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乱试佳人-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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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下功课,所以,如果不是什么特别大的病的话,我希望她能早点来学校上课。”
“没问题。”秦枫笑着说,“她身体好得差不多了,明天就送她来学校。”
听到这话,在一旁喝果汁的我毫不犹豫地喷了出去。
“不会吧……”我拿眼神拼命地瞥向秦枫,他却当没看见一样。
“那好,其实我没什么事,我主要是来看看秦欢的。”女老师羞涩的说。
我翻了个白眼,说是来看我的,她的眼珠子却一直甩在秦枫身上,睁眼说瞎话啊有没有?
送走了老师,我非常不悦,“要上学你自己去啊,要我整天跟一群孩子混一起,我会疯的。”
“那有什么办法,你难道要让生活变得不正常?”
“可对于我来说,现在念小学纯粹是浪费时间。”
“那你有本事就跳级啊。”他对我挑了挑眉,“没有办法的事,你再抱怨都没有用,明天我会送你去学校的。”
“靠……”我极度不爽,“别小看我,虽然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但对付小学课程,可是轻而易举的。”
“那好,你做给我看。”
我默默捏紧了拳头,既然重新拥有一个童年,当然要遵循规律,做一些适应年纪的事情。但谁规定一个人不能在一夜之间变成天才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奇迹,秦欢本身就该是个奇迹。
并且,我也没有上过正规的高中,我更加没上过大学,趁这个机会可以补上。只不过一个人跟一堆不熟悉的人念书,放学在家,或者假期也只是一个人,跟那只叫小猫咪的狗狗玩吗?太愚蠢了,那大概适合一个10岁的普通孩子,但不适合一个10岁的天才,没错,我说的就是我。
所以呢,我需要一个伙伴。我当然无法找一个境遇跟我一样的人。所以我想到了乡下的三个人,小汤圆,荷花和狗蛋。但把他们三个一起弄来城里上学,显然太不现实了,我家都成托儿所了,何况其中一个还是男孩子。小时候无所谓,再大点多不好意思啊。
虽然小汤圆的个性很豪爽,大大咧咧的,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比起在城市生活的话,荷花才更适合。她长得白白净净的,真不像农村长大的孩子。而且她比小汤圆文静,有礼貌。
所以,我把这个想法跟秦枫说了,他白我一眼算是讽刺我没出息。可是,谁不怕寂寞呢?只有身在幸福中的人才不怕寂寞,只要寂寞了,一条短信,一个电话发给心爱的人,就可以得到慰藉。可是,我是没有资格的,以现在的身份。我连原本心情不爽了找哥们出去喝酒这样的机会都没有了。新的哥们要重新培养起来才是。不过,现在我的同龄人都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愣头青,哎,找哥们是件任重而道远的事啊。
秦枫最终还是答应我往乡下跑一趟,问问荷花的父母愿不愿意送荷花来城里念书。学费,吃住都由我们家包了,主要是来陪我念书。我想这个理由真是卑微,仿佛把人家当下人似的,她来了,我一定会拿她当姐妹。
一天又过去了,一想到第二天要去上小学我就头疼。小学生一般都叽叽喳喳的,跟一群烦人的麻雀似的,并且我在想,在老师教着加减法,小学古诗文的时候,我也要傻乎乎地跟着念吗?我早说过了,那就是浪费时间。不然,我买几本小说带去好了,只是被老师发现一定不得了,我才不看格林童话之类的,我一定看言情啊……爱情是小说中永恒不灭的话题。
