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恶搞妖穿之狐狸传说 >

第7章

恶搞妖穿之狐狸传说-第7章

小说: 恶搞妖穿之狐狸传说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时一阵敲门声传来。“一定是阿柳她们找我们去夜市呢”小花边说边去开门。

几个小丫头叽叽喳喳了一阵,过来硬是把我也拖了出去。

我耷拉着脑袋跟在她们后面,夜市里灯火灿烂,路边的摊贩忙着吆喝,街头的小食店飘来阵阵香味。而我却无心去玩赏这些。

现在跑掉,应该不会被发现吧。我看着小花她们的背影,犹豫不决。不行,我现在走,这几个小丫头回去如何向火朝绯交待?

“嘻嘻,有好玩的也不叫上我,太不够意思了。”

一团红影闪到我身边,依旧是火夕渊那张让阴魂不散的脸。

我转过头懒得理他,心里骂到,你丫难道是跟屁虫投胎的吗?

“快看!好漂亮的焰火!”

走在前面的小花突然喊到。

我抬起头,只见远方的夜空瞬间变得通亮。红,蓝,金,绿,紫,无数颜色同时绽放在深黑的夜幕里,绚烂而短暂地划过以后,留下团团迷雾。

繁星顿时失色。

我感到自己的右手被牢牢握住。

火夕渊用他那双猜不透的眼眸凝视着我,张开嘴唇动了几下,话语却被湮没在烟花的绽放声和人群的欢呼声中。。。。。.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去chinatown买菜,发现大白菜的价钱涨了快一倍 ToT这年头想多吃点蔬菜也不容易啊!

所以偶决定,今晚把夜狐狸扒皮炖了烧汤喝。。。

第十三章 祥和镇奇人

一个月后。

西北边塞。

祥和镇,犹如荒漠里的一颗珍珠,静卧在西北边境的中部。出了祥和镇,便是一望无垠的沙漠,既不属于狐族,也不属于狼族。祥和镇其实并不祥和,几百年来两族冲突不断,这次的和亲,无疑使祥和镇的居民重又看到了和平的希望。

这些日子里,街头巷尾谈论的最多的,除了十几天前刚到的朝绯公主外,还有一位,就是传说中无所不知百事皆晓的传奇人物。此人一来到镇上,就提出了轰动全镇的‘植树造林五年计划’,并且每晚开办科普知识讲座,宣传‘一垫二提三埋四踩’种植法,连镇长都对其刮目相看。

不仅如此,此人还喜好在镇内四处吟诗题词,诸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平沙万里绝人烟”皆出自此人之口。真是大大开创了祥和镇文学新面貌,带动了祥和镇文化产业的发展。

这日,镇上的孙老六早早关了店铺的生意,前去驿站排队见这位传说中的奇人。不想一路上竟遇见很多同镇的人也正赶往驿站。

“哟,王婆,那么着急是什么事啊?”孙老六见她王婆神色匆忙,不禁问到。

“唉,还不是为了我那傻儿子的终生大事,你呢,老六子?”

“我在镇南开了家新店,想讨个名字来着。”

说话间,人已到了驿站,只见门口早已排起了长龙。几位身着统一服装的少女穿梭在人群里,不知在分发什么,其中一位看见孙老六和王婆,走到他们面前分别递了两块木牌,说:“叫到你们的号了就进去。”

孙老六眯起老眼一看,牌子上赫然写着“278号”几个字,再看看王婆的,排在自己后面——“279”。

等了半晌,站在队伍最前面的少女大叫了一声“二百七十八号!”

孙老六举了举手中的牌子,便由少女领着进了屋。

房里一股香气迎面扑来,只见杨木几案上点着香烛,云雾缭绕。烛台边候着文房四宝,琥珀玉茶,一位眉清目秀的少年举着书正聚精会神的读着。

走在前面的少女对少年通报到:“先生,二百七十八号到了。”少年轻轻一挥手示意少女退下,依旧目不转睛地看着书本。

孙老六心想,难不成眼前这乳臭未干的小子就是传闻中的奇人吗,这怎么看怎么不像呀,年纪似乎有点。。。正寻思着,却听见少年如黄莺出谷般的声音:“老人家可是开包子铺的?”

孙老六心中暗暗一惊,自己尚未报家门,就被他说中了,看来确实不可小觑呀,于是恭恭敬敬地回答:“先生真是料事如神啊。”

少年的嘴角浮起不易察觉的一丝笑意。

“先生,我孙家在镇上世代经营包子铺,到我这里也算是小有积蓄,”孙老六犹如春风拂面,“所以想扩充生意,在镇南开家客栈,交给小女二娘打理,今日是特地找先生为新店讨个好名来的。”

“哦?”少年的目光从书卷转向孙老六,“你姓孙?”

