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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葵花传-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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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一定按大人的意思办!”满头黄豆汗的县令仿佛得到了大赦,千恩万谢连滚带爬的出去了。

他走后,晚宴的气氛完全不同了,郁大勇开始对满座的佳肴猛攻,他的饭量估计比他的武功还厉害。一脸不忿的刘小姐脸上也减去几分阴云。

“郁大哥,你刚才说你是梁山义士险道神郁保四的后代?可我记得郁保四不是使狼牙棒啊,应该是使开山斧的,我看阁下的身手,远非一般的高手可比的,甚至胜过你的祖上,真是青出蓝而胜于蓝啊。”

“这位大人,您能出手援救素不相识的乡民,大勇不胜感激!之前多有冒犯,还请海涵,”郁大勇看到桌上被吃得差不多了才停下了嘴,“小人自幼臂力过人,家父授予家传功夫并让我拜师天机老人,但大勇天资愚钝,只学到些皮毛就被师父劝下山,说以我的资质,已经练到极致了。归乡后发现父母都不在人世了,除了打斗我什么都不会,我不愿依附豪绅,又不愿跟那些杀人越货的强盗为伍,只好就近做些劫富济贫的勾当。”

“天机老人!”又是他~~~一定要拜会下~~~不过当前~~

怀恩抬起头望着一脸感激的郁大勇和一脸不屑的刘小姐。

嗯,这两个应该是很不错的手下。

第二十一章 我们就是官

“大人,这是黄县令托我带给您的,”一手下端上一箱白银。

“哪个黄县令啊~~~”怀恩打着哈欠留着眼泪还没完全清醒,因为他昨天谈到深夜才将郁,刘二人招致麾下,睡眠严重不足连脑子转的都慢了几圈。

那个手下满脸堆笑:“就是昨天挨你教训的那个啊。”

“哦,”怀恩想起了昨天那个跌跌撞撞走出去的身影,“拿下去,分给弟兄们吧。”

“啊?这可是上千两银子啊!”那人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啰嗦,跟着大人我就别这么多废话!叫你们拿着就拿着!分得匀点,我就不计较你私下收他好处的事了,叫那个黄县令好自为之!”怀恩说完白了他一眼。

那人一怔,随后匆匆谢恩下去,差点撞到门框。

有了郁大勇以后,行军防护方面的事怀恩就不用操心了。而刘家大小姐虽仍有几分记恨一棍之仇,但她很欣赏怀恩为民做主又驾驭自如的做派,加上她本身就早想出去见见世面,所以甘愿留下处理队伍的后勤事务。

这天中午,他正在客栈里小睡,突然听到外边吵吵嚷嚷很是喧闹。本来以为是有人喝醉了在发酒疯,想着一会儿就会安静下来,谁曾想外边越闹动静越大,怀恩以被捂头都不管用。他的火蹭的一下子就上来了,翻身下床去看看谁这么没教养。

庭院里,只见两个黑大汉打成一团,一个使六角钝菱百斤铁棒,一个使七十斤金刚刺狼牙棒。一个一棍扫去是雷霆万钧,一个一招施来是翻江倒海,郁大勇的速度略占上风,但来者的力气却明显比他高出一截,一棍扫去,虽被大勇避开,但身后院墙砰然倒塌。郁大勇也较上了劲,他见自己力气不占上风,就不再用棍术中的扫法,改之以狼牙棍当枪,“点,挑,戳,刺”使得来者的攻击受到很大牵制;两人打的是火星四溅平分秋色旗鼓相当不相伯仲!谁也不让谁,却是谁也伤不了谁,怀恩一声断喝“住手!“两人从战团中撤出。再看跟郁大勇斗得难解难分之人,不是大师兄大蟒是谁?!”

“大蟒!”怀恩冲上前去紧紧地抱住他依旧宽阔强健的臂膀~~他还记得在多年前的那个绝望的雨夜,是他用这强壮的臂膀将烂泥中的他拉起!“你总算来了!”

“少爷!”大蟒七尺铁汉居然抽噎起来:“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那。”

当晚,怀恩与大蟒,郁大勇二人在驻扎的小镇上唯一一个酒店里把酒言欢,怀恩与大蟒是久别重逢分外欣喜,大蟒与郁大勇是旗鼓相当惺惺相惜,推杯论盏,酒意正酣之际,突然酒店的大门被踹开了。一帮辔头散发,穿青衫的人闯了进来。

店小二见状连忙迎上前去:“客官,今晚我们店被人包了~~。”

话还没说完,脸上挨了重重一巴掌:“我们百圣门要去的地方,谁也拦不了!”

大蟒低声说:“少爷,要我搞定他们?”

