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历史电子书 > 奋斗在新明朝 >

第83章

奋斗在新明朝-第83章

小说: 奋斗在新明朝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有另外一种情况,若像赵良义这样的,在南京部院挂了职,就不用再去浙江寄衔了。
  为何说陈大人又成了李佑的顶头上司?这要从他的官位说起。提刑按察使司负责刑名按劾,三品主官按察使之下有四品按察副使和五品按察佥事,都可以出任巡道官,负责某一地区相关事务。
  而李佑任职的苏州府推官也是负责本府刑名狱案的,与按察使司的业务正对口,上面恰好是巡道官。所以陈大人才会摆出上官架子,等李推官来参拜。
  这个时候,李佑心中的震惊难以用言语形容,陈大人这官升的有点夸张了。他自己从九品到七品,表面看升了两级,其实不算什么。低品官职的升迁本来随意性就大,在很多人初授便是七品的情况下,从九品杂职升到七品佐贰官还不是那么扎眼,可以算抬举李佑入了真正官场的门槛而已。
  但从七品开始,程序和规矩就十分严格了,越级升官很是罕见。你就算是状元文曲星,一般情况下也得自从六品开始一级一级的向上爬。记得国朝初年有几位牛叉县令直接升为知府,但在如今这文官治国体系十分成熟的年头绝对不可能。
  而陈某人居然一下从七品跳到了五品,简直是少奋斗了十年……与他同科的状元公现在还只在翰林院当个六品修撰熬资历罢。
  李佑感到人比人气死人,难道这就是一位望重誉隆的吏部天官的威力?可就算理论上吏部许尚书可以自行决定外地四品以下官员的升迁去留,但怎么敢如此明目张胆的越级提拔陈英祯?朝廷上下都瞎了眼装作看不到?
  真是疑云重重,李佑想来想去,还是那句话,不知这背后有多少黑幕……不过无论怎样,对他总不是坏事。如果赵良义再当了分守道,那他李推官在苏州府就是“腿”大气粗了。
  黄师爷上前对陈大人说:“恭贺东主高升了。”
  李佑便停了胡思乱想,也上前参拜兼道喜,他一拱手要张嘴时却卡了壳。
  前面说到过,官场上称呼上司多用别称、尊称,什么府尊太守中丞之类的,很少用本官名的。
  但按察佥事分巡道该怎么称呼?书本上没有这些知识的,这方面比较菜鸟的李佑还真不晓得,他总不能跟黄师爷学着叫东主……
  李佑不由得以目示意,向黄师爷求助。
  那边黄师爷比划了一个嘴型,看在李佑眼中似乎是眼屎的发音……
  正为难之际,此时有人在李佑身边低声说“廉使”,却是前来报喜的洪巡捕。
  “下官参见廉使。”李佑总算完成了参拜礼仪。
  出得县衙,没了陈巡道当对比,李佑重新陷入自己升任推官的喜悦之中,这可是实权七品,和县太爷一样等级,以后李家在虚江县也算得上乡宦人家了。
  之所以李佑极其中意推官这个职位以至于人前失态,不仅仅是因为品流升格的原因,还有其它缘故。
  推官这个位置,有一层特殊的光环,它和知县、主事、御史、给事中、中书舍人等一样,是朝廷规定的新科进士初授官职之一。也就是说推官具有进士光环,所以和其他佐杂官相比是比较特殊的一个。
  话说这么多年科举考下来,每科进士都要安排成京官不可能的,没有那么多坑;若都任命为知县,也没有那么多好地方可供选官,偏远穷荒的县进士们又不愿去,不然辛辛苦苦考进士干什么。后来朝廷就出了新政策,名次不靠前的三甲进士,可以打发去担任府推官,以临事亲民。
  虽然李佑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有进士出身,但不妨碍他因为能和进士一样当推官而沾沾自喜的意淫。
  以后若有人看本官年轻有为,误会是进士问起年序,该怎么解释?李佑不禁产生了这种幸福的烦恼。心情大好之下他倒也没忘了洪巡捕,赞许道:“多谢洪差役提醒了。”
  “都是小的分内之事,大人无须在意。”洪巡捕讨好说。
  其实在府衙的权力架构中,推官的主要任务说白了就是审案子,虽然也能指挥巡捕去抓人,但毕竟正式分管巡捕治安之事的一般是通判,通判没分量时还有知府。用二十一世纪的状况类比,推官更像是个法院院长角色,不是警察的局长。
  那为什么洪巡捕驱驰百里死命巴结李佑?
