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有喜,总裁请淡定-第26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听人说是看到你在这里,我还不信!你在做什么?!”
年舒扭开自家小姨的手,“照顾我男人。”
“你男人?!”,舒医生被气笑了,“你妈以前把你托付给我,说她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得护着你。你让我怎么跟你妈交代?!”
“您无须跟任何人交代,我也没有必要给谁交代,”年舒很平静,“我唯一需要交代的人,就是里面躺着的那个,还有我自己。”
舒医生一脸铁青,“你交代什么?!现在领了证的夫妻都可以甩手走人,你们算什么关系?你是他婶子还是他是你侄子?!”
年舒也不生气,“您说完了吗?我可以回去了吗?他还在等我,我还没问他早上想吃什么——”
舒医生气极,竟是抬手刷拉医生甩了年舒一巴掌,“你傻了是不是?!”
年舒捂着脸,那一种痛已经不算什么,“我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如果这行为在你们看来就是傻了,那我也愿意傻一辈子。”
舒医生还想再拉住她,旁边护士已经唤了一声,“9床排便了,来收拾一下!”
年舒抬手拦住护士,“我自己的男人,我自己收拾。”
舒医生噎住,半晌劝不出一句话来——
她这侄女,从小只有被人伺候的份儿,什么时候这么端屎端尿地伺候过别人?!
年舒淡淡颔首,“小姨,再见。”
————————————————————————————
护士从病房里扒拉出来一套新床单递给年舒,“如果不行,还是我来吧。”
年舒淡定地接过床单,看着床上的一片狼藉,“都说了是我的男人,怎么可以让你们看去占了便宜?!”
护士无奈地翻了一个白眼,“我每年照顾的这样的病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虽说你男人是帅了点,但是给一个这样的人把屎把尿也是没有任何乐趣的。”
“那就麻烦你出去吧。”
年舒收拾好了从病房里出来,打算去给莫锦云买一个专用的剃头器。
医生说,他的头发不能再留,他那么洁癖的一个人,要是知道了自己和别人共用一个剃头器,一定会不高兴地。
她不想他不高兴。
半点也不想。
去洛城最大的商场里买了一个最好的剃头器,旁边一直有人盯着她身上的病号服目光怪异,她也不在乎。
外面的世界,似乎开始跟她没有半点关系。
等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了在走廊上的身影。
佝偻的人坐在轮椅上,仿佛一夜之间老了好几十岁,秦丽莎脸上再也没有了以往的那种跋扈,而是深切的绝望。
病床上躺着的,是她的儿子。
她失去的,是所有的希望。
旁边的沈书君早已泣不成声,萎顿得快要直不起腰,还不得不强撑着应付秦丽莎。
年舒目不斜视地绕过他们,将手中的东西一一地在病床头上放好,又观察了莫锦云一会儿,才从病房里出来,“沈小姐,能不能和你说一句话?”
沈书君沙哑着嗓子,“您说。”
“如果最近有人找,想要你和小西瓜的脐带血捐赠给他,医治他的白血病,请你不要同意。”
沈书君一头雾水,“什么?”
“那个人害过锦云,所以,请你也不要救他,”年舒眼神很冷,没有一点温度。
她不是圣母,所以,不会再留任何的情面。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虽远必诛!
沈书君半懂地点了一下头,看向一旁的秦丽莎,“阿姨,您要不要。。。。。进去看看?!”
秦丽莎咬牙挥手,“我看他,他就能醒了?他要是知道有一个老母亲会为此心痛,也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跑到那么危险的地方去滑雪了!”
沈书君默默。
秦丽莎已经冷声下来,“走吧,明天再来。”
轮椅的咔哒声很快又想起,粗粝地滑过地面。
沈书君一路心事重重地推着秦丽莎往前走,两个人默默相对,没有任何话语。
上了车,秦丽莎才像是突然缓过神来,一把抓住沈书君的手——
“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问你,你却一直不肯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小西瓜的亲生父亲是谁了吗?!书君?!”
。。。。。。。
年舒看着秦丽莎默默然的背影在电梯口消失,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她并无悲喜,因为外面的一切,已经和她无关。
转身想要去病房,还没迈开步子,她就被人拦住——
盛世一脸阴鸷地站在她身边,苍白的唇瓣勾起一抹怨怼的笑,“你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
年舒坦然,“你做过的事自己清楚。自作孽,不可活!”
