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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倾尽今生今世-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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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依旧是把最好的给我,而我也来之不拒。
吴世勋那些妃子,朝里的大臣,市里的百姓,无一不说我是妖孽化身,说我是来迷惑郡主,会毁了大顷。
可他居然也不过充耳不闻,好像这都不关他的事一样。
后来,我认识了一位叫都暻秀男妃,在天下得知吴世勋有龙阳之癖后,虽然背后指指点点,当面依旧是阿谀奉承,当真是恶心极了。
“鹿公子心情不好。”
我是笑着的,他怎知我心情不好?这后宫历代不平静,我在宫里从未相信过任何人。
“你是?”
“在下新晋庶六品宸斌①都暻秀,想必公子就是圣君②吧,臣下失礼了。”
“无妨,名号而已。”我摆摆手,既然不喜欢,圣君又如何?
这位六品宸斌不似于别的妃子争强好胜,心情也平和,我很喜欢他,比我小两岁,长得也算是俊俏。
有时候我会向他倒倒苦水,在皇宫里寂寞了一年,我真的好需要那么一个人来陪伴我,而这个人,就是我连底细都不知道的都暻秀。
他说,“圣君,你有试着爱过一个人吗?”
我想了想,爱这个字太深奥,之前对张艺兴有那么一些喜欢,但谈不上爱。对于吴世勋,说爱完全是无稽之谈。
“有时候就是那么一眼,便就足够了。”
“一见钟情么?”
“也算。”都暻秀的脾气太随和,皇宫里就需要这样的人。
“那你爱吴世勋吗?”
“他是我的男人,我自然爱他。”
“就我不爱。”全世界就我不爱他。
“人活着,总是要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才是够的。”都暻秀最后说。
其实我没看出来他到底哪里爱吴世勋,当然,这也不太关我的事,直到……
“鹿晗,你就这么想离开我吗?我那么爱你……”
在又一次我逃离皇宫失败被捉了回来,吴世勋终于愤怒了。我就喜欢看他的愤怒,他越愤怒,就越对我失望,或许某一天,我就会死在他的手下。
死了,也就解脱了。
“是啊,我做梦都想离开你,离开这金镶的囚笼,让我像一个玩物似的被你摆弄。”
“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抛下这皇宫,这皇位,我不要了!”吴世勋再一次说出这话,我还是没有动摇的感觉。
我抿了抿嘴唇,“你对我只有占有欲而已,那不是爱。”
“我不管,你要是敢逃一百次,那我就抓你一百次,你要是敢逃一千次,那我就抓你一千次,这辈子就跟你这样耗下去。”
他始终还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孩,我说。
他废了我的武功,打伤了我的腿告诫我不要离开他,而我几乎也对世界充满了绝望。
那些人,那些事,依旧留守在不堪的世界。
直到遇见金钟仁。
①宸斌:男妃等级之一,相当于贵人位分。
②圣君:古代男后,执掌凤印,地位同于皇后,有处理宫里所有人的权利。
☆、倾尽今生今世番外…意中人(二)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
直到遇见金钟仁。
有的人,注定见到了就会怦然心动,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谁!”
