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天下-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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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岸的吐蕃军队看得最是真切,他们个个睁大眼睛,一副难以置们的样儿。
在他们眼里,只见西岸的吐蕃军队就下饺子似的,雨点般朝悬崖下摔落!
而且,这些吐蕃兵士在摔落的过程中,不住大叫大嚷,手舞足蹈,惊恐万状,各种情形都有,多不胜数。
悬崖上有树木,有突出的石块,摔落的吐蕃兵士砸在上面,就会迸溅出一篷鲜血,好象绽放的血色鲜花,格外美丽,妖艳异常,在日光下说不出的诡异!
一篷篷迸溅的鲜血汇成一朵赤红的血花,异常美丽,说不出的瑰丽!
最初,悬崖上只是东一团,西一团赤红,没过多久,悬崖上就是赤红一片,在日光下闪闪发光,格外美丽!
这是一幕奇观!
千古奇观!
东岸的吐蕃兵士在数十年后仍然记得这情景,他们闭上眼睛,当日的情景就会浮现在眼前,成为他们挥之不去的梦厣。
血水顺着悬崖流了下去,把整个悬崖染成红色,在东岸一望,只见一幅巨大的血色图画挂在悬崖上!
血水流到崖底,汇成一条条小溪,流入婆夷水,把婆夷水染成红色。
婆夷水浪花翻卷,尽是赤红之色!
央金扎西眼睁睁的看着吐蕃兵士给唐军追得跌落悬崖,惊恐万状,呆若木鸡,仿佛矗立的木桩,若不是还在喘气,一定会给人当作死人。
李昌国冲到近前,手中长枪指在央金扎西喉头,冷冷的宣布:“你被俘了!”
“我愿意成为大唐的俘虏!”
李昌国的话音很是冷冽,仿若来自九幽地府似的,让人心中生寒。然而,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央金扎西听在耳里,却是美妙异常,仿佛来自九天之上的天音仙乐似的。
因为,他眼睁睁的看着吐蕃兵士坠崖,他最担心的便是唐军不俘虏他,而是把他赶下悬崖!与摔死比起来,做俘虏是无上美事,他甘之若饴。
李昌国一愣怔,念头转动,方才明白过来,冷笑道:“吐蕃有你这样没有胆气的大将,真是气数当尽!”
高仙芝打量战场情形,冷冷的下令:“把他们全部赶下悬崖!”
这是赶尽杀绝的命令,唐军很好的执行了这道命令,把吐蕃兵士赶到悬崖边,逼迫吐蕃兵士跳崖摔死。
不是高仙芝嗜杀,而是不得不如此做。若是抓俘虏的话,唐军没有给养,无法养活他们。这里是葱岭的险山恶水之间,虽然准备充分,唐军的给养也是一个大问题,哪里还有余力养活俘虏。
近万吐蕃兵士,除了央金扎西这些将领,其余全部被歼灭,没有跑掉一个,又是一个天大的胜仗!
“大唐万岁!”
唐军挥着还在滴血的横刀,晃着拳头,爆发出惊天的咆哮,蕴含着无尽的喜悦!
象这样欢庆胜利的欢呼声,在唐朝多不胜数!
这不过是大唐辉煌的一页罢了!
这次南征,高仙芝谋划数载,精心准备,再有李昌国从中相助,方能一举成功。
而且,比起历史上的南征更加成功!
一是唐军的南征所费时间要短近一个月!
二是唐军的胜利更加辉煌,更加圆满!
在历史上,高仙芝只是砍断藤桥,没有伏击吐蕃军队,使得他的胜利有些逊色。即使如此,这次南征也为高仙芝赢得了巨大的声誉,成为唐朝有数的名将,被西方史学界誉为“山地之王”。
眼下之仗,李昌国在孽多城找到不少油脂,建议唐军把油脂涂在藤桥上,再用火箭一射,藤桥就给烧断,把吐蕃军队拦腰斩为两断,取得歼灭吐蕃上万军队的大胜,使得此次南征更具“含金量”。
这次南征已经圆满结束,唐军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吐蕃进入西域的通道已经被截断了,唐朝在西域没有后顾之忧,是到了与大食争锋的时候了!
第三十八章封常清
“大唐万岁!”
