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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地狱狂歌-第2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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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爵用力的点点头,拍了拍张君宝的肩膀,说;“三弟,其实相对而言,我最担心的是你,大哥虽然侠骨情场,但做事很有分寸。可你的身上却总有股小孩子气,做事也大大咧咧的。”

“你们不就是喜欢这样的三弟吗?如果那天我变了,就不是你们三弟了,不是吗?”张君宝狡诈的应道。

狂爵哑然,过了两秒钟后,才和洪七一起哈哈大笑起来。狂爵大笑道:“三弟,你只要能保持这种本性,你将来的成就不低。”张君宝也哈哈大笑起来,在这茫茫环宇中,三人不顾一切的哈哈狂笑,那张狂的笑声里,充满了豪情,充满了友情,充满了侠骨柔肠的味道。您阅读的电子书来至ωωω;;còm

笑了一阵子后,狂爵大声说道;“大哥、三弟保重,狂爵去也。”一道流光闪过,狂爵的身影已经消失。

洪七和张君宝两人对着虚空大声喊道;“二哥(二弟)保重,记住把二嫂(弟妹)带回来。”

已经出现在几万光年外的狂爵,低头流下一滴眼泪,加速朝未知的环宇中飞去。

狂爵走后,洪七和张君宝两人对望一样,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离别的忧伤。张君宝低着头,小声的说道;“大哥,我决定一个人去闯一翻,这么多年,你我都在一起,每一次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候,都是你帮助了我。甚至有几次,为了救我,你自己却在生死之间弥留。引用现代人的话说,温室里是长不出参天大树的,只有自己出去闯荡一番,才算是真正的好男儿。”

洪七满脸微笑的看着张君宝,他伸手拍了拍张君宝那宽大的肩膀。突然间洪七发现,张君宝的肩膀已经不再那么廋小了,和自己差不多宽了。洪七语气有点失落,也有点坚决的说:“你说的对,你是应该好好磨练一番了,大哥支持你,你想去那里就去那里,大哥也不再制约你。”洪七板着手指头,说道;“时间过的真快,一晃眼,已经过去九百年,可是我却一直把你当成,当初调皮捣蛋的张君宝看待。却没有发现你张大了,你走吧!大哥也要好好的去闯荡一番,看能不能帮你找个大嫂回来。”

张君宝知道,洪七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他心里一定很难受,这么多年,他已经习惯了去保护君宝。可是突然感觉到君宝长大了,不再需要他保护的时候,心里的那种空虚,是很难用语言来形容的。张君宝点了点头,狠狠的抱了一下洪七,哽咽道:“大哥,君宝走了,你要保重,记住给我带一个大嫂回来。”松开洪七,张君宝头也不会的化成一道流光飞走,不是张君宝不回头,只是他一回头,就害怕自己会再也挪不动脚步。在遥远的虚空中,一个身穿太极袍的男子,流着眼泪纵身狂奔。

最后就只留下洪七一人,他苦笑的看了看虚空,大声吼道:“我洪七今生有两个兄弟,不枉此生,他们都是好样的,我为他们骄傲。”洪七的眼泪还是没能控制住,流了下来,他把上身的衣服,给撕得粉碎,好像要把心中的烦恼,全给倒出来一样。最终洪七也离开了那里,他走的时候,在那里流下了一滴眼泪。

三个人是朝不同的放向挪移而去的,他的速度很快,但由于没有神界的交通工具,所以相比较而已,还是非常慢的。

狂爵的身体化成一道红色的闪电,在虚空和环宇之间交错飞行,身影一闪,就出现在几千万光年以外。现在的他纯粹是想发泄,发泄心中的种种痛苦和郁闷。他知道他另外的两个兄弟,也一定会在做同样的事情,好不容易相逢,却又一次无奈的离别。可是相比较而言,狂爵心里更加难受,他心里装的东西太多,而且那些东西都是他放心不下的。狂爵也不知道自己飞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自己飞了多远,更加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直到狂爵把身上的能量全都用完了以后,他停了下来。

在神界没了能量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他迅速拿出三颗蟠桃,塞进嘴里。三个小时后,狂爵才恢复了全部功力,直到这时,他才有心思好好看看,这传说中的神界。

他能够感觉的出来,这里的能量属性,要比仙界高一个档次,应该就是最原始的神气。他剧目望去,发现这里的星球,竟然比人间的太阳还要巨大,而那些恒心更是大的恐怖,按照比例而言,他在人间可以抓着太阳玩,那么到了这里,他无论如何也办不到,因为那实在太大了。

