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权商-第3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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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胡得志的命令,剩下的那四个保镖两两对望了一眼后,仍是咬牙冲向了郑直,拿人钱财,予人消灾,他们有自己的职业道德。
这四个人冲上来的快,倒下去的更快,前前后后甚至都没有一分钟,齐文彬惊恐不已,一边后退,一边大声喊道:“你们都是死人啊,也给老子上,只要能打伤那个混蛋,我就一人给你们奖一万块!
如果能放倒,一人奖10万。
若是能杀了他,一个奖500万,事后我还可以联系船只,把你们送出国!”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而且跟齐文彬一起过来的这八个混混,他们只是普通人,干干群架或者以多欺少还能打一打,根本就不知道那几个保镖有多么厉害,闻听若是能杀死郑直老大会一人奖500万,并送出国去,就是挥舞着手中的钢管与木棒,嗷嗷的吼叫着冲向了郑直。
别看这些混混手里都拿着钢管或者木棒等武器,其实他们也就是叫的欢一些而已,真要是说起来,那八名保镖其中的任何一个,都能把他们放倒,而此时面对郑直,他们自然倒下的更快了。
不同的是郑直这回下手较轻,只是将这些混混们打倒了事。
之所以下手轻一些,是因为这些混混们都只是普通的走上了邪路的小年青,本身没什么大恶。
而那八个保镖,下手狠辣,气势彪悍,瞳孔里杀意十足,一看就是背有人命的,所以郑直才将他们打了个半死。
他们,罪有应得!
“不许动!”
胡得志突然一声暴喝,将众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只见他肥胖如胡萝卜的右手中,紧握着一把银色的****。
冰冷黝黑的枪口,正瞄着郑直的方向。
周全海与齐文彬见状,都是齐齐的松了口气,拳脚功夫再厉害,也怕****!
“沙漠之鹰!”
被代表着死亡的枪口瞄准的郑直,却是一脸的平静,还有心情调笑道:“这把大口径的****外型虽然看上去很酷,其杀伤力也是极强,但最大的缺点却是后座力很大,如果手腕上没有一定的力道,很难瞄准目标的。”
胡得志闻言后,握着沙漠之鹰的手腕一阵轻颤!
第五百七十章 周全海死!
胡得志一直崇尚用脑子,玩智商,并以此为傲,平日里根本就看不起那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平常更是没有锻炼过身体,这把沙漠之鹰是他的私藏品,就像是收藏古玩的收藏家们收藏古董一般,他根本就没用过。
虽然枪里的确有子弹,而且距郑直也只有六七米的距离,但他还真没有把握能打中郑直。
此时闻听这把枪的后座力极大,很难瞄准,就更加没有信心了。
站在一旁的周全海也看出了胡得志有些心虚,便是慢慢的移步靠近了过去,他曾是军队里的精英,枪法也是不错的。
“好了,不陪你们玩了。”
郑直察觉到了周全海的动作,只是微笑不语,在这么近的距离下,就算是面对一个神枪手,他也有把握将之击毙。
枪支最大的优势就是射速快与射程远,而对于郑直来说,只有枪手距离他五十米以外,才会有一定的威胁,双方离的这么近,他只需要一颗钢珠,或者一枚飞镖,就能将胡得志或者是周全海摆平。
不过这时温馨显然已经没有了耐心,开口的瞬间,白嫩的右手轻轻一甩,就见一道流长径直射在了胡得志持枪的手腕之上,胡得志吃痛,手指本能的无力松开,那把银色的沙漠之鹰便是落向了地面。
他本人则是连连后退,左手紧紧的握住了受伤的右手腕,众人吃惊下偏头望去,只见胡得志的右手腕上竟然插着一个铜黄色的钥匙。
钥匙直接扎进了胡得志右手腕的骨头里,刺目的鲜血汩汩流出,滴答滴答不一会的功夫,就在洁白的地板砖上汇成了一片。
周全海原本正在悄悄靠近胡得志的脚步顿时停了下来,不过也只是暂停了一瞬间,然后就飞扑了出去,他知道自己做的恶事太多,一但被抓进去,就是死路一条,既然已经没有了退路,自然要拼一把,才能有一线生机!
飞扑的方向,自然是那把沙漠之鹰!
沙漠之鹰从胡得志手中滑落,掉在了洁白的地板上,距周全海只不过两米之遥,一个飞扑就能拣到手中,只要有了枪,周全海自认枪法不错,反应也很灵敏,自然不会和笨拙的胡得志一样,连枪都没有开,就被暗器打中。
“我最讨厌身上有许多伤痕的家伙!”