孙老六点点头。

“你女儿叫二娘?”

孙老六又点点头。

“嗯,”少年若有所思的沉吟了一声,“那就叫龙门客栈吧,我保它名扬天下,流芳百世。”

孙老六琢磨了一阵了,心想奇人到底是奇人呀,龙门客栈,啧啧,多威风,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于是高高兴兴的谢过少年,留下一袋钱,心满意足地走了。

孙老六前脚刚走,少年立刻喊到:“小花,小花,快,快给我加点一支香烛,奶奶的,一股肉包子味,薰死我啦!”

…………………………肉包子眼泪汪汪的分割线……………………

“二百七十九号!”

刚送走未来黑店老板娘的亲爹,又来一个叫王婆的,敢情今天掉进水浒里了?

我继续端好书,摆起先生的功架。

王婆一个踉跄跨进屋,还没站稳,就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一把眼泪一把鼻涕。

“先生,先生啊,你可要替我这个老婆子做主啊。”

我被眼前的情景给雷到了,作者难倒要把我转型成包青天不成?

“咳咳,你有何冤情且慢慢道来。”既然如此,那我姑且找找青天大人的感觉吧。

王婆一巴掌拍在地上,我只感到一阵地动山摇。

“我那个不争气的儿子啊,自己的媳妇都给人拐跑了!还在那里成天研究烧饼烧饼!”

“跑了就跑了呗,”我说。

话一出口,王婆就吃惊的望着我。

“你媳妇可是叫潘金莲?”我问。

王婆先是诧异地张大嘴,随后头点的像拨浪鼓。

“我就说嘛,叫这名字的不跟人跑才怪。这样吧,我送个新名给你儿子,包他以后成为万人迷。到时候什么金莲银莲铜莲的都不在话下!”说完,胸有成竹地提起毛笔,在白纸上‘刷刷刷’书下两个大字,递给了王婆。

王婆将信将疑的接过我的字,盯着看了半天才憋出两个字——

“武松?”

…………………………水浒当场吐血而亡的分割线………………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我饱含一腔侠骨柔情,背着手站在小山坡上,面迎夕阳,怆然独立。

“大诗人又在吟诗啦?”

我回过头,看见火朝绯一身阿迪达斯,朝我走来。奇人立刻变回鸟人,低头哈腰地向公主请安。

“排风啊,你给我的这套衣服可真不错,伸展自如,还有这鞋子,威力好大,以往我只能把夕渊踢飞两尺,现在穿这个,可以把他踢飞十尺呢!”

我在心里默默地为大火鸡鞠了一把同情的泪水。

话说那天马车在山上遇险,火朝绯为了救同坐一车的我,身上的嫁衣被飞石划的破烂不堪,我一感动,就把唯一属于自己的东西,从头到尾一套阿迪达斯运动装和鞋子都送给了她。

“你喜欢就好啦。”我坐了下来,远处的夕阳渐渐隐去,黑暗即将取而代之。

“排风,”火朝绯也坐下,同我一起望着远方,“夕渊经常跟我说,你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呵呵,是吗?”那是因为我对他从来就没说过一句实话!对了,说起来,自从那晚夜市回来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和我说过一个字。

“我那个老弟,别看他平时总是嬉皮笑脸的,其实,他的心事比谁都多、都重。”

我正奇怪火朝绯怎么突然说起这个,她继续到:“赤沙族一直以来都比不上银仙族,爹爹自告奋勇把我嫁到异族,说是为了整个狐族的利益,其实是存着私心的。”

哦?是想借此扩张自己的势力吗?

夕阳的残辉把火朝绯的侧脸映照得无比凄美。她叹了口气:“爹爹会这么牺牲我,自然也会逼着夕渊做许多他不情愿做的事情。母亲死得早,自幼夕渊就只和我最亲,我一走,他又要孤苦伶仃了。”

“火朝绯,那你为什么不逃?”

“逃?”她的声音冰冷似海水,“要逃走的话,火朝绯就不是火朝绯了。”

落日的余辉渐渐被黑暗吞没。

她突然笑起来,柳眉高高扬起:“除非是死了,赤沙族的人,是不会做逃兵的。”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不抛弃、不放弃’?汗颜啊!

我朝她眨了眨眼睛,“可就为了一个虚名牺牲掉自己的终身幸福,值得吗?要嫁就要嫁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就算不喜欢。。。”我顿了顿,“那至少也要找个有钱有车有房的!”

