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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正太凶猛-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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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多严苛的手段规矩,都压不住人心。
所谓御下,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利益。
必须让人看到,跟着他有肉吃,这样,他们才会心甘情愿!
皇宫里,圣人正在筛选各家闺阁娘子,他要给儿子找一个最好最好的妻子。
这时太监刘宝进来了,圣人放下笔,笑着看他,“瞧你这急匆匆,宝贝的样子,可是得了什么好东西?”
刘宝是自幼伺候圣人的,圣人念旧心软,感情自是不一般。
刘宝憨憨地笑,“什么都瞒不过圣上。”说着走到御案前,将怀里的画轴放在桌上,缓缓展开。
圣人好奇,目不转睛看过去。画轴一展开,就见一条金龙在云中穿梭,大气磅礴,而地面和半空中的几条小龙,又增添了几许温情。
圣人眼神逐渐柔和下来,视线落在落款上,不禁大惊,“居然是郑恺的墨宝,难怪,难怪。”郑恺是当今出了名的大师,尤擅工笔,倍受推崇。
知道是郑恺的墨宝后,圣人别添了一分喜爱,仔细看起画。
半空中一条叱咤游龙,似乎正在教几条小龙腾云驾雾,而下面几条小龙也正在奋力向上。
圣人心里默默数了数,有八条龙,不知道联想了什么,心尖越发的软了。
刘宝过来凑趣,指着几条小龙道:“圣上您看,威武向上,多有冲劲。”
圣人点了点头,接着道:“老龙慈父之心。”他目光正落在老龙遒劲的龙爪上,似乎在奋力拨开云层,让小龙们飞过来。
刘宝目光移到地面上最弱小的一条龙,突然道:“圣上您看,这条龙似乎很弱小呢,他的兄长们都开始学着飞了,他竟连走路都不稳。”
圣人目光一窒,突然想到沈璋,都是他的儿子,他的兄长们都羽翼渐丰,享受荣华敬慕,而他却还窝在穷乡僻壤。
他实在是亏欠良多,圣人目光泛泪,眼底有些发红。
刘宝心底叹了口气,似乎在感叹什么,“金龙慈父之心,为龙子拨开云层,却不知幼龙最需要是身边扶持。”
给的……不是最需要的!
圣人心中一震,目光下意识转移,看着案旁的闺秀名单,心脏一缩一缩地疼。
他的明睿乖巧听话,明明是高贵的皇子,却要隐瞒身份,藏身穷乡僻壤。
明睿从没求过他什么,然而这第一次开口,却被他毫不留情地拒绝。
圣人心里难受,明睿会不会误会,误会他不疼他。
圣人愈想愈后悔,但又拉不下面子,因为心里担心沈璋,就暗中派人探望他,结果得回来的消息却是:
八皇子殿下病了!
圣人气得摔了砚台,“病了多久,怎么不早早回禀?”穷乡僻壤哪里有什么好郎中,误了皇儿的病,怎么办?
下头回报之人,第一次见圣人发这么大的火,吓得身体瑟瑟发抖,哆哆嗦嗦道:“八殿下病了好些日子了,因为担心圣上忧心,就瞒了消息。”
“糊涂!”圣人面上怒火冲天,心里却愧疚愈甚。
他的皇儿一定是误会了,不行,他得去!
圣人急得在殿中来回转悠,结果急怒攻心,竟然晕了过去。
殿中顿时一片混乱,刘宝指挥着,将圣人抬到床上,又让人去请扁程。
圣人就是一时急怒,加上他身体底子不好,这才昏了过去。其实没什么大事,没等扁程到呢,他自己就悠悠转醒了。
醒来后,见扁程姗姗而至,圣人心里顿时又酸上了。
这扁神医还是明睿找的呢,他的八儿最贴心孝顺。
“取纸笔来。”圣人挣扎着要起来。
刘宝劝了几句不管用,就给内侍们使眼色,让人扶圣人起来。他在一边劝,“圣上莫急,不差这一会,先让扁神医跟您切脉。”见圣人神色不动,刘宝又加了一句,“别辜负了八殿下的孝心。”
好吧,圣人消停了,乖乖让扁程切脉。
听他罗嗦一通之后,圣人终于可以给沈璋写信了。
这封信,圣人写得情真意切,情意绵绵。先是表达了他很想皇儿,听说皇儿病了,宿夜忧心。还写他同意皇儿娶那个黄家大娘子了,他还要给皇儿赐婚,希望皇儿快点好转,然后带着媳妇回京。
他还等着喝媳妇茶呢!
这样一封简单的信,还不足以表达他深深的慈父之情。
所以,圣人决定,给皇儿封一个丰美富饶的封地。
封哪里好呢?
好难想啊!
