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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化整为零的爱情-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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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是可以为了权势放弃我这个青梅竹马,去迎娶豪门小姐吗?那我……我更可以为了我自己的重生,用报复仇恨做一次祭奠。

    读书的空余时光,就是我和翰司在一起的耳鬓厮磨,发乎情止于礼的爱情,在这世间里,少间得可怜,可我却偏偏遇到了。

    我不知道翰司在别人面前是一种什么形象,可他在我的面前,就是一个君子,一个绅士。

    他的笑容清爽淡雅,他的眼神深遂安宁,他的举止彬彬有礼,他带着我去英国看马术表演,去夏威夷海澡,去挪威滑雪……,他对我的宠爱,让我的心慢慢的柔软,慢慢的沉溺,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爱真是可悲的东西,当你完全被它感化,想要好好的用心时,它却大大的作弄于你,让你知道……什么才是残忍。

    当翰司吐出的鲜血染红我白色的裙子时,我都惊呆在那里了。

    眼看着他被推进急救室,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站立,怎么思考,又怎么才能习惯痛的。

    乱红——我第一次知道有这种病毒的时候,翰司的命已经不久矣了。

    他是第一个在这种病毒下,能坚持活这么久的人。

    躺在病床里的他,很瘦,我以前怎么就没有观察出来,他越来越瘦了呢?为什么就从来没有注意到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了呢,我……我真是傻得可以。

    也是那一天里,我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碰我,我才知道那种可恶的病毒,是以什么做为传染途径的。

    “我本来不想教你如何去仇恨的,可我……我无力教会你如何再去爱,我想,一个人只要有思想,不管是仇恨还是报复,只要他还以为一种目标而去努力,那……总比浑浑噩噩的活着好!”

    原来是这样,他让我看到那些东西,挑起我的仇恨,只是想让我别在像一个游魂一样的生活,那时的我,我……我哪里懂得他的苦心呢!

    “如果我死了,我的社团就交给你了,你学以致用,一定不要辜负我对你的信任,那些……那些朋友跟着我生死与共很多年了,他们会支持你的,你也要尽心尽力,保他们周全啊!……”

    到最后,他说的是些什么,我都听不清楚了,我只知道我不停的哭,仿佛只有泪水才可以洗刷掉这份痛苦,我真害怕他那蓝色的眼眸,只要闭上了……就再也睁不开了。

    痛得心碎,远远比我知道程锦要娶别的女人时,痛得更甚了。

    我和翰司,我和翰司在一起生活着的点点滴滴,都是我生命里难以抹去的,这段婚姻里,我一直是被宠被爱着的人,而所有的艰难都是这个男人自己来承担着,他……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啊!

    翰司去世的前夜分外的精神,拔掉了手上的针管,拉着我偷偷地去了海边。

    坐在海滩上,海水漫过了我们的腿,我偎在他瘦得骨头突出的怀里,让他紧紧地搂着我,他说得最后的一句是“思念,我爱你!”

    我们在一起这么久,我第一次听他说这句话,他以前从来没有说过,我还以为……他……

    泪水划过脸颊的时候,朝霞冲破层层云雾探出头来,像是在迎接着翰司的灵魂到另一方世界里的圣光……

    那一天里,我失去……我的丈夫,我的爱人。

    他享年三十八岁!

    ———————死亡的分割线—————————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接手了翰司留给我社团,以及他的所有遗产。

    我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知道翰司的家产是一个怎么样的数字,而翰司的社团又是一个什么样性质的组织。

