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绝世好妖 >

第29章

绝世好妖-第29章

小说: 绝世好妖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即便是白蛇跟许仙生出一个文曲星来,那也是历经了千难万苦。况且只是一个传说而已……
    如今好了,海琼仙子虽然没有明说。但从她的话语不难理解,李云也是一万前的觉醒者,不是仙,就是妖…。。
    李云是仙是妖这本身并不重要,只要不是人就可以。王珍珍觉得心情突然变得很爽很轻松。她甚至觉得自己有必要谢谢仙女,感谢她的解惑。
    海琼仙子很敏感,从王珍珍的表情中她似乎看出了一些什么。银牙咬了咬,她告诫似地说道:“你最好跟我的未婚夫走远一点……”
    王珍珍凝眸沉思片刻,郑重地点头道:“我接受你的建议,同时我也会尽力而为的,但我不能向你保证。你应该清楚,爱情会在不经意间来临的……倘若我们之间真的有缘,就算我可以回避也是无济于事的。”
    “很好,看来你是真的打算跟我竞争……没问题……那我们就比比看。”海琼仙子冷笑说道:“我会让你输的很惨的……”
    “老板,我支持你——!”一直战战兢兢,沉默不语的小毛头伸出脑袋,大喊一声,为狐狸精老板呐喊助威。
    “哼!”海琼仙子轻哼一声,小毛头吓得急忙将头缩了回去。
    ……
    ……
    离开王珍珍之后,海琼仙子临时决定不去找李云。或许是心里有气吧?跟谁搞在一起不好,偏偏跟狐狸精在一起。
    王珍珍却是去找李云了。因为心中无所顾忌,这一次,她放得很开,对李云很热情。也不知为什么,对于海琼仙子的来访,她是绝口不提。
    当然,王珍珍也没有因为心中无所顾忌便主动投怀抱,干hai烈火。毕竟人家都是有未婚妻的…。。人了。
    而且王珍珍并非就是那种随便的人。上huang不也得讲究情调嘛?凡事不能太急,水到渠成,顺其自然才是王道。
    对方是仙女,自己是妖女,王珍珍不是看轻自己,只是觉得在起跑线上就已经输了人家一筹。她觉得自己应该奋起直追。最好是可以把他的身份弄清楚。她的潜意识中,还是非常希望李云是妖。妖跟妖就显得亲近一点。
    三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按照海琼仙子的说法,今天就是所谓的情敌前来找他的日子。从早上,到中午。再从中午到下午,李云一直在等。即便是做别的事情也是心不在焉,可是一直不见任何人前来找他的麻烦。
    他在想,仙女不是在忽悠人吧?
    ……
    ……
    五十岁的张大国看上去一点也不老,村里人都夸他不像五十岁的,挺多四十挂五的样子。对此,他不以为然。因为他知道自己的长相已经定格在四十五的样子了。从此再也不会衰老,如果没有意外或者奇迹的话,这张面孔将伴随他永远。相对于面相,他的身体更好更年轻。五十岁的人了,耳不聋,眼不花,牙口很好,那是吃嘛嘛香。
    时隔几年后,他还是第一次从农村老家来省城。记得第一次过来的时候,他是为了给村头李寡妇买衣服。至于这次,他是来寻女人的……不,应该是仙女。一个他在一万年前就中意的同类。
    现年五十岁的张大国也是一个远古的血脉觉醒者。而且他是远古时代战斗力十分强悍的剑仙。他就是海琼仙子所说的李云的情敌。
    他是五年前觉醒的。觉醒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停止了对村头李寡妇的追求。因为随着记忆的复苏,他想起了仙女海琼。跟海琼相比,那略微有点丰满、性感的李寡妇完全就是渣。自那之后,他便开始寻找仙女。除了这省城之外,他寻遍了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地区。直到最近他才发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自己苦苦寻找的仙女就在省城。远隔数百之外,他嗅到了仙女的气息。
    可是就在他决定前来寻找仙女的时候,仙女找到了他。并且很无情的告诉他。她,名花有主了。





