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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重生顺治十四年-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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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正说着话。吴良辅上前几步。指着远处往这边疾驰的人马道:“万岁爷。有人来了。您请看,好像……”太后亲自带人过来了。
  孝庄冷着一张脸。车驾都来不及预备。骑在马上。匆匆率人赶来拦截。
  顺治俟她驰到跟前处。才带马迎上去。道:“母后这是来接儿臣的?儿臣早起。突然起了兴致。出来吹吹风。有劳母后惦记了。”
  孝庄连人带马冲上坡顶。胸起数次。才压下心底的波澜。肃声问道:“人呢?”
  “人?什么人?”
  “都这会儿了你还我这儿胡闹?”孝庄瞪了他一眼。真真是恨铁不成钢。她千想万想。怎么样都想不到。最后竟然是皇帝亲手放走了静妃。得着信以后。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胡闹!”气的她几乎要说不出话来。低了嗓子怒斥道:“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顺治在马上恭敬的弯了弯身道:“儿臣知道。这事儿臣负全责。母后且请放宽心。”
  “福临!”
  ……
  ……
  顺治十五年九月十六日。议政王贝勒大臣等遵旨议定理藩院大辟条例。其中规定:凡平人与蒙古王、贝勒、福晋通奸者。福晋处斩。奸夫凌迟。其兄弟外绞;另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处斩:私掘蒙古贝子等坟墓、截杀来降人众之为首者、劫夺死罪人犯为首者、公行抢夺他人财物、临阵败走、与逃人通谋给马遣行、挟仇行害放火烧死人畜。故意杀人……


第三卷 咫尺天涯 第三十七章 红狐狸
  十月的北京,正是乍暖还寒时候。
  一会儿寒流来袭,天气冷的要死,屋里得放火盆暖着。一会儿天气转好,不冷不热的凉爽天,让人觉得十分舒服。
  十月是打猎的好季节,过冬前的猎物最是肥美。南苑开始举行数次小规模的狩猎活动。
  骑射是满人立国之根本,他们将围猎活动作为军队训练的一种特别方式,从上到下,对狩猎俱是十分热衷。南苑位处京师,无论占地的规模,还是猎物的丰富,都无法与东北的围场相比较,但是做为小范围的跃马弯弓还是活动得开。
  陈旭日是第一次参加,此时他骑马已然似模似样。
  他于骑射一道上只能说初初入门,这有赖于两位好师傅的指导。布日固德已然离京远上,另一位少年师傅费扬古倒是策马跟在他身边。
  草长树茂,周围时不时传来兴奋的呼声喊声,间杂着马匹的嘶鸣声,弓箭离弦的声音,猎物的奔跑声……听着就觉得十分带劲,恨不能立刻催马上前,参与其中,大展威风。
  陈旭日情绪被带动起来了,却是很有自知之明,忍着没往前冲。他呀,马儿跑动时,腾出一只手来,稍微做些动作勉强倒也使得,谈到弯弓猎取奔跑中的活物,却是远远不及。
  望望左右,别人已经分散着进入林中狩猎,不由得有些心急,催促道:“小师傅,不用在意我,我呀,就是凑个热闹,骑马在边上溜达溜达,就我现在这两手本事,离骑马打猎还差的远哪。你别管我了,快去显显真本事,我这还等着你多打点猎物回来,一道沾个光,混点好东西来吃。”
  今日里参与狩猎的,大半是各家府里的少爷,以未成年十多岁的居多。
  少年人争强好胜之心最强。无不憋着劲想要射个大地野物。至不济。也得多些收获显摆一下本事。空手而回最是丢脸。
  若论骑射地真本事。费扬古实是其中拔尖地。不过他没有丁点张扬之心。更无意逞能。闻言回头笑着道:“不急。时间足够充裕。咱们总不会落地两手空空。既然得你叫我一声小师傅。我就得对你负责到底呀。平时练箭。对着地是固定地子。这会儿才是动真格地。你别在一边只瞧着别人尽兴。自个儿动手射上几箭试试。我在一旁盯着。有些姿势也能趁机给你提点提点。”
  陈旭日轻催马蹬。驭马向前小跑着跟上他。“那感情好。呵呵。我也正有些手痒。”
  “刀箭无眼。注意着些。别被误伤……”
  陈旭日嘴里答应着。分出一部分注意力控马。一边用眼睛往四下寻摸。开始寻找猎物。
  草丛间偶尔跳起受惊地野兔。连蹦带跳一溜小跑找隐蔽地安全之地藏身。陈旭日数次举弓。都不得不遗憾地放下。不行。兔子跑地太快了。他又骑在马背上。很难找到准到。也试着射出了一箭。离目标太远。不是射兔子。根本就是吓兔子呢。
  “开弓靠弦,虽有一定之规,同样因人而异。最要紧是根据自个儿的身体和使力习惯,找到最恰当地推弓勾弦之点……”
  费扬古给他做示范,“你看,要这样做——”拉满弓,眼睛微微眯起,突然松弦,箭矢刺破空气,正正钉在一只灰色野兔的脖子上,力道不减,直把它钉到了地上去。
  陈旭日受教,开始试着左一箭,右一箭的往外射,总不得目标,而费扬古那边,只偶尔动动手,就已经收获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心里渐渐也有些着急。
  “哈哈,射中了!”
