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武侠电子书 > 王朝天骄 >

第40章

王朝天骄-第40章

小说: 王朝天骄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啊,刚来香港的时候,我还觉得自己在干一番很重大的事业,可是现在,每天都不知道过得有什么意义。」李如冰故作同情状地点了点头,其实他没法理解她的感受,因为整个世界正在他的面前敞开,要做的事情还忙不过来呢!何况,再过几天,刘瑶就要来了,一想到这一点,他的心就幸福得像灌了蜜,恨不得一路翻着觔斗去启德机场迎接她呢!

    r 我真羡慕你。」玫兰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我有什么可羡慕的?我只是个头脑简单的傻小子,差点连大学的门坎也迈不进去,现在跟着孟大老板,不过是踩到狗屎罢了,以后还要自找出路呢!哪里能跟你这样优秀的女子相比?」李如冰当然不明白玫兰的想法,不过虽然才来一天,他也能感觉到,银河集团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运转得有条不紊,其实隐隐弥漫着一股让人不安的气氛,玫兰是个典型的职业女性,对自己和别人的要求都很高,难免有诸多不如意的地方。

    「不,我觉得你很好。你不是傻,而是心地纯净,用印度话来说就是那种『 明哲之人』 ,其实头脑简单一点也未尝不好,神不喜欢人太聪明,尤其是女人。」

    这一下,李如冰算是彻底迷茫了,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几天后的周末,正好是这个月的月底。

    每个月底,孟德人都要在自己的豪华别墅举行一个小型聚会,受邀请的不多,除了自己的子女之外,还有故交老友和世家子弟们。

    孟德人的家在香港岛西南侧的浅水湾,这是和纽约第五区、巴黎枫丹白露、芝加哥五大湖南岸、悉尼黄金海岸、瑞士日内瓦湖畔齐名的世界六大著名富人区。孟德人的别墅就筑在海边的山顶上,可见其与众不同的地位。不过别墅的名字却不是什么「皇」什么「豪」的显贵称呼,而是普通的「平顶轩」。

    站在别墅的观景台,可以身临其境地俯瞰港粤百里市井,远眺南洋万顷碧涛,平顶轩这个名称也就多了一些别人所感受不到的韵味。

    从环岛公路下来,顺着蜿蜓的车道上了碧螺山,西侧那一座顶部削平的山顶就是平顶轩。这是一片占地数百亩的园林式山庄,错落分布着一组组风格各异的精舍,适合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天色甚至不同的心情居住。别墅中央没有高堂大厦,而是一个人工开挖的湖泊,名为百卉湖,里面种植了四季的时鲜花木。

    梨花院落溶溶月,柳絮池塘淡淡风。

    这才是真正的富贵气象。孟德人渔民出身,年轻的时候没受过正规的教育,不过珊略通文字而已,做起生〈 思来也是光凭一股意气死打猛冲,不讲究章法。年过三旬以后,有幸娶了一位出身书香门第的大家小姐,在这个贤内助的影响下,才渐渐洗褪了浮躁的江湖气,企业也走上了正规化的发展道路,从而成就了一世英名。

    由于夫人的身体一直虚弱,香港市区的空气质量不好,孟德人发达后,起意要在海边山顶为她建一座休闲别墅。别墅的建筑布局、装修陈设全按她的心意来安排,连每一处名字也是夫人起的。可惜她有福嫁得良人,却无福享受晚景,还没有看到「平顶轩」最终落成,就撒手而去了。孟德人倒真是条有情又义的汉子,夫人去世之后一直未婚,成了香港最著名的一个鳏夫。

    儿女长大后,有了各自的家,现在,真正长住在平顶轩的,就只剩下孟德人自己了,陪伴他的并不是他的子女,而是数目众多的佣人,包括六个厨师、一名医师、两名护士、二十个保安、三个花匠和四条毛色各异的狗。

    既然有了外客,李如冰的神经就自然而然地紧绷了起来,显然他还没有适应保镖的角色,穿上了紧身黑衣,像个夜行客一样躲在户外的林荫下。孟德人看见之后哭笑不得,半晌后才笑着说:「不要这么紧张,今天来的都是自己人,去换一身礼装吧,我还想建议大家见识一下银河集团的后起之秀呢! 」

    因天气炎热,孟德人让家中的佣人将宴席摆在了百卉湖中的采月亭上。

    傍晚时分,荷花盛开,海上凉风吹来,湖面上水波涟漪,让人心旷神怡,孟德人显然也是心情极佳,在亭子里走来走去,忽然张眼一望,笑着说道:「我们的花花公子回来了!哪里热闹,哪里就少不了他。」

    公子?李如冰听了心头一惊,他知道孟德人只有两个儿子,而孟振南正一步不离地陪在父亲身边,难道是孟振松吗?他和妻子袁英的感情那么好,怎么会有这样一个「雅号」呢?

