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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魔眼-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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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俩打定主意,将毁灭之火当作是孙悟空的那三根救命毫毛,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就绝对不动用这种力量。

在这两个月里面,除了在肖恩的传送方面大有收获,改造分身也终于取得了不少进展,这一切首先得归功于伐楼那的密典和老头所传授的那些东西,言末在里面找到了洗经伐髓的方法。

不过两者有些区别,前者不但容易也温和许多,而后者显然本身就是一种苦修的方法,最终在言末的威逼利诱之下,罗莉答应选择后者,毫无疑问后者更加彻底,也能够带来更多好处。

洗经伐髓无疑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值得庆幸的是,在这个时代已经发明了一种东西叫做麻醉剂。

这一次洗经伐髓将罗莉原本已然修炼得差不了多少的身体,强行冲开出许多全新的经脉;毫无疑问湿婆数的洗经伐髓是一种非常霸道的做法,经过这样一番磨练,罗莉原本就不错的根骨,自然变得更加出色。

言末在洗经伐髓的同时,用派皮特的异能做了一些小小的改变,派皮特异能的本质就是可以有限幅度地改变身体内部的构造。

经过一系列的改造,重新施展分身,那个分裂出来的分身再也不是一个空壳,她拥有着同样的资质、同样的根骨,更绝妙的是两个分身拥有着同样的记忆、同样的大脑,几乎已然达到了不分主次的地步。

而且两个人合体之后,还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改变身体的构造,罗莉曾经合力将自己撑大成为一个一米八高,看上去二十二、三岁的健美形女人,不过那型态已然是极限了。

准备的最后一个环节,便是弄一件能够穿过时光之门的铠甲,这件铠甲绝对不能够有任何金属零组件,幸好在这个时代已经有许多新的材料可以用来替代金属。

言末并不打算制造一件金刚不坏、坚不可摧的铠甲,而是更希望它能够将力量卸开,所以他最终选择了蜂窝状的凯芙拉中间充填矽胶的做法。

这玩意儿摸起来就像是一块软绵绵的肉块,但普通手枪子弹偏偏无法将它打穿,毫无疑问在古代没有任何一件武器能够伤害到它分毫。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在要害部位,言末还是增添了一层硬质的凯芙拉作为防护。
    
唯一让言末感到遗憾的事情便是,实在没有地方可以让他试试油雾混合空气爆炸时的威力。

虽然他已经无数次从理论上推导出,爆炸的直径和爆炸范围之内的气压,不过没有最终的试验,仍旧令他感到很不放心。

将所有的一切全都准备妥当,在一个晴朗的星期天下午,言末给猪头鲨留下一张纸条之后,便带着他所需要的东西不告而别。

因为从研究之中得知,进行时光旅行会有能量释放出来,回想起当初里斯本的那两次爆炸,言末最终决定坐车到郊外,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再施展时光之门。

悠然地坐在一片小树林当中,远处隐隐约约可以听到狗叫的声音,在这片到处都有人烟的地方,想要找寻一处与世隔绝的所在,几乎没有可能,所以罗莉只好选择了一个能够阻挡住四周视野的地方。

按照那个老头的记忆,言末和罗莉首先找出了那座位于尼泊尔的寺庙,他们俩看着时间在眼前迅速流逝,那座寺庙大多数时间都显得安安静静冷冷清清,一年之中难有几场热闹。

透过时光之门,数十年的光阴仿佛在弹指尖已然度过,有的只是春去冬来,寺院里面的和尚们年复一年地做着同样的事情。

言末看不出里面有什么人真正在修行,他非常怀疑,这些和尚或许根本就不在意获得解脱,而是将待在庙里当作是一种生活。

这座与世隔绝的寺庙里面的僧侣,大多来自附近的村庄,村里面的人们把小孩送到庙里面来当和尚,等到他们长大了之后再迎接他们还俗。言末猜想,这或许就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时间始终在流逝,言末丝毫没有看到那原来的喇嘛,他开始有些疑惑起来,他不知道是否应该停顿下来,但是突然间又一想,如果停下来他该怎么办?难道去找那个老头问清楚这件事情?