    我从最开始的焦头烂额到后来的娴熟有章,赢得了社团所有人的尊重,而我……我却十分清楚,这比不过翰司调教得好罢了。

    翰司的死,让我在卸下另一份仇恨的同时,又背负上了新的仇恨。

    我必须得承认,在我掉入海里以后,我活下来的动力就只有仇恨了。

    与之前的那份仇恨不同的是,我从想让人家倾家荡产,升级到要至那个害翰司的人于死地。

    翰司死后,我除了致力于社团的生意,就是把所有的精力投入到调查乱红上面,以及把乱红病毒带给翰司的那个女人落绯身上。

    这远比我当年从海里被翰司救出来后,想要报复程锦来得热切多了。

    于是,我在法国注册了任氏总公司,于是,我申请了白茶花系列项目,于是,我把这张网慢慢地抖开,只等着那只小飞虫……她的自投罗网。

    我带着要投资的项目,回到我的家乡,我故意引诱程锦*这个项目里面,准备一箭双雕,却没有想到,当我真正看到程锦时,这个欲望就都消失了。

    原来,是翰司编织出来的谎言骗着我的,程锦……过得并不幸福,那个女人死了,留下的惟一一个孩子还是个残废。

    翰司那么做,还真是如他所说,只是想让我记住一份仇恨,让我可以斗志昂扬的活着,不知,在另一方世界里的他,是否也那样的不屈,也可以斗志昂扬的等着我。

    再见程锦,他已经不是原来的模样,那个白衣白衫,眼神清亮的青年已经不复存在了,现在他的……也顶多只能用一个儒商两字形容,可这个儒商是我想要报复的那个人吗?

    他不是,他早就已经不是了,那么我的仇恨是否也可以终止,我和他之间的纠葛是否也不复存在了呢?

    应该是这样的啊,那为什么我的头脑里还明明的不能忘记他,如果我能忘记又怎么会从秦逸三手里,接过那个叫冷忆的少年。

    他的眼神如程锦当年一样,相貌也有六分相似,搂着他在床时,好像回到了当年,当年的那份青春之中,只是,为什么那份感觉却完全的不一样了呢!

    哎,只不过是个替代品,再怎么好,又怎么能如逝去的岁月相比呢!

    在我就要放手,把他退回去的时候,我突然就看到了他眼里的伤。

    他看我的表情,那么的害怕,隐藏着淡淡的哀求,只是……不知道他所求的东西又是什么,求我留下他吗?留下倒是可以,可我又怎么可能真的爱上他呢?

    少年青涩感情真是让人感动啊,他那么的听我的话,我说什么他都会应声,不管我让他做什么,他毫不犹豫的就去做。

    当他颤抖着抱着我,小心翼翼地说要娶我时,我竟仿佛从他的身后看到了翰司。

    那双蓝色的眼眸,还如以前一样,淡定而深遂,他的样子久久停留在那里,让我不自觉地说出了那个字,“好!”

    冷忆兴奋的要着我,仿佛我已经是他的妻一样了,可我却清楚,那是我们的……最后一次,以后,我都不复现在这样,我必须送他离开了。

    他的生命里,我只是一个开始,而我的生命里,他将是一个终结,我无心再去眷恋。

    我只想好好的经营我的那个圈套,为翰司讨一个公道,然后,回到我们曾经住地的别墅。

    那里有白茶花,和记忆深处的白那么想象,和记忆深处的爱那么贴近,我的爱人,也将在白茶花中露出他淡定的笑容,和一抹星光璀灿的深蓝。

    

正文 我似风一样 李俊秀番外

    

    很多人的爱情是从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开始的,而相爱之后,一定又会期待能够再有一个相爱的来生。

    在有过似曾相识感动的爱情中,相信这辈子的姻缘其实上辈子早已注定……

    在没有认识许愿之前,谁和我说这种话,我一定会笑话对方的无知。

    在我看来,爱情只是游戏人间的一种快乐,谈不上一生,更谈不上前世来生,谁的感情和耐心可以坚持那么久,一辈子都是不可能的,何况还要牵扯上一个未知的来世呢!

    我出生在一座北方小城,父母都是军人,很小的时候,我是在外婆家和祖母家轮着过的,儿时的记忆就是颠簸辗转,总是找不到一个固定的地方可以住上超过一年的时间。

    那个时候,不敢交朋友,不敢留自己的东西,就怕突然的搬家,这些东西就全都没有了,所付诸的情感也都随之付诸东流,空空剩下伤心给自己,那……这又是何苦的呢?