  一来李佑是本土官,其他的官员干几年就人走茶凉了,只有李佑有能力可以一直保持影响力,值得投效。
  二来他听见王同知在府衙说,现在署里缺官缺的厉害,打算叫李佑这个推官分理巡捕之事。还用二十一世纪情况比喻,这样的推官就成了公检法大权集于一身的政法委书记角色,因而类似于大队长的洪巡捕敢不巴结?
  李佑回家一路无话,到了巷口,却见人头攒动,拥挤不堪,将自家大门堵得水泄不通。
  看见李佑,人群里有人高呼,“推官老爷回来了!”
  洪巡捕主动为前导,大声呵斥着从人堆里开出一条路。
  李佑走近大门,却见张挂着喜报,上书大字“飞报:贵府老爷李高升府推官命下!”
  原来这才是报人来正式报信了,洪巡捕向李佑报喜纯粹是私下里通风报信拍马屁来的。
  又见李父指挥仆役抬着筐子,里头装满了不知道从哪换来的铜钱。等到放下筐子,仆役大把大把抓起铜钱向人堆里撒去,引得众人哄抢喜钱,一派热闹景象。
  整一下午,李家人流不息,访客络绎不绝,把下人们累的叫苦连天。大堂挤得进不去,便在院中立着,院中满了,又在大门扎堆。
  县有头有脸的人物,只要是自认为够资格的,都来到李宅拜访道贺,连几个致仕隐居在家的官场老前辈都过来向李推官致意。
  李佑这里,甚至比陈巡道那儿热闹多了。毕竟陈大人在虚江县人眼中是外来户,李佑才是自己人。
  寻个空子李父对李佑叹道:“如梦如幻,为父此生无憾矣!”
  李佑被父亲异常的口气吓了一大跳,急道:“为了儿子名声,父亲千万不要也出家!”
  在旁边帮忙招待宾客的洪巡捕心里疑惑,为何说“也”出家?
  到了晚上,李佑没在家睡。他上了夜航船,连夜赶往府城,赶紧接了敕命正式上任才是正经。


第三集 府城风波 第139章 刚上任就开张了
  一夜船上无话,第二日上午李佑进了府衙,先去拜见上官。那王同知戏道:“老夫听说李大人要过了元宵才到衙视事,可今日便来了。”
  “闻有浩荡天恩,下官敢不应召!岂能在家安稳于席,置皇封于不顾乎!”李佑答道。
  王同知说:“老夫猜想李大人在家坐不住,今日必会赶到,一应事项都已备好。”
  李佑先回了后衙住所,沐浴更衣。然后在同知厅内置案焚香,正式接了敕书,随即换上了他梦寐以求的七品青色官袍。原来那九品嫩草绿色官袍实在太刺眼难看了,还是青色袍子典雅大方,是李佑的次爱。最爱当然和天下所有官员一样,是赤衣朱袍,最好还能绣个蟒啊,斗牛啊……
  李佑把敕书看了又看,心里的爽气直从十万八千个毛孔里往外冒,浑身轻飘飘的。他想道,从杂职变成佐贰官,用上辈子的概念,算是成了人民公仆罢。也不对,在这时代直接称为父母官才是政治正确的叫法,谁要敢说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肯定要被弹劾一个有辱官箴。
  想至此,李佑脑海里情不自禁把敕书内容翻译成上辈子在人事新闻中常见的八股体——
  “李佑同志自从参加工作以来,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出色的完成了各项任务。
  李佑同志品行廉洁,诚恳勤勉,顾全大局,服从上级,乐于奉献,在人民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望。
  李佑同志在任苏州府经历司知事期间,一身正气,勇于与腐败分子作斗争。受到排挤打击时仍然坚持真理,为将腐败分子绳之于法做出巨大贡献,赢得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戴,用自身行为维护了圣皇和官府的形象。
  李佑同志具有较为丰富的基层政法工作经验,在景和六年考核中得到卓异的考语。朝廷认为,李佑同志担任苏州府推官是合适的,相信李佑同志能够开拓创新,把苏州府刑名工作推到一个新的高度,希望大家将思想统一到朝廷的决定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支持李佑同志的工作,为建设和谐稳定的大明朝而奋斗。”