  终于,有一箭射中了一只野兔子的屁股,许是力尽的关系,许是未中伤要害,野兔未能毙命,挣扎着往林子深处逃去。
  陈旭日当然不肯放弃好容易射中地猎物,策马跟着追下去。
  “等等——”费扬古突然叫出声。
  前面树丛中传来晰晰簌簌的响动,须臾,里面竟然钻出一头雄鹿,头顶着略有些分叉的支角,体型劲瘦。这一头不知是经验不足,还是被人追着逃到这里,一时昏了头,见到他们,竟立在原地呆呆停了一停,温润的棕色大眼好像两颗光滑的玻璃珠子。
  片刻后便掉转头,往另一边疾驰。费扬古已经弯弓待射,却是不知为何,顿了一顿,又放下手,只是望着雄鹿三跳两跃,活泼的背影很快消失在丛林深处。
  陈旭日不禁扼腕,眼巴巴瞅着它跑远,“小师傅,你怎么不动手?”
  费扬古拍拍马鞍旁的猎物袋,“这些够咱俩吃的啦,那只鹿太大,我也未必能行,就算侥幸得手,带着也是累赘。你不想再往前走走,亲手射一只猎物啦?”今日主要的狩猎区尚算是外围的安全区,进林子前,他们把随待地侍从留在外面。
  这时候那只受伤的兔子早不知道藏到什么地方去了。陈旭日稳稳神,平复了因狩猎而起的兴奋心情,“有道理,我现在还真有种感觉,觉得我肯定能亲手射杀一只猎物。”
  他嘴上虽然笑的开心,心里却是微微点头。
  这费扬古,果然是大将之才,生性沉稳,没有一般满族少年的任意纵横之意气。单以谨慎而论,与其姐董鄂妃不愧是同胞之亲。
  “马上就入冬了,再过不久就该穿冬衣了。我想射只白狐,给四阿哥做个祅领,不知道今天有没有运气。”隆兴被册立为太子,又是顺治最心爱的儿子,想要什么样的皮毛自是应有尽有。只是他做舅舅的,总是想亲自尽一分微薄之力。
  “林子里倒是有狐狸,”陈旭日仔细回想着,他跟布日固德在一块时,曾经多次往林子里走,不止一次遇见过狐狸的影子,“一定要白狐么?那就不容易遇上,真得看运气了。其实火狐狸也错啦,太子爷皮肤白,红色的毛领衬托着,一定很好看,冬天嘛,红色透着喜气,看上去就觉得暖和。”
  费扬古喜欢白色,一直觉得冬天地夹祅,边上滚着一圈白色的狐狸皮毛最是相宜。不过听陈旭日一说,在脑子想一下那画面,觉得十分有道理。遂点头道:“火狐狸也不比白狐狸容易遇见,遇上哪个是哪个,看咱们的运气吧。”
  这两个人不急不徐的在林子里转悠,中间遇到过几拨人,相互打个招呼,也就分开了。
  陈旭日对各府里来的世子少爷们认得地没几个,没有人专门在一旁提醒,他连对方是哪个府里出来的都认不得。
  努尔哈赤光儿子就有十三个,天生天养地,个个都活到成年,儿子再生儿子,子子孙孙繁衍,到现在宗族愈庞大,人数众多,虽不是个顶个爵高位显,单是宗室的出身,就非常人可比。十来岁地少年郎不乏其人,不用划拉就有一堆。
  费扬古倒是认得大半,他在旁边给陈旭日做介绍,陈旭日也记不大住,什么谁的孙子谁地儿子的,匆匆点个头,错身而过就是。
  倒是一些人听说是他,都露出几分好奇的意思。陈旭日隐隐约约还听得有个习惯高扬着下巴斜眼看人的少年,跟身边的人嘀咕,大意是他们统共就打了那么两件猎物,真是不嫌寒碜,以前总听人夸费扬古如何精于骑射,原来不过是个绣花枕头罢了,传言实在过于夸张了……旁边的人却是回道,说不定被那个姓陈的给带累了,他只怕连马都骑不大好,笨手笨脚的,都把猎物给惊跑了,云云。
  到最后,陈旭日终于收获了一只野鸡。他不贪心,已经心满意足了,倒是费扬古想要的狐狸一直都没影儿,不管是白狐狸还是红狐狸,大的没碰上,小的也不见一只。
  “看来,咱们今天的运气不怎么好。”费扬古有些失望,勒住马道:“回去吧,看下回有没有机会再说。”
