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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穿越德鲁伊-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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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在现实中的人,至少还有做梦的权利,就让我们以梦为马,走的更远的远方。

正文 序章 新生

    此时已是伴晚时分,夕阳西下,星辰闪耀,一个小小的身影静静的躺在一个高高的山岗,将自己自由的舒展,摆成一个“大”字,静静的凝视着此时华美的天空,整个天宇落入他的眼眸,有着对美的惊叹与那一点不会在人前显露的沧桑。

    古风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五年多了,经历的最初的惊慌失措,终于慢慢的了解了他所处的这个世界,像许多看过的奇幻小说一样,有龙,有魔法,有骑士,有传说。而他自己则是一个半精灵,父亲是一个很强大的德鲁伊,母亲则是一个美丽的精灵。不过他能感觉到,这不是什么美丽的爱情传说,而是某种交易,虽然他也搞不太清是什么交易,他就是那个交易的附赠品。这一切都来自于这些年来搜集的信息,与他出生时,他身前那被他称为父母的那对男女那冷漠的眼神。

    而后的一切就顺理成章,三岁时他被带到神殿,第一次要与他们德鲁伊的神产生联系,但身为现代人的他根本无法对所谓神产生半点信仰,他连最普通的信徒都做不了,而后的数次试验都已失败告终,他无法成为神的子民,也就意味着他无法从神那里得到任何帮助,这对一个德鲁伊是致命的,那意味着无法获得力量。那个名义上的父亲尽到了自己的职责并失去了最后一点耐心,于是他就来到了这里---诺伊丘陵,这有一个特殊的德鲁伊村庄,传承着古代德鲁伊的信仰,那就是信仰整个自然。虽然说起来好听,但这个地方在德鲁伊中间流传的名字是流放之地。这个世界的有三大德鲁伊营地,或者说势力,分别是血棘,青山与大地之子。分别都有自己的德鲁伊培育基地,只是培育的前提必然是信仰,对古风这个没有信仰的人来说,就只能加入失落之地,做一名古德。

    但其实古风心里很是庆幸这种情况,他在曾经的世界有自己的父母,就像他无法认同这个世界的神一样,根本无法认同这里的所谓父母,无论曾经的父母多么平凡,现在的父母多么强大美丽。远离他们可以少很多尴尬,而且自从了解到自己拥有本精灵的血统,拥有数百年的寿命时,就已经很满足今世的运气了,而能安静的躺这里看看星星,这前世难以见到的美丽星空,他已经很满足了。

    前世那高楼大厦间的烦躁,办公室里闷闷,都无比让他想要逃脱,他本来自农村,到了城市之后,却被城市的生活深深的束缚了,无法放弃奋斗到今天才有的资历,更不可能回老家种地,于是经只能坚持,坚持到适应了那种生活。但到了这里,他才发现,那种适应,不过是麻木的幻觉,其实他无比热爱这星空与土地,不用再无聊的应对那一张张人脸,只是这样静静的躺着面对整个星空,他感到这就是幸福吧!

    至于前世父母女友,现在已经可以用缅怀的心情来回望那些记忆,不会像当初那么心痛,女友的名字都已忘记了,但那种感觉却还是深深的刻在记忆中。“愿他们都能够幸福吧!我在这里也会好好的活下去”这是古风的心声,也是他的决定,与其痛苦与过往,不如好好的珍惜现在吧。

    至于力量,该有时自然会有吧。

正文 第一章 学习

    “亚瑟,快起来,我们回家了”: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打断了古风也就是亚瑟的无尽遐想。

    “好的,艾文爷爷”:亚瑟答应着从地上站起来,地上都是草甸,没有尘土,粘上几根草叶也不去在意。亚瑟有些摇晃的走向艾文,虽然已经有五岁,但身体还完全是个小豆丁,只有人类两三岁的样子,这也是长寿的代价,漫长的童年。

    “小亚瑟,今天又感受到什么吗?”艾文微笑着问道。这位老人穿着黄色的轻皮甲,充满了古旧的味道,岁月与磨难在他脸上留下一道道沟壑,却也磨去了最后一点尖刻,这使他微笑起来像是三月的风,他是亚瑟的抚养人,也是他的老师。或许是出于对自然的共同爱好,亚瑟很喜欢他。