盛世抬手,用力捏住她的肩膀——
“年舒,你别太自以为是!你知不知道我和沈书君是什么关系?!你就那么笃定,她不会救我么?!”
“别说得好像人家认识你一样,真让我恶心!”
盛世笑,“那你知道她那孩子是谁的吗?!”
年舒甩开他的手,“别告诉我是你的。那时候你还在美国做化疗,不可能有孩子。”
“真聪明,”盛世压住病房的门板,不让她走进去,“孩子肯定不是我的。那么你就不想知道孩子到底是谁的么?或者说。。。。。你根本就是知道,但是不敢承认?!”
年舒皱眉,“别没话找话说,滚一边安静地去死好了。”
盛世长指一勾,划过她的脸,语气里带着几分残忍的快意,“年舒。。。。。,真期待你知道小西瓜的父亲是谁之后,会是什么表情。。。。。”
PS:昨天去接孩子,来回在路上折腾了一天,累成狗。这一章是早上写的,所以今天时间稍晚,sorry。谢谢大家对正版阅读的支持,爱你们!也谢谢手机尾号661妹纸送的钻石和花花!来啵儿一个!
☆、260。年舒VS莫锦云(结局一,大更)
年舒甩开他的手,“别告诉我小西瓜是你的。那时候你还在美国做化疗,不可能有孩子。”
“真聪明,”盛世压住病房的门板,不让她走进去,“孩子肯定不是我的。那么你就不想知道孩子到底是谁的么?或者说。。。。。你根本就是知道,但是不敢承认?!”
年舒嗤笑,“我知道孩子是谁的。妗”
这下惊愕的人就换成了盛世,“你知道?!你既然知道你还。。。。。。跬”
“莫锦云的嘛,对不对?”,她很平静。
盛世像是吃了苍蝇一样盯着她,“你不嫌吗?”
“我嫌什么?”,年舒笑,“我一点也不嫌弃。肯定你这种小白脸就是因为想抢沈书君抢不到,所以才做了那么个恶心的视频出来的,对不对?!”
“。。。。。。。”
盛世颇为无语地看着她,“你是不是狗血剧看多了?”
“因为你要狗血给我看,我能有什么办法?!”,年舒耸了耸肩膀,“你是不是还要告诉我,莫锦云始乱终弃,对小西瓜母子不负责任,不是一个值得我依托终身的男人?!”
“。。。。。。。”
盛世一副自己台词被抢了的表情。
年舒连好脸色都懒得再给,“姐看台湾洒狗血连续剧的时候,你丫还不知道在哪儿凉快呢,这种玩意儿也能编出来,也得亏你还是麻省高材生,麻风病院出来的还差不多。”
盛世噎了一下,“你的确是狗血剧看得多,我和那个沈书君面都没见过,我怎么可能喜欢她?!”
“你这种脑子进水的人什么事做不出来?”,年舒冷笑了一声,“叫沈书君不捐骨髓给你都是便宜你了,你挨的那一刀,老子也还给你了。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
说完推开病房的门就要走进去。
盛世一把将她扯回来——
“那个狗血的版本我不喜欢,我告诉你真正的原因——”
他靠在她耳边,一字一字地开口——
“白血病治愈以后,我通过入侵医院的系统知道了我的救命恩人就叫沈书君——”,他顿了顿,继续道,“我偷偷回过C市,在C市偷偷见过她。”
“人家根本就不认识你,”年舒脑子里突然生出一股子战栗——
她仿佛看到某个阴暗的角落里,面前这个穿阿玛尼衬衫的男人像一个老鼠一样跟在沈书君身后,偷窥着她的一切。
盛世勾唇,“我当然不认识她,我对她也没有你所谓的那种爱慕。我只是顺便也入侵了一下她的私人电脑,看了一下她的个人*。你猜怎么的?那上面的可全是莫锦云的名字——”
年舒一愣。
这故事。。。。精彩得都有点超出她的脑回路容量了。
“其中不乏香艳火辣的场面哦,”盛世点了点门板,似是在回味,“还有她那时候怀孕的日记,莫锦云对她无微不至的照顾,晚上连她小腿抽筋,都是莫锦云帮她捏腿的呢。你说,我为什么不帮帮她?成全成全我的救命恩人,把你和莫锦云拆散呢?!”
砰!
年舒一脚踢在了盛世的裆部,满意地看着他捂着自己的蛋原地跳脚——
“妈的,你以为会编高级故事就很了不起么?!香艳画面。。。。。我看你是欲求不满太久了,你还是先想想怎么保命吧!傻。逼!”
