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的玫瑰-第3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毁灭得如此美丽。颓败而又妖娆。
我带着胜利者的微笑抬起头,却没有看到预想中错愕的表情。
Season依然平静地看着我,甚至还保留着笑容。仿佛一切都是他所预料的。
不惊讶吗?
本来就是送给你来摔的。
我顿时充满了挫败感。这个家伙原来这么了解我。
第一次,我让家里的司机自己开车回去,然后坐在Season的后座让他送我回到家。
哪知竟成了放学后的习惯。
日子就这样子过去了,我已经习惯每天坐他的帅气的自行车回家,习惯他每天死皮赖脸地来教室找我,习惯每次去订购杯子时看见他明媚的笑脸,习惯在每箱装新买的杯子的纸盒里找到他给我的手绘图案,习惯他给我细细地包扎受伤的手指,习惯经常让他陪我去蔻喝我爱的摩卡,习惯他拍着我的头不顾我的强烈抗议叫我傻落落。
关于Season的一切,都成了我的习惯。
直到那一天。
很平常的一个下午,我又来到霍家的玻璃店。这里的杯子是全市到新货最快的,而且每只都很精致漂亮。正符合我的要求。何况这里可以找到Season。
远远的,我看到Season正站在隔柜面前,身后是璀璨的各式玻璃杯,脸上有很温暖的笑容。
我带着几分雀跃的心情,快步走过去,然后伸手去推那扇透明的弹簧门。
手指轻触那片冰冷的玻璃钢,却像被烫伤一般飞速地缩回来。
我看到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拿着一只写着love的杯子走向Season,他很愉快地拿过喝水,与那个女孩聊着天,样子亲昵而自然。
我的心脏像是漏跳了一拍,手很怪异地僵在半空中。
然后我飞快地低下头,仿佛怕被人看到一样,逃也似的向路边跑去,抬手拦了一辆的士,也顾不得从眼中涌出的液体。
几乎是跌跌撞撞地闯进屋里,我开始疯狂地举起那些锦绣的杯子,狠狠地摔到地上。清脆的声音,撞击我的心房。一次又一次,很快房间里就充满了破碎的玻璃渣子,满目的晶莹。
那些为数不多的玻璃杯,很快被我挥霍一空。我看着空空荡荡的橱窗,心却比橱窗还空。手指被碎玻璃划破,鲜红的血,一滴一滴地坠落,碰撞在坚硬的玻璃上,顷刻间粉碎。
深夜。
我独自一人呆坐在蔻的一个暗角里。桌上摆着温纯的摩卡。
我拨通了Season的电话。
喂。
喂。我是Season。
我是凌。我努力保持着平静。
噢,是落落啊。什么事?语调是愉快的。
Season,你可不可以告诉我,我到底是你的谁?我用一种决绝而干脆的口吻问道。
他似乎没有听出我的异样。傻落落,你是我最宠溺的妹妹呀。
是啊,我只是妹妹。
我听到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就像最澄澈的玻璃杯跌落在地。水晶一般妖娆地绽放。散落成无数片。再也无法复原。
我挂上电话,将电话那头的声音切断。
闭上眼,慢慢地清理心中的碎片。
很多个月以后,我与那个叫Season的男孩再也没有任何联系。我们不再是朋友,更不是,兄妹。
依然是午后,我一个人到蔻喝咖啡。
进门的时候再一次看到那个消失了很久的身影,Season。
他和那个漂亮的女孩正在一起喝咖啡,两人杯子里乘着的,是蓝山。
我微微一笑。推门而入。
请来一杯摩卡。
有些事情真的脆弱得像玻璃杯一样,一碰即碎。尽管外表精致而华丽,却经不起一丝丝的撞击。
第三节 蓝鸟园
在这个暖洋洋的午后,太阳终于久违的出来露面,我在花园里荡秋千,穿着最喜(…提供下载)欢的白色蕾丝连衣裙,齐腰的秀发散落在背后,随风飘荡,阳光亲吻着我的脸,让我觉得眩晕,恍惚中使我产生一种幸福的错觉……我好像看见一张脸……他是谁……
当我再次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房间的床上,她坐在床边,用手抚摸着我的脸,“我说过不要让你出去乱跑的,你怎么就是不听呢?你的体质这么差,要是出了什么事爸妈要怎么办?医生刚才说了,你不能再这么胡闹了,不能在太阳下待太久!”
