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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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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说:“明珠当年是我们G大的校花,当然是我追的她!”

晓苏已经站在最后一排,虽然前面人声鼎沸很是喧闹,可季非墨这句“当然是我追的她”依然无比清晰的落在她的耳朵里。

她的心在瞬间碎落成沙,多么具有讽刺的话语,却像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直直的插在了她的心上!

当年,她和他在球场相识,她因为穿了一双溜冰鞋把在足球场上踢球的他扑倒,从此和他一扑钟情。

记得她把季非墨扑倒后,她成了宿舍里的公敌,讽刺她什么都不会的林芊芊再次讥讽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还说不要以为季非墨当时冲动的吻了她就真把自己当一盘菜了,人家季非墨连校花祝采薇都看不上呢,何况是她?

她的下床舒菲菲不服气了,对林芊芊的话嗤之以鼻,用同样讥讽的声音替她反驳道:“校花怎么了?校花就不是人了?校花身上长什么我们晓苏身上同样长什么,NND,校花不就是长得漂亮一点吗?我们晓苏长得也不差,再说了,人家晓苏可是省状元,是我们这批新生里分数最高的一个,人家这叫才女,才女你懂不懂?”

“才女怎么样?分数高又怎么?”另外一个听说还差几分是靠关系进到G大的女子不服气了,忍不住讥讽道:“难道人家季非墨还跟分数结婚啊?又不是有病,不喜欢抱着美女睡喜欢抱着分数谁?”

“晓苏难道就只有分数吗?”舒菲菲显然不高兴了,于是忍不住朝着上床一直默不作声的晓苏喊道:“顾晓苏,跟俺们争口气,就把季非墨追到手,NND,俺们凭什么就不能做帅哥的女朋友了?”

“就是!”

“顾晓苏,雄起!”

……

晓苏承认,她去追季非墨更大的原因是因为受了舒菲菲和刘玉婷等几个替她打抱不平的人的鼓舞,而她们的热情远比她自己本人要来得高得多。

她在足球场把季非墨扑倒然后被季非墨吻了后,其实整个人一直都是懵懵懂懂的,以至于回到宿舍,大脑都还是糊里糊涂的,想着这纯粹就是一个意外,不会有后续的。

☆、惊鸿一般短暂,烟花一样绚烂13

可正因为林芊芊和舒菲菲的争吵,最终她被推到了浪尖上,林芊芊等着看她的笑话,舒菲菲和刘玉婷等着她凯旋归来。

这样的后果就是,舒菲菲和刘玉婷等帮她收集了一堆季非墨的资料,然后一本正经的告诉她,季非墨每天早上要在校园里围着荷塘晨跑,她可以学一下《何以笙默萧》里的赵默笙追何以琛,每天早晨也去晨跑,就跟着季非墨的身后,总有一天会追上他的。

她当时的确是被鼓舞得士气高涨,居然生出一种楚虽三户亡秦必楚都要把季非墨追到手反过来嘲笑林芊芊的决心,因为大家都知道,其实林芊芊也在追季非墨,只不过季非墨不喜欢她罢了。

她按照舒菲菲和刘玉婷给她的建议,每天早上穿上一套红色的运动服开始晨跑,之所以穿红色,是因为季非墨穿白色,而红色抢眼,完全可以引起季非墨的注意。

只可惜,她原本就不是运动健将,跑步偏偏又是她所有运动项目里最不得力的一项,而穿红色运动服晨跑的女生多如牛毛,别说季非墨在她前面跑,就是在跟在她们这一群人里跑,也未必能一眼就把她给认出来。

可即使是这样,她也还是没有泄气,想着总有一天会追上季非墨,然后当面问问他,那天他在球场说的要她对他的一生负责的话算数吗?

然而,她到底不是长跑健将,一连两周跑下来,她不仅没有追上季非墨,反而还把自己的脚给扭伤了。

林芊芊看见她因为扭了脚而肿得跟馒头一样的脚背,乐哈哈的嘲讽着她:“顾晓苏,别说你把脚给跑伤了,就算你把腿给跑断了,季非墨也不会看上你的,听说他昨晚还和校花祝采薇一起去唱歌了呢。”

她原本想要放弃的心被林芊芊这一激又给鼓舞起来了,于是在心里暗自发誓,一定要追到季非墨,否则的话,她这脚都白扭伤了。

扭到的脚足足用了一个星期才好,原本还想继续去跑步的,偏偏10月初开始刮台风下暴雨,人家季非墨都不晨跑了,她还怎么去追啊?

