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太凶猛-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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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么行。”黄豆不高兴了,瞥了眼黄鹂,“二姐姐要是着急,就先过去好了,大姐姐得先吃东西。”
黄鹂被黄豆说得脸有些红,不高兴了,“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像我不关心大姐姐似的,不过是多句嘴罢了。”
黄豆不想跟黄鹂拌嘴,她一向伶牙俐齿的,自己也说不过她。
黄莺笑着摸了摸黄豆的脑袋,道:“好啦,咱们去看蹴鞠吧,我这会也没什么胃口,一会回来再吃。”
黄豆有些纠结,她真的好想去看蹴鞠,但又担心大姐姐没吃东西会饿着。
“没事的。”黄莺安抚了一句。
黄雀聪慧,温柔道:“咱们可以带些点心过去。”
“这主意好。”黄豆拍手。
姐妹几个出了门一块向南门走去。
“诶,大姐姐,你知道蓝娘子回家的事吗?”黄豆突然开口。
黄莺愣了愣,道:“听说是回去议亲。”
“也对。”黄豆点点头,“她毕竟不是表哥院里的奴婢,总在这也不好。”
这时,黄鹂突然冷嗤一声,语含不屑,“我看她是被人看出了心思,呆不下去了才会离开。”
黄鹂一直不喜欢蓝灵,比黄莺还甚。主要是她心思太深,而且总喜欢拿别人衬托她,谁又不是傻子,哪里看不出她的小心思。黄莺虽然也讨厌,但是起码磊落,而且对她们也是发自真心的好。
“什么心思?”黄豆不懂。
黄鹂不屑地瞥了她一眼,冷哼道,“说了你也不懂。”
黄豆气得直跺脚。
只有黄雀若有所思,瞅了瞅黄鹂,又瞅了瞅黄莺不知道在想什么。
从小,姨娘就叮嘱过她,说她是庶女,姨娘又不受宠,千万不要跟两个姐姐争锋。
家中这几位娘子,大姐姐是嫡长女,又生了那样一副花容月貌,受宠自不必说。二姐姐伶俐娇艳,姨娘跟父亲是从小青梅竹马的情意,为人又好强拔尖。四妹妹是二房唯一的娘子,娇俏可爱,是婶娘的心肝。
只有她,为人木讷,姨娘又不受宠,跟在姐妹们身后像是一道小影子。
不过,老天似乎是有意补偿她,给她平凡的容颜,不受宠的身份,却赐给她聪明的脑瓜子。
其实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她背书就比大姐姐好了,但是姨娘不让,什么都让她在最后。
她一向乖巧听话,姨娘说什么就是什么,所以一直不显山不露水。背书,要背得最慢,写字要写得最不好,就连游戏都要让着其他姐妹。
这般压抑非但没养成她极度自卑的性格,反倒温顺敏锐。她喜欢从暗处观察她人,研究每个人的性格想法。
因为她的聪慧灵敏,对身边伺候自己的下人们的心思了如指掌,所以,哪怕她不受宠,她和姨娘也不会被欺负。
黄雀一直都知道黄鹂的心思,知道她嫉妒不喜欢大姐姐,虽有有些时候觉得黄鹂不识好歹,但是细想想也无可厚非。大姐姐生得那样好,人也聪慧,心胸宽广,为人大气,对每个人都那么好。
真是的,和这样完美的人做姐妹,真是很难不嫉妒。
不过……黄雀眼睛发亮,她好像发现大姐姐一个秘密了。
对于表哥祝明睿,黄雀一向是敬而远之的,她没有黄鹂那样的胆量,也不像她那样缺心眼。
好几次,黄雀都从祝明睿眼中看到杀意,他想杀了黄鹂,目光深处是毫不掩饰的厌恶。
可为什么到现在黄鹂还活着?真是令人费解。
这个秘密就是有关大姐姐和表哥的。
虽然黄雀还不能十分肯定,但是起码有六分把握——表哥对大姐姐与众不同。
不过也难怪,大姐姐那样好,大约男子都会喜欢吧。
姐妹几个到的时候,南门处已经聚集了一大波人观看,昨天白氏就安排好了一切,男客在左边,女客在右边,中间隔着赛场。
“莺娘子。”离得好远就看见刘元拿着手帕挥舞。
黄莺笑了一下,走了过去。
刚到近前,刘元就走了过来,拉着黄莺的手上下打量她,“怎么听说你不舒服?”
