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夺城 >

第41章

夺城-第41章

小说: 夺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去说这干什么?” 
“你不是跟他有仇吗?”谷雨插嘴问。 
“喂!刚才你说你有什么事?”纱娜跟着问。 
“啊?没什么。” 
“不会吧?我看不象。”纱娜说着看了旁边的谷雨一眼,那边也在点头,还没有开玩笑的样子。反正都要有个交代,华洛斯想着腰靠到窗台边上,抱起双臂在胸前,竖起大拇指抠了抠下嘴唇。 
“你没事吧?”谷雨已经很不确定。 
“没事,就是学校让我去帮着找点东西,所以我要离开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你们就不要淘气调皮了,呵呵。” 
“靠!什么跟什么?要你去找什么?”不等他回答,纱娜也跟着很快的问:“他们为什么要你去?”然后两个人赫然止住,眼角都不由瞟了珍尼一眼。那个没什么心机的女生并没察觉他们的异样,只是楞楞的望着华洛斯,等他回答他们的问题。 
“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我去,反正我是一定要去就对了,明天出发。” 
“明天?这么③üww。сōm快?” 
“好哇!你这家伙都早知道了,到现在才来告诉我们,怕我们跟着你啊?” 
“你少给我罗嗦,这又不是我说了算。”他看了珍尼一眼,想给他们撮合撮合,可终是没有说出来。珍尼在这他们也不能再多说什么,这也没办法,毕竟这确实是个秘密,何况珍尼也不必要知道。等佳歌德送来装备三个人才离开,有按他要求的一件皮甲,索子甲他觉得太重,说穿了就是不适合逃命。 
现在这件皮甲的防御能力决不是一般的索子甲能比,铜牛皮造的甲韧性十足,普通兵器对它根本就很难造成伤害,就不要说穿透它让身体受伤了。另外它的魔法抗性也非同一般,即使不对它进行加持也能让类似大火球之类的魔法消于无形,当然这是施术者能力在平均界限的情况下。铜牛本就是高等级魔兽,虽然是牛,可在陆地上已经罕有敌手,就算是一个骑士跟它单挑,也不见得有必胜的把握。 
而且,铜牛都是成群结队的出没,它们还会主动发起攻击。象这样的东西在市场上买的话那是有行无市,说它价值千金绝不为过。看那皮甲晶亮闪闪发光,粗糙的纹路尽显出坚实与力量。战甲啊,冒险者最喜爱的东西之一。这种档次的铠甲都有自己的名字,佳歌德说它叫犊鳞。 
铜牛皮制的甲来之不易,那两柄短剑也绝非凡品。双剑熔揉黑金属打造,长两尺,宽两指,八两重,双刃寒芒锐眼。护锷镏金,两面浮刻兰花,同形一样,精巧细致。把手青绿蛟皮包裹,结实而又极有弹性,手握住感觉很好。再看那薄薄的剑锋定可吹毛而断,落地石穿。它们是用扎实的四百个金币换的,是伯赫兹校长自己掏的钱,经过地魔法加持的双寒,既配他的主修又非常称手,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华洛斯第一眼看到就已经爱不释手,捧在手里翻来转去的看不够。人说剑是有生命的,双寒所蕴涵的那种力量似乎真的在作出回应,好象真的有灵性,让他迫不及待想立刻使用它们。当然这只是他的心理感觉罢了,双寒价值不菲不过还没到神兵的地步。 
暗器就没有准备了,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而且那玩意也确实很少有,一般人都不会用它。佳歌德给他准备了一把短机弩,弓宽只有两个手掌,身长只有一尺多点,看上去射程应该不会远。可看那黝黑的弓骨胎身是用犀角打造,就算是一力士双手把住两头,全力往中间按也顶多是向内弯曲,一松劲就会弹回原状。 
只有这样的弓身才能受得起龙经制成弦的压力。龙经的弦配犀角的弓才会有超乎想象的爆发力,才能把那黑铁的箭头送入魔兽坚韧的皮甲。而这张机弩有的还不仅仅是这些,它的箭巢托手是百年铁木造的,而且是纹理细腻,结构均匀而紧凑的料。懂木工的都知道,木的纹就是它价值所在,得紧凑、均匀、细腻三点共在,这样的木段堪称极品。这样材料的托手才能在弓箭长期压力下不变形,从而恒久的保持准确度。 
精巧、省力、快捷的上弦机构,灵巧,敏感适中的扳机,还有尾部弯曲的刚可盈手的把柄,构成一架无可挑剔的神机。第一眼的看法完全错了,在所有物品中这架机弩才是最难得,最犀利的武器,这是一柄用来屠龙的机弩。 
“这把弩我已经买了怕有七八年,一直就放在那没动过,我也没地方能用得上它,现在就送你了,它还没有名字的。” 
“你买的?送给我?” 
