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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大唐天下-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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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别说,还是“人不湿旗,马不湿鞯”。

如此之事,要李嗣业他们不极度震惊都不可能。

“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赶快渡河!”

李昌国冲对岸咆哮一声,宛若惊雷,震人耳膜。

“渡河!”

“渡河!”

突然之间,一阵惊天的咆哮响起,唐军个个挥着胳膊,晃着拳头,使出吃奶的力气呐喊。

原本低落的士气陡然之间高涨,瞬间就恢复到了最为巅峰时的士气,兀自没有停下来,士气还在高涨,士气如虹,直冲霄汉。

此时此刻,唐军个个热血澎湃,战意高炽,仿佛打了十个八个大胜仗似的!

特勒满川是拦在唐军面前的最后一道难关,只要过了特勒满川,连云堡唾手可得。先前,特勒满川阻挡了唐军前进的步伐,如今,这最后一道难关已经解决,呈现在唐军面前的是一条康庄大道,连云堡指日可下,谁能不激动?谁能不热血澎湃?谁能不战意高炽?

“我真的是猪!”

康德很是后悔没有听信李昌国的话,重重甩了自己几个耳光,跳将起来,大吼:“渡河!渡河了!”飞也似的冲了过去。

现在这种情形,已经不需要高仙芝的将令了,将士们也知道该怎么做,无不是牵着战马,朝着特勒满川扑去。

若是从空中望去的话,只见上万唐军汇成一片狂潮,渡过特勒满川,溅起片的水花汇成滔天之浪。

高仙芝躲在一棵树后,额头顶在树干上,大声怨叹:“想我高仙芝,一生征战,打过的仗不知道有多少,就从未有如眼下这般困境!”

一边说一边揪头发,一个不小心,又揪下一绺头发,里面有数根华发。

他还要再埋怨,就在这时,一阵惊天动地的“渡河”声响起,高仙芝扭头一瞧,只见唐军好象疯了似的朝特勒满川扑去。

“这个……他们要做什么?”高仙芝不明所以,一脸的茫然。

朝对岸一望,只见李昌国驻马对岸,正朝唐军招手,大叫大嚷,要唐军快快渡河。

“真能渡了?”高仙芝眼里尽是不信之色。

为了渡河,他是使出了浑身解数,都没有成功,要他相信这是真的还真有些难度。

“砰!”

高仙芝额头狠狠撞在树干上,用力过猛,竟然起了一个大青包,很是疼痛。高仙芝却是没有叫疼,而是裂着一张嘴大笑起来:“哈哈!这是真的!是真的!真的能渡河了!”

右手一挥,气势威猛,仰天一声咆哮:“渡河!”

兀自不过瘾,接着就是双拳狠狠晃动:“李昌国,你真是福将!本将有你,无往而不利!”

唐军士气惊天,战意高炽,动作很快,上万唐军渡河不到小半个时辰。

渡过河的唐军,把李昌国围住,个个脑袋上顶着大大的问号,七嘴八舌的问道:“李先锋,你是如何知道可以渡河的呢?”这问题是唐军心中最大的疑问,非要弄清楚不可。

就是高仙芝也是睁大眼睛,死命的打量着李昌国,等待李昌国的回答。

“眼下不是说这事的时候,赶紧的,去连云堡!”李昌国微微一笑,卖起了关子。

“对!”高仙芝重重点头,红光满面:“我要让吐蕃人知道,什么叫神兵天降!”

第二十三章连云堡

特勒满川南面半日路程处,有一座城池,这就是吐蕃在西域的要地,连云堡(今阿富汗东北部喷赤河南源兰加尔)。

连云堡并不大,方圆不过三两里,仅能驻守一两千军队,其城池建筑得很粗糙,与唐朝的城池比起来,有着宵壤之别。

吐蕃是青藏高原上的奴隶制国家,其崛起是因为松赞干布。松赞干布是唐太宗时期的人物,离现在不到百年,也就是说吐蕃崛起还不到百年。

在松赞干布以前,吐蕃连文字都没有,是松赞干布派人去克什米尔地区留学,然后创立了吐蕃文字,使得吐蕃走上了文明之路。

尽管如此,因其时间太短,底蕴太差,与中国数千年文明的积累相比,差得太远了。

再者,吐蕃地处青藏高原上,地瘠民贫,国力极弱,科技更是不发达,要想拥有坚固的城池,那是不可能的。

不说与唐朝内地的城池比,就是与疏勒相比,连云堡也是差得太远。

不过,连云堡的地势很险要,南面依山,北临特勒满川,易守难攻。更重要的是,吐蕃在连云堡城南十五里处,依山而建军寨,驻有数千吐蕃军队,与连云堡相呼应。一旦连云堡遭到攻击,这里的吐蕃军队就可以及时增援。