刘元大早晨就过府拜访,本来想去看看黄莺,结果就听她丫头说娘子不舒服。
“没事。”黄莺摇摇头,“不过夜里没睡好而已。”
“睡不着吗?”陈淑走过来,关切地看着黄莺,“我新得了一种香,最易安神,一会让人给你送来。”
黄莺感激地笑笑,“不麻烦陈姐姐的,妹妹不过是想着今日比赛,脑中兴奋,才睡得不好,可不敢贪了姐姐的好香。”
“你呀你呀。”刘元笑着点她的脑袋,“就知道你是个爱热闹的,羞羞。”
姑娘们说说笑笑闹成一团。
寒暄过后,就坐下望向场中。
场中两队,沈璋为首的一队,着白衣。如今沈璋已经长得很高了,细长的少年一袭白衣,头系刺金抹额,整个人宛如挺拔的白杨,夺目的让人移不开眼。
旁边的姑娘们,虽然说说笑笑,对着场上众人指指点点,但却有大半目光落在沈璋身上,一个个都红了脸。
有直爽的姑娘,没见过沈璋,直接开口询问:“那人是谁?我的天啊,好生俊俏。”
“不知羞!”旁边的小姐妹刮她鼻子。
“是祝家的儿郎,黄府的表少爷。”
“你看,是他在领头呢,黄府大公子都以他马首是瞻。”
议论声越来越小,但却全集中在沈璋身上。
陈淑看了一眼场上身着黑色劲装的堂兄,又偏头看了看黄莺,发现她目光疏朗大气,没有丝毫偏颇,似乎在看所有人,又每个人都没看。
陈淑心思细腻,从前两日堂兄旁敲侧击地跟她打听黄莺,心里就明白了。
似黄莺这等国色天香,没有哪个男子会不动心。而且她和黄莺交往甚深,知晓她性格温柔朗阔,又天资聪慧,待人接物犹如春风拂面,实在是个难得的好女子。
陈淑视线移向于晴,发现她目光毫不遮掩地停留在祝明睿身上,半分不移,心中顿时有些不悦。
先别说她看不得看上于晴,但她既然满心地要嫁入陈家,如今却对其他男子动心,显见不是个安分守礼的。
还是娘亲说得对,于晴虽是侯府血脉,但却是外室女,教养哪里比得上自幼养在黄府老太太身边的黄莺,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沈璋做了一圈热身,抬头似不经意间扫了眼黄莺一眼,想到早上的旖旎,小腹顿时不可自抑燃起一团火。
啊啊啊——好幸福!
沈璋都幸福得快要冒泡了,嗯嗯,他在心底暗下决心,这次蹴鞠一定要打动莺姐姐的心。
他不想在停留表面了,他想要更深一层次的接触。
作者有话要说:小变态对莺姐姐做了什么……和谐社会,请亲们自己脑补,嘻嘻嘻!
不要因为还有一更就霸王我啊,要多多留言给渣作者支持,么么!
☆、第34章 心乱了
比赛开始。
陈蔡所在的队伍显然都是老将;各个身手灵活,配合默契。而沈璋所在的队伍;其他人都是不错的;只有黄家四兄弟拖后腿。不过耐不住有一个沈璋;无论何种状况都能抢救回来。
他在场上奔跑着,带球过人;闪身躲避,踢球射门!
每个动作都潇洒利落;额间的抹带更是随风扬起,场上的少年有着最最笔挺的身姿,最最轻盈的动作……黄莺的心脏突然极速跳动起来,她捂紧胸口;但是无论她多用力按压,都压不住那躁乱的心跳。
完了!
黄莺心道。
又是一记射门。
沈璋突然转过身,抬头望向黄莺,那冷而严肃的凤眸在看见她的那刻瞬间潋滟起来,仿佛蕴藉着最最温柔的星光。
那一瞬间,黄莺突然窒息,脑中一片空白。
正要做点什么,将自己从迷幻中拉出来时,旁边突然传来少女的尖叫声:“天啊,他在看我!”
“不是,是在看我。”
“他还对我笑呢。”
不仅是黄莺,其他所有少女都激动起来,双目亮晶晶地盯着沈璋。连最最稳重的陈淑,都控制不住心头躁乱。
天啊,那个臭小子简直帅到风云变色!
上半场结束,沈璋以压倒性的优势,进了36个球,碾压陈蔡,完全是狂虐姿态。
这还是沈璋手下留情了。
中场休息,陈蔡弯着腰,双手支撑在膝盖,抬头气喘吁吁地看着沈璋。
他真是没想到,这样一个漂亮精致,好看得不像凡人的少年,踢起蹴鞠来居然这样狠,这般凌厉。
其实沈璋可以踢进去更多的,但是他能感觉到,莺姐姐的目光一直停留在他身上。
真是的,这样子让他怎么好好踢球,不可控的,他就耍起帅来。
明明能一脚踢进去的,他非要弄个漂亮的回旋,还要有几个漂亮帅气的闪身。
沈璋擦了擦额角的细汗,心脏扑通扑通跳乱跳。
现在回想起来,他对自己前世的愚蠢真是不能忍,既然那般黏缠莺姐姐,为何就不能花点心思讨好她呢。
沈璋觉得自己真是太笨了!
