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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夜漫漫,爱讪讪-第1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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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太太深知我的恶习,通常都是她前脚刚把我从被窝里拉起来,后脚等她一走,我就重新钻了回去。所以,那天早上,她就摆出一副跟我耗下去的表情,监督我起床。可我那因为梦见林依依而引发的湿哒哒的一片怎能让我老娘看到?就在那磨啊蹭啊的,直到老郑晨跑回来,在楼下发出一阵怒吼声,“郑小英,你是要一把火把这房子给点了吗?”
郑太太这时候才一拍大腿,喊了声,“我的饼!”
临走前,还指着我责骂道,“郑霖,你这个死孩子,都赖你,还不快点给我滚起来!”
等郑太太消失之后,我这才赶紧地换了内裤,然后用个小袋子兜着,直接在去学校的途中,丢到了垃圾桶里。之后的几天时间里,我都有些故意躲着林依依。因为她那么精明的脑袋,时常就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一样,我的一举一动她都能猜出个所以然来。我生怕林依依看出来我做过一个关于她的猥琐的梦,然后,二话不说一个清脆的耳光盖过来,吼道,“郑霖,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丫一定是活腻歪了,主意都打到我身上来了。行啊,这么腻歪的话,我就做点好人好事,送你一程!”
所以,你要是问我年少的时候,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林依依,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你。我和林依依之间是一种复杂的感情,哥们之间可能透着一丁点的少男少女情怀。当然了,这种情怀也只限于我对林依依而言,她对我从头到尾那都是赤裸裸的不掺杂半点杂念的兄弟之情。
再追溯到我和林依依之间的两次热吻:一次是那次体育课上,一起从单杠上摔了下来,我直接磕掉了她一块大门牙,吻的那叫一个血腥。不过,后来听林依依在学校食堂里,一边捂着嘴,一边用冒着风的大门牙跟我控诉道,“郑霖,你个王八羔子,我这初吻是留给我未来的真命天子的,给你了算是怎么回事啊?真是晦气!”
我颠着笑脸,当是为了我的大门牙赔罪,给她打饭打菜的,还不忘安慰道,“林依依,你也别觉得委屈,我那也是货真价实的初吻,我还想留着以后给我媳妇呢,给你又算是怎么回事儿啊?说来我也亏的很,所以,咱两大哥不说二哥,权当是实战演练了。虽然给我们未来的那一位不是初体验,可咱给的那也是扎扎实实的吻技啊!”
我还记得当时林依依皱着眉头瞪我那眼神,用力地戳着饭盒说道,“郑霖,我还真是孤陋寡闻了,没听说过门牙之间的接吻也能吻出技术活来的。还有,我警告你,以后我要是谈男朋友了,这件事情不准再提了,权当是两个门牙之间的叫板了,跟初吻没有半毛钱关系。”
在林依依的淫威下,我还是应了下来,后来要不是凌炜浩那么伤林依依的心,我估计也不会在那次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说起这件事情来。但是,有时候摸着自己那大门牙,想着林依依那初吻是给了我的,还是挺替我那门牙感觉到很荣幸的,心里也有点美滋滋的。
还有一次,就是林依依那会儿要应付她妈,就拉着我做挡箭牌,让我扮演她的男朋友。林依依是不知道,她一句话的事情,差点让我把我们家大衣柜试了个底朝天,才最终穿的人模狗样地去了。谁知道,林依依瞟都不瞟一眼,拉着我就往她家走。在她妈凌厉的审视下,我都快要缴械投降了,林依依却冷不丁地朝着我吻了过来。我当时真的是被她给吻傻了,因为这次的吻的受益者可不再是当年那颗大门牙,可是我那有温度、有知觉、软绵绵的娇唇。
当时,那种被强吻之后的奇妙感,我可不敢在林依依眼前表露出来,因为她的表情已经告诉我她是真的吻的敷衍了事。所以,这个阶段,你要是问我有没有那么一点爱上了林依依,我也弄不清楚。只知道习惯了对她好,开心的时候,陪着她开心;伤心的时候逗她开心,给她她想要的和我能给的!
