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Boss猪队友-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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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晗在担心了几个月后,也终于确信景锐是死了,她成了景家唯一的天才修士,再也不用屈居第二了。
在景晗的记忆中找到了这一切信息的林乔不由摇头,为何有这么多人看不得别人比自己优秀?如果羡慕,那就努力去提高自己,而不是用尽诡计将别人拉下。须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若不知提高自身能力,总有比你更强的人出现,难道一个个都去用诡计害死吗?
她想了想:(既然景锐是男主,那么他肯定没死咯?)
(当然,主角都是怎么虐都打不死的小强,反派则最终都是会作死的。)毒舌精辟地总结道。
(那么景锐现在在哪里?)
(定位那么麻烦的事不要找本系统。)
林乔一头黑线:(那换个不怕麻烦的出来吧。)
(算了,就帮你定位一次吧。)
林乔咬牙:(这么勉为其难还真是辛苦您了!)
系统还真不客气:(嗯,不用谢。他距离你大概有116公里远,六点钟方向。)
倒是离得不算远,但也不近。林乔有点犯难了,这可不是现代世界有车百多公里很快就到,这个世界的普通人要么用马车或骑马,要么像景晗这样有一定修为的就是御剑而行了,可……
(真是笨啊,你现在就是景晗,有她的灵力,飞过去转眼就到。)
说来容易,但对一个普通世界长大的人来说,景晗的一身灵力要怎么使用,她真是全无头绪。(光有灵力用不来有什么用!)
她又不是真正的景晗本人,御剑神马的臣妾做不到啊!
(智商低就要靠勤奋来补拙,你不知道勤练吗?)
林乔无语地望着从储物袋里取出的棱雪剑,这就要开始修仙了吗?想了想后她问道:(景锐是正在接近这里还是远离,或者是原地不动?)
(没有,他在那附近低速活动。)
(那就是暂时不会回景家来了?)林乔觉得现在还是别去主动接近景锐,他暂时不会回景家对她来说更好,至少她能有一段适应这修仙世界的时间。
就从最基础的做起吧,她回忆着景晗平日所做的功课,先盘腿坐在床上,闭目试着调动体内的灵力。丹田内似有东西在动,大概就是所谓的灵力吧,但她无法随心所欲地调动它,尝试了半天,它还是盘桓在丹田位置,连在体内运转都做不到。
就好像眼前是一座宝库,但她却没有开门的钥匙。
林乔这人生性坚韧,认准了目标不会轻易就放弃,总要想方设法达成为止。虽然尝试了许久都无进展,她仍然不愿停止。
她继续翻找着景晗的记忆,试着驱动灵力在丹田内旋转,经过不断尝试,终于做到了。接着再尝试让它离开丹田在体内运转,但这灵力感觉上滑不溜丢又弹性十足,仿佛是活物一般,她稍微使它离开丹田一点就又缩了回去。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找到了恰当的感觉,能够让灵力离开丹田,在体内远转,不过仍然只限于身体,而无法到达四肢。
她睁开眼,惊讶发现窗外星子稀疏,天际微明,竟然已是第二天的黎明时分了。她居然打坐了一天一夜这么久?!
她喃喃自语道:“我怎么不觉得肚子饿呢?”
毒舌鄙夷地说道:(笨得要死,筑基修士可以十几二十天不吃东西,你现在使用的是景晗的身体,当然不会觉得饿。)
林乔眨眨眼只觉不可思议,但翻找景晗的意识,确实是这么回事儿,她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幸好现在是你,要是换做逗比,岂不是会痛不欲生?)
