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腹黑长成记-第18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喂,你说过的要补偿我的。”曾方莹朝着他远去的背影原地叫喊着。让前面的男生,差点跌了个狗吃屎。
“喂,你说过的要补偿我的。曾方莹什么时候我们说过要他补偿的?不要脸是你一个人的事情,别把我们一个寝室的人都拖上好不好?”张飞飞模仿着曾方莹的口气道。
“姐妹一场,你们不可以这样的。怎么样,大家说怎么?这个男人我看上了哦。”曾方莹不害臊的嚷着。
“貌似人家是逃的。”张飞飞打击道。一旁的两人点点头。
“本小姐看上的人,他能往哪里逃?就是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抓来。”曾方莹摊开手掌,狠狠一抓,好像某人已经在她的掌握之中一样。
“啊楸,啊楸!”可怜的某人,连连打了几个喷嚏,全身发寒。
次日,可怜的某人刚刚起床,就被一大束的白玫瑰淹没。大西北可没有这种白玫瑰,这是曾方莹让人从昆明空运过来的。反正她大小姐不缺钱。
韩东华环顾四周,非常想找个人开溜,可是寝室里的男同胞全部非常有义气的集体溜的一个不剩。(其实是被某财女收买,我的上铺兄弟和毛爷爷相比,当然是毛爷爷更加亲切!)
而这时的我已经安排了人,陪林安美一家去处理骗子王智仁的事情,原本陪几个人上了飞机就回来的,可是我在路上遇到了已经消失了大半年的长易居士。他灰头土脸的样子,手上还抱着一个五岁左右的小家伙。身后跟着一只半人高的雪白色的藏獒,他显然是在那边等我的。
我让他上车,就带着他找了一家宾馆,让他和小家伙还有那只藏獒洗尽风尘,然后又给了宾馆服务人员一些小费,让她们代买一些大人小孩的衣服。
从浴室里面出来,这一大一小已经一身清爽。
“说说吧这是什么回事?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才出现?”我问。
“原本想去沙漠深处采些东西,我以为这辈子无望看到这种灵草,可是我在一个买发菜的老人摊子上,发现这种灵草的气息,我自然是不愿意放弃,就问了地点,前去了,那是在沙漠的很深处,我遇上了流沙,原本以为死了,却被这只东西当食物拖走,他笑着指着身边一只眼含警惕的生物道。原本我以为死定了,可在狼窝里面我发现了这个小孩,和一具已经死去很久的骸骨。还有一封遗书,才知道这只狼是有人饲养着的,主人虽然已经死了,不过这只狼替代了主人养着这个小孩子,信中我能认识的字是说有人路过请把小孩就出去,如果狼还活着就让他护主。其它的我就看不懂了,好像是给这个小孩的。不过他这么小一定也是不懂的,我认识他的时候连话也不会讲,只会狼叫。这种东西我也不敢随便乱找翻译,好不容易出来了,我想你总会在学校附近出现,所以一直守在学校门口,刚刚好不容易在汽车上看到你,就一路追到火车站了。”他从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里面翻出一张泛黄的牛皮纸,一看这东西就有些年头了。我注意到牛皮纸的末端还有一个印记,使用血印上去的标记。而纸上的字我也不认识。看着像是新疆的维吾尔语,又有些不像,而标志像是一个半圆,实在看不出是什么。我把东西收入一边,也没有多想。
只是看到光裸这身体的小孩时一愣,我在地上抱起他,只见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个月牙形状上好和田籽玉中间的部分好像是不见了,我皱起眉头,这个形状似曾相识,好像在某个地方见过,不过忘记了。而在牛皮纸上尾端的印记明明就是这个小孩身上挂着的挂件。看了一下,我变放小孩自己乱爬去了。
再看长易,这次他也算是吃尽苦头,脚上更是伤痕累累,全是走破的,因为他的鞋子早在沙漠的时候就遗失了。后来用一些干草编织做鞋子,可草鞋怎么禁得起磨?
