把命运牢牢抓在自己手里的,但与大明王朝达成一个什么样的协议,对他们这个团体未来的发展道路至关重要,这一点总是没错的。
  而庞雨作为参谋组和委员会成员,同时也是岛上众人公认的“短毛军师”,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尽量多跟那位大明的首席谈判代表,钱谦益钱大才子多多接触,尽可能从他那里多了解一些关于明王朝的打算,以便为后续谈判打好基础。
  因此他才自告奋勇上船担任陪同,但这时候钱谦益的目光却总是在庞雨背后两名护卫身上转悠——那两人一看就知道是军人,但装束却与明朝士兵大不一样。他们身上既不顶盔也不贯甲,只是布衣布裤。不过那衣服料子非常厚实,而且衣服和裤子都是花花绿绿,包括头部也是用同样颜色的布巾包裹。上面布满了不规则的绿色,黄色与褐色色块。看起来就好像是把一块布料握成一团,先后扔进不同颜色的染料桶,然后不等染色充分就捞出来剪裁衣物,感觉相当的怪异。
  ——这两人想必就是正宗的短毛军了,装束果然很怪异。但钱谦益和周围明朝官吏的眼光更多则是放在那两名士兵身后背着的枪械上——传说中远比红毛人还要犀利百倍的火铳。据说短毛正是依靠这种火器之威,不但数次击溃朝廷平叛大军,连南海一带的西洋夷人都被其打得落花流水,望风而逃。


第三百零七章 露一手
  庞雨难得自告奋勇一回,不过他是个怕死的人,孤身一人登上大明官船,这种事情对他来说还算很大的冒险。明朝官佐在这方面的名声并不好,以前跟西洋人交涉的时候就多次发生过扣留使者,甚至将其杀害的事情——在大明官员眼中西人皆为蛮夷,跟蛮夷不用讲信义。
  庞雨不知道他们短毛是不是被同样看待,虽说钱谦益是个弱质文人,应该不会这么“杀伐果断”,但他还是谨慎从事,带了两名全副武装的护卫兵上船。除此之外自己当然随身也带了仿五四枪,就藏在靴子筒里。
  这两名与大明士兵装束完全不同的军人显然引起船上众人浓厚兴趣,从水手到护军,人人都盯着那两人看个不停。不过慑于短毛军的威名,再加上大老板没发话,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而钱谦益看了半晌之后,终于开口问道:
  “庞军师,那火铳可否让钱某一观?”
  “当然可以。”
  在庞雨的示意下,一名士兵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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