    “星星,星星很美”亚瑟有些奶声奶气的说,发出这种声音真让他感到无奈。

    “恩,是很美,你会发现很多东西的,哈哈,走吧,我们回家”老艾文摘去亚瑟头上一片草叶,大笑着将他举起来扛在肩上,然后大步向着家走去,那里是流放之地,古德鲁伊的一个小小村庄--昆西。

    一天的事情就这样结束了,艾文给亚瑟的任务是“感悟自然”。亚瑟的答卷是“星星很美”。似乎双方都很满意,就这样度过了简单的一天。

    昆西是某个古代英雄的名字,他的传奇已经消散,连名字也只剩下昆西这两个字,他昔日的荣光现在化作今日小村镇的宁静,他们很快的回到了自己的小木屋,晚饭是今天打到的一只兔子和老艾文从地里带回来的一小袋土豆,将这些东西浓浓的煮成一锅,一老一小就坐在未烬的炉火边,一人一勺,吃的干干净净。然后在睡前讲一段故事,有时关于这个世界的,有时是关于老艾文自己,无论是神魔们真假难辨的故事,还是作古英雄们似是而非的传说,亚瑟都很感兴趣,特别是老艾文自己的故事,那些神奇冒险,比之那些英雄的经历,更多了一份真实与辛酸,亚瑟早早的明白,这个世界相比前世要有趣的多,也危险的多,想要去经历那些有趣,一份力量必不可少。

    所以早早的向艾文讨教关于德鲁伊的技能,艾文也很愿意教授他这个唯一的弟子,作为古老的一脉,依旧延续着一师数徒式的传承,保证了质量却失去了数量,这也是这一脉逐渐没落的原因之一。

    亚瑟知道,对古德鲁伊来说,他们大部分的能力和一般德鲁伊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无论是变形还是动植物操纵,但要使用这些能力却也比一般德鲁伊难的多,只是入门一步,没有神力的帮助,单靠自己对自然的领悟,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甚至数年数十年也不能领悟。在这一点上,老艾文说亚瑟没有任何问题,轻松的跨过了第一步,所以早早的可以学习德鲁伊的术法,但让他别高兴的太早,以后的每一步都会更加艰难。

    但古德的术法一旦掌握,其自由性也要远大于一般德鲁伊,随之而来的战斗力也要远胜,所以老艾文虽然只有十二级,但即使十四级的德鲁伊也未必能胜过他。(注:这是这个世界一套笼统的分级制度,来源于法师分级,适用于任何职业,种族。等级的提高所带来的不但是力量还有寿命的增长,一旦突破十五级,就能够达到圣域的境界,或者说是传奇)

    于艾文的实力,亚瑟并不清楚,只知道是很强。

    亚瑟也并不疑惑老艾文为什么隐居于此,毕竟,强者选择生活,弱者被生活选择。

    于是亚瑟每天的生活都很充实,为了记下数千种植物的特性,每天试着同动物交流,然后就是一个人“感悟自然”。这个过程,丝毫不像亚瑟当初设想的那样枯燥,第一次安抚一条警惕的毒蛇,第一次骑上一只野狼的背,乃至第一次召唤出一条藤蔓,将巴洛大叔那只名叫拉丁的老狗捆的结结实实时,拉丁委屈看着自己那幽怨的眼神,都让他体会到了从前世的各种课程中从未得到过的学习的乐趣,这种乐趣本身甚至已经让他忘了追求力量的目的,全身心的投入到种种的学习或者说游戏中去。

    当他忘记了功利心投入这种乐趣中时,其进步的速度连老艾文也惊叹不已。这是一种与自然的契合,其本源其实是来自于前世的种种思想,“天人合一”本是中国人极重要的一种思想,而对道家思想感兴趣的亚瑟,虽然没能在这个世界上修炼出什么道法,但其思想却让他对自然之道有一种别样的领悟,再加上历经生死变幻,更能够放下很多思想上的包袱,恰好暗合了德鲁伊修炼应该有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上的天赋,毕竟不是任何所谓天才可以企及的。至于他本身的德鲁伊与精灵的血统上的天赋,更是让他的进步如虎添翼。

    亚瑟明白,自己的梦想早晚会实现,不过不是什么权势力量,而是学会变形术变成任何一种鸟,好好体会一下飞翔的感觉。有时他甚至会胡思乱想:回到地球,人家问他在异界都干了什么,权利?这个世界总统领袖还少吗?金钱?有钱人更是数不胜数。女人?两条腿的女人到处都是。飞!用自己的身体飞,大概所有地球人都没试过吧!无论是飞机还是热气球都无法与之相比,再多的金钱,再大的权利也无法体会,独一无二的,他飞翔过。

