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妹是偶像-第4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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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音频很难做为证据被使用。
第二,这只音频是非法采集到的,更不能成为证据了。
第三,即使证明了是雷鑫陷害的程晓羽,这样的惩罚在苏虞兮看来,实在太轻了,绝对不足以让这两个贱人后悔曾经的所作所为。
因此苏虞兮要教导雷鑫,什么样的人,才能成为人生的导演。
她相信雷鑫已经走在了悬崖的边上,只要在轻轻的推一把,就能走向万劫不复,当然苏虞兮也不会太过分,她只要获得自己觉得公平的结果就行。
其实正如苏虞兮所料,雷鑫现在已经烦透袁嘉敏这个蠢女人,他如果这个女人聪明一点,可以在他这里得到更多的东西,金钱、名声,而这个女人只盯着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甚至不惜为之鱼死网破,这实在让雷鑫烦透了。
虽然雷鑫知道袁嘉敏并没有胆子告发他,毕竟她也是同谋,但是他不允许自己在这个节骨眼上出现任何失误,先将袁嘉敏糊弄过去,在慢慢的想办法解决这个随时可能爆炸的定时炸弹。
雷鑫此刻对袁嘉敏已经产生了一种不满的怨恨情绪,这种情绪是种潜藏心中隐忍未发的怒意,毒蛇般地折磨和扭曲了他的心。之所以要隐忍不发,只是因为他现在并没有发泄报复的能力。
雷鑫在家里登上了一个叫做“lurkers”的论坛,这是一个境外的叫做“推理之门”的英文推理小说网站的分枝论坛,被称之为“潜伏者”,是一个专门讨论完美犯罪的隐藏论坛。
这里只有在主论坛积分获得一千分以上才能进来,里面探讨的类容,大多数是如何实施完美犯罪。
做为一个推理小说爱好者,雷鑫最初来到这里,只是为了获得最新的欧美侦探推理小说,后面闲来无事的时候,翻译了不少华夏著名的不太长的推理小说,发布在论坛上,例如、还有他很喜欢的,他也因此获得了大量的积分,在他获得了一千分之后,论坛页面里居然弹出了一张试卷,上面有十道题目,右上角还有一个计时器,显示是一个小时。
雷鑫看了一眼,第一题很简单里有哪些不合理之处?
雷鑫回答的很快其一,曼特逊先生既然有那么多现金,为何还要去借那三十英镑?这一点德伦特没有细致分析。
其二,书中的柯布尔先生说过曾于曼特逊被害的那个晚上见过他,而粗心的德伦特把这也忽略了。
他大概记得的只有这两点。
第二题也不难,谈谈本格派和与变格派的区别。
这道体也没有太大的难度,雷鑫回答的很快。
接下来的题目就开始深奥起来,根据希区柯克的小说,按要求回答问题。
琳达为什么多次重复“那晚和今晚非常相似”?表现了她怎样的心理状态?
作者多次提到这是一桩“完美的谋杀案”,为什么不以此为题,而要名为呢?
这桩谋杀案为什么是不完美的?
看到这里雷鑫忍不住笑了,这个题目没有人比他能回答的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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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鑫在逛“潜伏者”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在电脑上的一举一动,也被苏虞兮监控着,曾经的浏览痕迹,苏虞兮也曾一个个仔细的研究过,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倒是从雷鑫下载的一些虐待倾向的******片,得到了一些有意思的信息。
前段时间雷鑫因为拍戏,因此一直没有时间逛论坛,今天因为心情郁结加上心有所思,所以登上了这个论坛。
因为他比较热衷于杀人、抢劫等恶性刑事案件,因此他所浏览的帖子,只是针对这类犯罪的讨论,关于经济犯罪、网络犯罪以及政教犯罪范围的帖子他都没有点开。
其实他心里不止一次想过,要是袁嘉敏死了就好,只是他根本做不到毫无瑕疵的让袁嘉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而他却不受怀疑。
第六六零章 完美谋杀
苏虞兮很快就顺藤摸瓜的找到潜伏者论坛,没有权限对她来说并不是难事,虽然论坛的防护做的还是不错,没有什么Bug,黑进服务器,调高积分的难度比较高。
可站长和论坛版主都有权限增加积分,站长和版主的Id都高高的挂在各个版面,虽然站长的账号保护度也比较高,但是随便破解两个版主账号就很简单了,于是轻而易举的苏虞兮就获得了她想要的积分。
苏虞兮注册了一个叫做路西菲尔的Id,了一篇帖子,。
苏虞兮在开头写到:“凡有接触、必留痕迹——罗卡交换定律。”
“以科学角度来说,不存在完美的犯罪。历史上难以攻破的案件,均是因为当年法证科学技术有限、或刑侦人员不敬职不上心、犯罪现场不被规范保留等各种各样的问题,故成为了“悬案”。
加之媒体添油加醋的夸大离奇程度,更将犯罪事件悬之又悬,犯罪手法也被夸大到滴水不漏。
这只能说明某阶段的法证科学、刑侦技术的不够到位,并不能因此说明犯罪的完美。
人会撒谎会变故、也会因为人为错误扼杀真相,可真实存在的证物不会,它们是反抗一切犯罪的沉默证人。
那么是否真的就不存在完美犯罪呢?
