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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囚宠之姐夫有毒-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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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怔怔地站着,望着少年,眼光是少年从未见过的纯净,眸子像海的颜色。她走近了一小步,就一小步,她的身高只到少年胸口,她仰起头,问:“你不痛吗?”她又低头看着少年染血的右手,看得很认真,囔囔地补充了一句,“流血了。”

“血是他的。”少年伸出右手指着地上的尸体,声音毫无温度。怎么会痛呢,那是他仇人的血,他只会痛快。

女孩似乎没听见少年的话一般,呆愣地继续看着少年的右手,蹙着秀气的眉头。少年顺着女孩的视线,原来的之间冻出了红色的冰凌,血的颜色,冰的透明。

蹙眉纠结的女孩突然迈出脚,雪发出咯咯的声音,少年认真听着,恍惚间,女孩已经走至身旁,她托起他的手,用绯红色的袖摆擦着少年手上冻结的冰凌,很专注,很小心,擦了很多遍,那些冰块渐渐融化,染在了女孩的袖摆上,红了一片,女孩却不在乎,抬起头,脸上绽开简单的笑,笑里有着满足。

少年只是一动不动,似乎心中某个角落,黑暗中有道光渗进去了。

小女孩不知道,少年也不知道,少年悄悄刻下了这张笑脸,被雪映白了的纯净。

第一卷前尘方恨少 第六章:十一年初见2

小女孩不知道,少年也不知道,少年悄悄刻下了这张笑脸,被雪映白了的纯净。

女孩还是笑着,也许有点傻呵呵。没有松手,她还握着少年的手,然后一点一点紧了,她说:“这样就不冷了。”

他的手很大,她的手很小;他的手像雪一般的白,她的手冻得已通红;他的手很冰很冰,她的手却是温热的。很多的不同,可是那么握着,却那样契合。

第一次少年知道,原来手心的温度可以这么暖。

谁也不先松手,少年问,似乎多了丝不明意的小心翼翼:“你不怕?”不怕血腥?不怕尸体?不怕这样杀人如麻的我?不知为什么,少年问不出口。

“我怕。”她细弱的声音回答她怕,可是眼神却丝毫没有闪躲,直直地望进少年深不见底的眼里,她紧了紧手上的力道,“你也怕。”

女孩话音刚落,少年抽回右手,几乎脱口而出:“习惯不可怕。”

少年的世界里杀人如麻早就成了一种习惯,怎会可怕?可怕的是他的世界空白的只有杀人,似乎只有血的温热才能让他觉得还活在这个世界,这才可怕。

生来他便注定要成为主宰,害怕对他来说只是奢侈,是他埋葬了的私念,她却洞悉了。她扬起小脸,很笃定:“你怕这种习惯。”

一句话,像蛊惑一般,牵扯出了少年最深的隐疾:是啊,他怕,不怕杀人,却怕世界里除却杀人一片空白的习惯。

原来,还有人知道他的害怕。

雪突然停了,雪地里一高一低的身影还在。

她说:“你有一双很好看的手,不要弄脏了。”

他说:“你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

她说:“美好的东西都该被珍惜的,就像你的手,不该只有习惯。”

少年看着自己的手,好看?染了多少血了?他都记不清了。少年笑了,却看不出喜怒。

女孩笑着点头,笑着眨眼,笑着转身,一步一步,走出少年的视线。

雪地上,余留的脚印清浅,少年手里的温热在散去,突然少年想留住这份温暖,很想很想。

从始至终,少年都没有动,只是看着女孩的背影渐进模糊再消失。雪地里又安静如斯,只有轻轻的呢喃,凉凉的:“她的手……很暖,很暖。”

这个冬天,他遇上了她,少年名左城,女孩唤作夏初。这一年左城十七满了四旬,江夏初十一差了两月。

然后,雪,停了,又下了,故事周而复始,命运兜兜转转。

也是在那一天……

荒废的街角,明明漫了一地雪白却黑暗充斥,哦,有种黑叫暗无天日,那是人心的死角,是阳光照不进的地方。

角落,站着五六个凶神恶煞的男男女女,还躺着瑟瑟发抖的女孩。他们趾高气昂,她伤痕累累。

“野丫子,不知天高地厚是吗?这条街可是我们的地盘。”

“这里死过很多你这样的乞丐,没准你会是下一个。”

“死了算了,省的碍眼。”

“她这么臭,弄脏了地怎么办?”