    从桥上跑过来了一个年轻人,不过不是孟振松,而是一个扮相滑稽、笑容可掬的小胡子青年。原来,他是孟德人的老朋友,香港最大的食品公司「一品堂」的创始人谭春龄的独子谭公明。他先是亲亲热热地叫了声「老伯」,然后必恭必敬地向孟德人请安,说父亲也托他向老友问好,孟德人一一依礼回答,一番礼数尽了,孟德人才笑着戳穿了谭公明的老底子。

    「好了,你小子不要装模做样了!我从小就看着你长大,你屁股一獗我就知道要拉什么屎。你整天眠花醉柳,行踪不定,老谭想要见你一面,只好到我这里打广告悬重赏了,怎么可能会托你向我问好呢?」

    「真的,我保证,这次可是真的。」谭公明一点也不尴尬,依旧嬉皮笑脸。

    「吴瑕呢?」孟德人又想起了一个人。

    「她身子不舒服,不能前来问候您老人家了。」一问到老婆,谭公明就笑不出来了。

    「哦,看我这记性,上次似乎听袁英说起过,她有了小宝宝。那就要多注意身体了,长辈那里去不去都无所谓。你也该收收心了,都要做爹的人了,别把心思全放在那些风骚的野女人身上。我也知道,你爸爸对你有点苛刻,一直不肯放手让你去做买卖。其实,我也是做爹的人,手心手背全是肉呀 己一到晚辈面前,在公司里威严凝重、一字千金的孟德人就变成了一个爱唠叨的老头。

    「不是,孩子又流了。她进了医院,要休养一下,恢复身体。」谭公明小声说道。

    不过,谭公明见了孟振南就规矩多了,只叫了一声「大哥」,就没什么话好说了,孟振南似乎也不怎么喜欢他,寒暄了两句就说你随便玩吧。谭公明一转身,见了李如冰,立即原形毕露了。

    「嗨,早知道有个小帅哥镇住了平顶轩,我以后再也不敢踏孟家的门了。你不知道,我宁可被女人杀死,也不能忍受女人的忽视。」

    被不熟的人调笑,年轻的李如冰马上不好意思起来,幸好孟德人老而弥坚,笑骂他不正经,快滚到一边去,解了李如冰的尴尬。不想这句话正中了谭公明的下怀,他一滚就滚到了玫兰面前,也不知道他在人家面前嘀咕了什么,玫兰很快就媚眼如丝,眼波如水了。

    之后,孟振松和袁英夫妇也携手而来了。孟德人在儿子面前总是摆出了做老子的威仪,可是对袁英就亲切多了,还夸她是个孝顺懂事的媳妇。之后,李如冰又和他们重新认识了一次,说了些客套话,就像演戏一样。和袁英目光相对的时候,她飞快地眨了一下眼,李如冰机械地响应了一下,心里很不安,尽管孟振松安插自己进银河集团是为了父亲好,可是自己总感觉像是欺骗了孟德人。

    一番笑闹之后,孟德人举行聚会的目的,也是最想见到的人终于来了,那就是孟振南的两个儿子,一个是十六岁的孟启森,一个是十三岁的孟启林,两人平日都住在寄宿制的贵族学校里,今天是周末,所以被母亲接了出来,三人一起来看望爷爷。年纪大了的人,永远最爱惜自己子女的下一代。

    接着出现的是孟振南的妻子― ― 准确地说应该是前妻朱玉玲,这个肉感丰满的美妇是前任的港姐,虽然生育了两次,可是身材保持得很好,光看现在的风韵,也可以想象出当年迷倒万人的风姿。孟家是个传统的中式家庭,如果不是看在两个孙子的份上,孟德人才不允许这个败坏门风的前儿媳踏入一步呢!