盛世痛得冷汗涔涔,缩在墙角蜷成一团。
“你出现一次打一次,踢到你断子绝孙为止,你给老娘记住!!!”
年舒撂下狠话。
“。。。。。。你会后悔没听我的真话!”,盛世痛得连舌根都在打颤,说话的时候口水就已经流了出来,“他就是莫锦云的儿子!”
“莫锦云还是你爹呢!你是不是要叫我一声娘?!”
年舒摔门,直接进了病房,将盛世那张讨人厌的嘴脸隔绝在外。
真可笑,沈书君会写那种香艳日记?!
她明明就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仕女一样温婉可人好吗?
真他娘的撒谎不打草稿
啊!
她在病床前站定,气得整个胸膛都在拼命起伏,握住莫锦云的手掌好一会儿了,才平复好自己的气息。
“阿锦,那个盛世真是扯淡,连这种谎也能撒,沈书君只是你们家老司机的女儿,你照顾她也是因为当年他们家救过你母亲。对不对?”
病房里空气依旧清冽,依旧没有任何回答的声音。
年舒慢慢地坐在床头,又看了他好一会儿,确定他没有任何移动之后,才慢慢地将他的手放回原位——
“阿锦,你快点醒来,有人这么泼你脏水,你会生气的,对不对?!”
她像做贼一样起身,轻轻地亲了一下他的唇瓣,“我等你起来,我们一起收拾那些敢欺负我们的人!”
————————————————————————————
莫锦云这一睡就从三月底睡到了五月初,而且还没有转醒的迹象。
年舒每天都挤在医院的病床上,刚开始医生护士还来说她两句,后来也没人说了——
照顾这样的病人说容易也容易,一天到晚他也不会按呼唤铃什么的,但是说难也难——
脑干没坏的人,吃喝拉撒全在床上,前三样还好,最后一样就有点差强人意了。
帅哥再帅,拉出来的屎也只能让人恶心不能让人亢奋。
在每次需要换床单的时候,那些人手里的活总会被抢走。
抢走的人就是那个每天在莫锦云身边蹭床的‘莫太太’,所以他们也就真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忍了下来。
两个月以后,莫锦云终于正式出院了。
年舒将他接回了C市自己的公寓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水给他洗头。
头上受伤的地方被剃了一块,像是秃了一样。
她先打好水,将他的脖子周围都垫起软软的海绵,然后才用温水一点点地淋湿在他的头发之上,用最好的手工洗发液在他细软柔密的发丝上打出一个又一个的小圈圈。
窗外阳光正好,发丝上有轻盈五彩的泡泡飞出来,她洗的很仔细,恨不能一根一根地都帮他洗过去——
他很爱卫生,这是他两月来第一次洗头。
哪怕他的头发得理成小平头,她也得给他先洗干净。
他的头发很软,像是他以前说的那些话一样,一丝一缕地,慢慢地扣进她的心里。
年舒慢慢地洗,慢慢地说——
“阿锦,我带你回家了。”
“阿锦,我不喜欢那些大房子,以后我们也住在这里,一辈子都住在这里,好不好?小房子才有家的味道,才会。。。。。。”
她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才将话说完,“小房子才会让我不害怕,我才不会担心找不到你。”
过去的二十几年,她活得恣意骄傲,甚至认为自己无所不能。
可现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生活将她一点一点地打磨成了一个圆,将她的刺一点一点地拔光,连着皮肉一起撕下来,血肉模糊得让她连痛都不敢喊一声——
她若是痛了,那么他呢,躺在病床上的他,又要怎么办?!
她不能痛,只能在夜晚的时候一点一点地舔着自己的伤口,将那末梢的神经舔得麻木,不让自己心痛,不让自己有机会后悔。
甚至连自责,都不敢——她怕自己会崩溃。
一想起他如此的原因是因为自己,她都恨不能去撞墙。
可是撞墙又有什么用?!
撞了墙太阳也只会照常升起,他也还是需要有人照顾。
所以。。。。年舒。。。。。你连撞墙的资格,连痛的资格,都没有。
过去二十几年的骄傲,那些所有的坚持,还有自以为是的锋芒都被她收敛了起来——曾经当着所有人宣布高考无用论的年女王,居然很虔诚地去买了各种西医书籍,啃了一本又一本。
听人说熏香有用,她甚至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