狂爵掏出在仙界用的定星盘,他想把自己走过的路程都记录下来,求人不如求己,不管什么事,自己都要先努力一下,不行再说。

就这样过了十天,狂爵还是在茫茫环宇中游荡,他发现过很多星球,但他都没有停留。因为那些星球多为原始星球,还没有人类,当然他也发现过有人类的星球,他甚至还好奇在那里停留半天。狂爵发现那些人类的体制都非常好,基本上都具有散仙的实力。狂爵想想也就释然了,在那么大星球上,如果没有散仙的实力,就等着被自己压死吧!不过就算他的实力有那么高,但相对而言,他们还是普通人。既没有逃脱星球吸力的能力,也没有什么高科技。他们的文明都很奇怪,甚至狂爵还见到了传说中的魔法文明,不过文明的程度不是很高,连宇航时代都没有到来,还停留在航海时代。

狂爵又飞了半天,他发现自己迷路了,他想回去刚刚那个星球上。因为他突然想回去看看,不知道为什么,仅仅是一种直觉,他的心灵深处,让他回去,在那里他可以得到一些收获。可是现在,狂爵按照定星盘上的星路朝回飞,已经过去了四个小时,还是没能见到那个星球。最后狂爵气的一拳砸把定星盘砸的粉碎,他总算知道了,定星盘只能在仙界用,到了神界,就远远不够用了。

狂爵盘膝而坐,他决定用神念搜索,天神的神念可以蔓延的很远,应该足够搜索到那颗星球了吧!狂爵这样的想的。

庞大的神念,从狂爵的眉心散发开来,飞快的朝四周扩散,很快就把方圆几百万亿光年内的一切,笼罩在了里面。一个个星球被狂爵的神念扫过。半个小时后,狂爵把神念收了回来,他找到那颗星球了,并用神念,在那颗星球上留下了自己的气息,那样他就可以确定那个星球的位置。

狂爵站起来,身影一闪朝那个星球挪移而去。直到三个小时候,狂爵才出现在那个星球的上空。狂爵感觉到一股气息,那股气息很隐晦,也很难寻觅,好像害怕别人发现她一样。

这颗星球叫做魔法星,在着里是魔法的世界。这个星球分为五大块,只有中间的大陆,是人类掌握的国家叫做——蒙德顿帝国,隶属平原地带,蒙德顿帝国的西面是丘陵地带,那里是矮人的天堂,也是矮人的国度。蒙德顿帝国的东面,是兽人族的领地,他们也成立一个国家,在蒙德顿的南面,是邪恶的魔族,他们生存的地方多为沼泽,肉体实力强大,不过有一条大的海峡,把他们和人类帝国隔开来。他们很难到达人类帝国,除非有人召唤他们,不然他们是很难自己穿越那条海峡的。在蒙德顿的北面,同样存在着一个虚伪的国家,他们自称神族,每个人都很美貌,而且背生双翼,有点像天使,力量属性也很相像。同样也有一条大的海峡,把他们和人类帝国隔开,没有人的召唤,他们也很难自由穿越海峡,到达人类帝国之上。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只要神王和魔主两人愿意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还是能够把一些族人用传送阵,传送到人类的领土上。

前几次的神魔战场,被安排在人类国度,没有什么战斗力的人类,被魔族和神族杀了很多。那几次的战争,让人类领略到了战场的残酷性。渐渐的,人类为了自保,出现了武力强大的骑士,和破化力强大的魔法师,虽然他们暂时不能和神魔相比,但潜力巨大。在他们的带动下,蒙德顿国家建立了以晶石为能源的魔法文明。在这里你可以看到,梦幻般的街灯,那是用魔法原理制作出来的。你也可以看到用晶石做为能源的马车,速度倒也不慢。虽然整个文明的程度不是很高,但想比较而言,也不是神魔可以任意欺辱的了。因为在一千年前,魔族和神族再一次把战场放到人类的领地上,这一次他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在人类领地的城墙上,装有魔力强弩,箭矢上刻有强力爆破矢,在射中神魔的时候,可以瞬间爆炸,威力相当于核弹,足以杀手那些入侵的神魔族人。