这天中午,她正在宿舍里端着饭盒吃饭,舒菲菲像个疯子似的跑了进来,直接把她手上的饭盒给抢掉,一边把拉过她就直接往宿舍外边推,同时嘴里还对她喊着:“快,快,顾晓苏,季非墨在第二饭堂吃饭,我刚看见了,你赶紧去,肯定可以找到他的!”

晓苏是被舒菲菲连推带拉的给掀下楼的,跑下宿舍楼才发现刚停了的雨再次下了起来,可舒菲菲说季非墨只是在饭堂吃饭,她如果返回楼上拿雨伞,恐怕到饭堂时人家季非墨就走了。

于是,她就冒着雨朝第二饭堂跑去,因为是台风和暴雨,所以没几分钟全身就湿透了,一路上遇到有撑雨伞的同学,大家都以为她是疯子。

☆、惊鸿一般短暂,烟花一样绚烂14

她的确是像个疯子,在台风和暴雨中前行,宿舍距离第二饭堂并不近,她跑了近十分钟才跑到。

只是,刚到饭堂门口,她就看见季非墨从饭堂出来了,身后还跟着一群男男女女的同学。

她浑身湿透的站在那里,堵住了饭堂的出入口,头发上滴着水,傻愣愣的望着他,一时间,居然连招呼都忘记跟他打。

季非墨看见她也是一愣,然后看她跟个落汤鸡似的又笑了,很自然的给她打招呼:“顾晓苏,后来怎么不晨跑了?”

她的脸当即就好似盖了块红布似的滚烫着,整个人囧在那里羞愧得无地自容。

她以为她晨跑他应该不知道,因为她一直都追不上他,他在前面跑,她在后面追,夹在在一堆人的中间,他后脑又没有长眼睛,怎么可能会发现她?

只听旁边的男生笑着打趣道:“非墨,看来这新来的小女生把你那天在球场的话当真了,她晨跑不是特地来追你的吧?这一招也太过老掉牙了,她肯定不知道,跟在你身后晨跑的女生,都是在追你的吧?”

晓苏羞愧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把头低下去狠狠的盯着自己那双被雨水浸泡过的鞋子,此时真恨不得用双手刨一个坑把自己整个的给埋了算了,免得在这里丢人现眼。

季非墨好似没有听到那人的打趣似的,反而朝她走近一步,用自己的伞为她遮挡着风雨,然后略微低头,漆黑幽深的眸子凝视着她,轻声的问道:“顾晓苏,你是来找我的吗?”

晓苏紧张得心都在狂跳,一直低着头不敢看季非墨的脸,她是来找他,专程跑来找他的,可是,她来找他做什么呢?她又要说什么呢?她居然一句都想不起来了。

季非墨身后的人愈发的笑了起来,有人在问季非墨什么话,季非墨又在给别人回答什么话,可当时的她因为在努力的想自己现在该怎么回答他的话又该怎么问他那天的事情而没有去注意听。

直到身边的人拍手大笑起来,然后有人在推季非墨,好似还有人在喊:“快点,再亲一个!”时,晓苏才反应过来。

只可惜,等她回过神来时已经迟了,季非墨手里的雨伞早就飞到了一边,而他的双手已经搂住了她的腰,她刚惊慌失措的抬起头来,他的俊脸就在她瞳孔里无线的放大——

接着,他凉薄的唇覆盖在她的粉唇上,然后,身边是热烈的掌声!

她整个人再完全的懵了,雨就那样下着,而他一手扶住她的后背,一手扣住她的后脑,凉薄的唇和她冰凉的粉唇黏在一起,雨水顺着他们的发丝滴落在唇齿之间,像清泉一样甘甜而沁人心腑。

大约两分钟后,季非墨的薄唇移到她耳垂边,暗哑的声音在她耳边低沉的响起:“记住了,顾晓苏,你夺了我的初吻,你要对我的一生负责!”

☆、惊鸿一般短暂,烟花一样绚烂15

想到这里,晓苏微微的闭了一下眼睛,往事像一部老电影在脑海里逐一的闪过,那些情节那些画面,都像是一张带着鄙夷的脸,正用嘲讽的眼神看着她。

“顾晓苏!”身后传来略微熟悉的声音,她稍微一愣回头,却看见周非池正大步的朝她跑过来。

“怎么要来这里也不跟我打个电话?”周非池跑过来,看见她就略微有些生气的问:“就算你不肯嫁给我,可我们也还是同学不是?”