吐蕃之所以把这里的军队分驻两地,就是因为连云堡太小,驻不下这么多军队。

连云堡城里,没有几间房屋,有的是一片帐幕。吐蕃人宜于帐幕,不喜房屋,是以城里没怎么修建房屋。

数百顶帐幕东一团,西一簇,没有章法,很是混乱。吐蕃没有严格的律法,不善于组织管理,方才造成这种结果。

城里地面坑坑洼洼,乍一看之下,与现代乡下的土路没差别,一点也不象是城池。一点也没有城池的整洁之气,有的是积水,还有牦牛、马匹粪便,东一团,西一团,看上去跟牛圈没差别。

就中有一座最大的帐幕,是吐蕃大将格桑索却的帅帐。格桑索却身高八尺,长相还算俊俏,皮肤带着太阳色,这是青藏高原的特色皮肤。

此时的格桑索却丝毫不知唐军已经渡过了特勒满川,进逼连云堡了,他聚集麾下,正在取乐。

帅帐里摆了不少几案,十几个部下正在陪他饮酒,欣赏歌舞。

酒是吐蕃的青稞酒,肉是吐蕃的牦牛肉,美人是小勃律的美人。

格桑索却右手里持着一把小银刀,割下一块牦牛肉,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咀嚼起来。端起酒杯,美美的喝了一口青稞酒,美滋滋的咂吧着嘴唇,极是享受,眼睛一眯一眯。

五个小勃律美人身着露体装,卖力的唱歌跳舞,细嫩的脸蛋上渗出细汗。

她们固然是卖力,格桑索却对她们没多少兴趣,爱搭不理的。小勃律国土狭小,人口少,要想找到美丽的女人还真有些难度。所谓的美人,不过是矮子里的高个,丑女中的靓女,并不是真正的美女。

要不是看在小勃律王苏失利盛情难却的份上,格桑索却连收留她们的兴致都没有。

“好了!好了!你们下去吧!”格桑索却很不耐烦,冲五个美人挥挥手,象在赶苍蝇似的,暗自嘀咕:“就你们这容貌,勾不起我的兴致。呃,那晚喝醉了不算!”

五个美人知道格桑索却对她们没兴致,不敢多留,施礼之后,快步离去。

“这个见鬼的地方,连个美貌的妇人都没有,真是活见鬼了!”格桑索却骂骂咧咧。

“大将军,您还是向赞普上奏,派我们去守石堡城吧。”一个部下讨好他,道:“大吐蕃坐拥石堡城,唐人拿来我们没办法,而大吐蕃的勇士可以随时进入河湟之地掳掠,时不时就能抢到漂亮的美人。”

“是呀!”一提起唐朝美人,十几个吐蕃将领就是眼睛冒光,口水都流出来了:“文成公主是那么的美貌,母仪天下,唐人的女子虽有不及,却也差得不多。从石堡城出发,要弄到美人,十拿九稳。”

石堡城本是隋炀帝所筑,却在隋末唐初之际落到吐蕃手里。石堡城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吐蕃坐拥石堡,进退自如,威胁河湟之地。

因为有石堡城的便利在手,吐蕃对河湟之地的掳掠极是频繁,所获极多,这是吐蕃为数不多的美事。

一说起这事,吐蕃将领就是没完没了,更有人大言炎炎,说要打进长安,迫使唐朝臣服。

“禀大将军,唐军来了!唐军来了!”

就在他们做着美梦之际,只见一个亲卫急惶惶的冲了进来,远远就嚷开了,声音如雷,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唐军来了?”格桑索却先是一愣,继而就是仰首向天,畅笑起来:“哈哈!你这话说得有趣,当浮一大杯!”端起酒杯,美滋滋的喝干一杯青稞酒,咂吧着嘴唇,一脸的笑意。

要他相信唐军打来了,不是难,是比登天还要难!

一是因为连云堡地处葱岭的崇山峻岭中,唐军要来攻打连云堡,要克服的困难太多了,多得让人难以想象。

二是因为特勒满川正在发大水,无法渡河,唐军怎么前来攻打连云堡?

虽然格桑索却没有去特勒满川,以他对这里的了解,有着绝对的信心相信唐军不可能渡过特勒满川。

这是十万火急的军情,格桑索却竟然当作笑谈,当作佐酒之物,亲卫差点摔倒在地上。

然而,这事还没有完,只见格桑索却满满的斟了一杯青稞酒,脸上泛着笑容,冲这个亲卫一招手,道:“来!你这话说得有趣,在这鸟不拉屎的地儿,难得听到这么好笑的趣话,你立功了,本将赏你一杯美酒!”