以前就经常听我们家郑太太唠叨,说男孩子通常比女孩子开窍要迟一些,而我又属于开窍相对较迟的男孩子中更为迟的。所以,在我十几年的漫漫学涯中,郑太太和我们家老郑除了担心我经常挂红灯的成绩单和被班主任叫去的尴尬以外,倒是从未担心过别人家孩子让父母头疼的青春期问题。
以至于当后来我成了我们老郑家的老大难的时候,听着郑太太的数落,我总是揽过她的肩膀,在她那满是褶子的老脸上亲的“吧唧吧唧”响。然后,笑眯眯地质问道,“郑太太,这些话你要是早八百年跟你儿子说,你儿子早在大学还没上的时候,就给你把媳妇带回来了。这会儿再来放这些马后炮,忒迟了点。不过,有两点你尽可以放心:第一、我绝对不会娶个男人回来的;第二、我也绝对不会娶林依依回来的。”
我们家郑太太那扬起来的手终于因为我最后两个保证慢慢地放了下来,不过,临了了,还是在我的后背上连拍了好几下,叮嘱道,“郑霖,你别给我打马虎眼,今年再不给我带个女朋友回来,过年我跟你爸出门都得套上黑丝了。”
我当时脑补了一下老郑和郑太太套上黑丝出门的样子,就没心没肺地笑着。随手从餐桌上拿起一个苹果,一边啃着,一边往楼上走,悠闲地应了句,“您儿子这两天正愁不知道过年买点什么送给含辛茹苦把我抚养成人,还是这样一个随时准备为了社会的团结和安定奉献出生命的伟人的二老呢。刚才听母上大人您这一席话,儿子我是茅塞顿开啊,今年过年不送礼,送礼就送黑丝袜!”
郑太太看我那副不争气的样子,恨不得直接脱下拖鞋,朝着她亲生儿子扔过来了。好在她一贯都还挺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的,并没有把心里的怒意付诸于实践之中来。后来随着林依依恋爱、结婚,她渐渐地变的不再是我认识的那个林依依了。原来她也有温柔和小女人的一面,原来她谈起恋爱来,面对凌炜浩的时候,完全像是另外一个人。
这时候,我才算是真正明白了我在林依依的生命中所存在的真正意义。她被她爸妈责骂的时候,她会找我哭诉;她跟林薇闹矛盾的时候,她会跟我抱怨;她被凌炜浩欺负的时候,她会找我发泄……林依依把不能在别人的面前展现的那一面,都在我的面前展现出来了。
我曾为自己这样独特的一个存在而沾沾自喜,也自认为只有自己可以治愈林依依。但是,后来遇上苏墨的时候,我才明白,站在兄弟和闺蜜的立场上,我的确能治愈林依依,可那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治愈。她跟我在一块的时候,能因为我的逗趣而短暂地笑着,但是,那笑却没有到她的心底。等林依依一个转身离开我的时候,她又重新回到了她痛苦的生活中。
而苏墨不同,他是从心底里开始治愈林依依的,他的温暖也好腹黑也罢,都能让林依依从心里开始漠视甚至是遗忘,凌炜浩或者其他任何人带给她的痛苦。而这一点,恰恰不是我这个男闺蜜可以做到的,我可以陪着她装疯卖傻,不醉不归;却不能抱着她,亲吻她,告诉她有我在,什么都不用怕。男闺蜜终究不是男朋友,是不具备这种强大的威力的!
后来就是连我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怎么就看上了林薇了,还玩的他娘的是个暗恋。暗恋就暗恋吧,还是个没有结果的暗恋,连完整的表白都没有机会说出口,就被林薇给轰出来了,跟着就眼睁睁地看着她跟云峰上演各种家庭伦理剧的戏码。不过,林薇当时对云峰的那种执着劲,倒是让我更加地坚信了我没有暗恋错人。放眼现在这个社会,谁还有力气跟一个男人磕上自己十年的青春啊,这不傻的冒烟嘛,这姑娘。
纵使像林依依说的那样,林薇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女人味,功能性也没有她强,可我就是觉得她其实也是需要人疼的。跟林依依一样伪装坚强的外表下,都是一颗渴望被温暖的内心。她们虽然不是亲姐妹,但多年的相处和同样的受教育环境,终究还是造成了林薇和林依依性格上很多的相似之处。只是,林薇的刺相比于林依依的,要更加地扎人一些,也把我这个皮厚肉糙的人民警察给扎的体无完肤。
不过,咱始终是为群众谋福利的人民公仆,所以,在林薇的婚礼上,王丽带着人来了一场闹剧之后,看着她挺着个倔强的背影,一步步地朝着云峰走去的时候,我心里是真的挺不是滋味的。两条腿在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本能地朝着林薇迈去了,大概真是应了林依依经常挖苦讽刺我的那句话: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把自己暗恋的女人亲手给送到另外一个男人的手里,还得颠着笑脸的感觉,真他妈的不好受!但林依依还是很顾兄弟情谊地陪我醉了一场,醒来之后我就告诉自己:甭管云峰是不是朋友,林薇终归是人妻了,我还是换个目标来场轰轰烈烈的明恋吧!