    婆婆去世了,大姑小姑又没有来,为了不让朱玉玲感到难堪,袁英就临时充任了女主人,拉着她到一边隅喝私语去了。两个孩子围在爷爷的身边,吵得老先生头晕脑涨,心花怒放,直到孟启森提出了一个要求:

    「爷爷,我和弟弟不想上寄宿学校了,我们想和妈妈住在一起。」

    「不行。」孟德人一口就回绝了。

    看着两个未来的接班人抹眼泪的样子,李如冰恻然之余,也感到有点奇怪了。这些天李如冰最花心思的地方,当然是对雇主家族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报纸杂志到小道消息,几天下来倒是对孟家有了全面的了解,而越了解,就越是奇怪。

    因为孟振南虽然不是个招人喜欢的男人,可也仪表堂堂,更不是谭公明式的风流种子。朱玉玲离婚后没有再嫁,今天又肯来平顶轩,未必没有一点回头之意,可见两人之间还是有一定感情基础的。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分手的呢?虽然不知他们成婚的年龄,可是光看这两个人高马大的孩子,就可以推算出当时的孟振南不过二十出头,朱玉玲也是个刚出中学校门的花季少女,又拿到了港姐的头衔。港姐历来有嫁入豪门的惯例,何况一边是俊才,一边是玉女,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人在一起也厮守了七、八年,怎么会突然分道扬镳了呢?

    不过,李如冰至少明白了一点,那就是面试时,孟德人提到自己的小儿子孟振松时,说了句「在某些方面,他倒是比哥哥强多了。」想来指的就是婚姻家庭方面。

    另一边,兄弟两人也没有闲着,只不过他们交谈的内容与感情完全无关。

    「最近,我们和龙凤卫视斗得你死我活,估计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渔翁得利。」孟振松一开口就把话题引到目前全香港都在关注的媒体大战上。

    「不要再跟我提组成联合舰队的那一套了,我的耳朵已经听出老茧了。卧枕之榻,岂容他人酣睡?总而言之,不摧垮龙凤卫视,我们银河就不能真正成为世界级的超级传媒。」

    「什么都想赢的人,最后什么也得不到。割出新闻和文化版块给龙凤,那是他们的强项,我们独占财经和体育频道,这是盈利的大头,龙凤得名银河得利,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你难道不觉得,我们全锅端走,胃口未免太大了,同时也逼迫得太急了一些吗?」

    「人最怕没志气,这可是父亲说过的话。如果不是他老人家不信命,不信天,拚命闯出『 银河』 这个字号来,我们一家老小现在还住在渔船上呢!」

    「我们说的是两回事,你不要总搬出父亲来压人。」孟振松说到这里,语调突然高了起来,引起了众人的注意,连远在凉亭上和朱玉玲谈心的袁英也不安地站了起来。

    「商战就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容不得半点退缩。我看你不但身子软,心也软,骨头更软!银河的事,你就不用操心了,还是继续去做你的富贵闲人吧!」孟振南的鼻子发出了嗤笑声,像个冷血医生一样给弟弟下了不可救药的诊断书。从小到大,他就崇尚实干精神,最瞧不上那些满口大道理的人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孟振松只好和以前无数次的交锋一样,知难而退,挂着无所谓的脸色,他到餐桌上拿了个酒杯,倒了一点红酒,可是并不喝,只是踱来踱去,又跑去和谭公明聊了几句,两人看起来关系很熟,甚至亲密到了勾肩搭背的地步。李如冰看了很奇怪,一个花花公子竟然和一个模范丈夫有共同语言,看来,孟振松的交游无所不至,心志不高、器宇不广的人可是做不到的。

    孟振松说笑一阵,有意无意地来到了李如冰的身边,意有所指地笑着对李如冰说了一句:「我的四妹来了,她的脾气可不一般,你要受点委屈了。」

    采月亭上又来了一对伉俪,不过,他们的扮相可比孟振松和袁英夫妇要精致多了,就像扑克牌中的K 和Q 一样。先生儒雅斯文,正装俨然,一看不是官员就是学者;妻子身材高挑,容貌清雅,神情冷傲,她的年龄不过二十五、六,可是却让李如冰想起了昆仑山上千古不化的冰川,尤其是那一双杏眼,让人想起了寒夜的星星。

    李如冰静静等在一边,看众人和他们打招呼,发现她除了父亲之外,对谁都爱理不理的,反倒和身为陪侍的玫兰拉了拉手,相互问了声好。等到她的目光转向了自己,李如冰赶紧上前介绍了姓名身分,还递了张名片,可是她只瞟了一眼,说了句「我已经知道你了」,就把名片丢到了替她拿手巾的佣人手中的盘子中。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