……

一句一句谩骂,不停歇的拳脚砸在女孩瘦弱的身上,她只咬着牙,唇角鲜血狼藉,她却一声不吭。

有时候,死也许是救赎,有些人却抛不下尊严。

路人来来往往,可笑吗?没有眼神停留,一个也没有。

生活总是这样,自己的、别人的,分成两个世界的。人总是这样,吝啬怜悯,习惯无动于衷。

女孩闭着眼,兴许在祈祷上帝让她有尊严的死去吧?是幻觉吗?恍惚间,她好像看到天使了,站在漫漫雪中,一点一点靠近自己,突然她害怕,怕天使会讨厌她身上的臭味,还有身上的脏兮。

她已经听不清楚了,恍恍惚惚,天地在旋转,美丽的少年却很清楚,每一句话亦清晰。

“再动她一下,这里死过很多人,下一个就会是你。”声音很沉,还有肃杀的阴冷,却如天籁盘旋在女孩耳际。

“你是什么人 ?'…'这里没有闲事给你管。”女孩很讨厌,这个声音打扰到了她的天使。

“这条街不是你们的地盘。”顿了顿,“姓左。”

然后那些趾高气昂的面孔,变得面面相觑,变得唯唯诺诺,比这风还快,席卷着消失了。

女孩的眼睛很痛,肯定肿得不堪入目,她却睁得很大,望着少年。

少年没有看他,像那些路人一样,一眼也没有,他转身甚至带着一种决然。

哪来的勇气女孩不知道,可能真是绝境中的人,不会放过一丝希望吧。她拖着疼痛的腿去拉住少年的手。颤抖着声音,她哀求:“带我走吧。”眼里似乎热热的,有种女孩不熟悉的液体在不受控制,“留在这里我会死的”

她的尊严,她的倔强,她居然全然忘却了。

她忘了很多年的东西,居然学得这么彻底,那样东西叫脆弱。

少年不看女孩的脸,只蹙起了眉,说:“手脏了。”他抬头,对上女孩肿胀的眼,没有厌恶,却也没有任何感情,问,“我的手好看吗?”就在今天有个女孩说他的手很美呢,他想幼稚地确认一次。

女孩怔愣了好一会儿,低头看着那双剔透分明的手,直点头:“嗯,很美的手。”

多美的手啊,应该是上帝精心下的杰作吧,可是被女孩她染脏了,那点瑕疵女孩觉得刺目,她缩了缩手。

然,他抓着她的手,有冰凉的触感。

似乎很多东西都停止了,她只听见他说:“你的手也是暖的。”女孩只觉得沉沉浮浮,抓住了浮木,因为有人说,“我不会让你死的。”

“嗯。”女孩从不懂相信,可是这次她丝毫不怀疑。

这是她的天使啊。

“你叫什么名字?”

“初影,成初影。”

少年转身,女孩似乎还听见了一句:“原来这双手还可以救人,我以为只能杀人呢?”

这个冬季很平凡,却有许多不平凡的故事。

此去经年之后,她才知道,她不过是那人的影子,却犯了个万劫不复的下场。

这场雪里,从此他们都逃不开这张命运的网。

岁月如梭,那年冬天的雪不复,那些如水的心事,还有多少沉淀,又有多少被冲刷。

夜很暗,左城的城空了,是凉的,远处的月里,映出了他十一年前的回忆。

第一卷前尘方恨少 第七章:不懂情趣

五六月的天,很蓝,阳光不算太烈,碎了一地斑驳,温柔了人的影子,只是这偏离繁华的陈旧老街有些人影稀疏,看不出这个季节该有的热闹。这条老街大概有几百岁的年纪了,被岁月风化的萧条冷清,放眼望去,唯一还‘苟延残喘’的茶馆前,一张木椅,一盏茶,一个女人,倒也安静宁和。

啜了一口茶,唇间苦涩弥漫,江夏初面如静水,只是在望了一眼手表之后,皱了眉头。

转角的街口,一辆大红的法拉利急促行驶,拉出一道长长折痕,还有这一带少闻的车鸣,江在铖这才松了眉头,放下手中的茶杯,抬眸,冷冷清清:“我在这等了你足足半个小时。”

来人一身当下流行的混搭风,不伦不类中尽显妖娆风情,乍一眼望去,就是一颜色混合体,明明女气的打扮,竟叫这男人穿出一种极致魅惑,不由得叹一声:妖孽就是妖孽的,还不是一般级别的,可是红遍大江南北的叶在夕是也啊。

取下墨镜,长腿一伸,神情惬意地半靠在在木椅上,拿起一杯茶就往嘴里大灌几口,中国几千年的茶文化叫他喝出了一股江湖味,还笑得风情万种,半真半假地调侃:“三年来,这可是你第一次主动约我出来,自然要为悦己者容一下。”