“我只是想出去走走……再说你们也只会关心自己的生意罢了……”我把脸转过去。
从我11岁住进蓝鸟园如今已经8个年头了,我的体质很差,医生告诉父母我需要绝对的静养,他们花大手笔在玉池林里为我建了这个庄园——蓝鸟园,反正钱对他们来说绰绰有余,我自从住进来之后就在没有出过玉池林,整整8年都在这里休息,虽然他们每周都会抽出2天的时间过来陪我,但我不觉得着有什么意义,我依然与孤独为伴,我不能享受自己的青春,我不能快乐的奔跑,只能在药物的作用下和佣人的照料中生活,也许这就是命吧!也许我注定是要这么生活一辈子的……
“我们这次给你买了一条小狗,你一个人在这里也是太孤单了,有个宠物陪着你也好。”她从床下提出一个竹篮,里面有只白色的小狗,它的眼睛是棕色的,尾巴上有一小撮黑毛,它睁着大大的眼睛望着我,显然有些害怕,我从竹篮里把它抱了出来,“狗狗,我该叫你什么呢?momo好吗?”它的小尾巴摇了摇,“就叫你momo了!”我的脸上终于有了笑容。
“你喜(…提供下载)欢就好,晚上我还要去谈生意,就让它陪你吧!”我没说话,因为我知道说了也没有什么意义,对他们来说不停的赚钱才是最重要的。
“小姐,该喝药了”小衣照例给我端药上来。
“小衣啊!你是怎么照顾小姐的啊?居然让她晕倒了!”
“我……没注意……小姐她……太太,对不起对不起!”
“怎么搞的……事都不会做,连小姐都照顾不好,明天辞……”
“不关她的事!”我打断了她的话,“是我自己偷偷跑出去的,她干得挺好,不用辞掉。”我把药端起来一饮而尽,我早已尝不出药中的苦味了。
“好吧,你自己好好休息吧!妈先走了,你要听话啊!”
“我知道的,再见!”
夜深了,现在大约是凌晨3点,因为睡的时间太长的缘故,我开始有些失眠,我从床上起来,披上我的白色丝绒睡袍走下楼。momo就睡在楼下,我很想知道这小家伙怎么样了。momo的白色绒毛在黑暗中十分明显,它在睡觉,姿势很可爱,小脑袋埋在爪子之间,它听见我的脚步声马上就被惊醒了,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我。“momo,还认得我吗?”他的小尾巴又开始摇。
忽然,它像察觉到什么似的,飞快的跑进花园里去了,剩我在后面紧跟着它。
“momo,快点出来!momo,你在哪里呀?快点出来!momo!”
花丛中开始有一点动静,树叶摇晃的声音。
我走近那个花丛,心里很害怕。
它摇晃得越来越厉害……
“啊?!”我尖叫着往后退了一步,我看见,黑暗的树丛里,有一双眼睛,盯着我未完待续)
那眼睛是绿色的,死死的盯住我,我感到巨大的恐惧……可是忽然,一只猫从树丛中冲出来,后面紧跟着momo。
“momo!原来你在这里,可把我给吓坏了!”半晌,我蹲下身来抱起它,它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望着我,尾巴不停的摇,似乎在讨好我。
“好吧!小东西,我不训你了,快进屋子睡觉去!”
半夜的寒风使我打了个寒颤,我想起自己的身体不可以在风里站太久,况且刚才的突发事件让我更感觉到夜的阴森与寒意,心里不禁有些害怕,我抱着momo匆匆进了屋子。
我没有发现,在树丛的深处,更黑暗的地方,还有一双眼睛……盯着我。
第二天,等我吃过早餐在花园里散步的时候,管家张伯领来了一个长相斯文俊俏的男孩。
“小姐,他是子文,今年23岁,是花匠王叔的儿子。”
“王叔?是上个月去世的王叔吗?”
“对,就是他,子文是他接替他父亲的工作的,他工作很勤奋的,人也很老实,因为太太不在这,所以……”
子文干净斯文的样子让我感觉很舒服,何况我在这蓝鸟园也里闷得慌,几乎没接触过什么同龄的异性,他的到来让我感到很欣喜。
“好啊!张伯你带他到处走走熟悉一下这里吧!顺便安排他住下吧!”