绞尽脑汁了半天,还是没想出来。
不然就封秦吧,然后再多留他几年。
圣人这一年身体有所好转,就把那些封了王,都已经长大了却还留在京城皇子们都赶去了封地,只有太子、四皇子晋王,还有六皇子楚王,七皇子宁王还留在京城。
太子留京天经地义,晋王留京是因为掌着军权,制衡北部瓦剌,经常要出征的。而楚王则是陈贵妃的儿子,母妃受宠,所以留京,至于七皇子宁王,则是因为太小了。
时间转回来。
于晴一路上是强忍着,到了家中,见到母亲,情绪瞬间崩溃,委屈不能自抑,扑到于氏怀里痛哭。
太过分了,太目中无人了!
陈淑添妆礼,居然请了黄家,却没有请她。
是看不起她吗?
于晴呜呜地哭,刘元话里的意思太明显了,添妆礼上都是极为亲近之人,只有林氏这个外人。
这还能是因为什么,不就是明摆着,陈家相中了黄莺。
于晴哭得上下不接下气,她实在是太委屈了,许给陈蔡,她本来就心气难平,结果人家还看不上她。
她都已经这么委屈了,还要受此屈辱。
她可是永平侯的女儿啊,他们算什么,不过就是乡下举人土包子。
以前在京城时,多少进士官员,达官贵人,见到她们都恭敬有加。
他们算个屁!
“别哭了,别哭了。”于氏温柔地轻哄,“出了什么事,跟娘亲说,晴晴不哭啊。”
在母亲轻柔的哄声中,于晴的情绪逐渐平静,将事情原原本本讲了出来。
于氏有些疑惑,“只请了黄家一个吗?”
于晴微怔,“阿元没说。”
闻言,于氏笑了,“陈家不可能只请黄家一个外人的,这样太明显,还不如直接定下,肯定还有其他小娘子。”于氏声音温柔,说话有条不紊,令人信服,“而且过了这么多日,陈家仍旧没有消息,这说明,她们心有顾虑,未必一定看得上黄家。”
说到这,于氏摇了摇头,无奈地点了点于晴的额头,“你呀,乱吃醋,若是搞错了对象,这一场岂不是白哭了。”
于晴被母亲说得一愣一愣的,而后委屈道:“娘亲是没见到黄莺,她生得可好看了,陈公子说不得就动了心。”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尤其是陈家这种书香门第,单单动心是没用的。”于氏语气颇冷,“说不得,陈家老爷夫人,还会觉得黄娘子轻浮,勾、引他家公子。”
“嗯?”于晴被说懵了。
于氏摇摇头,叹息,“你还小,不懂父母对儿女的心思。”为人父母,都觉得自己的孩子最好,冷不丁跳出一个人,勾了儿子的心思,这还不是狐狸精吗?
陈家那般人家,娶妇肯定端庄为要。
顿了顿,于氏接着道:“若是黄娘子真的很好,陈家大夫人即便真的相中了她,陈老爷那边也过不去。”
这些读书人,最是迂腐清高,何况黄家还不及陈家。陈家又没有求到黄家的事,何必自降身段,娶商家女呢,又不是找不到媳妇。
于晴听得云里雾里的,根本不明白母亲在说什么,唯一肯定的就是,陈蔡和黄莺根本没事。
她完全是误会了,这一场算是白哭了。
“呜呜。”她好伤心,哭得眼睛这么痛,竟然是白伤心一场。
哼,都怪刘元,无缘无故提什么黄莺林氏的。
于氏不像于晴那般单纯,她心思深,性机敏。若不是有两分手段,岂能勾住永平侯那么长时间,又顺顺利利生下他唯一的子嗣。
于氏想得要更深一些,刘元那话看似无意,实则心思恶毒。若她真是天真爽朗,不拘小节之人,于氏根本不会想太多。
但是和刘元接触时间久了,于氏清楚的知道,刘元面上和善,看似大方爽朗,实则心思细腻,行事谨慎。
永年县这么多小娘子,各种出身,不同性格,就没有她不交好的,也没有一个说她不好的。
这样一个八面玲珑,百伶百俐的小娘子,怎么可能会这般粗心,在晴晴面前说错话。
于晴性格天真,心思浅,心思都摆在脸上,她对陈蔡有意,刘元肯定知道。
可她为何这么做,为何想要挑起晴晴对黄娘子的不满?
于氏稍稍一想,就明白了她的心思。
呵呵,果真是俊秀少年,人人争抢啊!