个人认为当然是存在。
除去无作案动机的随机杀人事件在刑侦技术低、科学不达的过去很难侦破,这种属于低难度的完美犯罪。
我们去讨论如何杀死一个亲密的人,形成完美犯罪,这种难度是呈几何数据增高,才有意义。
第一个,就是非法夺取政权,改写历史、操纵舆论、全面洗脑,这个没人能追究,但成功难度太高,在现代社会,社会制度趋于完备,除非是欠达地区,否则没有参考价值。当然这个也并不能称之为完美,毕竟这个是属于没有办法追究。
第二个,因为关系亲密,先进入警方的事业,况且只要犯罪,哪怕是手法极其精巧,只要去“做”,就一定会留下“做”的证据,即便现在不被侦破,不代表未来不会侦破,参见无数个陈年案例被现代dna计数侦破。
那么我们退而求其次,做到即使被侦破,也无法定罪。
也就是让犯罪变成一种偶然行为,即使侦破,最多不过是过失杀人。
有点自残的意味,就是主动降低自己犯罪的成功率与准确度,降过犯罪的阈值,多次实施,在此期间收集数据总结经验,慢慢提高“过失”的概率。
也许这并不能成为“完美犯罪”,但是在不讨论技术的层面上,逐步降低“被定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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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潜伏者论坛有很多讨论在特定情况下实施完美犯罪的帖子,所以这个帖子也不算新鲜,但是因为苏虞兮的逻辑缜密,分析得当,很快被版主加了精华,并被置顶,引起了热烈议论。
理所当然的,很快的这个标题正中雷鑫心坎的帖子,就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在论坛的Id叫做“Thor”,意思为雷神,是北欧神话里战神奥丁的儿子,也是负责掌管战争的神氐。
他在帖子里留了言,提出了他的设想,也就是帖子的第二条设想,“让犯罪变成一种偶然行为”,利用精妙的意外杀人,这是他曾经尝试创作过的一个剧本,源于一个父亲杀死儿子骗保的故事。
故事说的是,父亲为了骗保,设计杀死十岁的儿子。先他开始给家里人做榆树花的饼,家里人都说好吃,但是榆树花很快就用完了,他就打自己十岁的儿子去打榆树花,而村里只有河边有老榆树。
于是儿子总是爬树去摘,儿子年纪小手不稳,每一次都有很多花落到水里,而每次水里有花,他都吩咐儿子伸手去捞,而现在每天都有落花,他就每天都会去捞。无论是爬树还是在水边捞榆树花都存在潜在的落水风险。
有一次,儿子终于落水,但是没有淹死,父亲总结经验,现是河流干涸水位降低。他担心儿子落水后自己产生恐惧,于是他每次晴天都是自己摘花,然后雨后水涨,他就找理由自己不去,让儿子去。
终于有一次,在雨后石滑水位高时,儿子为了捞花溺水而亡。于是所有人都说这是意外。
这也的确是个意外,父亲骗保成功。
很快路西菲尔就回复了他,指出这个完美犯罪不够严谨,这个手法太繁琐,虽然表达了通过多次诱导意外杀人的方法,但成功率不值得期待。
接着路西菲尔私信回复了他一个杀人方法,这是一个新娘杀新郎的故事,因为新娘一直不能帮丈夫生孩子,丈夫决定如果两年内还没有怀孕就和新娘离婚,深爱丈夫的新娘下定决心要杀丈夫,由于非常了解了丈夫平日的饮食饮水习惯,将******放入自来水管的管道中,然后便安心做起了家庭主妇。
在外人看来她是一个周到心思细腻而温柔的夫人,丈夫每日到家时她已将饭菜做好,丈夫每日早晨的咖啡她也磨好煮好给丈夫呈上,即便是有人来家里开party她都可以一个人准备好所有的食物和饮料——而这一切的周到,她都只是在保护厨房。