“浪费了,这衣服很贵吧。”江夏初拿着茶壶,又斟满了叶在夕前面的杯子。

浪费了,这么好的茶,有点暴殄天物。

说着衣服很贵,却垂着眸子倒茶,哪有多看一眼,叶在夕有些挫败,却漫不经心地揶揄:“你多看几眼就不亏了。”

“三点的时候你有签唱会是吧,我没记错还和林倾妍一起,这身衣服不会暴殄天物。”

江夏初只是浅笑,唇角晕开的极淡的纹路,像茶面荡开的浅波,叶在夕想,这个女人喝茶的样子是极美的,虽然一点脂粉也没。

不过,如果语气不这么冷硬正经就更完美了。

叶在夕笑,这春光明媚了好几转,融在他桃花眸中,别样风情,美中不足便是嘴角一撇,几抹幽怨:“江夏初,你能不能别开玩笑的时候,一本正经的样子。”某人心里不爽,过去十年与林倾妍被传作情侣也没过这种感觉。

“我没开玩笑。”确实,语气很认真,喝着茶,慢条斯理。

这个女人总能这样不动声色地气死人不偿命,他挫败叹气:“好吧,我自讨没趣。”话锋一转,神情像只养尊处优的贵宾犬,慵懒眸光扫过江夏初,开始品头论足,“你也不注意点形象,你一个金曲制作家,怎么说也是公众人物,这样就出门了?”

江夏初只是似笑而非:“我不是你。”

确实不施脂粉衬衫长裤,比不过某人亮黄的发,酒红的衣,还有一条极似裙子的裤,似乎那辆骚包红色法拉利也是全新,前几天还是黑色豪爵呢,换的真勤。江夏初不敢恭维,这身行头,这种奢侈,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叶在夕倒不以为意,习惯了自个风情万种,习惯了江夏初泥古不化,只是再抬眸打量一下这人烟罕见的空巷,一张俊脸便有些沉了,控诉道:“约会也不选个浪漫点的地方,我说你这个女人,难道没人告诉你约男人出来千万不要选这么没有情调的地方吗?没个人影不说,怎么还阴风阵阵的。”托了江夏初的福,叶大少爷还是第一次在公众场合这样无人问津。

本就不是约会,何需情调?林浅清自顾品茶,置若罔闻,淡淡说:“我找你是正事。”

叶妖孽俊脸黑了几分:“不懂情趣的女人。”拿起茶杯泄愤一般灌了一口,皱眉,一脸嫌恶,“真苦。”像只没有餍足的猫,懒懒启唇,“说吧。”

将身前的茶杯推远了几寸,事实证明,妖孽与茶文化犯冲。

淡漠无痕的眸色染了几分墨色,嗓音如茶寒苦:“那天晚上,去的为什么是左城不是林倾妍?”

原本对着茶面整理发型的手一顿,茶面映出一双精致桃花眸,忽明忽暗,唇角勾起几许冷笑,再抬头,已如常:“左城是这次电影的投资方,那首曲子,就是签在了他公司名下。”还有一句,他大概要一辈子烂在肚子里:那日,约见左城的人便是我……

江夏初,任凭心如死水,五年藏匿还是抵不过一朝卷土重来,叶在夕勾唇笑得一贯妖异,只是多了些微末的揶揄。沉寂了三年了,确实该碎碎她无痕的面具了。

江夏初满心满腹都是那一纸合约,还有那人挥之不散的阴影,自然毫无察觉对面人的细末,只是微带局促地问:“能不能停止合约?”

“林倾妍已经签了主题曲。”

“那是我的曲子。”

三年,江夏初第一次语带忿恨。叶在夕只是不动声色地尽收眼底,却端着一脸难得的正经:“她是你选的歌手,那首曲子已经签给林倾妍了。”末了看着她的眼,补一句,“现在归属左城。”

左城二字,叫江夏初修炼三已久旧的千里城墙在眸中溃不成军,沉沉浮浮全是错乱惶恐的碎片。

“没有一点办法?”除非黄土白骨,她绝不妥协那人,“除非违约。”嘴角再无一丝笑意,好听妖异的嗓音竟沉凝暗哑至此,“这种打算最好不要有,先不说违约金,你要是在这个时候违约了,这条路就算走到头了。”

江夏初知道,这不是危言耸听,但是总是有舍有得的,与其继续那生不如死的纠葛,什么就都显得微不足道了,脸上微微释然,她竟是轻描淡写地说:“如果非要如此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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