  八股公文虽然是八股公文,似乎很乏味的样子,但懂行的自然能看出门道,不懂的就只能看个热闹。
  例如年轻的李佑就正在美滋滋的看热闹,而王同知就看出了门道——这个任职敕书里缺少两条极为常见通用的模板式语句:作风正派和善于团结同事……
  王同知心里对此评论道:“朝廷里也不乏明白人。”
  其实这是因为陈大人给老师写信推荐李佑时,觉得李佑生活作风实在不检点,时常搅得满城风雨,风流好色的名头怎么都盖不住,还有那媚上傲下的嘴脸。所以陈大人提醒老师在任职公文上不要写作风正派团结同事之类的评语,以免当了靶子免落人口实,被攻击成昏庸盲聩。
  自今日始,李佑的办公地点转移到了府衙大堂右侧的推官厅,从这个位置也可以看出推官的特殊性。同知、通判二厅都建在单独院落,有的地方甚至出府衙建分署,而推官厅却必须和经历司厅一左一右紧邻府衙大堂。
  虽然推官和同知、通判同为府署佐贰官,而且推官是品级最低的一个,但在三种官职中,同知、通判的人数和职掌皆无定规,视各地情况而定,总之都是钱粮赋税农田水利马政军纪之类的,也有同知出去署理地区的现象。
  可以说同知和通判两个官除了品级差一级没什么大区别,但推官就不同。只有推官被明文条例规定的很死板具体:人数一名,职责为“掌刑名、赞计典”。地方公务与考核中,最紧要的两项就是钱粮与刑名,由此可见推官的重要性。而且赞计典这个职责也很值得玩味,赞就是协助,但这个“计”字,可以看作是计划、统计、会计、审计……
  王同知昨日已经使人打扫过推官厅,李佑步入自己的新官房,坐在公案后的官位上,环视周围。这推官厅内部格局与县衙公堂有些相像,毕竟推官老爷主要公务就是审理案子,少不得要常常提取人犯,办公场所和县衙公堂格局类似也是应该的。只是推官厅规格更小,装饰更简单。
  几名隶属本厅的书吏杂役分列两旁,静候新任推官老爷训话。
  李佑咳嗽一声,正要开口问问以前的积案情况,忽然从府衙大门方向传来一阵密集的鼓声,打断了李佑的发言。
  这大概是击鼓鸣冤了……李佑想道,便指示一名手下道:“你去查看,是何人胆敢擅自击鼓!”
  不多时,那人回来,禀告道:“回老爷,外面是名三十余年纪妇人,本城人士,因今日正逢十三却不见放告牌,情急之下击鼓告状了。”
  李佑挥挥手道:“叫她去县里告。”推官不是随随便便什么案子都要审的。
  “吴江、长洲知县都正缺着……”一名书吏小心翼翼提醒道。
  李佑这才想起,这俩附郭县的知县作为姑苏仓案的同案犯都被押去京师了。
  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国朝司法程序。首先,县里只有最高到一百杖的判刑权限,徒刑以上的案子必须报与上司,也就是推官这里进行复核,这是推官在大明司法程序的主要职责。当然,推官审过了还需要知府来签押。
  有人肯定要问,本书开篇陈知县就打死了个田尼姑,这算什么?只能说实际操作各有奥妙,没见打死田尼姑写的是杖毙么,从理论上讲情况是田尼姑熬不住刑罚挂掉,并非陈知县判了死刑处决她,既合情又合理。
  其次,国朝禁止越级上告,告状必须去所属县衙告。所以刚才李推官说让那妇人去县里,他这儿不受理。当然,遇到县里不接状子、或者原告不服县里判决,再或者县里管不了被告时,才可以去府衙告状。
  第三,向衙门递状子也并非像肥皂剧那样随随便便的,拿张纸就敢上大堂塞给官老爷。按照真正规矩,每逢三、六、九日,衙门会放告牌,有专门小吏在大门告牌处收状子。
  还有一种是,衙署大门处有鼓,原告有胆的也可以击鼓告状。但之前要想好了,一旦击了鼓,事情就严重了,如果所告不实或稍有什么差错,击鼓的人将会遭到重罚。今天是正月十三,该放告牌的,但实际上没放出去,那妇人递状无门,于是击鼓。
  大过年的也不消停,众目睽睽之下,职责所在的李佑只好接了状子看,写道:“状告为孽子不孝事。妾身阮氏不幸,早岁丧夫。彼时小儿杨鉴年方六岁,历时十载,抚养成人,供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