“不急,看看。”怀恩头也不抬,若干年的大漠风沙洗礼,怀恩行事已经颇为沉稳。他再也不是那个一点就着,一碰就碎的败家子了。

一个颇为壮实的百圣门教众瞅了他们一眼,:“不想死的滚!本门长老今晚要下榻此处!”

“那个长老啊?”大蟒接过话茬,“你们百圣教不是在宁夏一带吗?怎么跑这里来了?”

“少废话!快滚!”一个年轻的门徒想过来掀桌子,被带队的一个年长的头目给拦住了。

只见他一拱手:“不知有官家在此,叨扰了。”

怀恩微微一笑:“眼力不错啊,你是怎么知道的?”

“穷乡僻壤,怎么会有位穿官靴的公子那~~。”那年长者话锋一转:“几位官差,看您的官靴样式不俗应该是京城定做的,一般地方官都不大敢穿,我们百圣门无意冒犯,只是我们长老约了天理教的人,一会可能会发生一些争执,怕无意伤到诸位,我们可担当不起啊。还请~~。”

怀恩站起身来,“哦!是这样,那~我们就不围观了,江湖事自有江湖的了断。咱们走!”

大蟒,郁大勇二人没好气的瞪了那几个小卒子一眼,也站起身来。

当走过他们身边的时候,小卒子们才发现自己的个头居然只能挨到郁大勇和大蟒两人的胸口,不禁长舒一口气,暗自庆幸刚才没有动手。

他们三人刚出门口,那位忧心忡忡百圣门的长老就带着一大帮门徒进去了。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愿回去,最后相视一笑,索性在对面的小面摊坐下,没办法,人都有好奇心。

过了一会而,郁大勇轻轻说了句:“有人从房顶走了!”

怀恩,大蟒二人望去,只瞧见一个模糊地红色的影子一闪而逝,消失在茫茫夜空。

“老板~再来一碗。”怀恩突然一个饱嗝上来,发现自己已经吃了三碗了。

“少爷,怎么样?”

“恩,面细而有劲,口感好,配上酸辣肉末酱料,比酒店里的山珍海味还好吃。”

“不是说面,我是说,咱们进去瞅瞅怎么样?怎么半天没动静了?”大蟒说罢也开始吃第三碗。

你们进去吧,我吃太饱了,走不动了,得缓缓。郁大勇竟吃了六碗!

又等了一会酒店里还是鸦雀无声,怀恩按耐不住了,拽起大蟒去看个究竟。

酒店里一共是四十九人,包括老板,伙计,和百圣门四十六人。全死了。

他们死相很古怪,并没有大的伤痕,但全身布满了暗红色的斑点。死前他们似乎并没有太大痛苦,神态很安然。如果不是人数太多东倒西歪,很容易会被误认为喝醉了。

这时有食客进店,看到满地尸体一地鸡毛大呼:“杀人了!!杀人啦!快报官啊!!啊?你们是什么人 ?'…'”

怀恩站起身来,看了他一眼:“我们就是官。”

第二十二章 血乌鸦

夜已深。

一个火红的身影在琼台高楼上跳跃穿梭,最后他像一只红色的大鸟一样高高跃起划过夜空。

突然,他停下来。

已经到了荒郊野外的一处乱坟岗。旧时穷人死的时候买不起棺木,也没有地方下葬,只好在荒郊野外胡乱埋葬。有一种说法是穷人住在一起互相照应,死在一起在地府也能共度苦难不受恶鬼欺负。所以乱坟岗的规模越来越大,死人越来越多,埋得浅的有时候被野狗从地下拖出来咬食。残肢断臂到处都是,所以说乱坟岗一般不会有闲杂人等晃悠。

“阁下跟了我一路辛苦了,不想出来聊聊吗?”红衣人回过身来。

阴影中一个身材纤细的男子慢慢的露出了自己的脸。他的头发黑白相间,瘦瘦的脸拥有刀削似地菱角,一条吓人的刀疤从额头劈至鼻梁,伤痕中间那只眼睛居然还健在真是幸运。他身穿黑色细鳞甲,左手持一把形状奇特的弯刀,右手持一把造型古朴的长剑,刀尖与剑尖都在诡异的,悄悄地颤抖着。

“原来是索命鬼冷赛~~~百鬼门的好手们总算出来了,不再派些老弱病残来送死了呀。”红衣人似乎有些兴奋,他也亮出了自己的兵器:一把极短的弯钩匕首!

“是百圣门。”索命鬼冷赛把一个口袋扔在地上。“来吧,红乌鸦,我早想跟你打了!!可惜你们天理教对我们百圣门一直秋毫无犯,现在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结果你了!”

