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顺治十四年-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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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惜咱俩不会骑马。不然我跟皇上讨个口旨。安排两匹马方便出行。咱们也能走的远些。”
“上次来。您就念着说一定要学会骑马。到底没能腾出工夫学。按着往年旧例。这次咱们在这边呆的日子不会太短。您可得抓紧点。省得下回再有机会过来。我又要听您原样叨念一遍。”
“好哇。你这是取笑了我喽?等着瞧吧。我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骑马。嗯。绝对不超出一个月。”陈旭日在空中了挥手。下定决心道。
爬上了一处高地。一路小跑的下去。旁边不远处。挨着一片稀稀落落的林带。两个人七弯八。时不时开路上横生的树枝和灌木。
隔的远了。行宫那边的人声马鸣都听不到了。耳边只有清脆的鸟鸣声。
这边离划定的狩猎区还有相当远一段距离。倒不虞树丛里突然跳出体型偏大些的动物。一路上除了鸟儿的欢声笑语。时不时会突然窜出一只灰色的野兔。慌慌张的三跳两蹦。倏忽间没了影子。偶尔也能瞧见灌木丛的缝隙间闪过野鸡的身影。
费去多半天工夫。这两个终于是穿林而出。
这就算挑近路了。出了林子。视野更形开阔了。远远的一条长河从的势低耸处蜿蜒流过。阳光下。河泛起波光。星点点的。仿佛水面上洒了无数金银币。
陈旭日深深呼吸一口野外格外新鲜的空气。踩着松软的草地。沿着林子往前走。
小德子亦步亦趋跟一边。时不时偏头瞅瞅他。瞧他模样像是在想什么问题。便不出声相扰。
陈旭日这会儿。倒的确想起一件事情来。
距离前次过来这边。差不了三两天。就是足足两个月时间了。那次他是奉皇命实验种痘。在这里和三十个来自贫家的少年男女有过接触。
说起来。吴增等人。约是五月初六或是初七。功成身退离开南苑。到现在。恰好又过去了一个月。
这一个月来。自己忙于各种各样纷乱琐事。只偶尔有过模糊闪念。竟是没有再关注他们的消息。也知道他们现在如何了?别人也就罢了。吴增却是自己曾经动念。想要好生栽培打算留在身边听用的。还有。那个被人瞧上眼想纳其为妾的女孩儿。自己曾经答应要帮她想个法子避避的。终于却是失言了。也不知道现在情况如何。倘若最终被那男人仗势强娶。遇人不淑。却是自己的罪过了。倒是要想个法子打探一番才好。
还有紫蔻……
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小姑娘倒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明明话都没有多说几句。那么小。为了微薄的报酬。敢于冒险接受种。是不是家里遇上了困难?
将将走到树林尽头。小德子忽然拉住他。“看。万岁爷和四贞公主在那边儿……”
陈旭日回过神。凝目望去:侍卫落后数步。牵马慢行。前边是一男一女并肩而行。言笑宴宴。间或指点着周围风景……阳光下。极像一对璧人……
布日固德甩开侍从。快马加鞭。一口气跑到跑到南苑大门口。才猛的勒住缰绳。让马儿停下来。迎着微风。深吸口气:她就在这座行宫里。多少年了。终于可以。再一次见到她了……
第三卷 咫尺天涯 第一章 巧遇
云骑尉舒齐在自己家门前下马,把马绳摔给迎出来的家人,一撩衣襟下摆,急匆匆三步并两步往内宅急走。
在正房门口,把帽子摘给侍候的丫头,眼睛往里瞅,觑见无人,皱眉问:“太太呢?又在大小姐房里?”
丫头未及出声,纳喇氏就从拐角处走过来,恰好听到丈夫的问话,“没呢,刚刚大儿媳使人来说,元聪淘气在院里玩,下人一个没照顾到,不当心跌一跤,把头磕出血来。我这不赶紧过去瞅瞅了。”
元聪是他们舒穆禄氏家的长孙,舒齐一向当宝贝疙瘩看待,听说后吓了一跳,忙不迭问道:“要紧不?都磕出血来了?哎哟,这可不是胳膊腿儿的,碰一下摔一下不打紧。上月里我不是跟你说过,有位同僚的孙子,就是玩耍时候碰伤头最后殇了,只把他那做爷爷的给心疼的,到现在还没缓过神,提起来眼圈就泛红……”
着话,声音里添了十分的恼怒,“谁看顾的孩子?这么不上心,一天到晚的还能干出点正经事不能?扣了当月的工钱,立刻撵出去。”
“行了,你也别着急忙慌的上火。”纳喇氏摆摆手,让小丫头退下,服侍丈夫进屋坐好,亲自倒了一杯茶捧给他,“已经请医生瞧过了,孩子受了点惊吓,吃不住疼,哭的厉害,倒不碍事。只这几天仔细些,千万别让伤口沾水,服几帖药就好。原是有个丫头盯着元聪耍,儿媳突然不舒服,喊她去厨下冲蜂蜜水漱口,就这么一会会儿空当出的岔子。这事就别追究了,回头哪个下人多嘴往大儿媳跟前嚼舌头根子,她又该难受了。她这会儿可是双身子,你不是还盼着她再给你添个大胖孙子?”