    第四集 第二十三章 农民伯伯和仙女
     更新时间:2010…12…20 0:41:28 本章字数:225

    张大国觉得很痛苦,很悲情。其实海琼仙子有未婚夫这件事情他是知道的,只是他一直都不愿意承认。他从来都没打算放弃过。以前没有,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
    张大国决定用拳头来捍卫自己的爱情。
    当初仙妖两族之间都有这样一个规定,情敌之间是可以通过决斗来决定爱人归属的。当时是恰好赶上了仙魔大战给错过了。否则他个李云之间的爱情争夺战早就打响了。
    如今天下太平,四海升平,他觉得正好决斗的好时候。为此,他跟海琼仙子还争吵了一番。最终,他听从了海琼仙子的建议,等上几天。
    这几天时间,张大国一直都呆在家里的泥胚房中。他在努力的回想自己当年的战斗技艺。对方李云也是个很强大的妖。他必须得确保成功,失败者将永远失去追求仙女海琼的机会。
    张大国在城里转悠了半天,愣是没找见海琼仙子说得那个什么什么村……天快黑了,他的肚子饿得咕咕直叫。不得已,他只好暂时放弃了找村子,先把肚子填饱了再说。
    来到街边一家饭馆,张大国爬在桌子上仔细的审查了菜单,最终点了两碗油泼面。一碗三块五,两碗七块。他有些心疼。若是在老家,这七块钱可以生活一周。
    “城里是好,就是东西贵…。。”张大国暗暗嘀咕了一句。可怜的剑仙。一万年前,他手持仙剑大杀四方,那是何等的英雄气概。可是如今,两碗七块钱的面,他都要感叹一声。岁月不饶……仙。
    一万年的时间,就算是强者的性子也给磨平了。不过张大国对于海琼仙子的爱并没有变质。可见爱情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时间、空间亦不是问题。因为,爱是永恒的。
    张大国胃口很好,食量大,眼看着桌子上两碗刀削油泼面眼睛都绿了。深嗅一口油香味,他拿起筷子用手抹了两把便开始风卷残云。不过是眨眼的时间,一大碗的面便被他尽数吃尽,好在还有一碗。一分钟后,另外一碗也下肚了。饭馆的胖老板很热情,他走过来询问:“吃饱了吗?要不再来一碗……”
    张大国下意识的捏了一个裤兜,急忙摇头:“饱了,饱了,不要了……”这次出门,他总共就带了两千块钱。除去来回的路费,能动用的流动资金也就一千块钱的样子。
    这一千块钱,他是打算等打败了情敌,为海琼仙子购买衣服,首饰的。
    虽然眼下生活有些苦,但再苦也不能苦了自己的女人。
    想想也有些悲哀啊。张大国在老家务农,一年的纯收入也就三四千的样子,除去开销,积攒一点钱实在是不容易。
    这几年虽然觉醒了,力量强了,可是剑仙这职业在现代社会似乎也不大好找工作。他擅长的是打斗,杀人。可现在的社会好像不兴这个。再说了,剑仙这身份说出去也没人信。这话要是说出去,会被人百分百的认定为精神病的。张大国丢不起那人。所以日子照旧。
    张大国其实挺有上进心的,他都想好了,只要迎娶了海琼仙子,他就去山里开荒种地,反正他有得是力气。十年之内,混个小康还是没问题的。男人嘛,有动力才有事业。
    “大哥,你是来进城找工作的吧?”这会吃饭的人少,胖老板显得无聊,就跟张大国聊了起来。
    临行前,村长交代进城后切莫跟陌生人说话。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城里人不厚道,骗子太多。
    张大国从裤兜里拿出十块钱,递给了胖老板。胖老板余光里看着他的裤兜,暗暗冷笑,一穷鬼,还装什么装,老子跟你说话,那是看得起你。不吭声拉到,我诅咒你出门就被人骗。
    ……
    ……。
    走出饭馆的时候,天空中飘起了雪花,还夹杂着一丝寒风。张大国下意识的将那棉袄的领口捂紧。
    其实他不冷,只是一个习惯。村里人都这么做。
    走在大街上,他觉得什么都新奇,这看看那看看,全然忘记了自己的目的。后半夜,他终于嗅到了海琼仙子的气息。
    不顾寒风大雪,他是一路狂奔。一个小时候,在郊外一家废弃的工厂前,他看到自己的意中人。那个只是看一眼就让自己兽血沸腾的仙女。
    “海琼,我来了…。。”看着风雪中亭亭玉立的仙女,张大国显得有些激动,有些兴奋。这么美貌的新娘子要是娶了回去,村里人不知道会有多么的羡慕。
    “嗯!”跟张大国形成一个强烈的反差,海琼仙子很冷淡。语气中充满了寒意:“你还没见到李云吧?堂堂剑仙沦落到了如此境地……我建议你还是回去种地去吧。其实村头的李寡妇很你挺相配的…。。”看着这个农民伯伯似的剑仙,海琼仙子本能的有些抗拒。
    听海琼仙子这么一说,张大国直觉有人在他的头上泼了一盆凉水。心里寡凉寡凉的。同时,他感觉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刺痛了。很痛,很痛。
    “告诉我那个城中村怎么走?”张大国无法容忍海琼仙子对自己的轻视。他体内战斗的血液在沸腾,在燃烧。他要亲手杀了那个妖怪。他一直都认为如果不是那个妖怪的话,一万年前,他跟海琼仙子就已经相爱了。是那妖怪横刀夺爱,这才造成了他今天的悲剧。
    李寡妇?哼。张大国好歹也是剑仙,即便当年的荣耀已经不复存在,但他也不会放弃自己的爱。
    “你现在这样的状态,怕不是他的对手,我劝你回去吧。”海琼仙子依旧冷冰冰地说道。
    “我不会回去,除非你答应跟我走,做我的新娘。”张大国固执地说道。
    “这是详细的地址,不知道在街上问人——!”海琼仙子没再劝说什么,而是扬手扔过一张写着地址的纸张。风雪中那张薄纸很准确的落在了张大国的手上。
    下意识的看了看那张纸,张大国小心的收起来。
    良久,他对海琼仙子说道:“如果我胜利了,你得跟我走……”
    'booid=1283044;booname=《特殊空间》'