我正在正殿里休息,即使武功被废,修炼了这么多年的内力也明显能感觉到有人擅自闯入了宫里。
门口守着的宫女太监们都无故昏迷,暗沉的天色巡逻兵也不会察觉这里到底是有刺客还是什么。
“嘘,是我。”
这语气说得他跟我很熟一般。只见一黑衣男人跃门而入,身长八尺,举手投足间有着特别的气质,若非贵族子弟是教育不出来的。
我映象里从未见过他,却隐隐有种熟悉感。
“我带你走,你不快乐。”
他眉星剑目,皮肤相较黝黑,一点不脏,反而更有男子阳刚气魄。
“你怎知我不快乐。”
“这里是个吃人的地方,所以我知道。”
原来他叫金钟仁,是高丽王嫡二世子。
我还是跟着他一起逃离了皇宫,他说得没错,这里是个吃人的地方。因为我武功被废,身体虚弱,几次差点被巡逻兵发现,幸好都化险为夷。这是我第一次做这样刺激的事。
逃出皇宫后,我的右脚被礁石划伤发炎,他没问,我也没说。
“嘶……”
“怎么了?”金钟仁这才转过头来,我摆摆手说没事,他却非要扯开裤脚,看到我腿上的伤,不动声色的从身上扯下一块棉布为我包扎。
有时候,一个小动作,一个眼神便知体会。
我不是算命先生口中的神,我也只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知冷暖晓疼痛的人。从未有人像金钟仁这样关心我,即使他什么都没做,只要静静看着他就够了。
很麻利的包扎好我的伤口,看得出他是一个经常受伤的人,想到这里不由得有些心塞。
“能走吗?”
“别试图小看我。”我站起身蹦跳两下,怎么说一个大男人不至于这点小伤就倒下。
可谁想老天还是注定要我在他面前丢脸,蹦两下之后脚完全疼的受不了,本来就不好的身体直往外面发冷汗,瘫坐在地上都起不来。
他蹲下身,轻轻敲击我两下伤处,“还要逞强吗?”
他二话没说直接把我背在身上,即使年龄小了几岁,肩膀厚实程度比我们这些人都强壮得多。
不过我还是觉得一大男人在街上背着另外一大男人太别扭了,极力要求下来我自己走。说得多了可能就有些烦了,金钟仁一个翻摔就将我甩到前面。这姿势抱着,我更有些难为情。
“是抱着舒服还是背着舒服?”
“都不舒服,快放我下来自己走!”
“鹿晗你别这么矫情行不行。”
“我矫情?是不是我非要叫你两声俊郎你才听着舒服?”
他好像没听懂我意思,没办法,只能说明我们之间有着横沟,他跨不过去,我走不过来。
“什么意思?”
“没意思,你还是背着我吧。”
幸亏这地段已经离皇宫偏远,很少有人烟,不然京城鹿少丢脸丢到家了。
“不,我更喜欢抱着你。”
果然,还是跟小孩一样,笑起来特别好看,心情好就吃两颗糖,心情不好……我还没见过。
在我小时候,对于女子还是有些欣赏之意。皇宫里不乏美人,京城更是数不胜数,即使我娘,看着也是倾城之顾。
或许就是因为我娘长得太妖冶,即使身为男儿身的我,也频频被说成女子那样好看。
渐渐的懂事之后,越发觉得那些美人也并没有这么美,也渐渐没了兴致。好像是十四岁那时,才逐渐觉得自己根本就有龙阳之好,所以对女子提不上兴趣,为了割断这难以启齿的性向,多次流连青楼,都是做给那些人看的。
他们眼中的鹿晗,不过是一个只靠丞相老爹,整天不务正业的纨绔子弟罢了。
“金钟仁,你是谁?”
我左手扯着他衣领,右手抱住腰,若是在外人看来,那真是极其暧昧。
他好像没听懂什么意思,所以也没做回应。
我使劲一跃,环住他的脖子,吻上他的唇,轻轻一咬就破了皮。
“我是金钟仁。”
金钟仁,在金氏王朝里普通的姓,普通的名,组合起来却又这么了不得。
到了安排的地处,那真是极其简陋,毫无之前的那番金碧辉煌,但唯一让我觉得舒服的就是干净。说真的,我很挑,很难伺候,但我不怕吃苦。今生若执一人手,愿能相守到白头。
原以为我鹿晗命中注定不会有所爱之人,但如今看来,这是遇到了。
男欢女爱本就是寻常之事,怕的就是他非能接受断袖之癖。
“不知道京城会有什么动静。”
我想我知道,吴世勋一定会发疯似的找我,然后殃及池鱼找一些和我基本没关系的人杀之而后快。
只是没想到,这次殃及池鱼的岂止是那些小宫女太监,而是张艺兴那家。
自从知道张艺兴与金钟大的关系后,我一开始还是高兴的,因为不觉得这世上原来只有我一人是断袖之癖龙阳之好,觉得只有自己才不一般,逐渐逐渐又开始羡慕了,在这世上,找一个真心相爱而都是男子,那得多大勇气?!