“当然是买的,要不我还能去偷去抢啊。”华洛斯看得出他眼里那种恋恋不舍的情绪,那种轻手抚摩爱惜非常的表情。是啊,好东西不可多得,象这样的利器有谁会不喜欢呢?即使弩这样的兵器为剑士常用,法师的确很难实际用到,可那种发自内心的喜爱之情依旧无法克止。 
华洛斯不由得又多看了这张弩一眼,深吸口气才推辞:“这个你还是留着吧。” 
“为什么?” 
“君子不夺人所好,呵呵。”他其实也舍不得,现在还没摸到手了里呢,说这话心里头就已经在嘣嘣跳:“我是小时侯听一个说书的讲的,还不错啊,蛮有道理的。” 
“有道理个屁!”佳歌德也会说脏话确实让人意外:“你那个小时侯的偶像一定不明白什么叫物尽其用,一定不懂什么叫好马配好鞍,一定不知道……哎!算了!反正你拿去用,重要的是要活着回来,不要到时候让我们几个去接你,最好也不要弄得缺胳膊少腿就行了,拿去吧。” 
华洛斯有些感动,显然佳歌德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种人,而且他看得起自己,就跟他说的一样,从没有把自己当个外人。 
'手机电子书网 。。' 
第二卷 轻轻吹去桌上的灰尘 第八章 
他不属于情绪化的人那一类,经过那么多生死存亡的锤炼他很容易把握自己的感情,可这终究不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华洛斯有点激动。好吧,为了不让你老人家减肥,我就活着完整的回来吧。不过丑话还是要说在前头,这精贵玩意要被我不小心玩坏了可没得赔,你就是要我赔我也赔不起。“我没打算让你赔。”佳歌德扬了扬胖胖的眉头,有递给他一个两个皮袋子,一个皮箭包和水壶。 
箭只有十八只,三棱的箭头却有一皮袋,用完就自己做了,到时候只能是就地取材。还一个皮袋装着一些杂物,包括食油、部分干粮、打火石和身份证明,各种文件等等,基本上够一两天使用的了。他轻装出发也不可能带太多东西,而且这一去也不是直接就进去,还要通过中转城市。现在所有的东西已经准备妥当,或者正是该出发的时候了。佳歌德没再多说什么,离开,华洛斯也不会再有什么其他罗嗦。 
等待日落西山,等待瞌睡的到来,等待漫长的一夜悄悄过去,等待着那一声洪亮的暮鼓晨钟响起,等待出发时刻的到来。 
狮鹫鸣声嘹亮,划空滑云随伸展的羽翼翱翔。漂亮的清白相间的羽毛,魁梧健壮的身材和勇往直前的雄姿。华洛斯就骑在它身上,身下是雪白如絮的流云,它们在追逐着,偶尔被扇动的翅膀带起丝丝缕缕,如烟。 
开始他确实有些害怕,随着一股强劲的疾风腾起,钟楼屋顶就到了身子下方,大地与自己之间的距离瞬间越拉越远。人生第一次在这么高的地方溜达难免会提心吊胆,生怕狮鹫飞得不稳把自己丢下去,或者一个心血来潮作个急速俯冲表演,那不把人爽得屁滚尿流才怪。 
好在这狮鹫一直飞得很稳当,他也终于安下心来享受腾云驾雾的感觉。他要在天上呆一整天,当夜幕降临大地的时候,就会到达千里外的边城多尔丝要塞,一座重兵防守的纯军事作用的城市。纱娜和谷雨他们一定不知道吧,他们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会去得这么③üww。сōm快。祝他们好运,也祝自己。 
多尔丝要塞是个驻军城市,建设在一条横向排列的山脉中,担负着防御依克丝颇柔地区各种族抢掠的重大责任。不过它并不是面对这一地区的最后一城,在它前边还有好几座小城和一些人烟稀少的镇子,按军事上的说法,那些就是所谓的缓冲地带。 
多尔丝作为军事重镇常年驻军都在一万五千人以上,近两年来这个数量每年都在增加,很多与之配套的设施都在加紧兴建,这里的陈兵能力也随之不断增加。这一切为多尔丝城带来很多非军事人员,他们是建筑的民工,随之而来的商家和一些与建筑项目有关的富人。而这些又让这里看起来非常热闹,要不是那些无处不在的军人们,它会更象一座正在建设中的商业城市。 