火朝绯看着我,‘咯咯’笑了起来:“你果真很有意思。虽然你说的很多话都让人难懂。”火红的眼瞳随着落日渐渐黯淡,“排风,在这里,有没有对你来说很重要的东西?”

重要的东西?若是每晚睡前都会想起的人算不算重要?

“我才不在乎什么赤沙、什么狐族的利益,这世上,我只想保护夕渊他一人。”她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天色不早了,该回去了。对了,明天迎亲的人就会到。”

声音犹豫了片刻。

“你留下吧,我那个老弟,这几天一直缠着我,吵着要收回他这件礼物呢。”

我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开,开玩笑的吧。他们姐弟俩又要耍什么花招来虐我?

“排风,”她转过头,朝我投来意味深长的一眼,“你就替我留在他身边吧。”

第十四章 晨跑,又见晨跑!

“一,二,三,四,嘻嘻嘻嘻。五,六,七。”

小花呆呆地看着我数着堆积如山的钱币,终于忍无可忍爆发了:“方!排!风!你已经数了一百零一遍了,到底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对不起对不起啦”我陪笑着,在小花杀人的眼光中痒痒地将钱收起来,藏在枕头底下。

“排风,你每天枕那么高的枕头,不觉得累吗?”小花瞟了瞟我枕下的铜钱,感叹到。

我冲她傻傻一笑:“不累不累,这才叫‘高枕无忧’。”我乐呵呵的躺下,用手摩挲着我的爱枕,心满意足的闭上眼睛。

不久,屋里便响起了小花的呼噜声,小丫头这几天定是累坏了,每天等在驿站门口的那几百号人,都是她和另外几个侍女帮着张罗的。想到明天就要天各一方,心下还真是舍不得她们。

说来这个祥和镇的居民,简直比上河村的人还会八卦。那天刚到镇上,我因为被眼前一派大漠风光小小刺激了一番,于是就背了几首唐诗宋词,又感叹了一下植树造林的重要性,然后竟被他们传成了什么奇人,此后,来驿站瞧我的人络绎不绝,连镇长都三番五次邀请我去府上写对子。

于是,我方小糖从朝绯公主身边的一位普通烧火丫头晋升到了祥和镇的传奇人物。作为一个21世纪新新人才,自然是要好好利用这个机会赚点外快咯,不管到哪里,孔方兄始终都是最靠得住的。于是我干脆摆摊接客,给他们说说故事,取取名字提提诗,再解决点家长里短,倒也攒了不少筒子儿。

说起来,来这十多天,还没有和火夕渊照过面呢。这家伙,莫非故意要躲着我?

我突然想起在山坡上火朝绯对我说的话,言下之意,似乎是火夕渊觉得我非常非常有意思,所以后悔把我这么个稀世奇宝送给了火朝绯,于是威胁撒娇外加耍无赖,硬是让她‘退货’。可惜,二手货的价值总是要打个折扣的,不知沦落到他手里又会怎样?

我叹了口气,暗暗安慰自己——总之,比陪嫁到狼族做沙漠里的仙人球要好多了。

正想着,忽见窗外一个黑影闪过,又听到‘啪哒’的落地声。我一惊,强抑住怀中乱蹦的小鹿,蹑手蹑脚的披上外衣,从门缝里探出半个脑袋。

只见院子中央横躺着一团黑黑焦焦的东西。我随手操起门口的扫把,一点点靠近,地上的不明物体突然动了一下,似乎还有翅膀。

咦?天上掉烤鸭?

我凑近一看,大喜,果然是肥鸟一只!随即用手上的扫把戳了它几下,确认不再动了,才拎起一只腿仔细端详。

此鸟重约4斤,浑身乌黑,毛色油亮,肉质肥厚,我不禁咽了口口水。小脑里休眠已久的大众点评网系统再次‘咔嚓’启动。

“哈哈,多谢老天爷赏夜宵啊!”我仰天长笑着正要往厨房走去。手中的大鸟竟然开口说话了:“呜呜呜呜。。。大侠饶命!不要吃我啊!”

妈呀!诈尸啦!我被吓得跳高三尺,将手中大鸟抛得远远的。

“你,你是何方妖孽!快快报上名来!”

大鸟被我摔得似乎不轻,在地上扑腾了两下,终于憋出几句话:“我,我是鸟人,不,不是菜鸟,吃。。。吃不得。”说完,头一歪,彻底昏死过去。

………原来这就是鸟人和菜鸟的区别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