或者,我也可以自己尝试着写写小说?这想法不错,于是当晚我就塞了好几本本子在书包里。都是很漂亮的本子,一点也不俗气,果然是我妹妹,秦欢的品味相当独特。
一大早就被张嫂喊起来,然后眯着眼睛洗漱,再吃早饭,被强迫背上书包,又被塞进祥叔的车子里。
到学校了,一切都是那么陌生。不过,这倒是我曾梦寐以求的小学的摸样,高高的建筑楼,花团锦簇的花坛,两旁种满了绿色的树的道路。还有个喷泉,现在冒着小小的水柱。
祥叔在门口把我放下就走了,我伸着手脸都石化了,尼玛啊,哪个班级我都不知道。
第八十八章 做咸鱼翻生的秦欢
不过上次老师来是说上三年级没错吧……那就只好逐个教室找了。
大致的瞥了一眼,三年级有那么多个班级啊,足足十来个啊,要不要这么悲剧啊
我总不能跑进一个教室就去问:我是不是这个班级的?会被人当成神经病的
上课铃声响了,我额头冷汗直冒,从1班找到15班,终于在15班被老师叫住:“秦欢,你怎么现在才来?快进来上课了。”
我于是垂头丧气的走进去,扫了一下座位,第一排有个空位,毫无疑问这就是我的位置了。
我坐好,发现上的是数学课。我最讨厌数学了,各种数字符号扭在一起凑成一个个公式,好像人类要刻意为难自己一样,算来算去,不知道有什么用。
不过,现在才三年级嘛,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我掏出准备好的本子,开始构思我的小说。我可以把自身经历添油加醋,锦上添花一下,改编成一本科幻小说。再拿到我的出版社——现在应该是我哥名下了,一出版的话,我一定名声大噪。嘿嘿嘿,我做着美梦笑出声来,然后感觉到了教室里气氛的诡异,刚刚还窸窸窣窣的讲话声,现在都消失不见了。
我抬头,对上数学老师两道闪电一样的光。
“秦欢,你笑什么呢?”她瞪着我,“上课不好好听,今天教新的知识,你难道都会了?”
我站起来,“会啊。”
“哟,那你上来做做。”
同桌暗暗碰了我一下,示意我看她本子上的答案,真是个好同桌,不过,这种破题我随手一挥就能完成了。
我从容地走上讲台,在黑板上奋笔疾书。不就是加减乘除……我写,我写,我写写写……
不到一分钟时间,我把半个黑板的题都做好了,而且都是用的心算,草稿都没打。真是的,这么简单的题目都要打草稿,我还怎么混,以后学微积分了我直接跳楼算了。
我丢下粉笔拍拍手,然后走回座位坐好。老师转过身去校对,接着目瞪口呆地回头看我,“你昨晚复习了吧……”
“略微瞄了几眼。”我谦虚地说,总不能让老师太难堪嘛,不过我刚上去时她那带点稍许鄙夷的眼神真让人不爽。
下课后,我问同桌:“为什么老师好像很看不起我的样子?”
“哇塞,你这次可真厉害,我都错了一题呢,你却没错。”
“你答非所问啊。”
“什么?”她眨巴着眼睛,这成语难道没学过啊?
“我说,我以前成绩很差吗?”
“当然,你一直都是我们班垫底的,你不是习惯了吗?”她耸耸肩。
我汗颜,秦欢这个家伙,小聪明一大堆,学习成绩却这么烂。
“那我在15个班级所有的同学中排名几啊?”
“哇,我们班是最差劲的,你在这个班级都垫底还想跟其他班的人比啊。”
原来如此……我已经无话可说了。
只是,我要把秦家的面子掰回来,“那个排名多久排一次?还有,如果成绩进步了的话,能够换到前面的班级去吗?”
“嗯,学校会对学期末的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到时候能根据名次进行重新排班。”她疑惑地看着我,“你怎么突然关心这些事了?你以前不是都无所谓的吗?”
