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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尘劫录-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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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强悍并且聪明的一个女子,如果长伴身边,会使人寝食难安的。我想找个机会,把她献给鸿王。娶此一女,而平服西方,鸿王不会拒绝。 
  远远的,苹邑高大城墙的顶端,出现在地平线上。我正逆着阳光,抬眼观望,突然,一乘马车卷着浓密的烟尘,向这里疾驶过来。等到两车相距不过数十丈的时候,对面的驭手突然勒住了缰绳。我又看到那飘散如云的漆黑的长发了,我微笑着,而对方却高呼了一声,飞一样跳下了她的车,然后又矫健地跳到我的车上来。我张开双臂,立刻,那温软的身躯,再次投入怀中。 
  车厢内立刻变得非常拥挤,担任车右的服庸,识趣地跳了下去。我抱着我的爱人,深深呼吸,捕捉她身上那熟悉的诱人的气味。我感觉两片温润的嘴唇,贴上了自己的面颊。才刚抚摸她平坦柔美的脊背,揽住她的纤腰,突然脸上一痛,被狠狠咬了一口。 
  “为什么到现在才来?”她湿热的呼吸,刺得我耳朵发痒,“听说你又娶了一个北方的蛮女,沉醉在温柔乡里,忘记我了是吗?”我“哈哈”地笑了起来,狠狠拥抱着她,转头咬住了她小巧的下巴,含糊地回答道:“那是为了取得蛮族的助力啊。我征服了练邑,你应该听说了。” 
  没等她回答,我抬起脚背,踢了身边的驭手一脚,那驭手立刻把缰绳交到我的手里,自己下车去了。我左手揽着苹妍的腰肢,用右手总揽四组缰绳,一边抖动,一边大喝了一声,驾马撒开四蹄,逐渐加速,狂奔了起来。我朝跟在后面的家臣们喊了一嗓子:“慢慢走吧,我在苹邑等你们!” 
  尘土飞扬,衣襟带风。苹妍依偎在我的怀中,哪还有领导者的昂扬气度,乖巧得就象一只小猫似的。她微笑着,凝望着我,我径直望向马头所指的方向,偶尔一瞥眼,看到她目光中蕴含着是如此强烈的爱意。一般男子,会沉醉于这样无限关爱的眼神中而不能自拔吧,但我不一样,我似乎天生就能够保持绝对的清醒,连美酒都从来没有醉倒过我。权力也没有,荣誉也没有,更遑论美女呢。 
  “怎样驾驭脱辕的左右两马呢?”苹妍望着我,目光中似乎除去爱慕,还有一丝崇拜和艳羡,“这次你一定要教会我。”我点点头:“其实很简单,你要体会从缰绳上传来的马的方向,更要体会他们微弱的情绪。驾驭马,如同驾驭人,要了解它需要什么,你就要先给它什么,然后再用这给予去驱使它工作。” 
  “那么,你怎样驾驭我呢?你知道我需要什么?”这是意料中的问题,我早就有了准确的答案:“你需要的是力量,能够凌驾于你之上的男人的力量。这种力量,只有我有!”我大笑着,同时在心中继续回答她所没有询问的那一半问题:我给你这种力量,我让你感觉自己愿将全部生命都奉献给你,然后我就用这种承诺来驱使你,驱使你加入我们的阵营,帮助我和鸿王完成我们的野心和梦想! 
  一进入苹邑,我们不顾街上行人的惊呼躲避,直接驶向苹妍的宫殿。我把她抱下马车,她指向寝室的方向。“我还没有洗澡,身上全是灰尘,还很臭。”我这样说道,但是她“吃吃”地笑,轻声在我耳边说:“不要洗澡了,我喜欢你现在身上的味道。”同时,又在我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 
  极度的疯狂过后,她软绵绵地伏在我的胸膛上,轻轻喘息着,终于开口询问我希望她询问的内容:“你怎样征服练邑的,讲给我听。”于是,我就把如何派遣奸细,如何分化练人,如何烧毁他们的祭坛,最终在战场上以压倒性的优势击败了已成一盘散沙的敌人,顺利接收了练邑,这整个过程,毫无隐瞒地详细告诉了她。 
  “不,也许我所需要的,所憧憬的,不是你的力量而是你的智慧,”她这样慨叹着,然后如我所愿地提出了那个问题,“可是你不告而伐,就不怕鹏王的责罚吗?” 