    第四集 第二十四章 好多看戏的
     更新时间:2010…12…20 0:41:29 本章字数:2282

    “等你胜利了再说吧!”海琼仙子轻笑一声:“祝你好远,再见——!”话音落去,海琼仙子便消失不见了。
    张大国在风雪中足足矗立了半个小时。天很冷,但冷不过他的心。
    回到市区后,他在一家四合院改造的旅馆住了下来。一夜未眠。天亮的时候,他继续上街,吃了两个热馒头,便拿着小纸条在十字路口找到一名正在执勤的交警,很礼貌的询问了一下地址。
    交警很热情很客气,把地址详细得跟他解说了一遍。并且表示如果不是正在执勤,他会亲自驾驶警车将他送过去的。
    “城里还是有好人的…。。”一路上,张大国不停的嘀咕。
    ……
    ……
    放学后,李云独自漫步在大街上。即将达到租住的城中村村口的时候。他被一个农民伯伯拦住了去路。
    农民伯伯大约四十多岁的样子,身穿一件深色棉袄,脚穿黑色棉鞋,面相憨厚老实,不过眸子中却带着丝丝杀气。
    “打劫的?”李云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暗自猜想,这年头农民伯伯也打劫?不是说,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吗?电视上的新农村建设看上去比城里还好……生活好,政策好,不在家享受,跑出来做贼。
    “你是李云吧?农民伯伯出口询问。
    我靠,盘子都踩好了。李云点了点头,说道:“嗯,我是李云……”
    “这是你家的地址?”确定对方真是李云后,农民伯伯将手中的纸条扔了过去。
    李云越来越觉得不妙,就想先离开再说。却听到农民伯伯追问:“是你家的地址吧?”
    “嗯!”李云再次点头。
    农民伯伯当即喃喃自语:“这就不会错了,果然是你……妖怪受死吧…。。”几乎在他的声音落去的同时,他的手里就已经多了一把黑乎乎的利剑。
    “你就是那个所谓的情敌…。。”李云这个时候已经从农民伯伯的身上嗅到了仙族的气息。联想到他对自己的态度,基本确定了他的身份。同时李云发现此仙的战斗力不差。至少他懂得隐藏气息。
    李云有些郁闷。敢情自己的情敌就是这么一副模样。自己才二十出头,正当嘉年华。整出这么一个快五十的情敌。有点郁闷。若是被人知道了,八成会笑掉大牙吧?
    李云终于明白,为什么海琼仙子死活不跟情敌好。原来这是一位大爷。
    “大爷……你没事吧?你手持利剑,当街行凶就不怕警察来抓啊?”李云戏谑地说道:“大爷,你不会是第一次进城吧,城里规矩多,警察多。担心你还没找我的麻烦,你就被警察找麻烦了。”
    停了一下,李云继续说道:“我是一片好心。”
    “你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