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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不爱不疯魔-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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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来吧,我空着呢。
  那天我很随意的穿着一件米色风衣,来到了一间茶室,捡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不到五分钟,一位干净利索的板寸头青年就坐在了面前,一落眼就是一位精干的小伙,不讨厌。他大方的看了一眼我,问道:“金小鱼?”
  我微笑:“是啊,吴景瑞?”
  他笑笑默认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
  自然的拿起桌上的单子,问道:“你喜欢喝什么茶?”
  “对茶没有研究,你喝什么我就喝什么吧。”
  “不喝茶?那我这个地方没选对?出师不利。”他呵呵一笑,“服务员,来一杯花果茶,一杯碧螺春,一份开心果,一份瓜子,一份水果拼盘。”
  开诚布公,让双方都放松,他很聪明。
  小小的茶室流淌着高山流水的古筝声,淡淡茶香萦绕鼻翼,窗子是古色古香的镂空窗,秋日的阳光,利落的从缝隙里射了进来,照在身上舒适温暖。他在亮亮的窗边认真看我一眼,咧嘴一笑,白白的牙亮晶晶的讨人喜欢。
  “你笑什么呀?”我拿起面前的花果茶,轻轻摇晃着,呷了一小口。
  “没什么,我这一趟来对了。”笑容继续在他嘴角停留,
  “那你还不知道我这一趟来的对不对呢?”我玩笑道。
  “我绝对不会让你后悔的。”他说道。阳光在他的眉眼间跳跃,黑白分明的眼睛自信满满。难道我真的就会无悔的走向他?
  “你叫金小鱼,据说你不吃鱼?”他问。
  “是啊,但是我吃海鱼,还特别爱吃海鲜。你确定你这一趟来对了吗?”我反问。
  “当然,我相信我的眼睛。也相信自己,你呢?”
  “那我姑且相信你一把?”
  “必须的”,他将茶水往前一推,“怎么样,有兴趣一起吃个午饭吗?绝对不吃鱼。”
  “好啊。”
  几次会面后,吴景瑞的幽默干练就基本以完美的方式呈现在了我的面前。一个外企经理,还如此优质,也许真是我的一个良好的归宿。
  那天,吴景瑞约我去森林公园登山。秋日登临,真是一个不错的提议。
  早饭不久,他就开着他的SUV来接我,利落得如修剪好的园林,精神得如山林健硕的雄鹿。
  华英刚好在我那里串门,吴景瑞赢得她的啧啧称赞,好似安慰一般的说道:“小鱼姐,这个吴景瑞真的很好啊,有了他,一切阴云密布都会烟消云散的。”
  我打趣道:“有多好?比刘海啸还好?”
  她花痴的垂首娇笑:“比海啸哥就差那么一点点。”
  刘海啸啊刘海啸,你上辈子该是积了多大的福才遇到华英这么可爱的傻白甜啊!
  我和华英再见,上了吴景瑞的车。
  他的车和他的人一样,立整实用,没有一件多余的东西,连一件挂饰都省略了,后备箱也是整洁干净,一丝不乱,很象他。这好像也是自己现如今追求的一种生活状态——规整的活着,摒弃一切执念。
  四十分钟就到了近郊的一个森林公园。
  他的户外装备很专业,也很全。我问他:“你常来登山吗?”