想想也没有这种可能,言末只得任由时光向后流逝。

终于从山的那边有人前来,那群人看上去像是乞丐多过于像是喇嘛。

言末放慢了时光流逝的步伐,他看着那些乞丐在寺庙里面住了大半年。

那些乞丐走了,言末连忙拉近镜头去查看那供奉“舍利”的大殿,那枚“须弥芥子”舍利显然仍旧供奉在老地方。

正当言末感到疑惑的时候,那个乞丐又来了,不过这一次他带来了大队人马,那些人看上去同样也不像是喇嘛,而更像强盗。

果然这群人围拢了寺庙,和尚们全都被赶了出来,那群强盗的首领取走“须弥芥子”,此时此刻言末才看清,他们确实是一群喇嘛,一群如同凶神一般的喇嘛。

喇嘛们第二天就上路了,他们带着“须弥芥子”,而此刻言末正小心翼翼地跟随着他们,他巴不得这些家伙远离那座寺院,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那个实力超绝的老头就在附近修行。

言末等待着,他原本想过在半路上进行袭击,不过他对于时光之门始终不太放心,万一在这白雪皑皑的土地上错过了又怎么办?或许还是等到他们回到庙里,反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第四章大盗罗莉

来到这片时空的第一天,罗莉就做了一件劫富济贫的事情,她甚至没有像老派武侠之中写的那样,到某个茶馆里面去打听镇上哪户人家有什么恶行,凭藉言末所拥有的魔头才有的特殊感知能力,直接就找上了一户财主家。

那财主对于当地人来说,或许称得上是个富豪,但是却被罗莉骂作是穷鬼一个。

在他后厢房的帐库里面,罗莉总共只找到一盘一百个金元宝,这些金元宝并不像电视里面看到的那样,而是一块块如同倒放着的马蹄,每十个一排,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一个紫漆的盘子上面。

不过银元宝倒是有两箱之多,除此之外还有两口箱子,里面全都是整整齐齐用红绳串起来的制钱,罗莉很显然对于这些青铜钱币并不怎么戚兴趣。

    信手一划,一阵浓密的烟雾过后,两箱子白银和那些黄金全都被她传送了出去。

这一点点的收获显然不太能够令“大盗罗莉”感到满意,因此她打算趁着天黑再干一票,但是却在言末不停的“够用就好,别太贪心”的催促之下,只得收手。

四周到处都是高低起伏的群山,这里是真正人迹罕至的地方,在一道壁立的悬崖之上,有一个能够让人藏身的洞穴,不过那种地方恐怕就连猴子都不愿意上去,但是对于罗莉来说,这里却是最为安全的藏匿宝物的地方。

此刻在洞穴的最深处已然布设好一座传送阵,这座传送阵如同一个细密的笼子一般,将那里紧紧地包裹住。

坐在靠近洞口的一边,一手拿着一张从城门口撕扯下来的告示,一手拿着一本砖头般厚重的《明清简史》。

“这东西没有多少用处。”罗莉轻轻叹息了一声说道。

“至少已经让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什么时代。”言末说道。

不过平心而论他的感觉和罗莉差不了多少,现在他有些后悔,不应该买一本时代跨度如此大的书。

此刻的言末暗自咒骂那个老头,死老头的记忆竟然会有差错,不过仔细想想,人如果活到他那个岁数,恐怕对时间的感觉都已经淡漠了。

言末皱着眉头看着告示,告示半文半白,虽然言末的古文功底实在不怎么样,不过倒是还能够看懂。
    
告示上说的是,每户人家必须出一个男丁,前往重庆守卫城池,防御逆贼张献忠,除此之外还有每户人家的派粮多少,派钱多少。

在告示的左下角,写着纪年,但是偏偏用的是天干地支的记法,弄得言末一筹莫展,幸好手边的那本《明清简史》里面有提了一句:“崇祯十七年(一六四四年)正月进围重庆,八月破成都。十一月在成都称帝,国号大西,建元大顺,并改成都为西京。”

言末随手翻了翻这本《明清简史》,这一年倒是多事之秋。

李自成在这一年攻入北京城,明朝最后一个皇帝崇祯吊死在煤山的一棵歪脖树上,同样也是在这一年。

吴三桂引清兵入关,登基仅仅一天的李自成被赶出了北京,满族建立中国的最后一个皇朝清朝,所有这一切都是在这一年里面发生。

言末信手又取过另外一本书,他从自己的时代总共带来这两本历史书,上一次时空旅行给予他最为深刻的记忆便是,能够预先知道历史上会发生些什么非常重要,那一次所有人里面除了肖恩就数丽莎最为有用。