    “飞”大概是人类从未停止过的渴望,也是亚瑟现在最大的梦想。

    说梦者:有人说痴人面前不得说梦,其实说梦者本来就是痴吧!还是忍不住开始,用这样最一般的题材,说一个自己的梦。

正文 第二章 强弱

    布德结束了一天的狩猎,吹着口哨走在回村的路上,收获很不错,一头刚产的母狼,落到了他的陷阱中,他很快找到了狼窝,弄到了几只小狼,狼肉虽然不好吃,但狼皮可以卖个好价钱,而且还有只活的正挂在他的腰间,低低哀鸣着,至于它的兄弟姐妹们,都被扼死挂在背后,那可是没有瑕疵的幼狼皮,是制作小皮夹克的好东西,据说城里的贵妇人中间正在流行这种让人看起来英姿飒爽的夹克。它因为最强壮而被留下,有人会需要它,价钱比他身上的皮还要好的多。

    想到这些,他不禁更加得意起来,可以在村里的酒馆里好好喝一顿,让酒馆老板的漂亮女儿刮目相看,这都是他生活中难得的娱乐。

    一直在他脚边围着他转圈的猎犬突然发出警戒的低吼,布德赶紧收起所有得意,拿起腰间的猎刀,向着猎犬警戒方向的灌木丛看去,黄昏的阳光洒在高高的树冠上投下大片的阴影,灌木丛发出“沙沙”的骚动声,布德手心都是冷汗,暗骂自己的大意,竟然让野兽欺近到这个位置,背后的弓箭已经无法发挥它的价值,手中这一柄短刀根本无法对付大型的野兽。

    灌木的骚动到达了极致,终于从里面走出一个小小的身影。

    “小孩子?”布德忍不住嘟囔了一声,又是庆幸,又是愤怒。

    一个耳朵尖尖的**岁大孩子站在布德面前,目光却看向布德的腰间。

    “精灵?不,不是,是半精灵”布德惊讶的望着眼前的半大少年,赤着上身,穿着麻质的短裤和草编的鞋子,耳朵比人类微尖,碧绿的眸子和银灰色的头发,共同构建出精致的容貌,半精灵的身份就不言而喻了。

    “请问,可以把它卖给我吗?”亚瑟指着布德的腰间,微笑着问道。

    布德很是惊讶在这里可以遇到一个半精灵,也了解他为什么能靠自己这么近才被发现,精灵天生就是契合森林的生物。不过他还是为受到的惊吓而恼怒,看只是这么个孩子,不耐烦的说道:“滚到一边去,别浪费布德大爷的时间。”说着就想走开。

    “如果我拿这个跟你交换呢!”亚瑟并不生气,只是打开手心,亮出他早已准备好的交易物。

    布德顿时像中了魔法一样定在那里,夕阳快要完全落下,但亚瑟手中的金色闪光却比正午的太阳还要耀眼。

    “金,金币!”布德不由自主的带上赞叹的口气,说实话,长这么大,他还从未拥有过一枚金币。

    “当然可以”:这一句话在金币的魅力下脱口而出,布德刚说完就有些后悔,说不定可以卖到更高的价钱的,小孩子应该很好骗的,得到金币的喜悦顿时被未知损失的的痛苦的所取代。伸向腰间的手也有些犹豫。

    “只是要到我家里才能给你。”布德脑筋一转道。暗暗为自己的机智反应而得意。他见亚瑟有些犹豫,赶紧鼓动道:“这里离我家很近的,天这么晚,你也饿了吧,我家里有很好的兔肉面包哦!”

    亚瑟有些头痛,他的心理年纪加起来也有三四十岁了,当然能看出眼前这个贼眉鼠眼的猎人在打什么主意,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封闭的村庄里生活,跟动物打交道的时候比跟人还要多,村里的人对他也很好,几乎要忘了人的本性了,这枚金币是他在一个被狼群袭击的商人身上发现的,商人的三个护卫同十几只狼杀成一团,那种惨烈的场面让他至今也无法忘记,其他的东西和钱都交给了艾文或者送给村子里的人,只留下这一枚金币作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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