唐军的欢呼声响彻云霄,震得地皮都在颤抖。
此次南征,唐军历经千辛万苦,所克服的困难多不胜数,能够取得连云堡大捷、飞渡冰川天险、攻下孽多城,已经是非常难得了。
眼下,唐军更是把吐蕃上万军队给歼灭掉,这是喜上添喜,锦上添花,非常值得欢庆,唐军的喜悦之情难以言说。
深渊下,婆夷水哗哗流淌,奔涌而去。
只不过,不再是清澈若镜的清流,而是一片红色,浪花翻卷处,涌现出一具具肢离破碎的尸体、碎肉、碎骨、破碎的内脏,一副诡异的图画,让人震惊。
数千吐蕃兵士从悬崖上摔下来,全部摔死,无一幸免,有多少碎尸、碎肉、碎骨,谁也说不清。不过,只需要看看在婆夷水上翻卷的尸骸,就知道很多很多了!
这是唐军辉煌战绩的明证!
唐军的欢呼声久久不绝,直到小半个时辰后,方才停歇下来。
高仙芝一声令下,唐军开拔,回到孽多城,进行休整。
此次南征,唐军虽然取得大捷,却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最大的代价,倒不是伤亡,而是疲惫,在葱岭的险山恶水间行军两月,就是铁打的身体也是受不了。
李昌国号称安西都护府第一猛将,他都消瘦了一圈,更别提普通兵士了,这休整太有必要了。
唐军一边休整,一边准备撤军。
南征圆满完成,小勃律给唐军占领,吐蕃进入西域的通道给切断,高仙芝的意图全部实现,唐军已经没有必要留在这里,只需要留下一小部分唐军驻守小勃律即可。
五日之后,高仙芝一声令下,唐军在孽多城外集结,阵势整齐,横成行,竖成列,极具威势。
高仙芝在李昌国、李嗣业和段秀实他们的簇拥下,策马而来。来到阵前,一拉马缰,停了下来,打量唐军,对唐军的士气很是满意,微微颔首,大声训话道:“大唐的勇士们:今日是一个永载史册的日子!因为,我们凯旋而归!”
唐军历经千难万险,吃尽苦头,终于切断了吐蕃进入西域的通道,可以让唐朝集中在西域的力量与大食争锋了,此次南征意义重大,无论如何赞誉都不为过。
“大唐万岁!”
将士们爆发出惊天的吼声,眼里射中炽烈的光芒,宛若九天之上的烈日!
这是属于他们的节日,属于他们光荣的日子!
“我们从龟兹出发,征战三千里,跋涉在葱岭的崇山峻岭中,历经千难万险,吃尽苦头,这是大唐从未有过的艰难行军!”高仙芝接着训话。
这次南征,主要是在高海拔的山地中行进,其困难非常大,不仅在唐朝历史上少见,就是在中国历史上也很罕见!
就是在世界军事史上,同样很少见!
这是一场不仅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在人类战史上具有极为重要意义的山地作战,堪称经典,为西方史学界赞不绝口!
正因为如此,高仙芝赢得了“山地之王”的美誉。
“没有我们战胜不了的敌人,没有我们克服不了的千难万险,因为我们是大唐的勇士!”
高仙芝的声调陡然转高,很是尖细高亢,很是刺耳,右手高高举起,重重劈下,宛若惊雷闪电,道:“我命令你们,带着属于你们的荣光,凯旋归去!把你们的荣耀,说与你们的父母妻儿知晓!他们,将永远记住你们的英勇!”
在功成之际,谁不愿把自己的英勇事迹告知家人呢?高仙芝这话说到将士们的心坎上了,个个心气陡高,振臂高呼:“大唐万岁!”
高仙芝冲李昌国一点头,右手一挥,道:“班师!”
李昌国一拍马背,第一个踏上凯旋之路!
唐军此次南征,之所以如此顺利,其战果比起高仙芝预计的还要完美,这都是因为李昌国!在这凯旋之际,这份荣耀应当属于李昌国!
正是因为如此,高仙芝要李昌国第一个踏上凯旋之路!
这是莫大的荣耀,众将却是一致赞成!
“隆隆!”
唐军紧随李昌国身后,踏上了归途,人人脸上洋溢着喜悦。
凯旋之路与进军的路线是相同的,唐军要原路返回。与进军时截然不同的是,唐军士气高昂,浑身轻飘飘的,仿佛有着用不完的精力,使不完的劲似的。
就是冰川天险,在他们脚下如同平地,健步如飞,再也没有进军时的惊惧!