正因为这样,言末绝对没有忘记在出发之前买上两本历史书。

而这一本正说的是西藏的历史,不过和《明清简史》比起来,这本《西藏宗教和历史》显得薄了许多。

随手翻到二八四四年前后的章节,言末看了一眼就倒吸了一口冷气。

一六四四年前后的西藏历史同样可圈可点,后世风光显赫的达赖和班禅,在前几年看起来显得有些凄惨,甚至有些丧家之犬的味道。

从这本《西藏宗教和历史》中能够看到这段时期,显得比较威风的好像全都是蒙古人,一会儿是藏巴汗,一会儿是林丹汗,一会儿又换了个固始汗。

言末不喜欢复杂,特别是不喜欢复杂的政治环境,而此刻毫无疑问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复杂的一段时间。

感到头痛的言末,随手将两本历史书扔到了洞穴的另一头。

“现在怎么办?是不是稍微再提前一点时间,试试看能不能在半路上截住那些喇嘛?”罗莉轻声问道。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至少现在西藏还是安全的,如果再提早一年半年,那里说不定还有一些零星的战斗,更何况,再往前进行一次时光跳跃的话,你偷来的这些金银怎么办?”言末问道。

“再偷一次,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啊。”罗莉不以为然地说道。

“还是算了吧,这种事情越少越好,要不然,我担心你哪一天心血来潮会去抢劫银行。”言末非常不高兴地说道。

“好吧,好吧,既来之则安之,不过,这兵荒马乱的时候,你还想要进入西藏恐怕不太容易。

“你打算怎么定?就这样翻山越岭过去吗?”罗莉问道。

“还记得那辆用藤条制作的马车吗?我打算再做一辆类似的马车,然后驾着马车,从这里到达成都,再从那里经过松潘进青海,然后进藏,这一路会好走一些。

“或许我们还可以顺便去游览一下九寨沟,我听说那里的景色美极了。”言末说道。

“看得出来,你的心情挺不错的。”罗莉耸了耸肩膀说道。

“你不知道,自从我逃脱出来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问感觉到以往全都白活了,人既然活着,就应该开开心心找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去做。”言末感叹道。

“你总算开窍了啊?但是为什么你仍旧阻止我寻求我的爱好呢?”罗莉立刻回敬道。

一时之间言末哑口无言,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想到一个借口:“我只是觉得,这种零敲碎打的小偷小摸,实在很没有必要。听说明朝藩王有钱而且吝啬,在他们的府邸里面有几千万两的银子和数不尽的珠宝、字画,你要抢不如去抢他们的。”

“很不错的主意,那么我们赶快出发前往成都。”罗莉说道。

看到罗莉兴奋的样子,言末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第二天清晨,罗莉令身体变高,使得自己看上去像是十五、六岁的模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昨天顺手拿来的几件衣服,最小的一件就是这么大。

穿上明朝人的衣服非常容易,不过接下来麻烦的是罗莉的头发不长不短,根本就梳不起辫子来。

幸好现在是冬天,头上戴了顶帽子之后,就不引人注目了。

带上一些散碎银子,一阵浓烟过后,罗莉已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北碚,重庆以北的一座小镇,嘉陵江绕着它的一侧奔腾而过,此刻正是人们刚刚起床的时候,万家煮米的炊烟冉冉地飘在空中。

虽然只是一个小镇,这里却颇为热闹,从成都到重庆,必然要经过北碚,而且重庆通往成都的路在这里正好分为水旱两路,所以北碚以“轿、马、车、船”这四样最为有名。

有轿子就有轿夫,四川的轿子叫“滑竿”,样子看上去特别简单,就只有两根竹竿再加上一张藤椅,讲究的上面还有一个顶棚可以用来遮遮太阳,外表虽不起眼,不过坐过的人都知道,所有轿子里面滑竿最为舒服。

蜀地特别是重庆这一块没有什么好路,坐车特别辛苦,所以很多人喜欢坐这悠然的滑竿。

滑竿可以走山间的小路,而小路往往也意味着近路,所以一路让人抬着,未必比坐车绕着走慢。

同样也因为山路难行,所以车辆容易损坏,北碚修车的铺子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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