刘大人那人,最是溜须拍马,知她对陈蔡有意,肯定不会抢这门亲事。
刘元若是相中陈蔡,从父母这边无从下手,那就只有铲除对手了。
只要于晴和黄莺闹起来,到时事大,两人肯定都进不了陈家的门。而且陈家也会尽快定下亲事,若她再表现好点,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刘大人虽然不会主动和她争,但是送上门的便宜,是不会不要的。
想到这,于氏叹了口气,这刘娘子小小年纪,心思竟然这般深,而且还不露痕迹。
看来,是不能再让晴儿和她在一块了,说不定哪天就被她利用了。
白日里闹了一天,晚上自家人又聚在一块给老太太祝寿,黄莺难得多喝了几杯。本以为果酒度数低,没什么劲,但是五六杯下肚,脸就红了起来,艳艳的,像是雪地里的红梅。
闹了一天,老太太早就乏了,早早就把众人赶走,说是头沉得很,想早点睡。
大家都很累,闻言,就都退了出去。
黄莺姐妹几个结伴一块往园子走,黄豆趁着是老太太寿辰,白氏不好严管,喝得酒比黄莺还多。
此时像个小醉汉般,咋咋呼呼,还要唱曲子,被绿珠和嬷嬷半扶半抱给带走了。黄鹂黄雀也早早地回去了院子,路上只剩黄莺和绿意。
此刻,黄莺只觉身轻头重,脚下能飞,直想把脑袋割下,羽化登仙。
走了几步,绿意突然停住脚步,低低唤了声主子,就低头退下了。
黄莺猛然落入一个温和柔软的怀抱,还以为坠到云彩里,直接大叫:“嗨,云彩是冰块啊,怎么会这般软,难道是雾霾?”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沈璋皱眉,将怀里不老实的人儿抱紧。足尖轻点,飞身而起,向静心居奔去。
作者有话要说:求评,看我萌萌的小眼神
为了娶到莺姐姐,小变态真的是好努力,好努力

☆、第53章 醉酒(二)

“呀;飞了!”
黄莺迷迷糊糊感觉身轻如燕;脚下地面飞速略过;更妙的是她还没使劲;这可不就是飞了。
她咯咯咯笑了起来,笑声轻灵;宛如蜻蜓点过湖水,在沈璋心里荡起一波又一波的涟漪。
自打上次看过萤火虫之后,沈璋就敏锐的发现;黄莺在躲着她。
这个发现令沈璋很是郁卒,本来以为两人的关系有所进展;没想到她还在躲着他。
沈璋寻了好几次机会,都被她轻巧躲过。这次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趁着她酒醉将人抱走;待她清醒时,灵巧得堪比小猫,根本逮不住。
黄莺喝醉了酒,脑袋迷迷糊糊的,意识还在,反应却慢了好几拍。缺席了平日里的算计考虑,全剩下娇憨本能。
“老实点。”沈璋皱眉,在黄莺的屁股上拍了一下,在怀里动来动去,掉下去怎么办?
呜呜,被打了,醉意里一分疼痛也放大成五分。黄莺睁着一双雾蒙蒙的眼睛瞪着沈璋,与其说瞪,倒不如说撒娇控诉。
那样一双笼雾含情的眼眸,因为醉意,眼尾发红,眸中仿佛拢了一汪醇酒。沈璋喉结滚动,醇酒诱人,比最最醇香的女儿红还要吸引她。
偏偏怀里的人儿还不自知,醉酒的人儿展露本心,娇气得厉害。
这样瞪着沈璋半天,都不见他来哄人,黄莺越发的娇气委屈了。
心里面委屈,想让人哄,偏偏还不说。
她咬着手指瞪人,沈璋一眼望过去,入眼的就是红的唇,白的指,樱桃滴露,嫩笋勾人。看得让人恨不得将她连皮带骨都吃进去,这样还不过瘾,要细细品尝,每一寸每一分深深探入,都吞入腹中。
真是要命!沈璋恨恨地瞪了她一眼。
又被瞪了,呜呜呜,黄莺越发地委屈了,手指从口中拿出来,还带着香甜津液,直接掐住沈璋的双颊。
那湿柔软糯的指腹一碰到脸颊,沈璋心头顿时燥热起来,下腹紧绷。只要一想到那手指是从她口中拿出,沈璋就恨不得将手指吞下去。
吞下去,吞下去,都吞下去。
反应慢了好几拍的人儿哪里知晓抱着她的沈璋即将狼变,她心里还委屈着呢。
手指用力拧他脸颊,可沈璋刀削般的面容哪里有肉,*地根本拧不动。
她双手上去,与其说是掐,还不如说是捧。
黄莺还气哼哼,“说,为何打我,还瞪人!”说着她伸出手指去戳他眼睛,看样子是想抠出来。
沈璋吓了一跳,瞬间后仰躲避,同时双手掐着她的腰往前挪。
黄莺够不着了,呜呜呜,她的琉璃珠没了。
“不许躲。”她生气了。声音还含着怒,不过可惜,因为醉酒,声音里非但没有一丝凌厉之气,反倒浸满了蜜,甜滋滋勾人。
这声音,对沈璋而言无异于顶级春、药。
他反复运转心法,才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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