  “责罚?”我淡淡地笑,同时密切关注着她的反应,“真正的英雄,除去上天,不会害怕任何人的责罚。鹏王若来攻我,就和他战斗!”她果然从我胸膛上抬起头来,惊愕地望着我的眼睛:“你想向天子挑战?!”“在我眼中,他不过一只猪而已。他的武勇,虽号称天下无双,其实不过一个没有大脑的匹夫。” 
  “但他是天子,上受天命的天子!天畏会保佑他的!”萍妍竟然大声叫了起来。虽然早想到她会有类似反应,但强烈到如此程度,却是我始料不及的。天畏?几千年来,几乎人人都相信天畏保佑着他的子孙们,但嵩王在叛乱中被分尸,真王全身溃烂而死,墨王一度被废,家系断绝……这些时候,怎么不见天畏的保佑?怎么没人提出天子的权威是不可动摇的?”因为他们无德,所以天畏将其召唤去训斥了。”想不到,如此精明强干的苹氏的女领袖,竟然头脑如此僵化一如凡人。我依旧不紧不慢地引导着她:“那么鹏王呢?他穷兵黩武,劳民伤财,他有道吗?是不是天畏也该召唤他离去了?” 
  但是,数千年根深蒂固的忠诚观念,是不会在一朝一夕间就突然转移的。我和萍妍越说越僵,最后她竟然跳下床,一声不吭,披上衣服就跑出门去,把我一个人留在寝室中。我一动不动地仰躺在床上,双手枕头,仔细盘算着下一步的行动。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个黑影从床边浮现了出来:“看起来,果然没有预想的那么顺利啊。” 
  我有点厌恶地皱了皱眉头:“我和女人欢好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在暗中窥探。” 
  那黑影“咯咯”笑了起来:“你们说话的时候我才来的——下一步怎么办?” 
  “告诉鸿王,是卖给柏人武器的时候了。不要着急,最多半年,我将整个西方双手送到他的怀中。” 
  黑影摇晃了一下,消失了。那是鸿王所驱使的分身——若不是他有这种惊人的力量,我和他的野心不会如此膨胀,我也不会甘心服从他,发誓辅佐他完成这种野心。我的智慧,我的力量,和他的道法,和他的天命,只有结合起来,才能推翻鹏王,统治天下。我明确地了解这一点,所以现在不会起任何异心;他也了解,所以他对我言听计从。 
  吃晚饭的时候,苹妍又腻了过来,似乎完全忘记了刚才的争吵,似乎也忘记了她无礼地把我一个人留在寝室中。我故意板着脸,不去理她,但她却装出一副哀怨的眼神,用那红梅一样鲜艳动人的嘴唇,衔了一片腊肉,递到我的嘴边。 
  就象一匹性格倔犟的小马,你鞭打它,它远远地逃开去,但没等你对它失望,它又调皮地摇晃着头颈回到你身边。我故意刺激她:“原来你一直认定鹏王的本领在我之上。那你为什么不去找他?他可是很想搂你在怀中呢。”“你比他强一千倍,一万倍,”她谄媚地笑着,伸出舌头来舔我的耳朵,“他唯一强的就是有天畏保佑。那个宽脸长得象祭神用玉尊的家伙,我想起他的样子来就恶心。” 
  很多人就是这样,可以在私下肆无忌惮地批评甚至嘲笑天子,但要他背叛天子,对抗天子,就害怕得逡巡不前了。有什么好害怕的呢?害怕那摸不着看不见的天畏?传说中他的道法,那些奇迹,在今天看来不值一提,就算上升为神,能够有多大进步?他不是不愿意保佑无德的子孙吧,他是根本没有这个力量来保佑他们吧?作为诸神之神,他怎么能够放任蛮族侵扰他的领土呢?是他连信奉伪神的那些人类都无法惩治,还是蛮族所信奉的所谓“伪神”,根本不买他的账? 
  说起来,一直到现在,我却还无法完全相信鸿王的神。我觉得,没有一个神是真实的,包括我的国家所信奉的天辅。如果这些神是真实的,那么他们所保佑的民族,所保佑的子孙,就应该无灾无难地幸福生存下去。只要这些人民不对外扩张,就不会产生和其他神的冲突,就不应该受到什么天罚。可是,从古至今,哪里存在不遭受灾难,不遭逢兵燹的民族和国家?不能保佑自己民族的神,还有什么资格立于神界?不能保证天子代代善终的天畏,有什么资格被称为诸神之神?! 