他的一刀一剑在江湖上盛名已久,但谁都只是闻其名,领教过他刀剑合击威力的人都没能活下来,他也未曾轻易出手过。

冷赛出招攻向红乌鸦,大多以刀为主,出刀的速度与角度都极其刁钻,出刀的力道也很大,很多人就是被他瘦弱的身躯给骗了,当了枉死鬼。他的腕力非一般人可比,加上他出刀发力的招式很特别,几乎是将整个身体的重量加上自己的腕力一起施向对手,令红乌鸦无法施展他精妙的近身招式,偶尔瞅准时机的零星攻击,都被冷赛用长剑毫不客气的挡了回去。

突然红乌鸦一个后撤步,摆出要用轻功逃跑的架势。

冷赛当然不会放过这个破绽,只见他轻轻一甩,弯刀划过一个弧线直冲红乌鸦的后脑飞去,哪知红乌鸦使得是虚招,他身形一偏躲过飞掷的弯刀的同时左手一挥!几只细小的钢针在空中发出细微而又冷酷的声音刺向冷赛!冷赛身经百战不慌不忙,一抖长剑剑身好似丝带般柔顺弯曲自,就像一道舞动的彩虹,暗器被悉数在优雅而又可怕的舞蹈中被击落。但红乌鸦并未罢休,他偏头躲过回旋而归的弯刀,顺势将手中匕首甩出,动作极为隐蔽和突然!

冷赛没有选择去接弯刀回手,而是果断一个侧踏步抢攻而上。红乌鸦没料到自己将会接连失算,只能以一双肉拳迎敌,虽然他的步伐身法号称江南第一,但在冷赛的毫无间歇浑然一体的攻势下显得左右支拙,一不留神左胸被划破一道血口,血一下涌了出来,将他染成真正的红乌鸦。

只见他一个跳步躲过致命的又一剑,一掌劈断身旁一颗大腿粗的槐树,将扑上来的冷赛阻了一刻。在这转瞬之间他右手摸出一个瓶子,打开瓶口向冷赛扔去。

冷赛本能的一剑击碎,哪料里面钻出黄豆大小的红色飞虫,气势汹汹的向他围过来。

红乌鸦的瓶子里养的是来自一个叫风罗岛的一种特有的毒虫,名叫鬼头蜂。它们身体仅黄豆大,但一只虫子的毒性便可毒死一头牛。风罗岛很特殊,除了鸟和毒蛇蜥蜴几乎没有太多其他动物。鸟是毒蛇的食物,而蛇体内的汁液是鬼头蜂的最爱,它们拥有大多数虫子所没有的极长极尖锐的口器,可以轻易刺穿蛇的细麟,先分泌一种汁液使毒蛇麻痹,再将它全身汁液吸干!久而久之繁衍变化,它们只只都含有剧毒。本来它们的习性是不会轻易攻击人的,但红乌鸦为了利用它们杀人而配置了一种使它们兴奋的药粉,使用的时候他先把刺激鬼头蜂的药粉放入瓶中。自己再涂抹上鬼头蜂的天敌——火蜥蜴的口水以免伤到自己。当鬼头蜂杀人后他又拿出一个大一点的罐子,里面有一小块沾满毒蛇汁液的鬼头蜂蜂巢。鬼头蜂就会顺着气味乖乖的回到“窝里。”

红乌鸦刚刚用鬼头蜂杀完人,因为怕毒蜂吃得太饱不易归巢所以一直忍着没用,现在被逼上绝路只好什么都不顾了。

一大群黄豆大小的毒蜂亮出自己骇人的口器,毫不客气的向面无表情的冷赛蛰去。

冷赛其实是带艺投师。他的刀法确是百圣门的宗师颜百破所授,但他最厉害的确是剑法。

他的父母是谁他不知道,他只记得是那个阴郁的老人将他养大。老人自幼就让他修习剑法并让他知道食物的可贵。那个老人和他住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山谷中。这个山谷很美很恬静,但不知为什么满山谷全是些恶兽蠹虫,在他的记忆中,每天幼小的他都被老人扔在森林里,在无数次被豺狼虎豹毒虫恶兽的围追堵截下,他要准时回到家才有饭吃。好几次他都险些成了食料,他脸上的疤就是被熊拍的。只有那一次老人出手救了他,但只给他包扎不给他饭吃。他只好拼命活下去。不是为什么远大的理想,只是活下去。考验随着他一天天长大也在升级,因为他很快就学会自己捕杀猎物烤肉吃,压根不用在乎什么时候回去。于是考验变成了一天杀一种东西。今天是狼,明天是虎,后天是狗熊。如果完不成任务,老人会把他关起来饿着,一饿就是好几天。然后再放他出去。于是野兽们发现山谷中又出现了一种极其凶残的同类,豺狼虎豹见了他都吓得“疾奔”。在他17岁那一年的某天,老人似乎很疲惫。他问他的剑杀气重不重?厉害不厉害?冷赛很有信心的说他能几剑砍死狗熊。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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