(幸好是我吗……)阴郁的厌世男本来冷冰冰的语气突然升温了几分,(其实要吃东西也是可以吃的,但他们只为满足对美食的喜好,大多数时候不是为了果腹。你有景晗的记忆,照理这些事应该知道才对。)
(我知道,只不过是觉得不习惯而已。)林乔耸耸肩。
这些较高修为的修士往往离群索居,十几二十天都不出家门,也没有什么人来访。林乔乐得无人打扰,花了许多时间学着掌控体内灵力。要知道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修仙世界,这份灵力虽然她带不走,却是她在这世界上赖以保护自己,并确保任务顺利完成的最可靠倚仗。
然而景晗花了十几年一点点累积起来的灵力,当然能随心所欲地掌控,林乔这个后来者,只花几十天练习到底是无法自如的。练得天数多了,她偶尔也能将灵力逼出体外,打飞个杯子茶壶之类的。
景晗的灵力是木与冰的双灵根,偷袭景锐的时候就是凝气成为冰剑。林乔试着凝聚灵力成冰,有几次倒是成功的,但却总是凝成一坨冰疙瘩,连个尖尖都没有,离成为冰剑还远着呢。
期间也有景家弟子来找她讨教的。林乔只怕露馅,推说自己在修行的重要阶段,不能分心而回绝了。
☆、45章
在景家呆了将近一个月,林乔终于呆不住了;她是来完成任务的;不是来修仙的。而看景家诸人;虽然说起景锐都是一副深深地惋惜之情;却没有一个人提出再要去找他的。
景锐平日虽修行勤奋,为人却不冷漠,族人向他求助;他总是尽力相帮。景家杂务由年轻一辈弟子轮流承担;轮到他的时候;他从无推辞。有些事务需要弟子出远门去办的,因为多少会耗费时间精力;影响修行,所以许多弟子并不情愿;常有人找各种理由推诿不去,他却不会。
虽说他在重伤之余碰上妖兽,生存的几率几乎为零。但毕竟没有找到尸体,甚至连衣物的碎片都没有。要说他还活着,可能性也是有的。
这样一个天之骄子,却不恃才傲物之人,若不是因为走火入魔而疯癫了,景家又怎会只安排了一次匆忙的小范围搜索,就武断地判断他失踪,而不再去找他了呢?大概有不少人都在心底认为疯魔了的景锐是个大麻烦,干脆死了更好吧。
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到哪里都是一样。
而在这一个月内,根据定位显示,景锐始终是在离景家一百多公里的北方活动,似乎也完全没有回景家来的打算。也许他仍然是疯癫的,也许是他因为某种理由不愿回景家。
但对林乔来说,这样下去任务就不可能有进展,所以她决定亲自去找他。一百多公里,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若是御剑而行,一两个时辰就能到。
林乔经过这一个月的反复尝试,倒是能驱使棱雪剑在半空悬浮、飞舞,但当她自己踏上去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她试过低空让棱雪剑悬浮,然后自己踏上去,但上去后剑的平衡改变,就开始摇晃不稳起来。她一边要用灵力控制棱雪剑悬浮,一边还要尽力保持身体平衡,分心二用的结果就是她次次都会从剑上摔下来。
这仅仅是离地二十厘米的高度,要是御剑飞行时一个没踩稳,从半空摔下来怎么办?
可她不能再浪费更多时间来掌握御剑术了,毕竟这不是完成任务所必须的技能。最后她决定骑马去。骑马虽然比御剑要慢,但胜在安全哪,再说了,再怎么慢,一天总能到了吧?
想到做到,当天她就向景晗的父亲景华清与景华鹰提出,自己要去寻找景锐。
景华鹰闻言,摇着头极力反对:“晗儿,我知道你是心中有愧意,才会想去找他回来,其实大可不必。你带他出去本是出于好意,可他却打伤了你之后自己跑了。怎么说呢,哎,这是他的不幸,你没有必要觉得对不起他。”
林乔看得出,不管是作为伯父还是作为族中长老,景华鹰对于景晗是真的关心,如今族中失去景锐,更多的希望就寄托在景晗身上,他认为她的时间要尽量多用在修练上面才有价值。
于是她道:“堂伯父请放心,晗儿即使外出寻找锐师兄,也不会在路上疏于修练,而且去寻找锐师兄的过程,也许本身就是很好的历练。”
景晗的父亲景华清反倒没有多加反对,见她坚持,叹口气看着她缓缓说道:“晗儿,我知道,你总要去找一找才会死心。哎,你去吧,但若是三个月内找不到他,你就回来吧。”