看看,现在不过是踢了场蹴鞠,就引得一众娘子脸红心跳,连莺姐姐都不舍得从他身上移开目光。
沈璋觉得,他完全可以更帅一点,“帅”这个词,是前世从莺姐姐那学来的,他觉得能够很贴切地形容自己。比方说,在莺姐姐面前,耍一通剑法;或者指挥若定,或者英雄救美!
真是,法子简直不要太多。
他前世居然一个也没想到!
沈璋觉得时机差不多了,现在是时候应该让莺姐姐微微察觉自己的心意了。未免吓到她,心意不能露得太多,要含而不露,引人猜想,让她能够察觉但又不能完全确定。
这要细细谋划了!
陈蔡起身,在书童地搀扶下走到赛场边上,他看了沈璋一眼,坐到椅子上,转头和众人讨论下半场的策略。
上半场虽然输到底,但他陈蔡绝不是半途而废之人,哪怕是只有一线希望也决不放弃。
了却心事,成竹在胸的沈璋蓦地收敛锋锐,整个人宛如吃饱喝足懒洋洋的狮子。如果真的有爪子,恐怕就要剔牙了。
他一甩衣袍,盘腿随意坐在地上,明明是最最随意的动作,做得位置比所有人都低,但却仿佛高高在上,让人不自觉仰视。
“真洒脱。”刘元赞了一声,说完转过头来看向黄莺,“你家这位表少爷有名士风度呢,洒脱恣意。”
陈淑也抬眸看向沈璋,不知为何,此时收敛起狠意的祝明睿竟然比之前更让人移不开眼。就像是深扎岩石中的绝世宝剑,有着最最普通的外表,最随意的姿态,却暗含最锋利坚韧,锐不可当。
——
这世上有一种人,眼睛又小又猥琐,但却亮得慑人。
这两天,小猥琐无时无刻都在研究一件事,沈璋的情绪。
虽然还是研究不出来,但是小猥琐凭着天赋已经能轻微感知他的喜怒了。
比如,刚才,那‘喜’有些大啊!
像主子这种又冷又傲的绝世美男子,按说应该是高傲无比的。在小猥琐的设想中,他应该是炫酷的,在赛场中潇洒恣意,对女子的欢呼毫不在意。
可是——他在意了,他往那一群女子中看了好几眼。
小猥琐当然知道,主子绝壁是不可能欣赏美人的,美人根本都比不过他,他只需照镜子就好了。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他在看一个人。
看谁呢?
小猥琐马达似的目光在众女身上移过,最后停在黄莺脸上,哇靠,就这一个比主子好看,肯定是看她了!
休息一刻钟,下半场开始。
沈璋并没有因为上半场压倒性的胜利而轻敌,而是认真对待。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了,所以黄莺仍旧移不开眼。
下半场,沈璋转变了策略。如果说上半场,他是迅猛的豹子,那么下半场就是狡猾的狐狸。
他基本上放弃了进宫,而是,想要彻底摧毁陈蔡等人的士气。
沈璋没有身先士卒,而是站在最外围,淡定地指挥着这个未满三天的队伍,仿佛军中指挥若定的元帅。
每一抬手,每一个指定都是敌方面对最凶猛的冲杀,连拖后腿的黄家四兄弟,都被他安排到最恰当的位置,发挥最大作用。
沈璋要让他们看着,哪怕是他不上场,哪怕是最差的队伍。只要有他在,都会变成最勇猛最厉害的队伍,万夫莫当。
如果说上半场让女子心动欢呼,那么下半场的沈璋就让男子心悦臣服。
三刻钟后,下半场结束,没有沈璋动脚,所在的队伍依然进了10个球,气得对方眼都绿了。
10加36,一共46,顺溜顺溜,真是好个吉利数字。
沈璋一把拿下额间的抹带,鬓角的发丝被汗水浸得湿漉漉的,整个人帅得一塌糊涂。
陈蔡表情无波,死死盯着沈璋的背影,“祝明睿。”他叫。
黄达注意力一直放在这头,见陈蔡神色不对,心立时就咯噔一下,不是要打架吧。
“嗯?”沈璋转头,眉梢轻挑,嘴角轻勾,明明是略带嘲弄的神态,却让人从心底胆怯。
陈蔡咽了口唾沫,定定地看着沈璋,然后突然伸出右手,竖起大拇指:“厉害,陈某佩服,愿赌服输。”
沈璋点了下头,连一道眼风都吝啬给他,直接就转过头,不再看他。
以前是他自己搞错方向,把一切都怪罪在别人头上。如今他想通了,其实陈蔡又如何,哪怕再来张蔡、李蔡,只要莺姐姐的心在他身上,就无所畏惧。
他要做的不是将别人踩低,而是努力让自己站得更高,让莺姐姐眼里只看得见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