  他一边背背包,一边回答:“是啊,我每周固定户外运动两小时,登山或徒步。我还打算也培养培养你,幸福生活必须有健康的身体作保证。”
  “我要是不喜欢这个习惯呢?”我故意刁难。
  “那我只有培养游泳的习惯了,这个习惯我喜欢。呵呵,我已经在介绍人那里做了详细的调查,别做无谓的挣扎。来吧,我们走!”他顺势牵起了我的手,我试图甩开,可是他紧紧的攥着,仰头,眯缝着眼看着山顶:“前进,到了该放手的时候我自然会放手。”
  上山的路途是崎岖的。我们走的是最原始的一条山道,黄黄的土路中间点缀着一丛丛野草,山石不时被踢飞到路旁,走在路上,能真切的感受到大地的温度,还有细小灌木丛亲热的牵绊。
  这是与很多景区森林公园沥青登山路完全不同的体验,也是最朴实、最亲近自然的登山。
  心情愉悦,仿佛回到童年那小小的山城,回到和小伙伴常常攀登的那做小山,天高气爽,轻云屡屡,黄红绿紫的山林浓郁热闹。欣然就牵着了吴景瑞的手,何必要和好心情做对呢,辜负了大好的风景又是何必?指不定真要和这样的一双手继续继续……
  一路轻盈的大步攀登,一会就恰到好处的薄薄出了一层汗,山风轻轻一呼,说不出的爽气通透,看看身边的吴景瑞依然步履轻盈,没有一丝的疲怠,仿佛山林雄鹿般的不知疲倦。
  他目不斜视的前进,说道:“别偷看了,这么帅的小伙是你的男朋友,有的是时间正大光明的看。现在专心爬山,看谁能先到达山顶。”
  我轻笑,紧走两步,不服输的跑到了他的前面。他笑道;“还挺争强好胜,想超过我?”话音没落,他的脚步声就来到了我的跟前。一阵我追我赶,小小的林间小道便串起一串欢声笑语。
  明澈的秋日,荡涤得心里明净了无烦,是个好日子。
  再转一个弯道就离山顶不远了,我超过了吴景瑞,得意的紧走两步,喜滋滋的准备冲刺。从路边斜冲出一身影,站在那里冷冷的看着我,清冷、颓唐,冰凌一样伫立在温暖的秋日里,是肖冉。
  我无声的绕过他,继续前进,吴景瑞在后面紧紧跟了过来,大叫:“我追上来了,追上来了。”说着,爽朗的大笑,紧紧的拽起了我的手,冷不丁的抱了一下我,山一般宽大温暖的怀抱里我泥雕木塑了。
  吴景瑞是怎么啦?完全忽略我和肖冉,他松开怀抱,拖着我就往山顶走,说道:“今天爬山表现好,奖励一个拥抱,以后表现好,再奖励亲亲。”
  我被拉着飞跑,那路边的身影,黯然转身,无声的牵起了接近他身边的一团粉红。
  渐渐的,眼角的余光里只有吴景瑞的一团深蓝的影子,脑子里只有个念头——快点跑,跑到山巅,哪怕是跑到刀山火海,快跑。
  吴景瑞无声的拉着我跑,一会就来到了山顶。
  山顶很热闹,从各个路径上山的人们都是那么欢欣鼓舞,都是那么的喜悦骄傲。有人还开了啤酒在野餐垫上纪念战胜大山,战胜自我。可不是吗,战胜自我就是一种胜利。金小鱼,你会慢慢战胜小金鱼的。
  稍稍休整了一下,补给了一些营养,就下山。
  下山很快,比上山感觉快很多,好似飞一样。放弃总比争取容易,而我是一个习惯放弃的人。因此我下山更快。
  吴景瑞在后面飞快的撵,最后我还是一路狂奔在他的前面,伴着耳边呼啸的山风,我到了山下,从树林出来,来到通往森林公园大门的沥青大道上。
  吴景瑞紧跟了上来,我们并排走在路上,气氛忽然尴尬了,快到大门口的服务中心,他问道:“你还喝水吗?”他很聪明。
  于是,我说:“好啊,你还真把我当鱼了。”
  他笑:“是啊,得有足够的水将这只鱼养好。我去买水,你去车边上等我吧。”
  
  我走出大门,在停车场一顿找,这一阵胡乱的找寻再次印证了我的毫无方向感。
  亮亮的太阳下,一排排的车如甲虫一般密密麻麻的趴在那里,那辆SUV却是毫无踪迹,手搭凉棚,在一排排的钢筋铸铁里一阵目眩,迷茫间,头顶传来那熟悉的声音:“找车?”
  眯缝着眼仰视,刺眼的阳光杀进眼眸,鼻子没来由的一阵酸,我继续严实的掩着我的双眼:“是啊,忘停哪儿了。”
  那声音越发的沉郁:“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原来真的是这样的。”说完一阵户外服的窸窣,罩在头顶的巨大的身影不见了。转身看着那渐行渐远的身影,告诉自己: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七秒,不要多一秒,绝对不要多一秒!
  还是不变应万变吧,原地等吴景瑞好了。不一会,被路人奇怪的指点半天的我终于等来了吴景瑞,他将我领上车,脸上一直有莫名其妙的笑容。
  上车后,那笑容让人怒了,我瞪着他。最后他实在绷不住,“噗嗤”笑出了声,才收敛了脸上的笑意:“别那么无辜的怒视我了,眼睛太大太亮,嘴太润太红,小心我侵犯你。”
  鉴于他在山上那个突如其来亲密,我立马识相的将脸转向了车窗,右前方那辆黑色的宝马落入了眼睑,车里一个铁灰,一个粉红的身影。
  世界真太小了!
  世界真的很小,客服经理给我介绍的男朋友已经登堂入室,公司又减少一个单身狗的消息满世界的人都知道了。每一个同事看到我都是一脸意味深长的笑,满满写着我知道你的秘密的得意。拜托,追求自己的新生活从来就很光明磊落好吗,从来就不是什么秘密。
  ?