这时温馨再次开了口,一双如含着泓水般透亮的美眸中,泛起了丝丝寒光,右腿突然踢出,先前从一个混混手中掉落的钢管就是夹杂着阵阵风声,噗的一声扎进了周全海的肚子里。
“啊!”
周全海如破麻袋一般从半空落下,痛的表情扭曲,抱着肚子就是在地板上一阵翻滚,鲜红的血液不要钱似的从伤口快速溢出,随着周全海来回翻滚的动作,洒的满地都是。
赵琴见状吓了一大跳,本能的后退了几步,俏脸一阵苍白。
那双暴露在空气中的小腿,更是一阵阵的发软,差点就摔倒在地。
齐文彬站在那里,也是又惊又惧,表情一阵复杂,犹豫了半晌后,终是什么也没做,静静的站在那里旁观事态的发展。
郑直看了眼扎在周全海肚子上的钢管,微微皱了下眉头,觉得温馨出手有点狠了,如果伤到了内脏,周全海怕是小命难保。
温馨寒着一张妩媚俏脸,迈着优雅的步伐,一步步缓缓的来到了周全海的近前,因为地上洒满了鲜红的血液,所以在走动中,黑色的皮凉鞋不可避免的沾染了一些。
低头看到鞋上的血迹,温馨蹙了蹙描画精致的一双柳眉,然后在众人的注视下蓦然迈出,踩在了仍然在地上来回翻滚的周全海的右臂上,咔嚓,一声脆响,周全海又是一阵痛呼,额前瞬间就是渗出一层冷汗。
翻滚的动作,也因为胳膊被温馨紧紧踩住,而停了下来。
灯光下,温馨那白晰圆润的脚趾映衬着黑色的皮凉鞋与满地刺目的鲜红血液,越发的诱人,她满意的点了点头,淡淡的说道:“你身上的伤疤越多,说明你以前砍过的人就越多!
这些伤痕在你眼里或许是引以为傲的荣耀,但在我眼中,它却只是证明你做恶多端的证据。
姓周的,我不打算让你活过今晚了,你有什么遗言要留下么?”
此语一出,胡得志满脸惊恐,齐文彬脸色苍白,冷汗直流,赵琴更是被吓的一声惊呼,然后紧紧的捂住了小嘴。
郑直知道温馨曾是在国外执行任务的间谍,身上背了数十上百条人命,所以闻言后并没有丝毫惊讶,以温馨以前的特殊身份,想要杀个人根本就不需要什么证据或者充足的理由。
确定周全海犯了死罪,杀不杀他,就只在温馨的一念之间了。
她讨厌你,认为你该死,她就可以直接将你抹杀!
不同于胡得志的惊惧,齐文彬的胆寒,周全海反而不再痛呼了,咬着牙强忍住了来自肚子与胳膊上的痛楚,抬头对上温馨的目光,颤抖着声音道:“你说的对,我该死!
想当初我也是一名优秀的部队精英呢!”
说到最后,周全海一脸的茫然,“不知道为什么,我怎么就混入了黑道呢?”
或许是知道今天必然无疑,周全海反而没有了恐惧,回头想了想,他忽然有种做梦的感觉,当初因为见义勇为徒手拿下杀人犯而立过三等功,曾无数次背着老年人过马路,好事做了很多拥有一腔热血的自己,怎么就进入了黑道呢?
“原因很简单,你没能抵挡住金钱与美色的诱惑!”
温馨的声音虽然依就很冷,但双眼中却是闪过了一抹惋惜之色,她也曾是部队里的兵,所以对于曾当过兵的人,会本能的带有一丝感情。
“金钱美色?”周全海怔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当初他不就是因为赚不来钱,才辞了工作,开始混黑道的么……至于美色,看一看赵琴就知道,他同样没能抵挡住。
不过他仍是有些不甘,“我在部队里服役了六年整,为国家付出了六年的青春,还曾保卫过边疆,凭什么出来之后连个小小的部门经理,都可以随意的指责辱骂我?