“小姐,这事没经过太太的同意,是不是……”小衣插了几句。
“我自己做主不也挺好的吗?好歹这也是我住的地方啊!再说他们也不常来,这事就这样了。”
“……小姐,我们进屋吧!你不能在外面待太久的。”小衣说。
“恩,好的。”我转身朝屋子走去。
第四节 史之奇才——孔明
他,以极强的智慧纵横天下三十载;他力挽汪澜于大汉末年;他以毕生的精力造就了一个不灭的人物形象;他,怀张良之才,子牙之能却只能含狠而终;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孔明。
“孔明强支病体,令左右扶上小车,出寨遍观各营;自觉秋风拂面,彻骨生寒,乃长叹曰:‘再不能临阵讨贼矣!’叹息良久,返归帐中……孔明不答,众将进前视之,已薨矣,寿五十四岁……”
东汉末年的一天里,一座极其普通的茅屋中,二人侃侃而谈:“将军欲成霸业,北让曹操以站天时,南让孙权以占地利,将军可占人合,先取荆州为家……”话不过一席,时不过半更,这位未出茅庐的青年人竟将数十年后的天下大势分析的如此透彻,比之孙吴亦无愧矣。
当时刘备正遭大挫,不禁深感生不逢时,而诸葛亮的加入正如雪中送炭一般,在曹操部下大将夏侯惇带兵十万来剿灭兵不过三千的刘备时,他纹丝不动,依旧身披鹤氅,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手摇羽扇,笑对曰:“对十万军马,何需精兵三千,只得关张赵三人足矣。”果不如然,临敌之时,指挥有方,调动有序,在峡谷处火烧十万曹兵,大胜而归。
自此孔明便开始了他生命中最辉煌的时段,火烧新野、火攻赤壁、计取南郡、三气周郎、智取汉中、七擒孟获、六出祁山、收服姜维、骂死王郎、空城退敌、以满腹韬略与过人的胆识将气数已尽的汉王朝延续了数十年。他用计的神出鬼没,料敌的精致准确,使史称“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闻风丧胆,望影而逃,甚至数次在诸葛亮手下险些身首异处。
纵观孔明一生,前期似乎是春风得意,一切尽在意料之中,笑看风云,“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然而到了后期可能是蜀国人才凋零以及司马氏的出现,渐渐败像大露:关公大意失荆州遇害、张飞鞭打士卒被刺杀、黄忠中冷箭而亡、马赵二人先后病故;自己亦病重,国力衰弱,六出祁山皆无功而返,最后无奈星落秋风五丈原,至死后又有魏延之叛国。写到最后罗贯中不得不回归历史——蜀为魏所灭,所以只能极力渲染孔明的各种失策,其实当初从孔明追随刘备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他的命运。或许是天不叫其成功吧,否则在一次司马父子与孔明的对决中,司马父子三人被前后夹困于谷中,前后有火药地雷一起爆发只待取其性命之时又怎么会有一场大雨浇灭火雷?此不外乎于人力所不能及否?
最为可叹的是孔明跟随了刘备这个碌碌之辈,无能不说又喜(…提供下载)欢意气用事,无奈又生下了刘禅这个“扶不起的阿斗”,加速了孔明失败的宿命,无奈当时“君叫臣死,不死不忠”的思想缰绳把人们栓缚的太紧,使孔明这样的人也成为这种思想的牺牲品。
这一段历史人们自有公论,我也只能孔但孔明这位绝世奇才的宿命,这样的人物,这样的气魄,这样的胆识,诸葛亮定然是我国历史上一颗璀璨夺目的明珠。
孔明,生而不能与公交游,实人生之大憾也!
第五节 十三岁,我长大了吗?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成长,因为它能把人从一个纯真无邪的世界带进另一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但也有人说人的成长过程是美丽灿烂的,因为那里弥漫着五彩的梦幻与一串串思索……
曾几何时,我不再牵着妈妈的衣角要她给我买棒棒糖,不再摆弄我最心爱的布娃娃,不再为一点儿小事哇哇大哭,我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变了一个人,我学会了静静的思考。在学校里,我和同学在谈笑之间,竟然涉及到人生、理想,在家庭中,我开始“阳奉阴违”,跟父母“斗智斗勇”,气得爸爸妈妈恨恨地骂我“叛逆”。我试着按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