她时时刻刻守着厨房用矿泉水和饮水机中的水做饭煮咖啡,她知道丈夫每日早晨有喝咖啡的习惯,并且她知道丈夫嫌自来水不干净只喝矿泉水,但没有矿泉水的时候也会用自来水——没错这里就是关键。
她悉心地照料着丈夫,而她想了结丈夫生命的时候不需要进行任何行动:她只需要跟丈夫说想回娘家休息两天走之前再将冰箱里的矿泉水扔掉只剩半瓶,然后静静地等着丈夫的死讯就可以了。
案件侦查中需要的不在场证明等基本条件妻子完全符合,这就是一种不符合常规的犯罪方式,即平常的犯罪通常是“有所为”,而这场犯罪的行为则是“无所为”,是一种“虚数解”。
雷鑫被路西菲尔的智慧所折服,回了一个他曾设想的杀死袁嘉敏而不获罪的方法。
因为疑罪从无,所以只要犯罪者有缜密的思维,强大的心里素质,跟过硬的反侦察手法,要实施一定程度上的完美犯罪,是很简单的事情。
例如一对恋人,男方想要杀死女方,只要将女方约至顶楼,故意将其激怒,然后将其推下楼,说她是因为争吵一时愤怒自杀,只要没有目击证人,犯罪者意志足够坚定,是不可能被判刑的,只是将面临道德的审判而已。
很快雷鑫收到了路西菲尔的回答,这个所面临的道德审判太大,也太过依赖犯罪者强大的心智,虽然有成功的可能,但是不可取。
其实不是没有完美无缺的真正的完美犯罪。
雷鑫毫不意外的被苏虞兮勾起了好奇心,走入了苏虞兮的陷阱,问道:那真正的完美犯罪是怎么样的?
路西菲尔回答道:那要根据那个人的性格特征、行为惯性、生理条件、有无过敏源等等一系列因素,来特意设计,才能天衣无缝。
于是雷鑫完全没有防备的将他所了解的袁嘉敏的一切信息全都告诉了苏虞兮,身高体重、外貌特征、性格爱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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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六一章 路西菲尔(加更12/38)
苏虞兮收到了雷鑫所给袁嘉敏的信息,给雷鑫设计了一个一氧化碳杀人法。这种需要一定的医学常识才能想的到。
因为袁嘉敏有慢性气管炎,只要雷鑫告诉袁嘉敏吸氧有助于治疗慢性气管炎,吸氧还能抑制有害自由基对皮肤组织的损伤,从根本上护理皮肤,起到美容的作用。
送给她一个吸氧机就OK,在她养成习惯之后,在计划杀她那一天,将吸氧机的氧气罐换成一氧化碳罐。高浓度的一氧化碳一经吸入,会立刻造成了缺氧昏迷的现象。
待袁嘉敏昏迷,在伪装成烧水将煤气浇灭,一氧化碳泄露的现场,这样尸体的症状以及现场状况,也会与一氧化碳中毒完全吻合,尸检是不会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的,但是要记得把送她的氧气机带走。。。。。。。。。
雷鑫被路西菲尔巧妙的设计大感佩服,煤气中毒这种事情时有发生,根本不算太稀奇的事情。
而这个设计最高明的地方就是“控制手法与死因一致”。用一氧化碳迷昏被害者,再用一氧化碳毒杀的手法,验尸结果将十分自然,毫无破绽。
完全不用搬动尸体、吸氧自然是躺在沙发或者床上休息的时候,跟入睡的情况一致无二,这大大降低了被侦破的风险,很多案件被破,就是在移动尸体是露出了马脚。
并且这种情境与常见的煤气中毒意外完全吻合,这种行凶方式只要作案者不在警察的例行问讯中露出马脚,根本就无法识破。
雷鑫简直被路西菲尔这种近乎完美的杀人方式所迷住了,其实他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