我家里放着因为见义勇为而得到的荣誉证书……”
“功是功,过是过,不能因为你立过功,做过好事,守过边疆,国家就保你一世荣华!”周全海的声音越来越小,嘴唇轻轻哆嗦着,因为失血过多,脸色也是苍白一片,温馨听着听着,突然有些心酸,忍不住开口打断道:“你说吧,有什么遗言,或者放不下的人或事,我或许可以帮你。”
周全海猛然偏头望向了赵琴,没被踩住的那只胳膊也是伸向了赵琴的方向,
“钱,邮青……”
话没说完,就是瞳孔蓦然放大,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钢管刺穿了他的肠胃,还伤到了肝,就算刚才立即送往医院,周全海也是死定了。
温馨一是看不惯他身上带有很多的刀伤疤痕;二是十分气恼周全海曾用强抢的手段霸占过赵琴,一个女人被霸占过,代表着她的一生都给毁掉了!这种欺男霸女的黑道老大,死不足惜,所以温馨虽然对于周全海曾是部队里的精英一事多少有些唏嘘,但心地冷硬的她在转瞬间,就又恢复了常态。
谁也没想到温馨在举手之间,就杀了周全海。
所以当温馨冰冷的目光在齐文彬那满含惊恐的脸上扫视了一圈时,齐文彬直吓的腿脚发软,噗通一声瘫倒在了地板上,并大声的哀求,“别杀我,求求你,不要杀我!”
第五百七十一章 胡得志死!
温馨的双眸中,飞快的闪过一丝不屑,然后越过齐文彬,望向了胡得志。
先前满脸惊恐的胡得志,突然变的平静了下来,左手捂着受伤的手腕,缓缓的走到沙发近前俯下了身体,哆嗦着手指头费力的拿起了一根烟,不知何时郑直已经来到了他的身边,拿起打火机轻轻一按,叭的一声跳出一条青蓝色的火苗。
对着郑直感谢的点了点头,胡得志把烟叨在嘴里,借着火苗点燃。
深深的吸了一口,喷出了一团淡蓝色的烟雾。
身体放松,胡得志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在坐下的瞬间,然后偏头看向了温馨,淡淡的笑问道:“我想你也不会让我活过今天晚上吧?”
“二老板都死了,你这个恶首自然要去下边陪着他,不然周全海岂不会是很孤单?”
温馨双手抱胸,妩媚的俏脸上浮起了一抹微笑。
笑容里没有杀机,也没有凶狠,但胡得志看在眼中,却是知道自己今天死定了,原本淡定的脸色微微一僵,夹着香烟的两根手指也是轻轻一颤,抖落了一片片烟灰。
狠狠的吸了几口烟,胡得志才重新平静了下来。
身上的肌肉缓缓的放松,整个人都倚在了沙发的靠背上,仿佛自言自语的说道:“小时候我就很胖,同学们都欺负我,骂我胖猪,最好听的称呼也不过是叫我胖子。
在那种环境下,我很自卑。
没有信心的结果,就是老师点名提问后,我明明知道答案,却没有勇气说出来。”
齐文彬瞪大了双眼,竟然在这一瞬间忘却了恐惧,实在是太震惊了,他没有想到在他眼里一直很神秘,无所不能,根本就看不透一丁半点的胡得志,竟然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
也许每一个知道下一刻自己就要死去的人,都会有倾诉的**,所以胡得志与先前的周全海一样,整个人都沉浸在了往事之中。
“……直到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进入社会找工作时,我的人生才慢慢的改变了,而让我完成从自卑到自信的一个重要人物,则是一个诈骗犯。”说到这里,胡得志又抽了口烟,“记得第一次遇到李星的时候,他正在仓惶的逃窜,当时他是抢了一个女人的皮包,却不想那个女人是混黑社会的,手底下一大帮小弟。
在他刚刚跑过转角的时候遇到了我,然后他把皮包塞进了我的怀里,小声嘱咐让我不要惊慌,他则是立即脱掉衣裤随手扔到了旁边的房顶上,然后从随身携带的皮包里又拿出一身清洁工的工作服换上,并退到了不远处。
等那些小弟追上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我怀中的皮包,当先几个混混就想要冲上来殴打我,但就在这时,李星却是突然冲了上来把我护在了身后,大声喊着,说是有人把皮包塞到了我的怀里,然后从右手边的街巷跑掉了。
混混们仔细看了看,也认出先前那个小贼穿的衣服和我穿的不一样,然后取走了皮包,一路顺着李星指的方向追了下去。
当时的我先是害怕,然后紧张,但到最后却是突然一阵兴奋。
当时我就悟了,原来只要脑子灵敏,反应迅速,就能把所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