☆、情为何物

?  我的光明磊落让亮妮担心不已。离了肖冉还能活的金小鱼就如离了水还能游的鱼一般让她惊诧:金小鱼——我,是否正常?一直以来,认为全世界除了肖冉就没有男人的金小鱼居然有了一个新的男朋友吴景瑞?这是什么鬼?
  她如一个金灿灿的大礼物盒子一般的,特地出现在了我的小屋。看看我是不是病了——神经病。通过语言测试,体温计量,望闻问切,她终于发现我是正常的。不再担心的亮妮,迅速的找到了自己清醒的意识,问题便来了:“为什么不是刘远帆?”我很顺溜的接嘴:“因为那是我哥!”
  亮妮拎上一个我没见过的粉色GUCCI往外走,醍醐灌顶般的扭头扔了一句话过来:“相爱相杀,不杀就不爱。真理啊。”
  到门口不忘大声命令:“记得传旨让吴景瑞主动来觐见,不然以后别想再跟你勾搭了。”
  “嗻,臣接旨。”
  话音还在走廊里回荡,亮妮已经不见了踪影,大忙人就是不一样,老板——女强人——亮妮就更忙了,赵乾怎么办,话说,最近总也没有看见赵乾和亮妮在一块了,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啦。碰到亮妮这样带刺的玫瑰,赵乾你就自求多福吧。
  那我和吴景瑞呢?按照大众理想,年龄相当,在一个合适的年龄象众人一样走入婚姻,过着和大家一样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也许我真能做到。
  不久,吴景瑞就真的呼朋引伴的将亮妮一干人等请到了“年年有鱼”。怎么又是这里?随便吧,年年有鱼,小锅饭,圣鲸海鲜又有什么区别呢,吴景瑞,王景瑞,刘景瑞,又有什么不同?都是一个安全保险的生活的开始。
  亮妮和华英一起来的,赵乾没有来,自然赵坤也没有来,刘海啸居然也没有来,还让华英带了一句很嚣张的话:“金小鱼的男朋友不是肖冉吗?哪里来的新男朋友,他一概不认识,也不想认识。” 
  他不来华英就不让他来,他让带什么话,华英就一句不落的带什么话。在饭桌上,亮妮就批评她:“男人不能惯,一惯就成官,专门管你。”说完还很不以为然的给自己灌了一大杯白酒。
  吴景瑞立马看出端倪,拿起一杯酒,站起来说道:“亮姐说得对,女人才是拿来惯的。有谁敢管女的,首先就过不了我这一关。”说完,亮妮眉开眼笑,二话不说就将吴景瑞敬的那杯酒一口干了。
  三四个人的一顿饭,亮妮喝了差不多一瓶白酒。如此豪饮,有事。
  果不其然,醉了的亮妮就开始破口大骂赵乾,赵乾王八蛋,赵乾不是东西,赵乾滚蛋……总之,满口的赵乾。
  原来满身刺的亮妮也让男人给扎着了。听着亮妮骂赵乾,却没来由的心疼起亮妮来。亮妮是一个多么皮实大度的姑娘,是美好得所有人疼她都不过分的好女人,是美艳得全世界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都正常的善良女王啊,但是,赵乾让亮妮开骂了,真是问世间情为何物?
  大喊大叫的亮妮,最后和我一起回了我的宿舍。
  一倒头她就睡了,大字型的铺在床上,还不忘对着空中将赵乾一阵捶打。
  看着脱去女老板盔甲的亮妮,那么可爱,那么真实,就如小时候我俩一起收养的那只被弃的猫,白色的,毛茸茸热呼呼的小猫。我们是在上学路上碰到那可怜的小东西的。我看着她可怜的在那里喵呜、脚上受着伤,但我却只知道陪着眼泪而束手无策时。
  亮妮想都没想的伸手就将那脏兮兮瘦弱的小猫抱了起来。亮妮火热的善良,将那只猫刚开始的敌意融化得一点不剩。
  我们仨成了最快乐最温情的三人组。那猫后来长得越来越像亮妮,漂亮,骄傲,孤独,可是对他亲近的人总是温情的蹭磨,发出撒娇的呼噜声,让人安心,爱不释手! 
  美艳得只能高高在上的亮妮,明亮得生人勿近的亮妮,好强得浑身是刺的亮妮,其实是多么的毛茸茸,多么的热乎乎,多么的软和和,赵乾没有发现吗?还让她在梦呓中痛苦的皱着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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