  “我所信奉的神,是有力的神,他告诉我天命,天命已厌鹏王。”鸿王曾经反复对我解释天最于梦中指引他的往事。但我对这些并没有兴趣。假如天最真有力量,他就应该战败天畏,提着天畏的头出现在鹏王的梦中,把那蠢猪吓死。然后我和鸿王就可以一马坦途地进入天邑,接管诸国的统治权。“天命是要人类付出努力甚至鲜血来达成的,如果天最所选择的人——也就是我,没有足够的力量,不能完成他的使命,他会另外选择合适的人选的。”这种解释等于放屁!神似乎在玩弄人类,下界对于他们来说,好象棋局一样。也许天最和天畏打赌:我指挥的这枚棋子可以吃掉你的王棋——来,走走看吧。 
  我只相信人本身的力量,包括智谋、兵法、道法和武勇,靠这些来攫取的统治天下的权力,才是最稳固的。鹏王可以用武勇来击败其父,登基成为天子,那么这四者兼备的我和鸿王,就更应该可以吞并天壤! 
  我的野心,并不仅仅是打败鹏王,将鸿王扶上共主的宝座,我还要吞并四方蛮夷,屠尽犬人,然后再寻找机会,觊觎自己为鸿王争取到的无上的权力!为此,我可以付出一切,可以牺牲一切,包括怀中这个美艳绝伦的尤物。我低头望了苹妍一眼,她眼底唇边无限的娇媚并没有打动我。如果真的不肯合作,我就毫不留情地牺牲她。美女并非绝无仅有,得到了天下,还怕得不到美女?只有鹏王这种蠢猪,才会远望着苹妍流口水,身为天子却无法把她揽入怀中。 
  因此,我让鸿王偷偷卖武器给柏人,然后再将此事暗中泄露给鹏王,以那蠢猪的性格,一定会发兵讨伐作为苹氏盟友的柏氏的,到时候看萍妍是怎样的反应。“美人,我随时都会出卖你,如果对我的野心有帮助,我甚至会把你卖给那蠢猪。”我心里这样想着,脸上却带着陶醉的微笑,深深吻上了她柔嫩的红唇……

  (。。)

    正文 第一部 历劫在心 第十二章 屠
     更新时间:2008…6…12 12:28:25 本章字数:4306

                史载:鸿王三年冬十一月,鹏克柏邑,屠。 
  十一年前,当时鹏王还没有攫取天子的宝座,作为太子,他率领四万大军,远征不服王化的蛮族获氏,包围了获邑。获邑的防守非常严密,粮草储备也很充足,从三月到七月,王师整整围困了四个多月,死伤超过一成,却没有丝毫进展。 
  眼看田间的稻麦就要成熟,但军粮已尽,等不到那一天了。鹏王下令撤退,同时到处放火,把获氏的土地烧成一片灰烬,连百姓在城外的空屋子,也都烧了个干净。那时候,鸿王父亲统领的威族,还没有臣服王室,作为获邑的盟友,鸿王受命押送百车粮食前往获邑。被家族驱赶出来的我,当时在他家中谋食,就陪伴他一同前往。 
  我们看到焦黑的田野,看到田野间哀叫哭号的百姓,看到满街在守城战中受伤的战士,或折足,或断臂,互相扶持着,依然在艰难地巩固着城防。因为大家都知道,敌人是不会放过获氏的,明年鹏王一定还会回来。 
  回来又如何呢?又将是惨烈的战斗,是杀戮,是抢掠,然后一把火把农民的血汗结晶烧成灰烬。他能够打胜吗?很难预料,那么又将有第三年的战斗,第四年的战斗……直到获人被迫臣服。然后,在王室的压榨下,过几年又将揭杆反抗,战争再度降临……重复…… 
  对于两个十多岁的少年来说,这景象是震撼人心的。我们看到过战场上的厮杀,看到过刀光剑影,看到过血肉飞溅。在战场上,人无所谓人,人只是搏杀的野兽,为了获得胜利,为了自己不成为剑下亡魂,而努力去致对方以死命。而战场之外的死亡,比死亡更加残酷的饥饿、恐惧,我们却是初次遭遇。我们颤栗了,我们为战争而第一次感到胆战心惊,为人类的明天而莫名地悲哀。 
  怎样才能结束战争呢?人类的贪欲是无止境的,只要给这贪欲一个发泄的缺口,立刻就会巨浪滔天,淹没田园、村庄、城邑……战争不是和洪水一样惨烈吗?因此,我认为,要想消弭战争,就只有加固堤防,堵死所有可能的缺口,把人类的贪欲完全扼杀在摇篮里面!无上的权力和良好的秩序,才可以将天下引导入太平盛世。鸿王完全同意我的观点。 
  “就这样的王室,这样的天子,可以筑起巩固的堤防吗?”当时才十七岁的鸿王,撇着嘴,冷笑着,“东方十八诸侯,各怀鬼胎;西方九天十四将,若即若离;北方有获族,有我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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