“卟嗵!”

亲卫一头栽倒在地上,直接晕过去了。

格桑索却的话太能打击人了。

“禀大将军,唐军已到城下!”

格桑索却打量一眼晕倒在地上的亲卫,不屑的咧咧嘴角,正想数落一番,又一个亲卫急惶惶的冲了进来,远远就嚷了起来。

“这趣话已经有人说过了,你竟敢拾人牙慧,当治罪!来啊,拉下去,打十军棍!”格桑索却脸一板,沉喝一声,宛若一声惊雷。

“咕嗵!”

这个亲卫万分郁闷,实打实的军情竟然要治罪,这是哪门子的道理?他实在是忍受不了这打击,干脆利索的晕过去。

“大唐万岁!”

格桑索却冷冷的打量着栽倒在地上的亲卫,就要喝令行刑,就在这时,唐军的战号冲天而起,震惊苍穹!

“咣啷!”

格桑索却手里的酒杯砸在地上,摔得粉碎,青稞酒四溅。

第二十四章率先登城

“大唐万岁!”

唐军的战号冲天而起,震动九霄,大地都在颤抖。

李昌国骑在战马上,朝连云堡疾驰,听着吼动河山的战号,禁不住热血澎湃,战意高炽,恨不得立时把连云堡打下来。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非常强盛的王朝,有人称之为“梦幻王朝”,一点也不过份。在另一时空时,李昌读史,对唐朝充满着敬意,很是向往。来到唐朝之后,方才发现,唐朝之强盛远过史书所载,一事一物,无不是透露出大唐的万千气象。

如今,李昌国有幸参与连云堡之战,倍觉荣幸。

马革裹尸,正男儿事!

自从渡过特勒满川后,唐军一路疾赶,毫不费力就赶到了连云堡。

坦率的说,从特勒满川到连云堡的道路并不好走,多山道,崎岖不平,不适于通行,然而,对于唐军来说,那根本就不算一回事,个个如同哪咤踩着风火轮在飞。

特勒满川是阻挡唐军前进的最后一道天险,特勒满川给唐军征服了,还有什么能阻挡唐军前进的脚步呢?

区区山道,算得了什么!

“这就是连云堡?”李昌国把连云堡一通打量,很是讶然,一脸的难以置信。

连云堡是吐蕃在西域的重镇,战略地位极为重要,按理说应该修得很是坚固,当打造成金池汤城。然而,依李昌国所见,城墙低矮,高不过三丈。

低矮还不是其主要缺陷,更让李昌国难以置信的是,他目光所及之处,竟然有一个缺口,虽然不大,却能容人突入。

如此重要的城池,有如此之多的缺陷,要不是李昌国亲眼见到,打死他也不信这是真的。

“是呀!”

李嗣业听出了李昌国话里的轻蔑之意,笑着道:“兄弟呀,你也不想想,吐蕃那么穷,连裤头都快没得穿了,哪有钱建造坚固的城池!”

与唐朝比起来,吐蕃非常非常穷,跟叫化子没差别,李嗣业言来极是自豪,高昂着头颅,胸膛挺得老高。

“娘嘞!”李昌国抚着脸颊,暗自嘀咕道:“我怎么看怎么象现代社会的贫民窟、窝棚!”

李昌国这比喻还真是形象,乍一看,吐蕃在西域的战略支撑点跟贫民窟没差别。

“兄弟,你是如何得知特勒满川可以渡过的?”李嗣业偏着头,打量着李昌国,恨不得从李昌国嘴里抠出答案。

李昌国说能渡河就能渡河,如有神助,上自高仙芝,下至普通兵士,个个好奇,偏偏李昌国卖起了关子,不予解释。他们好奇之下,议论多端,各种猜测都有,就是没有一个靠谱。

李嗣业都不知道问过李昌国多少回了,李昌国与他开玩笑,说你自个猜去。

“我们比比,谁先登上城头!若是你先登上城头,我就告诉你!”李昌国掂掂手中长枪,眼中射出炽烈的光芒。

“好!就这么说定了!我一定要比你先登上城头!”李嗣业欣然同意,提着陌刀就冲了上去。

“杀!”

李嗣业一声雷吼,宛若千个万个炸雷轰鸣于耳际似的,惊天动地,地皮都在颤抖。

手中的陌刀重逾五十斤,在他手里跟四两棉花没差别,上下翻飞,好似风火轮。凡挡在他前面的活物,不论是人还是马,俱化为碎片,碎肉飞溅,鲜血迸发。

“这哪里是人,纯粹一绞肉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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