疯了疯了疯了吧。
在知道金钟大被抓之后,金钟仁还是按捺不住说要去救金钟大,毕竟血缘关系在,我自没有立场阻止,即使张艺兴在先一步救下,也不算在我的意料之外。
罪孽深重的我,又该拿什么去面对艺兴呢?
我害他双亲,已是罪不能恕,又将过错嫁祸给金钟大,害他挚爱两相离,甚至差点阴阳相隔,这欠的罪,是多久都还不起了。
救了金钟大,我第一次参加这样惊奇的逃亡,要说害怕,那其实刺激更多一些。
想听后面的故事,嘘——别着急,继续慢慢讲来。
☆、倾尽今生今世番外…嫁红装
【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我应该就是百姓们口中说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从小有父母疼着,长兄爱着。
因为家里女眷不多,兄长们都很宠我这个妹妹,即使说要天上的月亮,也会给摘下来给我。我性子贪玩儿不学女红女训,父亲因为这事儿没少训我。可每次一觉训我都会拉大哥当我的挡箭牌,他说家里这么多男孩儿有出息就够了,让父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事实上这么多年,最牵挂的人还是大哥。
十五岁那年,他带了一个红衣男子回家,他好漂亮,比京城第一美人都还美上几分,连我站在他面前都自行愧色,恐怕只有丞相府的鹿晗和他有得一搏。
那个男子叫金钟大,是个高丽人,暂时住院我家,不过也是大哥的那个小院儿。
我以前在茶苑听书说相会一见钟情,一直不懂是何意思,几分求解也不了了之,而再在见到他那一刻好像最懂了。
从那之后,我常常会到大哥的院子里去,顾名思义是看他,真正的探的却是那个人。
记不得是哪一次,正撞上大哥给金钟大擦嘴角的时候,第一次觉得自己有了劲敌好像大哥宠他就不宠我了一般。
可就算是这样,金钟大也如鹤顶红般深深的迷住了我,当时就在想,要是能嫁给她,那该多好啊。
父亲知道这事后很生气,说他一蛮夷商人之子配不上我的身份,可哪管的这么多,一心就非他不嫁了。
后来家里发生巨变,父母双双被害,即使兄长们瞒着我,也大概猜出几分,那人是仙子吧,绝不会有这么歹毒的心,不过后来倒是没见过了。
一年后,他再次来到府里说,他要娶我。
之前的事情查清楚了,不是他下的毒手,而我也正值婚嫁之年,连连答应着,高兴的很。
未出嫁的前几日,我会日日穿上喜服在大哥面前问他好不好看,长兄如父,现在想想真是太讽刺。
成亲后的日子,金钟大对我也不冷不淡,我想他只是不习惯而已,只要日子相处久了他会接受我的,可那时怎知是同床之人却做着他梦。
那两个我最爱的人,曾以为是最爱我的人,却是伤我最深的人。
当吴世勋告诉我详情时,那种心所想已经无法表达,是悲哀,是愤怒,是心痛,是无奈,通通都不记得了。
我恨,我恨他们这样背叛我,我要让他们都不得好死,我要他们下地狱。
一个大顷王爷,一个高丽太子,他们怎么能在一起呢?
两人共赴黄泉有什么意思?阴阳相隔才叫人生不如死。
可真当看着大哥为金钟大喝下毒药,一点儿报仇的心思都没了,想起更多的是他对我的宠爱。
时隔一年我又嫁与将军之子做妻,他对我很好,我们相敬如宾,日子细水流长。
直至洞房之夜,我才知道如今十八的我,却还是处子之身,金钟大你还真是用心良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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