在人类产生魔法师和骑士的时候,就有人流传,在那广阔无垠的欲望之海里,住着一位漂亮的自然女神,是她让人类拥有了可以对抗神魔两族的能力。所以如今的人族,都信仰自然女神。而在蒙德顿的首都——法尔卡拉斯的中央广场,就树立着一个巨大的自然女神像。

→第一百五十六节 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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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爵来到这个魔法星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他把整个星球都给搜索一遍,但还是一无所获,于是他决定从茫茫人海里,打听一下。 首发

蒙德顿帝国的赛哈菲克港口在整个国家的最南部,也是蒙德顿帝国最大的港口。一艘艘长达百米的巨型油轮,停靠在港口之内。几万个浑身赤裸的渔夫,吆喝着,奋力的把船上的货物搬下来。有些货物特别贵重的货物,将由特定的搬运工搬运,但想对而言工价也比较高。这里有从遥远的小岛上搜刮下来的蓝宝石、玛瑙、等等的贵重物品。所以在海上淘宝的人很多,至少那些看不到边的小海船,就是证明。有些人成功了,他们得到了丰厚的汇报,成为方圆百里稍有名气的有钱人,但更多的认识失败了,他们的尸体,成了海鱼果腹的食物。

整个港口的青石板上,永远保持着潮湿和泥泞,那是被搬运工的汗水打湿的。狂爵降落在了这里,因为这里的人流量特别巨大,很多小道消息,都可以从这里得到。而且从他的推断看来,他要找的人,很可能就在海上,毕竟海面的面积是大陆面积的八倍,而且鲜有人烟,是一个很好的疗伤宝地。他从那若隐若现的气息中感受出来,自己要找的人受了重伤,估计正在疗伤中。

狂爵发现他与这里的人,格格不入,原因他找不到一个人搭讪。这里的人太过忙碌了,很多人甚至不愿意多看他一眼。狂爵无奈,只能先找一个附近的酒店住了下来,他要打听一点有用的消息,总不能在糊里糊涂的就下海吧!那种大海捞针的事情,狂爵做不出来。

当然在住酒店的时候,遇到了一点小小的尴尬,狂爵没有钱,但这都不是问题,狂爵只要看一眼别人手里的金币。他就可以非常轻松的用能量凭空制造出来,当大把大把的金币,从狂爵的手里冒出来的时候。酒店的老板呆痴了,狂爵这一手,非常像大法师的空间秘术。而此时大法师和骑士在蒙德顿帝国,还是非常稀有的,他们都是做为重要的战略储备,被国家用巨额的金币供奉起来。而此时在他的面前出现一位伟大的法师,这是对么巨大的荣幸啊,很多一辈子也没见过法师呢。激动的酒吧老板,没有收狂爵一枚金币,因为他想到一个更赚钱的买卖。他只要把酒店住着一位大法师的消息传出去,就会有大把大把的人蜂拥而来,而且还可以适当的提价,从他们的身上获取毛利。酒店老板坚信,现在还是有很多人想要拜魔法师为师的。

狂爵每天坐在酒店靠近窗户的位置,而听八方,不放过任何可疑的消息。不过这一阵子,狂爵也心烦不已,每天慕名而来的人,实在不少,但却没有真正来搭讪的。那些人都只是远远的看着,因为传闻魔法师的脾气都很怪异,要是他很讨厌别人搭讪,一个魔法火球袭来,小命不保。

狂爵在酒店住了七天,他的大名,很快就在港口地带传开,关于他的传闻也越来越多。同样也间接证明了酒店老板的睿智,这几天他的收入翻了好几倍。当然他也在仔细观察狂爵这个人,发现狂爵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他得出一个结论,这个人‘平易近人’。渐渐的,酒店老板心里泛起了小九九,他想要永远留住这位伟大的魔法师,他想到了自己的女儿——菲克拉。菲克拉的美貌,在方圆百里都非常有名,每天来提亲的人,差点就踏破了酒店的大门。酒吧老板心想,在自己女儿的美貌下,这个大法师应该坚持不了多久吧。

时间在悄然不觉中过去了半个月,狂爵也渐渐急躁起来。 首发但他知道就算现在返回到宇宙中去,也无济于事,还不如找到那个人之后,再说。尽管等待很煎熬,但狂爵还是坚持了下来。而且人们也渐渐的熟悉了他,很多人也愿意和他搭讪,狂爵的生活,变的不平静起来。

今天同往常一样,狂爵坐在一楼靠近窗户的地方,他朝外面匆匆忙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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