华洛斯没在这多做停留,皮包里有一枚洁灵魔法学院的徽标和赋予他绝对权力的相关文件,凭那些他得到这里最高指挥官的亲自接见,同时亲自安排满足他所需要的一切。华洛斯只让他们准备了三天的给养和一匹好马,休息一夜第二天便踏上征途。 
他没有通知任何人,自然也就不会有英雄话别的场面,这很有些淡然出走的味道。他不觉得此行有什么好炫耀,说不定几天后自己就会刹羽而归,然后当初欢送的人不知道会用什么表情来看待。而且自己跟他们也不熟,就更没必要勉强大家难为那种欢送的样子了。 
出建在两山之间的多尔丝要塞是低矮的丘陵地,一片焦黑与矮草的枯黄与深绿间杂着延伸。黑的是如熔岩凝结的石块,枯草就象大地创口流血凝结后的疤痕,象很多很杂的皮癣,让这整个区域更显荒凉。 
很多的,更多的石头裸露在空气中,顽固的抵抗着风雨日晒,任性的保持着自己本来的模样。黑色高头大马,四只雪白绒毛下粗厚的蹄子踏着它们答答做响,走得很慢,更象在闲暇的溜达。前边忽然出现一点鲜艳,就在一整块岩石的黑色中忽然出现。一个意外。纤细的小巧的嫩绿支撑着一点小巧的紫红色花。 
他特地停下来看,这朵在美丽草原上多不胜数,绝不引人注意的花。现在它在这里。给他不同的感觉。那不仅仅是一点孤芳萧索,更有种刚劲挺拔,一种不畏贫瘠临霜的气概。这多么象自己将面对的一切。 
在前方再没有亲人朋友甚至任何援助,只凭独自仗剑天涯。风起秋云涩,古意万丈高。雾竭天半卷,鹏翼初长成。长空明镜里,扶摇只呼吸。华洛斯带转马头,再不多看一眼挥起鞭子,骏马如踏雪四蹄飞腾翻滚,直向无尽的荒原奔去。 
越过这个地区需要一天半的时间,经过一些小山村,两个就象土墟围城的小城市。一些贫穷的农民,一些晒黑的男女,一些老弱的无精打采的士兵和一小群野狼……这里的人大都是自己耕作,用粮食去跟驻军换取其他一些生活必须品。 
这里的地质可不大好,他们总无法得到满意的收成,因此每年也就总会带着些遗憾度过。可华洛斯却很羡慕他们,最少在真正的战争来临以前他们还很幸福,有足够充裕的属于自己的时间。这种时间他一直都很喜欢,可惜拥有得并不多。 
穿过整个丘陵地带是山区,这条山系与多尔丝城所在的山脉形成一个夹角,把先前经过的那片丘陵地夹在中间。实际上这两条山脉在很长一段距离都是平行的,它们就这样保持着相同的距离横惯了好几个王国的领地,大自然的创造总会比想象中更加壮观。 
这两条漫长的山脉统称为柯费蒙山系,在古语里的意思是劈开天空的山。连绵起伏的山峰就象一条巨大的蟒蛇螭伏在那里,蜿蜒曲折。越过它就进入依克丝颇柔,危机四伏,又充满神秘和诱惑的地方。 
柯费蒙的山并不宽,高度大都也只有六七百米不到,山体岩石青黑,寸草不生。就是这样一条漫长的山系成为一个象【炫|书|网】征,一条分割文明与野蛮的界线。它躺在那,就在自己眼前,天黑前落日的余辉在它身上镀层金色。 
“开始记时,明天是第一天,只要坚持七天就行了。”华洛斯松缓缰绳放慢速度,任马滴答小步上前。坚持七天先前的五个学员就能安全回来,他的任务也就算完成,就可以从这里离开,象之前很多人一样。每个任务都有它完成的时候,就是它的最终目的,他很清楚这点,在这个过程里多做任何事情都是多余的。或者现在需要一次祈祷,希望有什么可以让这七天很快过去,管他是神也好,或者是三头六臂的怪物。 
穿过柯费蒙山脉并不困难,从没有过在这里遇袭的记录,即使是晚间穿越也没有过,也许这么多年来双方都认可了这一界线,互不侵犯的标准。实际上华洛斯只用大半个晚上就穿过山区,剩下的时间就在山脚下度过,垫着一张行军毯在坚硬的岩石上睡了一夜。比起连帐篷都没有,他更担心那匹马会不会趁自己睡着后逃走,它表现出焦躁不安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从进入这片山区开始,他可不想在这种地方徒步跋涉。虽然前边的景色很特别,整整美丽了一夜,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