  “听说这狐狸最是狡猾,大概也最难猎到吧?”陈旭日安慰他,一边驭马,一边犹不死心的往四下里张望。
  眼角余光,突然瞅见一个火红的影子往这边跑来,“啊,火狐狸?”他有些惊喜的叫出声。果然是一只红色的狐狸,瞅见他们,拐了个弯,斜刺里插进去继续往前跑。
  声音未落,费扬古已经一踢马腹,往那边追过去了。未几,从火狐狸跑过来的方向,传出了杂乱的马蹄声,一个孩童颇清脆的声音叫道:“往那边去了,快追……”
  费扬古取箭在手,马儿奔驰中,已经瞄准了猎物。陈旭日落后他一个马身,看得清楚,这回他极其认真,动作虽是从容流畅,可是弓满欲的瞬间,那种含而不吐的压迫感,竟如洪流将泻泰岳立崩,能把周遭的空气都凝固,伺机良久,终于弦动。
  当他被身后的马蹄声引得回头张望,再回过头来时,费扬古已经把猎物拾到手中,反复检视一番,脸上露出了十分的欢喜道:“狐皮没有受损。”
  陈旭日接过手一瞧,果然好箭法,箭是从红狐狸的双眼间射入,只流出不多一点血渍,皮毛丝毫无损。
  “喂,那是我的猎物——”
  追过来的一行人中,一个十岁左右很是精神的少年有些不满的叫道:“我们找了大半天,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一只红狐狸,我答应要送给三阿哥……”
  陈旭日轻声问费场古:“他是谁?”
  “耿聚忠……”


第三卷 咫尺天涯 第三十八章 耿聚忠
  耿聚忠不识陈旭日。费扬古倒是见过几回。面对面看的清了。脸上立时便收起不满之色。跳下马。似模似样的拱手揖了一礼。
  费扬古一扯陈旭日。俩人也便翻下马。
  费扬古冷静下来。微思忖。大想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毫不犹豫的递出红狐。语带歉道:“真对不住了。刚才一直在找红狐。突然见到。一时手痒。”
  耿聚忠却不伸手接。只伸长了脖。略微向前探身。仔细打量已经毙命的猎物。尚且残留着一点稚气的脸上渐渐浮起惊讶的神色。拍手赞道:“好。好箭法好准头。”他黑且亮的眼睛眨了眨。有些不好意思的承认。“一路追着过来。我有好几次出手的机会。都没下手。依我的本事。就是射中了。这块毛皮也给我毁了。”
  要杀死一只狐狸不难。然而狐皮最暖之处便只在四肢腋下。其下依次是脊、腹、臀等处。猎取之时要分外小心。不能坏了皮毛。猎狐为生的猎户为求好皮毛。挖陷阱。极少使用弓箭。若在野外偶然碰着狐狸又寻不到合适的猎杀时机。便宁愿做下标志放过猎物。不敢轻易出手。
  耿聚忠虽是出将门。如今勉强算的是弓马娴熟。自问却还没有费扬古这般本事。因此不肯收下猎物。摆手笑道:“这红狐既是费扬古大哥猎的。聚忠岂好掠人之美?红狐虽少见。不过是山林间的猎物自然是谁猎的便归谁了。您别跟我客气。”
  说话间透着分的诚恳。最近两年。因为董鄂妃圣眷极隆。连带着费扬古在京里的权贵子弟圈子的名声日显。这位小伯爵生来不喜张扬从不出风头,做出讨厌的事情。一手极佳的骑射本领。更是的人交口称赞。那些个出身尊贵的少爷。少年人的骄纵之气虽然不免。却最是肯佩服有真本事的。
  耿聚忠滞留京师。父祖虽是手握重兵的一方重臣。在一帮子满蒙的子弟中。却不敢肆意轻狂。私心里觉费扬古的处事态度颇值自己效访,又羡慕他一身真本事。因此两下里往来不多。他却极是叹服。
  这时便不肯接下这只。转眼瞧见陈旭日。颇觉得脸生。寻思着能跟在费扬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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