林乔答应下来,离开家族后,没有直接往景锐所在方向而行,而是先去附近镇上买了一匹马,这才策马向景锐所在的位置赶去。
说起骑马,她还是在某个任务中,为了接近目标人物而特意学的,理论知识很完备,实战演练却少,所以骑得不快,加上买马和熟悉马性的时间,她花了两天才到达了景锐活动的那道山谷附近。
因现在无法确定景锐的状况,所以她将马留在了山谷外,以备不时之需。用一道小结界将它困在一个圆形范围内,让它可以在其中悠哉吃草,却无法自由离开,结界外的野兽或普通妖兽看不到它,也不能吃了它。
向植被茂密的山谷中走了一小段路,耳中不断能听见令人毛骨悚然的野兽甚至妖兽叫声,或远或近。
林乔有了景晗的本事在身,倒也不怎么害怕,这一个月内她练得比较多的除了御剑,就是各种结界的布设了,对于一般的野兽,她设个障眼法结界,就足以让它们看不到她也闻不到她。即使是较高阶的妖兽,只要其妖力低于筑基修士初期的水平,她设的结界一样看不穿。
但听见这些猛兽的吼叫,让林乔突然想起了勇气,这一个月她始终呆在景家,都没有机会放它出来,还怪想念的,比起某个总在不合时宜的时刻冒出来,却又不顶用的猪队友来说,勇气还更招人喜欢些呢。
(逗比,把勇气放出来吧。)
少年提心吊胆地问道:(乔乔姐,你确定?你现在换了壳子,它可不认识你啊。它会袭击你的。)
林乔微笑:(我设好了结界,没问题的。)
(好吧。)少年话音刚落,勇气出现在她前方几米处,一付茫然中带着警惕地样子,观察着周围。对它来说,是刚刚离开装饰华丽,人来人往的王宫,转瞬间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这让它十分紧张,高高弓起背,就像是一张紧绷着的黑色长弓。
林乔解开了结界。
黑豹一发现眼前出现的陌生女子就转向她,铜铃大眼紧紧盯住她,压低身体做出随时会猛扑过来的姿态,同时从喉咙深处发出威胁的低吼。
林乔用汉语轻轻唤道:“勇气,是我。”她在王宫里就时时在它耳边低语,让它习惯听汉语的指令。
勇气甩了一下耳朵,但仍然保持着威胁的动作与喉间的低吼。这些音节它很熟悉,但这说话女子的样貌与声音却是完全陌生的。
林乔见它还是认不出自己,无奈耸耸肩,开始小声唱了起来:“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就像天边最美的云朵~~”
当她唱到第三句的时候,勇气的耳朵已经抖得快抽筋了,就算唱歌的嗓音仍然不同,这种走调走到爪哇国去的歌声和魔咒般有着洗脑威力的歌词,它这辈子都忘不掉。可怜的黑豹哀吼一声,放松了全身肌肉,收起了所有的敌意。
当歌声终于停止,黑色猛兽和少年都长长地松了口气。
林乔走过去轻抚勇气的头,笑眯眯地说道:“你果然能认出我来呢。”说着从腰间小袋里取出这段时间在景家烘烤的秘制牛肉干喂给它。
与王宫里所吃的肉干完全相同的味道,让勇气更加确信,虽然模样与王妃完全不同,但眼前的女子就是它的主人。它轻舔她的手心,将头侧过来在她身上蹭了两下。
林乔轻拍它的后背:“走吧,前面还有不少路呢。”说着重新布下障眼结界,把黑色大猫猫一起容纳进来,继续往谷底而行。
随着她越来越靠近谷底,她发现周围的植物也越来越高大,同样的一株薄荷,在谷口不过小腿高度,到了里面则能长到一人多高,而且茎秆十分粗壮。更别提那些本就高大的树木了,一棵棵参天大树直插云霄,靠近根部的地方比一座小屋还要粗。
地上的藤蔓也粗壮得非同一般,一根根都堪比普通的大树,高高低低地横在林木与草地间,让她举步维艰。
这让她有种自己正在逐渐变小的错觉,要不是身边还有勇气在,她还真会怀疑自己成了梦游仙境的爱丽丝了。
她虽举步维艰,勇气却在巨树与藤蔓间跳跃攀爬,身姿矫健。它自小养在宫中,但为保持它一定的野性,罗莎不仅喂它生肉,还在王宫内修了个园子,里面高低错落地摆放圆木搭成的架子,常命仆人带它奔跑攀爬。所以当它身处这片茂密丛林时,可是适应良好。
跑在前面的勇气回头看了眼林乔,低吼一声似乎催她快一点。
林乔却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