“现在小孩会讲话吗?”我问。五岁的小孩,如果在人类社会中早就上幼儿园了,可这个小孩好像连直立行走也是一个问题,行为也和地上躺着的那只狼相似。一狼一孩好像对什么都好奇,他还是习惯与和狼一样趴在地上看到什么都会去咬上一口。长易看到小家伙的行为,叹了口气,从地上将人抱起,放到了床上。
“你是人,不是狼,人是用走的。”长易耐心的教导着。小孩子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他的眼睛很大,五官分明,头发有些自然的微卷,淡淡的*啡色。有点像混血儿的味道。
“知,知道。”他咧嘴一笑,朝着长易的环中钻去。好像对他非常的依赖。
“他有没有名字?”我问。
“我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和光,我是长字辈,后面就是和字辈,所以给他取了这个名字。”长易摸着小孩的脑袋,一脸的和蔼。
“你准备让他当继承者?”我问?
“恩。”长易点点头。“既然相遇了就是一场缘分,如果不是这头狼我也或许已经死在沙漠。”
“我和朋友在附近开了家餐馆,你和和光就住到那里去吧,我也会经常去那里的。”我道。
再看狼。它好像对我的鞋子非常的感兴趣,小孩被长易抱上床之后,他就咬上了我的鞋子,没有多久,我无奈了,鞋子被这只狼给咬破了,这到底是狼还是狗?(未完待续
270 用餐
我哭笑不得,不过它也不怕生,在我抚摸他的毛发的时候,安静的趴在我的脚边,眯着眼,好像很享受的样子,也不知道这一人一狼在沙漠里面是怎么生存下来的。一定也吃了很多的苦。
想着我有些心酸。听说白狼是狼中的贵族,他们一生一世只有一个伴侣,如果伴侣死亡就会离开狼群独自生活,直到老死。
等服务员送来衣服,他们穿戴整齐,而我穿着破鞋子,找了家商店又买了一双,随后将他们带去了外婆菜馆,此时,外婆菜馆人声鼎沸,十一点半正是生意正好的时候。外面还有候客区拿着号码排队等吃饭的人。远远的见到我,服务员迎了上来。
“刘小姐来啦,曾小姐,牛小姐她们也来了,正在包厢里呢。”服务员道。
“包厢里还有些什么人?”我问。就我对她们的了解,不是请朋友吃饭,她们几个鲜少在生意这么好的情况下占包厢的位置,若是平常这个时候,帮忙都来不及。虽然菜馆不缺服务员,可是忙起来就有些捉襟了,毕竟是自己下本钱的,所以帮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几个男的大学生,其中一个好像是曾小姐的对象吧!”服务员早就已经八卦过了。只是后面那句话她说不出来,毕竟一个女追男在这个社会上还是一件稀奇的事情,对女孩子的名声也不好。
对象?这还真是奇闻呀,我出门才短短一天,曾方莹就找好对象了?这个速度简直是神速呀。原本因为带着长易觉着还不方便露面,现在我是无论如何也要去见见了。
在服务员的带领下,我打开了包厢的门,里面除了曾方莹、苏暖暖、张飞飞和牛大妹,还有苦着脸的韩东华和几个我不认识的男生,显然除了韩东华,其他几人还是很兴奋的。毕竟不是每天都有人请吃大餐,而且请吃饭的还是几个美女。只是和韩东华一样苦瓜脸的还有这边的苏暖暖。张飞飞和牛大妹。就见曾方莹一个人对着韩东华在餐桌上嘘寒问暖,递茶递菜,这种服务,就算是我前世最求黄魏东时也不曾有过。这一看,我算是全明白了,敢情我们曾家大小姐情窦初开,思春了。
见到我,牛大妹几个全部都站了起来,像是见到救星了一样。
“小夕,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牛大妹小跑的来到我面前问。
“我带一个长辈来吃饭。就遇上你们了。”我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小声的在牛大妹耳边问。
“昨天你们走之后,她就看上人家一见钟情了,今天还买通了人家寝室的几个室友骗人家过来吃饭。小夕你劝劝她吧,我看人家对她根本就没有那个意思。”牛大妹道。