    或许就是儿时的这些习惯,养成了我今后缺少安全感的性感的,以至于长大成年后,我依然保持着这个习惯,最后,竟发展到爱情上面去了。

    刚步入少年时代,我那个本来就没见过几次命的父母就牺牲于去外边防哨所的路上了。

    父母的死,对于我没有多少影响,就好像我的生命里从来没有过他们一样,只是在我的头上加了一顶烈士遗孤的光环,可惜我从不稀罕,如果有可能我宁愿像别的平凡人家的孩子一样,有一个那样的父母守在身体,体味一下什么是家的滋味。

    我甚至没有掉一滴眼泪,就随着来接我的父亲战友去了他的家里。

    一切只不过是又换了一个地方生活,又多了一个不同于以前生活的临时住所吧!

    我叫叔叔阿姨姨的人对我都很好,礼貌而客气,却让我觉得那么的淡泊疏离,原来热情大度了,也是一种拒绝啊!

    高中毕业,我没有念大学,而是选择了一所模特学校,那个时候,只想离开这个让我觉得压抑的地方,过自己的生活,只属于我自己的。

    就是这样的选择,我开始了T型台上的生活,原本以为的独立,却是又一次寂寞的开始。

    入了社会才知道,人心复杂,世道艰难,哪一行里都有哪一行里的铁规矩,要想在这一行里成了名,启止是扒了几层皮那么简单的啊!

    可是既然选择进来了,那总还是要面对的,我笑而淡之,就当……这又是一场游戏的开始吧。

    认识我的人,首先都会惊叹我的外表,随后又会觉得我的脾气很好,是的,我给人一种清新温柔的感觉,外表随和雅致,但谁能知道这样的外表下面竟会有怎么样一颗好胜的心。

    如果我不好胜,我又怎么去采摘那么一朵明知道是沾着毒汁的鲜花呢?

    她叫落绯,我们一个公司里的模特,那个时候,大家都不算红,都在为自己的事业拼尽心力,我和她,都一样。

    我不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她也不是我的第一个女人,住在一起,只是磨擦彼此的寂寞,让对方温暖一些吧,谈不上什么感情,我们都知道,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圈子里,谈感情未免太奢侈了。

    当我高昂着头拿着那一届的最佳新人模特奖时,她笑着从我身边走过,然后,塞给我一张红色的请柬,“明天我会搬出去,下个月的二十六号我结婚,如果你有时间……来捧个场!”

    鲜红刺目的请柬让我觉得眩晕,烫金的几个大字在我看来是那么的刺目和好笑,这个前脚还睡在我床上的女人,后脚就……就觅到了一个值得卖掉自己的人选了,心计可见一斑!

    没有伤心,也没有什么不舍,看着她消失在我的眼前,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她的背影离去后,我又一段感情同步拉开。

    想我李俊秀的女人数不胜数,我纵然不会因为一朵花的花开花败而颓废的。

    我有着良好的资本,不是我自恋,至少我看过的人里,还没有哪个男人像我的资本这么好。

    我不是什么洁身自好的人,既然有了好资本,当然就要好好利用,十九岁开始的感情游戏,是我除了模特步之外,玩得最娴熟的东西。

    我当然也从中取得很多好处,可是游戏感情归游戏感情,婚姻我决不碰触,不管许我多大利益,我都不会穿上那套新郎服,拉着某个女人进教堂的,这与我的人生信仰不附。

    我眼里的婚姻,和我眼里的感情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婚姻,应该像我的父母那样,执子之手,与子携老,不能同生,却能共死,为了同一个信仰,为了同一种追求,而执着,婚姻里的爱情才能长久。

    而感情?

    人有许多感情,某一时段里的某一分钟,都有可能产生一次情感的渲泄,不过是一次没来由的神经跳跃后大脑渲泄吧,不值得认真的。

    小鲁说我是一个像风一样的男人,注定着一生漂泊。

    我听后只是笑了笑,“风吗?风也挺好的,至少自由,自己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这也是一种生命啊!而你,你将永远跟在风的后面,当一粒砂!”

    是的,小鲁就是必须跟在我身后的那粒砂,他是我的经纪人。

    我曾经以为我的生活,就会这么过,T型台上的华丽,T型台下的麻木,*于床上的女友,应付跟在身后喋喋休休的小鲁。

    可……那个嫁过的女人竟会突然间回来了,还拉着我的手说,她爱我,她想和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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