我时常想大概自己上辈子真的造了什么孽了,这辈子才要栽在这两个姓林的女人的手里。其实,后来我只是因为心疼林依依,才想一直对她好。不过,就在那次她在苏墨那里受了伤之后,我打她电话她不接,敲她的门她不应,听不到她像以前那样撒泼打滚地发泄,我反而有些慌了。当我找人撬开林依依家的门的时候,看到她像个游魂一样,苍白着脸色到处晃荡的时候,我就想干脆回家贿赂贿赂郑太太,索性把林依依给收了算了,反正我们两谁也别嫌弃谁。
可是,林依依虽然嘴上逞强说苏墨走他的,她过她自己的,可是,她那满脸的思春表情还是表明我不是那个能拯救她的人。幸好兜兜转转的,苏墨还是回来了,虽然他和林依依一路走来,也是磕磕绊绊的,但最起码他不像凌炜浩那样伤她的心,只除了那场婚礼。当听到苏墨说了句“婚礼继续”,李萌缓缓地走向他的时候,我他妈真后悔那天没有带枪,直接把丫的就给崩了了事了,省的继续祸害各类良家妇女。
其实,说起来我跟林依依从高中一路厮混到三十岁,除了少不经事的时候,偶尔把她当成意淫的对象之外,是真没做过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只除了那次在婚礼上,我对李萌的袒护。就在李萌的手机甩落在地上的时候,我眼角的余光看到了林依依脸上流露出来的惊讶、了然、又有些嘲讽的眼神。纵然跟他们这一群人精在一起,我总是显得慢了半拍。
但我郑霖也不是傻子,林依依心里的难受,我明白。可是,我对待每一段感情,每一个人都是认真的,无论对象是林依依、林薇还是李萌。那天我的确也是真的有些生气,站在门口听到李萌和林依依的对话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一样,被所有人摆了一道,这其中还包括林依依。
除了在自己的职业上,我有天生的敏感之外,在其他的很多事情上,比如说苏墨他们玩的阴谋阳谋,比如说男女之间的感情,再比如说带着面具生活……这些东西我都不擅长。可是,不擅长并不代表我就真的没心没肺到被一个女人从头到尾利用了都一点都无所谓。所以,那一刻,与其说是为了维护李萌,倒不如说我是懦弱地不敢面对真相。
在我的眼里,我一直在用我的理解去看待这个世界,和我身边的人。我觉得林薇不是那么冷漠,我也觉得李萌其实就是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小女孩,有时候有些倔强,有时候又有些霸道。虽然她真的不是一个结婚的好对象,但既然选择开始,我就用自己百分百的真心去经营这场恋爱。不过,可笑的是,我努力经营的这一切,不过是别人为了掩人耳目的一场戏而已。
听到“郑大傻”那三个字的时候,我举得自己身为男人的自尊被侮辱到了。第一次觉得我大概真的像林依依形容的那样,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地竟然从来都没有把李萌往这方面想。当林依依最终被袁野给抱出婚礼现场的时候,我才惊醒过来自己刚才的举动大概是真的伤了她了。
所以,在林依依当晚离开安城去那个什么鸟不生蛋的破草原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自己是真的舍不得她。想想她还是个扎着马尾的小女生的时候,我们就厮混在一起了。掐指算来,这都十几年过去了,我两还真是没有离那么远过,也从来都没有经历过“这一走,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回来”的一幕。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老子那会儿又开始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了,眼泪它自己麻利地就滚出来了。虽然知道我这一哭,大概要成为林依依一辈子都要取笑我的污点了,可那会儿,哥们就是真的忍不住啊!像林依依说的那样,哭的跟狗似的!想当年郑太太为了成绩单上那几个大红灯笼,断我粮草的时候,哥们也没有那么伤心欲绝过啊!
林依依不知道,她在草原上的那几个月,我虽然不怎么打电话给她。但在她离开没多久的时候,我其实飞过去看过她。远远地,看林依依变的又黑又土又胖的,我也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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