舒齐松了口气,“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纳剌氏想起他出门的原因,“老爷,你这回去董鄂家,见到费扬古了?他怎么说,可给了咱们一个确切回话?”
“见是见到了,还能怎么说?就是答应这次去南苑,见到贵妃娘娘,问问娘娘的意思。”舒齐有些不满道:“他现在是一家之主,这种事,原该他拿主意,虽说贵妃娘娘身份尊贵,也没有出门子的姑娘决定娘家嫂子去留的道理。咱家闺女好歹嫁进他们家快十年了,这些年辛苦操持,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亲家翁亲家母去的早,府里只一个妾室做不得主,明明长嫂如母才是正经,倒弄的现在,好端端的有家不能回,还要咱们一而再的求到门上去,真是——”
“这怨谁?还不是怨你?早跟你说了,现如今女儿大了,她的事,一定要跟她商量着来。哪有你这样做父亲的,把女儿接回来,自己做主,就去亲家那里要回女儿的嫁妆。弄的女儿到现在也不原谅你,这会知道急了?我都不晓得如何跟女儿讲,说她爹又改了主意,想把她送回夫家去。”纳喇氏没好气道。
“我不都是为了咱们这个家?搁去年时你瞅瞅。鄂硕没了。女婿没了。合府上下单剩一个没成年地费扬古。贵妃娘娘在宫里处境艰难。朝里朝外。就因为贵妃娘娘独宠。多少人家暗地里不愤。费扬古年纪小。没有出来当差。我这个亲家。明里暗里被人借机使过多少回绊子?论资历讲功劳。我地位置早该往上挪挪了。去年好端端一个机会。就因为我是董鄂氏地亲家。硬生生被人顶了去。我心里窝火。我找谁去?”
去年地升迁泡了汤。一说起这事。舒齐直到现在也觉得憋气。眼瞅着同僚升官地升官。发财地发财。偏偏他要活地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我这把岁数。往上走一步。对孩子们往后出仕都有好处。我就算不为自己考虑。总得为儿子们着想吧?难道也要让他们往后像我一样平白无故地跌跟头?再说咱们闺女。今年才二十四岁。身边又无一男半女做倚靠。让她从现在开始守到白发苍苍。咱们做爹妈地。心里能落忍。晚上睡得着觉吗?我接她回来。也是为了她好。”
“你要真为了女儿好。干脆一就绝了送她回去地念想。”纳喇氏劝道:“反正时间隔地也不短了。那边指定也听说咱们给女儿另择夫家地消息。这时候上赶着想走回头路。你往人家门上跑。面子过不去。女儿往后即便是回了董鄂家。你想想。她地日子的好过吗?”
“要说起来。咱家姑娘对得起他董鄂家。现在府里当家地是费扬古。咱闺女嫁过去时。他才五岁。是嫂子打小看着长大地。情份总是有地。他没成家。府里边没有女主人。咱闺女回去了。也没有人敢甩脸子给她看。日子能难过到哪儿去?”
舒齐把自己地打算说给老伴听。“这不是大儿媳又有了身子?我寻思着,她这胎有望再生个男娃。即便是不成。还有小儿媳呢,两个媳妇。总能再给咱们添几个孙子……”
纳喇氏听明白了,“你是说,让咱闺女从娘家过继嗣子?”
“就这个意思!”
舒齐一拍大腿,“今时不同往日,四阿哥名正言顺做了大清朝的太子爷,你没听人说吗?他可是天命之君,注定要兴盛大清。董鄂家是太子爷的母族,我瞅着,那费扬古像是个有出息的,将来兴旺发达一准跑不掉,咱们舒穆禄氏家,到我这里,最大才做到五品官,将来旺盛家族,少不得要靠董鄂家的提携,这门亲戚万万断不得,这可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好机会!”