“我是临时接到主编的任务来的,”晓苏很自然的解释着,然后苦笑了一下道:“我以前还以为我这辈子都没有机会走进滨海一中的高中部呢,没想到宁主编那么好,居然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

“对哦,你还是第一次走进滨海一中的高中部呢,”周非池听晓苏这样一说,即刻想起来了,于是伸手拉住她的手就说:“来来,我带你参观一下滨海一中的高中部,其实我也五年没有来了,滨海一中的高中部和初中部都合并了,中间只有一墙相隔了,我们一起转转吧?”

周非池用的是提议似的的问句,可不等晓苏回答,已经拉着晓苏的手就朝长廊走去了,完全是一副他自己做主了就行的架势。

晓苏有些哭笑不得,手被他拉着,又挣脱不开,于是一边跟着他走一边问道:“对了,这个滨海一中邀请曾经的高材生讲话呢?你怎么没有上去?你当年不也是考上了北大的吗?”

“去,什么啊,”周非池用手推了她一下道:“怎么可能有我呢,我又不是什么大人物,人家邀请的高材生其实是看在社会上的地位和现在的势力,我只不过是宏业集团的小职员而已,今天是过来凑热闹的。”

“哦,”晓苏了应了句,然后很自然的朝前面走去,虽然说南方的冬天并不怎么冷,不过花倒是少了很多,只有黄花槐还在枝头开得金灿灿的。

“那是滨海一中的足球场,”然后用手指着前面的一块草地说:“我记得我们以前初中部只有篮球场没有足球场的,你回到老家的学校有足球场吗?”

“老家县城的高中没有足球场,不过后来上大学就有了,”晓苏如实的说。

“哦,那你看得懂足球比赛吗?”周非池接着又问了一句:“你看过足球比赛没有?”

“我?”晓苏稍微一愣,她怎么可能没有看过足球比赛呢?

五年前,她在G大足球场把季非墨扑倒的,而季非墨是校足球队的前锋,她作为季非墨的女朋友,哪一次不去给他当拉拉队?

“不怎么会?”晓苏淡淡的扯出一丝笑容来,然后还特地说了句:“我到现在都没有弄明白任意球和界外球是怎么给的。”

“哦,这个,有些复杂,”周非池用手挠挠自己的头,然后指了一下墙壁那边的一扇门:“我们还是去那边走走吧,从那扇门走过去,就是初中部了,而且刚好是初中部的荷塘。”

周非池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然后用戏谑的眼神看着晓苏问道:“要不,你又去荷塘里摸摸鱼?”

晓苏听了这话汗都下来了,又去荷塘里摸鱼?

☆、惊鸿一般短暂,烟花一样绚烂16

记得刚进滨海一中时,她依然是班上倒数第一的差生,偏偏她的班主任是英语老师,而最让老师头疼的事就是她的英语成绩又是所以成绩里最差的一科。

记得是初一第一学期月考,她不仅是全班倒数第一,同时她的英语只考了8分,这让她那自诩英语全校最好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认为是奇耻大辱。

那英语老师是刚从大学毕业来当老师的,而且一来就是班主任,于是对这个工作是热情过度积极过度雄心壮志,所以对于她这样英语考8分的同学就免不了用上玉不琢不成器的方式来教育。

她那个时候特别调皮,又叛逆,对于天天留堂背英语非常的不满,同时那英语老师耳朵特别大,她就趁英语老师转身走的时候给英语老师起了个外号招风耳。

偏偏,她运气非常的不好,那已经转身走了的英语老师又返回来了,刚好听见她在和一帮留堂的同学大声的说着:“你们看曾老师那两只耳朵真大,据说这叫招风儿,招风耳特招风,以后我们教室夏天都不用开风扇了,就用他两只耳朵就行了。”

当她看见同样留堂的周非池对她使眼色时即刻回转头去,发现英语老师就站在门口,他一脸的阴沉,不过却没有过了批评她,只是淡淡的说了句让大家抓紧时间背英语,她当时还以为只是起一个外号,老师应该不会计较的。

然而,第二天,她才知道自己大大的高估了曾招风的大度,因为这老师根本就没有打算放过她,第二天抓了她一个不会背单词借口就让她站到教室外边的走廊上去背会了再进来。

那是的她当真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居然和英语老师杠上了,坚决不背,还在走廊上大声的唱着流行歌曲,就是不背英语。

英语老师差点气死,干脆把她请到老师一楼老师办公室门口站着,这样的话,不仅是初一的学生可以看到她,同样,初一的老师也能看到她。

她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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