“人长大了就想着要奋斗了。”我甩了甩头发说。
同桌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我不再搭理,这种状况下,多说多错。我瞥一眼她桌上的本子,蒋青颜,真是个好名字,不过长得跟个清水萝卜似的。这阶段的孩子大都是这样吧,我扫视一下教室,女孩子都很青涩,男孩子都一副黄毛小儿的样子。不过,这样的模样才是最值得怀念的呢。以后,再难以这样坦荡地说笑了吧,社会是个大染缸,把人群染得花里胡哨,但很多光鲜的外表之下,却是肮脏不堪的东西。
无端的又想了这么多,我很快会老的,那多对不起秦欢的皮囊啊,于是我试着像他们一样笑,不带任何风尘气,只是发自内心的笑,没有任何目的。
想起荷花了,不知道她多久才可以来,她的父母会让她来吗?我确实有点自私,也许她舍不得家乡舍不得父母呢,不过换个角度来看,这对她也是有好处的,毕竟念书条件好了,也不至于埋没了她。
啊,上课是最最无聊的事了,尤其是那些知识你早就烂熟于心,却又不得不装作很认真地在听。其实当我的眼珠子跟随着老师时,我的心思早就飘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的地方。我脑袋里构思着我的小说,首先题目是:半路接手的人生。嗯,结局就写自己醒来了,发现那些感觉真切存在过的人生,其实不过是一场梦,那么华丽,却只是梦。终究还是回到了原点,在自己的小租屋里过着再平凡不过的日子。如果这小说是真的,我也满心欢喜。只是,这样的结局到底会发生吗?我不禁又要问,我现在存在的地方,是梦境呢,还是梦境里的梦境?总之,我是不大希望它是真实的。
一下午,我被不同的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他们先是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在我漫不经心的答对之后都对我刮目相看。我们一家人也真是的,我弄出来的烂摊子秦枫揽去了,秦欢的烂摊子,现在轮到我来收拾。
不知道蔡敏娇啊,戴淑娇啊,这些人秦枫是怎么处理的,总之他不会吃亏就是了,我相信他。当然,我也不让秦欢吃亏,就算只是她的名字。
小说才写了个开头,我知道这个奋斗是个漫长的过程,持久战啊。
放学的时候,应文智出现了,我立马跟家里打了个电话就跟应文智走。
我们找了个安静的公园谈话,他一直牵着我的手,我心里暖暖的。在亭子里坐下,我就迫不及待地问他:“怎么样?”
“啊,找到她了。”他脸上却没有喜色,“只是,她现在根本就没有肉体了。”
“怎么会这样?”我大惊失色,“那怎么办?”
“啊,也不是没有办法。”他瞥我一眼,笑起来,“只要我贡献出一部分生命给她。”
“你的生命永无止尽,贡献出一部分,也没有关系吧?”我轻声问他,毕竟是要他献出自己的生命给一个曾背叛过他的女子,我总不能把这样的伟大当成他理所当然应该做的事。
“不不,我现在只是个普通人。”
“那所谓的一部分是多少?可不可以拿我的替代?”
“你不是诺斯族的人,你根本不懂怎样让她恢复肉身。”他脸上神色还是轻松,“一部分嘛,就是说,本来我可以活到你孩子的孩子死去为止,但如果给出那一部分,我就只能活到应文智能够活到的岁数。我注定比你先走一步。”
这样大的代价,他却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就像是我在问他吃没吃过晚饭一样。
我不说话,只觉得心里很是难过。如果我可以分出我的生命给妈妈,我自然义无反顾。可现在,能够做到这点的,是个外人,而且还是个曾恨透了我们全家的外人,叫我怎么开口。就算是请求他,我也没有筹码与他讨价还价。
“你会帮忙吗?”
“你怨恨我吗?你妈妈会变成这样,也是因为我。”他说。
“不知道,曾经怨恨过你,但现在,看到你好好的生存着,我甚至内心有点欣喜。我知道自己这样不对,对那个死去的应文智不公平,但心情这种东西,本来就由不得人。”
“明天我就还你一个健康无恙的妈妈。”他朝我微微一笑。
我在刹那间出神,他好像总是这样,就算内心悲痛,也不会表露出来。
“真的?”我仿佛是在做梦。
“真的。”他的回答却异常坚定。
“那妈妈是不是就会知道你的事了?”
“不,我打算消除她脑中关于我的记忆。”
“还有关于我的记忆,也一并消除了吧。”我说,“就当我从来都是秦欢。”
“不后悔吗?”
“不。”我即刻回答,“如果被她知道秦欢已不再人世,她会越加痛苦。这样的回忆,我承受已经足够。”
“啊,你是真的爱你妈妈。”他感叹。
“是。爱一个人,就是希望她过得好。至于,那个好里面,我的快乐有多少,并不重要。”
“这样说来,我以前对她的,根本就不是爱。”
“是嫉妒和不甘。”我一针见血,“以后,你可以慢慢学着做人。”
“是,不过,才短短几十年,人真是渺小。”
“一样可以做一点波澜壮阔的事。”我抬头看向远方,变得很是忧郁。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跟阿诺斯坐在一起谈人生。之前,我一直惧怕他,因为他的未知。如今看来,他不过是个敏感又憨厚的人,像个孩子,心事都藏起来,绝对不会漫到脸上去,真令人心疼。同样,我也感激他,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变得那么温柔。或许是想通了,或许是因着我的关系,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