是啊,谁能想到呢,一转眼,这坏事又变做了好事。如今董鄂家地位是水涨船高,以他们舒穆禄氏家来说,是再也攀不到这样显贵的亲戚了。倘使真从家里给女儿挑个嗣子过继,一则女儿终身有靠,再则,自个儿的亲孙子,虽说是顶了别人的姓,到底和自家是血缘至亲,终归是血浓于水,将来发达了,总是舒穆禄氏家族的倚望。
纳喇氏有些心动,想想女儿,又有些犹豫,“可,闺女就这么过去守寡——”
“她回来几个月了,前前后后,咱们托人说合了多少家婚事?可她就是不点头,整日里郁郁寡欢,为着我的自作主张,连话都不跟我说一句。”
满洲女儿家,素来是初嫁由父母,再嫁由自身。所以她不点头,便是他们为人父母的也不好勉强。本是一件上火的烦心事,突然间摇身一变,竟成了一件求之不得的好事。舒齐欢喜道:“亲家喜欢读汉人的书,亲家母是汉人,家里边孩子的教育,多是按着汉人的路子走。咱闺女嫁过去多年,耳濡目染的,汉人的书读的多了,这脑子里大约也就有了汉人那些什么一女不二嫁什么从一而终的念想。既然她执意如此,咱们试也试过了,索性就成全了她罢。”
陈旭日和小德子在外边转悠半天,天将正午时,才兴尽了甘心打道回府。
出来时不觉忽,且行且走的,却是走出去老远。单靠两条腿往回辙返,才吃到苦头。
陈旭日半蹲下身,拍打着犹如绑了沙袋般重逾千金的双腿,用手遮着眼睛往回程路上瞅,连行宫的影子都没得见。
小德子也有些喘息,比他却是强的多了,到底是打小在宫里边里里外外整日里不闲着腿锻炼出来了。
以他的小身板,背是背不动的,只好伸手扶了陈旭日一把,“很辛苦吧?都怨我,刚才只顾着走的高兴,就没想着得提醒您注意着不能走太远。”
陈旭日扯扯衣领,用手抹掉脸上沁出的汗。天太热了,走路走的,直出了一身的汗。光是走路还不算太辛苦,主要是热,还有就是渴,水分流失的太快。
“这点路不算什么,是我太缺乏锻炼,偶尔走走远路对身体有好处。”
话是这么说,穿过树林,再走过一段草地,就是一片缓缓向上的山坡,又斜又长,有点高有点远,顶着太阳往上爬,绝对是一件让人高兴不起来的事。
陈旭日望望周围,要饶过去不是不可以,只是真的就得兜一个大圈子。略做衡量,他决定还是爬坡好了,这是捷径。
爬坡这种事,是越歇越想歇,越歇越觉得累得慌。
这道理陈旭日懂,也在咬牙坚持着,可是真的是——太累了!
顾不得会不会弄脏衣服,他一屁股坐到一处看着很干净的草地上,一边喘气一边道:“哎,这时候要是有人骑马经过就好了,顺便把我带回去,我一定会好好感谢他。”
小德子无意中一抬头,发现坡顶出现了一匹马,马上坐着一个人,“小爷,你看那边,那儿有人有马。”
陈旭日拉着他的手借力站起来,往前望望,“咦,还真的是。哎——哎哎——”
声音在空旷的地方传出的挺远,坡顶的人听到了,片刻后有了动作,策马往他们这边奔驰而来。
陈旭日原是欣赏着马上骑士娴熟高超,且动作优美几与马匹合二为一的优雅,随着距离缩短他越来越接近,突然间认出了对方,喃喃道:“布日固德——”
德子耳尖听到:“小爷,这人您认得?”
布日固德眼神好,早在坡顶时隐隐约约就觉得坡下的孩子有点像陈旭日,到近前来一看,果不其然。立刻笑开了一张嘴,这可真是想打磕睡,就遇到给送枕头的。
刚想说话,看看一旁的小德子,又闭了嘴,打量着两个人汗流浃背很有点狼狈的模样,笑着道:“上坡的路不太好走,要不要我载你们上去?”
第三卷 咫尺天涯 第二章 温存
布日固德是响当当的贵戚勋爵。小德子一介内侍。不敢劳驾他给自己搭把手。陈旭日不顾忌这个。有借光的脚力。他才不要打肿脸充胖子。拒绝别人的好意。靠自己低头弯腰吭哧吭哧往上爬。
布日固德的坐骑跟随他多年。是一匹可以与草原上赫赫有名的野马王争长短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