“无妨。”我笑笑。每个人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男人可以追求女人,女人当然也有追求男人的权力,但看这个男人值不值得去追?如果对方心术正有上进心,女人追一追又有何妨?毕竟这个世上的好男人是不可多得的,而且有些男人的面子也很重,不到万不得已也是不敢开这个尊口。所以后世很多人看到街上的情侣配对感叹,为什么这个世上多是猪哥搭档美女,帅哥配对丑女。很多时候猪哥能泡到美女不是因为经济实力,而是面皮厚,而帅哥追不到美女是因为帅哥有帅哥的骄傲,通常就算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有时也宁愿维持着自己的骄傲开不了。。所以后世才会说如果一个人长得帅嘴巴又会说,那么就能通吃天下。后面两个字就隐去了,大家知道的。嘴huahua的人虽说稳重不够,可是大多数女人还是喜欢听甜言蜜语,就像这个年纪的女生喜欢看言情小说是一个道理。如果不在天真烂漫的时候幻想,难道还等到了七老八十吗?那才不切实际,十八二十的hua样年龄就算跌个头破血流有时候又何妨,在爱情路上跌倒并不可笑,爱上值得爱的人就算倒追也不是可耻的事情,反而这是一种莫大的勇气,我欣赏曾方莹的这份勇气。
“你们大家慢慢吃,我不打搅了。”我边说,就要退出房间。长易抱着小孩和一狼还在包厢外面等着。虽说狼体积庞大,不过大多数人还是不认识,只当是犬类动武,最多路过,多看两眼。所以在餐馆出现也没有引起多大的波澜。
“小夕,叫你朋友也一起进来吧,人多热闹点。我们再叫几个菜。”曾方莹道。接着她又热心的为我介绍坐在韩东华左手边的三个男生,一个叫陆奇个子瘦瘦高高一脸的斯文样子。一个叫做游翱天也是瘦瘦的只是个子不高,皮肤黑黑,带着眼睛。最后一个叫做张涛男生中唯一一个白白胖胖的。从表情上来看这个人平常很活跃,他也是唯一一个站起来走到我面前,和我热情握手的人。其他人基本上是点头致意,看得出来此人在交际应酬方面不错。这几人都是同学,也都是经管系的学生。
我想了下,在征求长易居士的同意后,带着他进来了。众人首先的目光便被高大的犬齿类动物吸引,接着目光才投向长易居士和六岁的和光身上。
“哇哦,这是什么品种的狗啊,好漂亮,好特别。”张飞飞跑过来,东看看西看看。如果不是白狼的神请不善,我估计小妮子就要摸上手了,真是奇怪,我初见它的时候,也不是一样的好奇,可也没有见它有多大的敌意,现在,的它眼中充满了警惕。
几个男生也对犬类动物特别感兴趣“有点像藏獒,又不像。”有人道。
“这个小朋友真可爱。哈喽,你好,我叫牛大妹!”牛大妹向着和光打招呼,谁都看出来这只犬类动物的不友善,所以还是逗逗小朋友比较有益身心。
“他叫和光。从小在沙漠里面长大,还不怎么会说人话。”
不会说人话,那他会说什么话?几人差点脱口而出,不过在我的气场之下,自然没有人问出这种蠢问题。
“那谁将他养大的?”牛大妹心思单纯一点她惊讶的问。在她的想法里只要妈妈在,小孩子不是都会说话的吗?
“我见到他的时候就只有这一狼一人,大概是这只狼将他养大的吧。”
长易这句话是有意还是无意我不知道,我只见他话一出,男生的眼光齐向向“刷刷刷”的看向白狼,眼中有玩味,有惧意,有震惊。谁也没有想过有人居然会把一只狼带进城市,还进了餐馆一起用餐,如果和别人说,那是一件多么厉害的事情?有人兴奋的想着。
“大叔,你帅呆了。”张飞飞满眼星星的看向长易居士。
只是没有人回应她。
虽然古话说一獒抵九狼,可好歹藏獒是被人类驯服的动物,而狼,至今鲜少听说被驯服,所以在人类的眼中,还是对狼的惧怕多过于獒。
“长易居士是我的客人。以后他会住在这里,大妹,你等会让阿姨帮忙在附近找一个单独清净的院子给他。吃饭也在餐馆解决。”我吩咐道。
居士?这个年代会这种称号的都是世外高人,或者是收藏界人士,看长易的样子应该是前者的身份多一点,在众人的眼里长易又多了一份神秘。
“是,我这就去。”没有多做停留,牛大妹就出去了。“大家吃吧。”我笑着道。“韩东华,上回说过请你吃饭,没有想到曾方莹先请上了,方莹,下回可还要请一回,就交给你联络了。”我狭促的道。
“好了好了,这顿饭就很好了。”我们扯平了,韩东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