在葱岭中行军二十余天,波澜不惊,唐军终于走出了葱岭,回到戍堡所在之处。
远远望着矗立的戍堡,李昌国是感慨颇多。他当初决定在戍堡投军,一是因为他没有户籍,不能去疏勒从军。二是因为这里地处进入小勃律的要道上,在这里从军,比起在疏勒从军更具优势。
如今回头想想,当初的想法是正确的。
来到唐朝数月,李昌国这第一步迈得非常好,基础打得非常牢实,因为他是名符其实的安西都护府第一猛将!
更重要的是,他建立了赫赫武功,晋升将军已经不是问题。不过,这需要朝廷准允去了。
此时的戍堡热闹非凡,有很多人,不仅有唐军、家眷,还有过往的行商,尤其是唐朝商队,更是把这里挤满了。
他们听说唐军打得不错,想一睹唐军英姿,为此,连买卖都不做了,驻守在这里等待唐军的归来。
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帐幕,跟繁华的都市似的。
李昌国他们一出现,只见一大群人,不下数千人涌了过来,远远就欢呼起来:“大唐万岁!”个个挥着胳膊,晃着拳头,兴奋莫铭,仿佛是他们打了大胜仗似的。
一队唐军开来,簇拥着一个人,率先赶到。
李昌国的目力极好,远远就把这人看清了,差点从马背上一头栽下来。
这人细细瘦瘦的,跟竹竿似的,好象风一吹就要倒。
这还不是最让李昌国吃惊的,最让李昌国吃惊的是,此人一双斜眼,老是斜着眼睛看人,斜得脖子都快扭断了。
瞧他那斜样,也不知道那边是有美女,还是有金山银山在吸引着他。
这已经够多缺陷的了,可是,这还没有完,还有缺陷。他走起路来,一跛一拐的,竟然还是个瘸子。
细瘦、斜眼、瘸子,诸多缺陷竟然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要是寻常人能有一个缺陷,已经是了不得的事了,他竟然全部集齐了,真是让人无语。
“这是谁呀?如此舅舅不疼,姥姥不爱!”李昌国虽然没有以貌取人的毛病,也是不得不感慨一句。
“兄弟,你莫要乱说,这是封常清!”李嗣业与李昌国并骑而行,闻言提醒李昌国。
第三十九章欢呼动九霄!
第三十九章欢呼动九霄!
封常清?
李昌国差点把舌头咬断了。据史载,封常清容貌丑陋,长相难看,生就一副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容貌,没想到,亲眼看见,远过传闻,比起李昌国的想象还要难看。
要不是李昌国亲眼得见,打死也不会相信,一代名将竟然拥有如此之多的生理缺陷。
丑陋、细瘦、斜眼、瘸子……诸多生理缺陷集于一身,等闲人等哪能有如此“能耐”。能有一样已经是难得了,他倒好,这些缺陷他全部拥有,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难怪高仙芝起初不把他放在心上!”
李昌国感慨无已。
与高仙芝相处数月,以李昌国对高仙芝的了解,高仙芝并非心胸狭隘之人,并非没有容人的雅量,实在是封常清这长相有碍观瞻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知,谁会有事没事去看如此丑陋之人呢?
偏偏就是如此丑陋不堪之人,竟然才干非凡,拥有将才,还是名将之才,要不是史书记载得明明白白,谁会信?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李昌国想起一句俗话,再次感慨,这话是为封常清量身打造的。
细细打量封常清,又发现此人虽然长相不咋地,可是,身上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让人心生亲近之感。
更难得的是,他走路虽然一跛一拐,却是自具一股威势,虎虎生威。
“见过骁勇校尉!”
就在李昌国转念头之际,封常清已经来到近前,脸上的笑容堆了一层又一层,跟见到老祖宗似的,远远就冲李昌国行礼。
他行礼中规中矩,挑不出丝毫毛病,本可以让人大生亲近之感。可是,他那破锣似的声音很是炸耳朵,比起边令诚的公鸭嗓还要让人难受。
好在,李昌国并无以貌取人的毛病,飞身下马,回礼道:“见过封将军!”
封常清有着过人的才情,虽然他的长相不怎么样,让人生厌。不过,真金不怕火炼,历经波折,他的才情终于给高仙芝发现,对他信任有加,每当高仙芝出征,就会把留守一事派给他。
对于封常清这样的名将,李昌国的心里充满敬意。
更重要的是,封常清的长相不好,让人生厌,象他这样的人要出人头地,比起寻常人难得多。别的不说,这份坚毅与执著,就值得钦佩了。
是以,李昌国言来极是真诚,没有丝毫作伤。
封常清长相不好,很多人明知他才干不凡,却对他生厌,象李昌国这样勇冠三军,安西都护府第一猛将瞧不起他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让封常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